法輪功與中共權力 李 哲 法輪功的出現,在某種意義上比「八九」年事件更為重要。「八九」事件可 以說主要是學生運動,「民主」、「自由」還可以說有西方外來的影響。「八九」 是政治運動。它在意識形態上表現為學生、知識者和城市民眾對共產黨權力、制度 、統治思想的背離和對抗。它是由意識形態所引發的政治運動。「六四」的發生, 完全是由於中共極權一貫的暴力專橫所至(同時也有長久以來中國左傾極端化思想 對學生的影響)。就中國當時的社會狀況,問題並未嚴重到如此地步,起碼是中國 社會內部隱含的危機還未顯現到如此之地步。而法輪功的事情不同。法輪功來於民 間,其參加成員包括社會各階層,但主要是社會下層民眾。可以說它有廣泛的民眾 基礎,即人民性。它的「思想」不是西方外來的,而是中國民間自生自長的。可以 說它是共產主義之後,中國所發生的唯一能影響感召民眾的「思想」。嚴格地說, 它不是思想,而是宗教──早期巫術性宗教(成熟宗教的標誌之一,即巫術排除) 。法輪功一再引發中國的政治事端,但法輪功本身不是政治性的,也不是意識形態 的,而是宗教的--中國民間宗教。如果說「八九」更多的表現了中國人對於民主 的理想要求,那麼法輪功則更多的反映了中國社會深重危機的現實。 中國以儒家文化為正統統治思想。儒家文化作為非神的人文文化,其本身有 欠缺。因此歷史上,中國始終有廣泛的民間宗教和巫術活動。在社會正常的狀態下 ,這些宗教、巫術是中國正統文化的補充,是民間文化的一部份,它是零散的、平 靜的,小範圍,限於個人生活,無關宏旨自生自滅。但當社會發生嚴重危機,有些 便迅速膨脹起來,成為有組織、有教義、有教主的龐大團體,其活動也由宗教轉向 社會、政治和軍事,甚而構成社會大規模的動亂。因為人民喪失了起碼的生存條件 和安全,自發的宗教便成為他們自發的組織,成為他們唯一的希望與安全的寄托。 其表現了他們走投無路,生存和精神的危亡狀態。中國歷史上,民間大規模的巫術 宗教的驟然興起,常常是在一個社會的末期,是其滅亡的先兆,例如黃巾軍、白蓮 教、太平天國、義和團。它們的出現說明社會失去了正常的平衡,進入了矛盾不可 解決的危亡狀態。 中共於中國的勝利,本質上與之是一至的。它是一百年來,中國內憂外患, 不斷動亂、革命、戰爭、破壞的結果。中國如果不是危亡至極,人民塗炭無路,中 共不會奪得中國,人民也不會接受它。而中共也是由早期政治組織,發展到軍事團 體,進而「宗教化」而取得民眾,奪得中國權力的。它是勝利的太平天國(太平天 國也曾經有過勝利)。沒有「宗教化」,其不能取得中國如此之民眾;如果中國不 危亡,人民也不會信奉它。四九年後,毛作為教主不斷神化,而他在創造神化烏托 邦中喪失理智,把中國一次次帶入毀滅性災難。如果中共指法輪功是「邪教」,那 他們本身也正是由於它的「宗教化」而吸引民眾凝聚力量,奪得權力,控制中國的 。而以後中國所不斷發生的災難,也即由其精神之「偏邪」所至。
在正常的社會,出現各樣宗教活動是正常的。但法輪功在如此之短的時間, 得到如此之廣泛的傳播和發展卻屬異常。其說明中國的社會到了危機深重的地步, 甚至可以說它是其崩潰的先兆。毛為了建立自己的神話王國,對中國進行了瘋狂而 徹底的破壞。由經濟到社會結構,由文化到風俗禮儀,由教育到語言,由宗教到家 庭飲食衣著。其破壞的規模和徹底為中國歷史前所未有。其使中國除他以外無所信 奉,無所知道,無所遵從。他以暴力和破壞建立他個人絕對的神化權力。但他的暴 力和破壞最終也摧毀了他的神話和主義。伴著他的死亡,共產黨的意識隨之開始瓦 解。中國重新回到它的世俗社會。但這已是毀壞極盡一片瓦礫的世俗社會;是沒有 傳統、文化、信念、公義、道德、規範依循的世俗社會,其危機重重不可能有正常 秩序和生活。其只能是充份畸形、腐敗、野蠻無序,唯依靠極權暴力和官僚利益所 維持的社會。 法輪功的出現應合了中國社會的危機現實。法輪功成員多是中國社會下層人 民。他們面臨三重危機:一、生活;二、社會;三、精神。由於沒有法律和正常的 秩序,中國經濟畸形野蠻地競爭發展,分配極端不合理,其把大批底層人民拋入到 難以維生的困境。其日常生活日益唯艱,更恐疾病醫藥。對之無人關心無人救助, 這是他們生存的絕望。免醫治病,是其成員練功的直接原因。再,社會的野蠻、腐 敗、不公正,無法律無公益,惡道當行,能力弱的民眾處於赤裸的被欺負掠奪的狀 態。他們沒有依靠,亦無能申訴。這是他們對社會的絕望。法輪功倡善,不斂錢財 ,集體練功,在絕望中給予他們道德與人性情感的慰籍和召喚。還有,共產黨對中 國文化和宗教的長期破壞與迫害,使中國人的心理和精神處於嚴重的荒蕪飢渴狀態 。他們需要寄托,卻沒有寄托;需要信仰,卻沒有信仰;需要慰籍卻沒有慰籍;需 要希望,卻沒有希望。社會需要精神信仰和文化慰籍,但其卻破壞得已沒有成熟的 精神文化可以提供,那麼它只能自發地重新發生。無論其多麼幼稚簡陋,有多大風 險,人們也會接受。飢不擇食。法輪功就是這樣產生的。法輪功作為一個學說,其 本身有偶然性。但是它在中國社會如此迅速廣泛地傳播擴展,且成為一種宗教,卻 是自然的。它反映了中國後共產黨社會內部嚴重的政治、經濟、社會、精神危機。 因此可以說,法輪功之事是中共半個世紀的極權暴力統治的結果,是毛喪失理智瘋 狂破壞的結果,是中國社會危機重重之必然。它是中國社會可能崩潰的預兆。 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這個政權半個世紀以來迫害中國人民的繼續,是其繼 「六四」屠殺後的另一種屠殺。這個權力的本質就是要統治人民。中國古代封建社 會也還是以民為本,但是中共權力卻一向是以其權力(甚至是個人權力)為本。這 就注定了與其人民的對立。四九年後,中國所發生的一系列政治災難都是這個極權 權力對人民的摧殘迫害。其一旦感到(僅僅是感到)權力受到威脅,便施以極端暴 力,沒有法律、道德牽制,甚至不惜毀滅整個社會。五七年反右如此,文革如此, 六四如此,此次法輪功亦如此。這是他們權力的傳統。 如果說六四的參加者主要是青年學生和知識分子,他們尚有政治理想和要求 ;那麼法輪功的成員主要是中國社會的底層並無政治意識的人民。他們處於中國社 會的最不利位置。在殘酷畸形的經濟競爭中,他們是弱者,缺少文化,也缺少競爭 的能力和心態。而眼下中國社會腐敗野蠻,又無生存保障。(資本經濟的早期發展 是以對下層人民的掠奪和生存淘汰為代價的,這是無奈的事。)他們本應被社會關 心同情,但他們卻沒有依靠指望。他們接受法輪功,無非是免疾治病,求圖精神的 寄托和慰籍,這是他們孤零無助所至。他們在「進步」中失落,政府無視他們,社 會不幫助他們,他們投向法輪功,在微弱的生存中求得個人精神的慰籍,這是再正 常不過的事。他們本是和平、不問政治的,而中國政府對他們居然亦不允許。因為 政府害怕他們結伙,威脅權力。於是迫之,害之,投入監獄,毆打致死。一個政府 把它的暴力施向社會那些微弱無害的人,其本身即已沒有了政府的意義,而只是蠻 橫的暴力權力。至此,這個權力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理由。 法輪功的基本教義無可指責。「真、善、忍」體現了東方傳統文明的基本精 神,對社會有益無害。特別是對中國這樣百經破壞的社會--其以「專政」「鬥爭 」為國家學說,以腐敗唯利是圖為現時時尚。「真、善、忍」的提出,正是由於中 共半個世紀的統治中國社會過於殘酷暴虐。如果中國的權力在如此長久的時間對中 國的社會、文化和宗教,進行了如此殘酷毀滅性的暴力破壞,那麼他們有什麼理由 譴責法輪功和人民對它的信奉呢?法輪功起碼比「專政」「鬥爭」要好。它起碼是 和平的,向善的,忍耐的,而非暴力破壞的。「真、善、忍」幾個簡單的詞即聚集 了幾千萬人,充份說明了中國社會的危機,說明了民心對中共權力的背離,說明了 共產黨意識在中國的徹底完結。中共如此鎮壓法輪功,因為他們預感到他們命運的 結束。他們的權力已經沒有了基礎。 宗教不是科學,不能以理智要求,任何宗教都有其神秘「迷信」的成份,否 則不為宗教。至於法輪功成員練功發生迷狂,以至死亡的現象,按照數據統計其在 總人數的正常比率之內。這不足以證明法輪功危害人的生命健康。就是醫院也有非 正常死亡的發生。客觀地說,法輪功作為中國民間早期宗教,與人類傳統宗教相較 ,尚有種種欠缺。其要成為成熟的宗教還需要漫長的時間和考驗。此期間它亦有走 上邪途的可能,但這是未來的事。但至今為止,法輪功是和平非暴力的;它的教義 符合人類文明的基本原則;他們的行為是練功求善。其並沒有危害社會和他人。他 們反迫害的抗議活動,也還是和平、忍耐、平靜的。這本來是正常的民意表達,但 他們卻被不斷投入監獄。最近有人自焚,這是共產黨權力殘酷迫害,激化矛盾的結 果。這些受害者無法阻止政府的暴力,亦不許申訴他們的理由和冤情,他們只有焚 燒自己伸張正義。事情如此悲慘不幸。 至今,法輪功已有一百多人迫害致死。而且迫害仍在繼續。現在中共對法輪 功的迫害遠遠超過了對「民運」的迫害。 宗教是複雜的問題。凡宗教都有危險性。它可以有益社會的安寧,但也可以 導致其崩潰。因此宗教是對一個國家的社會和政治的考驗。其需要有寬容的精神, 高度的政治智慧,和相應的法律。歸根結底,它需要社會本身的正常和穩定。宗教 不能以簡單的政治手段,尤其不能以國家暴力解決。如果宗教未衍成暴力,就不能 動用國家機器。而只能用社會的、文化的、宗教的方式相互彌補調和,使之成為社 會有益的因素。宗教,不在於它真或偽,對和錯,而在於它是否合乎法律,是否危 害或有益於社會。從根本上,人不能避免宗教。一個社會必須接受宗教的存在,給 它合理的位置和空間,與之和平共處。 共產黨由唯物主義開始(這裡我不是指一般的共產主義學說和一般的共產主 義者),而使自己成為最極端化的政治暴力化宗教(「邪教」)。由於它具有宗教 性,因此它排斥所有的宗教,以暴力摧毀消滅之,欲以自己一家之教一統天下。在 蘇聯的歷史中,在中共的歷史中,這再清楚不過。毛後,中共有了世俗化的轉變。 但是,在其中心集團,他們的意識深處也還是以獨我的「唯物主義」的教義看待世 界。因此,從根本上他們不能容忍「異教」法輪功的存在(如果他們有力量,如果 現在基督教、佛教、伊斯蘭教沒有歷史和國際之背景,他們也將同樣不能容忍,他 們曾經對其消滅之),非斬草除根不可。因此,他們對法輪功的迫害「源遠流長」 ,有根深的傳統和情結。由此,我們可以看到這個權力不可能寬容、多元地看待人 和世界;更不可能放棄意識形態,依於法律,民主地管理國家。他們不是一般意義 上的政治專制,如中國古代封建社會,如三十年代國民黨,他們是極權專制--專 制的極端化(專制與極權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他們的極權根於他們偏執、極端 、不容異己的狹隘心理。這是二十世紀中國的一大災難。 中共權力對法輪功的鎮壓不僅殘酷,違背人權,而在政治上也是錯誤的,甚 至愚蠢。 中共依於暴力奪得權力,依於暴力控制國家為所欲為,他們把政治退化到最 簡單的暴力殺戮與強制。「槍桿子」與「專政」是這個權力的本質,也是他們的歷 史與傳統。毛以此發動「反右」「文革」;鄧以此鎮壓「六四」;江澤民以為以同 樣的方式也可以消滅法輪功。他們習慣了他們的蠻橫。但是,今天已不再是昨天。 世界已經變化,中國已經變化。共產黨已經沒有了昨天的權力基礎;法輪功也不是 昨日毛澤東的信徒。民不畏死,何以死懼之。暴力是有限的,權力是有限的,共產 黨需要明白這個道理。當社會進入危機,人的存在陷入絕境,任何權力、暴力都無 濟於事。人並不是在任何時候都屈從權力、暴力。 中共(主責江澤民)鎮壓法輪功實際上已經失敗。法輪功沒有消匿,也沒有 屈服,反而贏得更多的同情;而中共則更徹底地喪失了民心;就其內部也由此更加 分裂,江本人也為之更加孤立。在國際上中共人權形像進一步下落,為之遭到世界 輿論的共同譴責。事情並未到此結束,江澤民詣旨孤行,把鎮壓法輪功進一步升級 。但這不會有什麼好的結果,其只能是把更多的人投入監獄,有更多的人摧殘致死 ;使民怨升騰,加深社會危機;同時也使共產黨權力更加脆弱,激化其內部紛爭。 至今沒有任何跡象顯示法輪功可以就此屈服消滅。看來,江澤民難以收場。得道多 助,失道寡助。其最終的結果有可能是,江澤民為之得咎,逼退讓權。中共被迫對 法輪功作出相應讓步。中國社會如果不想就此崩潰,這是只能的收場。 法輪功事件表明了中共權力暴力的限度,今天的中國已經不是僅僅依靠極權 專制就能控制的。極權專制只能激化社會的矛盾和危機。科技、經濟的發展一定使 社會走向權力分散。所謂現代社會,即是社會經濟、文化、信息、交通、民眾生活 自身運動的社會,而不被單一政治權力所控制。中國一方面發展經濟,一方面強化 極權權力,這種對向背馳只能導致中國社會的崩潰。如果法輪功由中國社會自然發 生(社會需要),而又沒有違背社會的基本規則,遵從法律,且又形成了它的社會 力量,佔據了一定社會空間,那麼就應該(哪怕是只能)承認它的存在和權力,無 論其有怎樣的信仰和意識。政治權力是有限的,它的行使不能超出法律的限定,政 治不能取代一切,也不能解決一切。社會的問題、宗教的問題、文化的問題應該交 還給社會、宗教和文化。今天,政治權力為所欲為的時代已經結束。由法輪功,中 共應該得到教育。 中共一向認為中國的權力是他們浴血奮戰得到的,因此也要浴血奮戰予以捍 衛。他們把國家民族種種錯綜複雜的政治、經濟、文化、民族、宗教、意識、社會 問題統統簡化為權力與權力的爭奪。這就是他們政治的歷史。這是近代以來他們給 中國帶來一次次災難的根本原因。法輪功本來是社會問題,進而是宗教文化問題。 這本來可以社會、宗教文化的方式予以解決。但是他們一定以為法輪功威脅他們的 權力,要亡黨亡國。於是他們將其激化為政治問題,發動全社會剿滅法輪功,迫害 致死一百多人,把大批的無辜人民投入監獄,給整個中國帶來混亂,民怨鼎沸惶惶 恐恐。他們自造社會危機。八九年之事,本來不至於流血,學生抗議政府在現代社 會再正常不過,但是中共權力卻一定認為這是顛覆共產黨。於是有「六四」。此次 法輪功又是如此。由此再上溯到「反右」「文革」,中國的政治災難一目瞭然。權 力的目的不是權力,而是對國家與人民的責任。中共如果不由之改變--放棄權力 的永久性壟斷,把權力逐步交還給國家,那麼中國將永無寧日。他們將永久不休地 進行政治運動和鎮壓。 停止迫害法輪功,實行政治改革,把權力歸還國家,這是共產黨必須而應該 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