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漢學界就中國政府羈押三名學者給江澤民的請願書 (中文本) 2000.4.17 中國、北京市、中南海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閣下 主席閣下,我們──簽署本請願書的國際漢學界的學者,就中國政府有關部 門最近羈押三名學者一事,謹向您表示深切的關注。 任教於香港城市大學商學院的李少民教授,於2001年2月25日訪問深圳時被羈 押。到我們寫本請願書時為止,中國政府有關部門還沒有公佈羈押他的理由及他的 羈押處。李教授入籍美國已有六年,是一位著述豐富的社會學家。他的研究主要涉 及中國經濟私有化及廣告的影響與使用問題。李少民於1988年獲得普林斯頓大學社 會學博士學位,後又在哈佛大學費正清東亞研究中心做博士後研究。他與西方幾家 有興趣在中國發展商務的大公司有密切的工作聯繫,常常往來於香港與中國大陸之 間。 我們也對高瞻博士的被捕深表關切。高瞻博士是華盛頓特區美利堅大學的研 究人員,2月11日在中國被拘留,現在又因被指控為空泛的「海外情報機構」從事「 間諜活動」而被正式逮捕。儘管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宣稱高瞻已經承認對她的這些指 控,但是到目前為止,有關部門沒有提供任何證據。她丈夫薛東華先生也曾在未受 任何指控的情況下被羈押,後被釋放。薛先生堅決否認了對高瞻的所有指控。此外 ,中國政府沒有履行中美雙方領事協議規定的及時允許對方的領事官員接觸被拘留 的對方國民的明確義務,將他們五歲的兒子(美國公民)與父母分開關押26天,卻 沒有通知美國政府。高博士的學術研究對像主要是自海外回到中國的學生,特別是 婦女。她目下已經完全被迫與外界隔絕,並不允許她與律師接觸。 最後,我們對於徐澤榮博士的安全和健康表示嚴重關注。徐博士於2000年8月 在廣州被國家安全部門羈押。他擁有牛津大學的博士學位,是廣東省社會科學院的 副研究員和中山大學兼職教授。在擔任這些職務之前,他是香港的永久居民,主持 《中國社會科學季刊》的出版。現在外界不知道徐博士面臨什麼指控,甚至不知道 他是否面臨任何指控。據報導,有關當局不允許他的家人與他會面,不告訴他的家 人他到底被羈押在何處,也不允許他與律師接觸。 「監視居住」應當是一種較為輕微的強制措施,但中國政府有關部門以「監 視居住」為名,長期單獨囚禁這三個學者,嚴重違反了中國的《刑事訴訟法》和公 安部的《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98條的明確規定。 此外,當中國政府1998年簽署《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時,已經承 諾為所有個人提供不受「任意逮捕或羈押」的權利,並保證所有人享有「尋求、接 收和傳播各種信息與思想」的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7條也保護進行科 學研究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再有,已經中國政府批准的《經濟,社會,文化權 利國 際公約》第15條規定:「本 公約締約各國承擔尊重進行科學研究和創作性活 動所不可缺少的自由」。對李少民、高瞻和徐澤榮三位學者的持續羈押侵犯了上述 基本權利。他們的被羈押很可能使其他學者,特別是(但不僅僅是)擁有中國國籍 的學者,因為擔心他們會有同樣的遭遇而不能自由地在中國進行學術活動和從事有 關中國的研究。 學術關係一直是中國改善與世界其它國家關係的前導。成千上萬的中外 學者 參與了中國與外界的關係,為中國的現代化和改善中國與其它國家之間的理解作出 了重大的貢獻。上面提到的三位學者因為回國從事研究和其他正常的學術活動而被 羈押,表明中國學術交流與研究環境正在惡化,對此我們深表不安。 對於任何一個健康的社會來說,特別是對於準備融入全球經濟的國家來說, 活躍的市民社會與觀點、思想的自由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我們殷切地敦促您 的政府表明自己對於在中國保護和提倡學術自由的決 心,以及對於維護學術交流在 建立國際理解與信任中所扮演的關鍵角色的決心。要麼立即釋放三位被羈押的社會 科學家,要麼盡快使他們享有真正的、在遵循國際標準的法庭上為自己辯護的權利 。(這些標準當然包括了被告能自由地接觸他們自己選擇的律師。並且在適用的情 況下,外國公民的被告能夠經常接觸他們的領事代表。) 感謝您對這些緊急而重要的事情的過問和考慮。我們企盼著您的答覆。 (本請願書的簽署者只代表他們自己,而不代表其所屬的學術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