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劉賢斌絕食 (加拿大)盛雪 在加拿大絕食六次,應該算有經驗了。可是還是挺難受的。 1989年5月,因為我家住在離天安門廣場只有六七分鐘走路的距離,每天聽著急救車的 呼嘯聲在窗前刮過,好像每一聲都刮過我的胃,難忍的疼痛與揪心。我對自己發誓說,我願 意用任何方式抗爭,但是不絕食。 1991年1月吧,第一次絕食,聲援當時在獄中絕食的王軍濤、陳子明。那天冷的風都藍 得透明了,我們在領事館前不停的轉圈,那次夜裡冷到零下20幾度。 2006年2月6日和3月6日為高智晟絕食兩次。2月那次更是冷得牙都不能碰一塊,碰一塊 就咯咯響。在領事館前用衣服包了好幾層,活像北京上訪戶。 這次可以算最「舒服」的了。天氣不錯,在市政府前廣場,除了餓著肚子,還真像是散 心放鬆。我和一起絕食的吳嗣瑜說,有點內疚。因為和劉賢斌他們的境遇反差太大了。 我怕餓,我有胃病、血壓低、血糖低,現在加上個甲低,都不適宜餓。可是在加拿大卻 破了我自己的承諾,先後六次絕食。不過都只是24小時而已。象徵性的也好,動真格的也罷。 我用心體會所投注的情感和所堅守的信念。人總是要為自己所信的東西付出行動的。並不是 每一次行動都能到達終點,事實上到達終點之前的所有步伐都是過程,但都必須要走。 而且,有些中國人太聰明,總是想計算好了結果再做,結果就是不做。因為絕大多數事 情無法確切計算好得失。如果都計算的話,西方的大赦國際、百萬行、環保人士都是傻子, 都萬分可笑,都搞的是沒有意義的形式,都是自欺欺人。因為他們每天寫關注信、募集分分 毫毫的捐款,保護一個湖泊不被污染,幾乎都是無法看到結果的行為,甚至有些做法確實無 法產生結果。但是,這就是一個人的社會所應有的守望相助、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鏈條關 系。 而且,人應該有一種高貴的情感,那就是為貧弱者爭取權益,為受難者背負十字架,不 管所能做的是一次禱告還是一萬里死亡威脅的行程。人既不應該嘲笑禱告者的微弱,也不應 該面對萬里險途感到無能。 劉賢斌我不認識,在此之前甚至沒有多關注過。楊建利來電話介紹劉賢斌的情況,感動 於他的不放棄,感動於他的平和而堅韌。決定採取些行動。看了劉賢斌妻子的文章,更覺得 不做些什麼心裡難受不安。這就是一份簡簡單單的人情味和同情心吧。一個社會如果連表達 人情味和同情心都需要算算得失和成果的話,那這個社會是多麼可怕而勢力。 一次絕食只佔20多年民運活動的幾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但是20多年推動中國民主的信 念和行為,就是這樣一寸寸走出來的。如果把每一寸看起來不那麼重要,沒有意義,甚至有 些可笑的里程都刪除的話,那麼腳下的路和前面的方向也就都消失了。 (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