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天安門自焚事件研討會」 韌 鋒 四月份《北京之春》刊登「天安門自焚事件研討會」的簡訊,凌鋒和胡平先 生的發言,筆者完全贊同,而對其他一些人的言論不敢苟同。 如有人「建議中共當局和法輪功方面都作讓步,讓獨立的國際媒體進行調查 。如果自焚者確實是法輪功練習者,法輪功必須向世人道歉」。 首先,建議雙方「都作讓步」,這不是把迫害者與受害者等同起來嗎?其次 ,要求中共「讓獨立的國際媒體進行調查」,這不是天真爛漫得太可愛嗎?第三, 既使自焚者是法輪功,如果他(她)們都是自願的,有何權利要求他(她)們向世 人道歉?難道以死向撤旦抗議,也是犯罪嗎?這是哪一門子的道德觀?最奇怪的是 ,發表這些言論的不是一般無知的人,而是大陸頂頂有名的名人哩,嗚呼! 還有,有人說「中共當局和當時的學生,現在法輪功都在走極端,雙方對抗 不斷升級」。 「當時的學生」,指的是一九八九年發生在北京的八九民運時期的學生,所 謂「走極端」,充其量也不過進行絕食活動和外地學生堅持在天安門廣場靜坐請願 ;不願撤出廣場而已,必須指出,凡是參加八九民運的人,無論是學生和市民,不 僅手無寸鐵,而且把擲污毛像的人扭送公安(結果判重刑,今仍在獄中)。如果這 些行為都是「走極端」,請問,一九五六年匈牙利首都的學生和市民一起拿起武器 抗擊共產黨軍警的鎮壓,一九九零年羅馬尼亞人民也拿起武器抗暴,終於把共產極 權統治推翻,這些,應如何評價?那些拿起武器反抗的人,是否都叫瘋子?都該受 法律制裁?!都該槍斃?! 筆者自海外回大陸居住三十年(另於八十年代周遊大陸五年),對中國人普 遍奉行的「好漢不吃眼前虧」,「識時務者為俊傑」,「好死不如賴活」的人生哲 學,太熟悉了。真是有怎樣的人民,便有怎樣的統治者,這是大陸十多億中國人仍 服服貼貼、乖乖地接受中共統治的根本原因。中國大陸走向自由民主人權的大道, 還差遠啦(順帶說,已走向自由民主人權的台灣在中共的軍事威脅和商機利誘下, 不也有越來越多的人爭先恐後搶攤登陸朝聖嗎?我對台灣的前途,絕不看好)! 此外,有的民運刊物,刊登一系列提倡「非暴力」的鬥爭方式和甘地的「非 暴力」主張,其意圖很明顯,反對暴力抗爭。 然而,在介紹甘地的「非暴力」主張,卻只偏面強調其「非暴力」方面,只 字不提「不合作」的一方面。事實上,甘地提倡的,其原文叫「SATYAGRAHA」(個 別字可能拚錯),指的是「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對英國統治者,甘地從來採取「 不合作」的行動,這和現在中國的一些民運人士的行為,既主張「非暴力」,又與 中共媚來眼去,暗中來往,甚至竟公開支持給中共貿易最惠國待遇、永久性正常貿 易關係以及公開支持中共辦奧運會,完全不同,有什麼資格扯談甘地的「非暴力」 主義?! 必須指出,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包括罷工和絕食,而在中國許多 民運人士的眼中,這些都是「走極端」,的行為,總之,這些人連最保守的甘地都 不如,由這些人領導民運,恐怕一萬年也成不了事,這是中共不斷演捉放人鬧劇的 根本原因。 據說,中共可能要放徐文立等人,而徐氏曾對美國記者明確表示,民運須「 絕對反對使用暴力」,事實上,世上有各種不同程度和性質的暴力,有濫用暴力、 有適度必要的暴力、有自衛暴力等區別,豈可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