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衛兵打死卞仲耘慘案追蹤 (北京)朗鈞 引言 第47期電子刊物《記憶》是卞仲耘慘案專刊。登出三篇文章,即《馮敬蘭等也談卞仲耘 之死》,《好故事未必是好歷史——我看卞仲耘之死》和《我的記憶:師大女附中文革初期 二三事》。三篇文章的目的是要重新講述卞仲耘之死,為很多網站轉載。 自2001年卡瑪籌劃拍攝《morningsun》始,閉嘴近40年的紅衛兵開始說話。影屏上的宋 彬彬用畫外音的方式述說往事,否認了當年《光明日報》上的文章是自己的作品,卻沒有拿 出任何證據。接著,葉維麗撰寫中英文稿件,其中,當年的紅衛兵自己為自己證明,說劉進 宋彬彬等人曾在1966年8月5日那天下午,兩次勸阻學生毆打卞仲耘。同時,否認師大女附中 紅衛兵在8月5日以前已經成立的觀點也在葉的文字中開始形成。 經過將近10年的籌劃,她們在47期《記憶》上發表了上述集體創作三篇文章。雖然洋洋 數萬言,其中絕大多數內容卻都不是新東西,其中最大爆料就是說當年有過紅衛兵和文革領 導成員搶救過卞仲耘的情況發生。 三文之一《馮敬蘭等也談卞仲耘之死》這個標題似乎應該改為《宋彬彬等也談卞仲耘之 死》更恰當些。因為很少有人知道馮敬蘭是誰。而隱匿在標題後面的宋彬彬就不一樣了。經 歷過文革的人,沒有人不知道這個人是誰。跨世紀的知名度是個歷史的標籤,文革爆發41年 後,經過母校90年校慶活動的再次強化,宋要武這三個字注定要和宋彬彬生死與共了。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馮敬蘭等也談卞仲耘之死》這個談話稿是根據一次實際存在的談 話記錄整理出來的,還是談話紀要這類文體的借用?如果確有這樣一次談話,就應該註明進 行此次談話的時間和地點。這等人自《morningsun》始集結已多年。她們的觀點相互熟知, 不問自明,使用這種虛擬的問答形式是不是有些做作?如果沒有猜錯,該文體的選擇是葉維 麗的主意。她的那本《紅色大院》用的就是這個文體。這篇文字更像一個共同署名的文章, 只不過是採用了訪談錄的文體去迴避共同署名而已。那麼,宋彬彬、劉進,馮敬蘭,於羚和 葉維麗對這篇談話中的每一個人的發言是各負其責還是共同承擔責任呢?抑或全部文字皆由 標題中的署名者馮敬蘭一個人負責?其實,嚴肅的選擇應該是使用5人共同署名的論文形式。 論文作者的排名可以因知名度的大小依次排列,當然是宋彬彬排第一,於羚排第五。也可以 由學歷的高低進行排列。宋彬彬和葉都是美國博士,宋是工科博士,葉是文科的。誰排第一 兩人可以商量。依照國際慣例,作者排名應以對論題貢獻之大小排列之。那麼似乎葉維麗和 劉進都有可能排在第一。當然,還有通訊作者定為何人的問題。這裡不再討論。 師大女附中紅衛兵的證詞及分析 現在討論正題:師大女附中紅衛兵和文革領導成員搶救過卞仲耘嗎? 討論開始之前聲明兩點: 第一、1966年8月5日,在師大女附中校園,副校長兼中共黨總支書記卞仲耘被該校紅衛 兵毆打致死。本文所引述的文字將被統稱為「證詞」。是因為這些引文涉及的內容均與這樁 命案有關,所以這些引文具有了「證詞」的色彩。 第二、為了比較史料的真偽,本文大量引用師大女附中師生和紅衛兵的文字。懇請讀者 務必認真閱讀這些文字。然後便可得出自己的結論。 對搶救過程最為詳細的描述出現在當年的紅衛兵劉沂倫的文章《我的記憶:師大女附中 文革初期二三事》中。她是這樣說的: 「太陽快落山時,有人告訴我們卞仲耘暈死在後花園那兒。 我們到後花園去,在後門(朝北的一個門)附近看見卞仲耘癱在一個平板車上,其狀況 只可用四個字形容:慘不忍睹。此時她躺在平板車上昏迷不醒,口吐白沫,白沫中還夾雜著 粉紅色的血絲,已經是有出氣沒進氣了。她身上鋪滿了大字報,黑字紅叉一片渾濁,灰色的 糨糊湯,和她自己昏迷失禁排出的黃色的穢物散發出難聞的氣味。顯然,在她已經昏迷倒地 後,女孩子們依然不覺盡興,往她的身上鋪大字報(無非是寫些打倒黑幫之類的標語),甚 至把墨汁和糨糊湯潑在她身上。 過了一會兒,有幾個同學和一個醫生一個護士從北門進來,男醫生比較年輕,我印象裡 還帶著眼鏡(這一點不敢百分之百確定),女護士看上去有30來歲,比醫生年長一些,背著 一個藥箱,就是那時很常見的皮藥箱,一個白色圓形裡畫著紅十字;同學中我記住的有宋彬 彬和朱忠丹,朱忠丹是跟著宋彬彬等人一起去醫院的。她們從學校後門進來後,宋彬彬等人 和大夫說話,朱忠丹在一邊悄聲告訴我:在醫院裡找急救醫生時,大夫一聽說是搶救被批鬥 的走資派「黑幫」,還不願意來,宋彬彬和他們爭論說解放軍抓了俘虜還給治病,這才來了 兩個人。 那個年輕的男大夫一看昏死者的樣子,鼻子眉毛立刻全擠到一堆去了,口中唸唸道: 「怎麼搞成這個樣子?這還有救嗎?」宋彬彬說:「那你也得想法搶救,不能看著她死呀。」 (這兩句對話我記得很清楚)那個女護士立即蹲下打開藥箱,取出酒精棉給卞仲耘擦拭胳膊 打強心針,用了很多酒精棉才從那骯髒的胳膊上開闢出一小塊清潔地。我印象裡打了兩針強 心劑都沒有見效,卞校長還是昏迷不醒,醫生說不行了,送醫院去吧。同學找來工友,讓他 打水清洗一下,然後拉到醫院去了。 把卞校長送到醫院時,朱忠丹,李××和王麗莎有沒有跟去醫院我記不得了,我沒有去, 我在學校又呆了一會兒,聽說醫院傳來消息,卞校長死了。 我聽說卞校長「不行了」時,正在操場大門附近,現在回想也許我正打算回家吧,這時 我才注意到,那一大幫瘋狂的低年級女孩子幾乎全作了鳥獸散。校長老師們都癱坐在路邊喘 著粗氣,教我們語文的李老師在哭,梅樹民老師在低頭忍著,惟有胡校長不流淚,她即使在 喘氣也是抬著頭。當我注意到胡校長時,她也恰巧瞥了我一眼,彷彿在對我說:你在看我們 受難。」 劉沂倫的證詞證明了八個情況: 第一、劉沂倫證明卞仲耘受傷情況,「卞仲耘暈死在後花園那兒,昏迷不醒,口吐白沫, 白沫中還夾雜著粉紅色的血絲,已經是有出氣沒進氣了。她身上鋪滿了大字報,黑字紅叉一 片渾濁,灰色的糨糊湯,和她自己昏迷失禁排出的黃色的穢物散發出難聞的氣味」; 第二、劉沂倫證明她得知卞仲耘被置放在學校後花園的平板車上,停留在學校後花園的 時間是「太陽快下山時」; 第三、劉沂倫轉述1966年8月5日朱忠紅的說法,即醫院的醫生是宋彬彬請來的。 第四、劉沂倫證明宋彬彬到達了停放卞仲耘的現場。「過了一會兒,有幾個同學和一個 醫生一個護士從北門進來,男醫生比較年輕,我印象裡還帶著眼鏡(這一點不敢百分之百確 定),女護士看上去有30來歲,比醫生年長一些,背著一個藥箱,就是那時很常見的皮藥箱, 一個白色圓形裡畫著紅十字;同學中我記住的有宋彬彬和朱忠丹,朱忠丹是跟著宋彬彬等人 一起去醫院的。」 第五、劉沂倫證明了宋彬彬和醫生來停放卞仲耘現場的時間是在「太陽快下山時」後又 「過了一會兒」; 第六、劉沂倫證明醫生到達現場的時候,卞仲耘的生存狀態。「打了兩針強心劑都沒有 見效,卞校長還是昏迷不醒,醫生說不行了,送醫院去吧」; 第七、劉沂倫證明,卞仲耘是死於醫院。「我在學校又呆了一會兒,聽說醫院傳來消息, 卞校長死了」; 第八、劉沂倫回憶,在聽說卞仲耘「不行了」的時候,胡志濤坐在路邊,還和她有眼神 的交匯:「校長老師們都癱坐在路邊喘著粗氣,教我們語文的李老師在哭,梅樹民老師在低 頭忍著,惟有胡校長不流淚,她即使在喘氣也是抬著頭。當我注意到胡校長時,她也恰巧瞥 了我一眼,彷彿在對我說:你在看我們受難」。 在《馮敬蘭等也談卞仲耘之死》中劉進葉維麗也有關於「搶救」的敘述。 葉維麗的證詞說:「我覺得劉進、宋彬彬她們那天參與將卞校長送進醫院,堅持要醫院 搶救,並和李松文老師等一道留下姓名做擔保,在當時的情況下,是十分不容易的,值得充 分肯定。…… 我的估計是,卞大約在4點多鐘倒下,大約7點左右把她送到近在咫尺的郵電醫院,這中 間有至少兩個小時左右的耽擱。……耽擱了兩個小時左右才送醫院,不能不說是』反應遲 緩』。 我傾向相信劉進說的,你們在聽到人(卞)躺在垃圾車裡奄奄一息的消息時,馬上就行 動了。但卞校長在後院躺了兩個小時之久,為什麼你們那麼遲才接到消息?」 葉維麗8月5日不在學校,所以她的證詞只是表明她的傾向性。即「我傾向相信劉進說 的」。 葉維麗的敘述中還存有一個極其低級的數學錯誤: 「卞大約在4點多鐘倒下,大約7點左右把她送到近在咫尺的郵電醫院,這中間有至少兩 個小時左右的耽擱。」 7減4等於3。這是小學一年級數學的正確答案。 葉維麗在談話中將7減4等於2的計算結果強調了三遍: (1)「這中間有至少兩個小時左右的耽擱」; (2)「耽擱了兩個小時左右才送醫院」; (3)「但卞校長在後院躺了兩個小時之久」。 葉維麗懂得救人如救火的道理。為減輕「反應遲緩」的責任,可以找到一百個理由。但 是唯有「7減4等於2」是無論如何不能成立的。 葉維麗證詞的詭秘之處在於,她承認「卞大約在4點多鐘倒下,大約7點左右把她送到近 在咫尺的郵電醫院」的事實,但是她強調劉進等人「在聽到人(卞)躺在垃圾車裡奄奄一息 的消息時,馬上就行動了」。 劉進在《談話》中說「直到黃昏,有個同學來說卞校長快不行了,人在後院呢,我和宋 彬彬等同學急忙跑下樓去。在後操場,我看到卞校長躺在一個手推車上,臉色特別難看,嘴 裡吐著白沫,身上也有異味,一看就不行了。 高三1班劉沂倫證實說,是宋彬彬和高三2班朱姓同學等幾人去醫院找的大夫。朱同學事 後告訴劉沂倫,醫生一聽說是黑幫就不願來,宋彬彬和他當場吵了起來,說解放軍三大紀律 八項注意,對俘虜還得優待呢。當時來了一個年輕的男大夫,一個年長的女護士,給卞校長 打了強心針。不過,這些具體細節我和宋彬彬都不記得了,當時我們完全懵了。 我推著車,好幾個同學在旁邊幫著推,把卞校長送到了郵電醫院。記憶中不少同學、老 師都跟著往醫院跑。大夫不敢救,我們之間發生了爭吵。在場的數學老師李松文,是工作組 期間教師代表會兩成員之一,也是臨時黨支部的負責人,他老實本分、不善言談,這時也急 了,讓醫院趕快救人。經過一番爭論才開始搶救,大約9點左右,卞校長就去世了。隨後, 卞校長的丈夫王先生來了,他情緒激動,當時哭得很厲害。」 劉進的證詞證明了五個情況: 第一、劉進等得知卞仲耘「不行了」的消息的時間是「黃昏」時刻; 第二、劉進見到卞仲耘時,她「臉色特別難看,嘴裡吐著白沫,身上也有異味」; 第三、劉進表示她本人和宋彬彬不記得劉沂倫轉述朱忠丹當年所言請醫生和救助現場的 具體細節。即「這些具體細節我和宋彬彬都不記得了」; 第四、劉進證明卞仲耘是她本人和其他同學用車推到郵電醫院的; 第五、劉進證明卞仲耘的死亡時間是晚上9點。「大約9點左右,卞校長就去世了」。 綜上所述,從劉進,劉沂倫和葉維麗的談話和文字中可以歸納出一個的時間表。 下午4點,卞仲耘在校園倒下。劉進等人一無所知 晚間7點,卞仲耘奄奄一息,快不行了。劉進等人方才得到消息,實施搶救。 晚間9點,卞仲耘經搶救無效,死亡。 隱藏在文字中的這個時間表的用意可以在下文剖析中被看的清清楚楚。這裡暫不做分析。 師大女附中師生的證詞 為了尋找本文標題提出的答案。現引述其它師大女附中其他師生的文字,其中包括馮敬 蘭1995年的文字。 首先引述的林莽老師2006文章中的文字: 「沒過多久,那個女紅衛兵來到圖書室,又來叫我跟她走。這次卻是跟她走到女生宿舍 正門。剛進正門,卻看見卞仲耘仰身躺在正門台階上。紅衛兵勒令我和先到那兒的校工老白, 一同把卞仲耘抬上她身旁的手推平板車。我剛抬起她的雙腳,圍觀的女紅衛兵們朝著我哈哈 大笑起來。我立即意識到:這不是嘲笑一個活著的右派,抬一個將死的走資派嗎?我受不了 這樣的嘲弄,我也不忍目睹卞仲耘臨死之前的慘狀。她的兩個眼珠向上翻滾,口吐白沫,渾 身濕透,抽搐不止。『老卞呀!我真不忍看到你這樣的悲慘的結局!』於是,我憤然放下她 的雙腳,大聲說:「我決不抬!」即轉身走開。紅衛兵追上我,罵了一句:「媽的!」用穿 著軍靴的腳踢了我一下」。(林莽《目擊並身歷其境者言——紀念卞仲耘校長殉難四十周 年》) 林莽的證詞證明了三個重要情況: 第一、卞仲耘倒下的地點是女生宿舍正門台階上。 第二、紅衛兵曾命令林莽將瀕臨死亡的卞仲耘抬上平板車。 第三、林莽證明卞仲耘在被抬上平板車上時,卞仲耘還沒有死亡,「她的兩個眼珠向上 翻滾,口吐白沫,渾身濕透,抽搐不止」。 現引述的胡志濤副校長1986年的文章中的文字: 「一輛平板車推過來,在我的身邊停下。『你看!』我一看,車上蓋滿了大字報,上面 還壓著一把大掃帚。『你把它掀開!』我用雙手拿下掃帚,又一層層地揭開大字報紙。『老 卞!』我幾乎叫出聲來。她的兩眼直睖睖地瞪著,呼嚕呼嚕地吐著粗氣,兩隻胳膊紅腫,上 面佈滿了一條條傷痕。我用手摸摸,滾燙滾燙。我忘記了自己的傷痛,也忘記了自己的處境, 急忙向周圍的學生呼救:『她的瞳孔已經擴散了,快!趕緊送醫院搶救!』平時,她們是我 傾注滿腔心血培養的學生,朝夕相處,親如一家,但現在她們卻完全失去了人性,失去了理 智,凶神惡煞似的向我吼叫:『黑幫!你不好好改造,也是這個下場!』我被她們推搡著關 進了辦公室。…… 我一次次站起來向窗外看望,一次次被監視我的學生制止:『黑幫!你老實點,不許你 看!』 已經是黃昏了,太陽的光照依然很強。我從屋裡往外偷看,那輛平板車還停在那裡,沒 有人過問。那群對我施加拷打的學生都四散得無影無蹤了。我再次向站在門外監視我的兩個 學生懇求:『請你們趕快把她送往醫院搶救吧!』其中一個回答:『不用你管!』 夜幕漸漸地落下來了,我看看腫脹的手腕上那只被污水模糊了的手錶,時針正指在七點 上。窗外有人走動。不一會兒,校醫帶著兩個穿白大褂的人把卞仲耘用擔架從北門抬出去了。 又過了好久,一位老工友……又護送我回家。」(胡志濤《「八五」祭》) 胡志濤的證詞證明了以下7個情況: 第一、胡志濤證明卞仲耘受傷情況,「她的兩眼直睖睖地瞪著,呼嚕呼嚕地吐著粗氣, 兩隻胳膊紅腫,上面佈滿了一條條傷痕。我用手摸摸,滾燙滾燙」; 第二、胡志濤見到卞仲耘的時候,卞仲耘已經被抬放到平板車上; 第三、胡志濤證明她看見卞仲耘的時候,卞仲耘還沒有死亡,但即將死亡,「呼嚕呼嚕 地吐著粗氣」、「瞳孔已經擴散了」; 第四、胡志濤證明看管她的學生不讓她管卞仲耘; 第五、胡志濤證明學校醫生和郵電醫院的醫生來學校的時間是晚上7點; 第六、胡志濤證明,是校醫帶醫生來並抬走了卞仲耘。「只有校醫帶著兩個穿白大褂的 人把卞仲耘用擔架從北門抬出去了」。 第七、卞仲耘被抬走後,工友護送胡志濤回家。 現在引述學生馮敬蘭1995文章中的文字: 「轉到一座教學樓後面,大字報密度才略減,但那裡的清淨有一種難以言狀的威懾力。 烈日下我看見女廁所旁邊一輛手推車上橫七豎八堆放著大掃帚、茅坑蓋,下面分明有一個人, 他(她)的兩腳從雜物下面露出來。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躡手躡腳地走了過去。於是 我看見了黃的稀便順著車廂板流淌到地上,蒼蠅正嗡嗡地圍著車盤旋。是校長。她沒有知覺 地躺在車上,衣衫不整,五官腫脹,眼鏡不見了,大小便失了禁。8月初的午後4點,驕陽依 然如火,可是我的頭皮發緊,突然起了一身雞皮疙瘩。在那一瞬間,我所受的委屈和侮辱變 得無足輕重了。她怎麼啦?誰往她身上扔了這些大掃帚和茅坑蓋子?這情景使我心裡充滿了 厭惡和恐懼,我立即轉身逃之夭夭。」 「女八路出身的校長(胡志濤)後來被打斷了肋骨,但是我從來沒有見過她低過頭。他 是我所見過的最堅強最美麗的女人。正是她,頂著半邊參差不齊的頭髮,忍著渾身的創痛, 勇敢地推著小車把她生死不明的同事送到了醫院」。(馮敬蘭《記憶的傷疤》) 馮敬蘭的證詞證明了以下4個情況: 第一、馮敬蘭證明卞仲耘受傷和生死狀態,「黃的稀便順著車廂板流淌到地上,蒼蠅正 嗡嗡地圍著車盤旋。是校長。她沒有知覺地躺在車上,衣衫不整,五官腫脹,眼鏡不見了, 大小便失了禁」; 第二、馮敬蘭證明卞仲耘被置放在學校後花園的平板車上停留在校園裡的時間是「八月 的午後四點」; 第三、馮敬蘭證明沒有人搶救卞仲耘。現場很安靜和恐怖「我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 躡手躡腳地走了過去。……這情景使我心裡充滿了厭惡和恐懼,我立即轉身逃之夭夭」; 第四、馮敬蘭證明後來將卞仲耘送到醫院的是副校長胡志濤,「正是她,頂著半邊參差 不齊的頭髮,忍著渾身的創痛,勇敢地推著小車把她生死不明的同事送到了醫院。」 現引述的學生王友琴2003年的文章中的文字: 「下午5點來鐘的時候,卞仲耘已經失去知覺,大小便失禁,倒在宿舍樓門口的台階上。 但是,依然有一些紅衛兵在那裡踢她的身體,踩她的臉,往她身上扔髒東西,大聲咒罵她 『裝死』。 5點多時,有人叫來了校工。校工把卞仲耘的身體搬上一部平常運送垃圾的手推車。當 時還在繼續「鬥爭」另外4個人。副校長劉致平一度被強迫跪在這輛手推車旁邊。副校長胡 志濤看到手推車上卞仲耘兩條胳膊紅腫,上面佈滿一條條傷痕,眼睛張開,瞳孔已經沒有反 應,嘴巴還在吐氣。她告訴紅衛兵卞仲耘有生命危險,應該送醫院。紅衛兵對她吼道:『黑 幫,你不好好改造,也是這個下場。』她被推進一間辦公室關了起來。 稍後,有工友把那輛手推車推到學校北門(是小門,不是正門)旁邊。馬路對面就是郵 電部醫院。時值8月,那時天色還亮。有紅衛兵說這樣把卞仲耘推過去『影響不好』,不准 把車推出學校。手推車停在北門邊。卞仲耘的身體被用大字報紙蓋了起來,上面還壓了一把 大竹掃帚。手推車在校門口停了一兩個小時。7點多鐘,有學校『文革籌委會』的人打電話 請示了中共北京市委——當時他們還被稱為「新市委」,因為是兩個月前「打倒」了舊市委 之後建立的。卞仲耘終於被送進郵電部醫院。醫生檢查時,她的屍體已經僵硬,她已經死亡 多時」。(王友琴《北京第一個被打死的教師——卞仲耘》) 王友琴的證詞證明了以下6個情況: 第一、王友琴證明了卞仲耘大小便失禁並跌倒在宿舍樓門口的台階上的時間,「下午5 點來鐘的時候,卞仲耘已經失去知覺,大小便失禁,倒在宿舍樓門口的台階上。但是,依然 有一些紅衛兵在那裡踢她的身體,踩她的臉,往她身上扔髒東西,大聲咒罵她『裝死』」; 第二、王友琴證明了卞仲耘被抬上平板車上的時間,「5點多時,有人叫來了校工。校 工把卞仲耘深身體搬上一部平常運送垃圾的手推車」; 第三、王友琴證明卞仲耘在身上蓋滿大字報和放一把掃帚的目的。「有紅衛兵說這樣把 卞仲耘推過去『影響不好』,不准把車推出學校。手推車停在北門邊。卞仲耘的身體被用大 字報紙蓋了起來,上面還壓了一把大竹掃帚」; 第四、王友琴證明卞仲耘被送往醫院是請示過北京市委。「7點多鐘,有學校『文革籌 委會』的人打電話請示了中共北京市委--當時他們還被稱為「新市委」,因為是兩個月前 「打倒」了舊市委之後建立的」; 第五、王友琴證明卞仲耘被送往醫院的時間。「7點多鐘,有學校『文革籌委會』的人 打電話請示了中共北京市委--當時他們還被稱為「新市委」,因為是兩個月前「打倒」了 舊市委之後建立的。卞仲耘終於被送進郵電部醫院」; 第六、王友琴證明卞仲耘的死亡時間。「卞仲耘終於被送進郵電部醫院。醫生檢查時, 她的屍體已經僵硬,她已經死亡多時。」 綜合比較上述女附中師生的證詞,其中有兩個內容應該被否定: 第一、馮敬蘭說,是胡志濤將卞仲耘送到醫院的。不確。因為胡志濤自己的回憶文章 《「八五」祭》說,她當天晚上回家後,家人看見她被紅衛兵打得渾身青一塊紫一塊都驚呆 了。隨即家人帶她去北大醫院看病。 第二、王友琴說卞仲耘被抬上平板車上的時間5點多鐘。手推車在校門口停了一兩個小 時。不確。因為馮敬蘭1995年的文章,和葉維麗在47期《記憶》中的敘述均承認4點鐘左右 卞仲耘「倒下」,被抬上平板車停放在學校北門內。卞仲耘被置放在手推車上3個小時以上。 歸納 依據上面胡志濤、林莽、王友琴和馮敬蘭(1995年)的回憶,可以簡單描述出卞仲耘生 命終結前後幾個小時的情景: 1966年8月5日下午4點鐘以前,在師大女附中校園被紅衛兵殘酷毆打後,卞仲耘跌倒在 宿舍樓門口的台階上。她生命垂危,瀕臨死亡。她的兩個眼珠向上翻滾,口吐白沫,渾身濕 透,抽搐不止,大小便失禁。紅衛兵命令林莽和另一校工將卞仲耘抬上一輛平板車。林莽沒 有服從紅衛兵的命令。 稍後,胡志濤看見了載有卞仲耘的平板車推了過來。車上蓋滿了大字報,上面還壓著一 把大掃帚。掀開大字報,胡志濤看見了卞仲耘。 這時的卞仲耘兩眼直睖睖地瞪著,呼嚕呼嚕地吐著粗氣,兩隻胳膊紅腫,上面佈滿了一 條條傷痕。全身滾燙滾燙,瞳孔已經擴散了。胡志濤呼籲搶救卞仲耘但兇手向胡志濤吼叫: 「黑幫!你不好好改造,也是這個下場!」隨後胡志濤被推搡著關進了辦公室。 為什麼要在卞仲耘身上覆蓋很多大字報呢? 紅衛兵認為這樣把卞仲耘推過去「影響不好」,所以把卞仲耘的身體被用大字報紙蓋了 起來,天黑之前不准把車推出學校。手推車就停在北門邊。而學校北門外幾步路程就是郵電 醫院。 4點鐘左右,驕陽依然如火,學生馮敬蘭轉到一座教學樓後面,但那裡的清淨有一種難 以言狀的威懾力。卞仲耘的停置現場很安靜。烈日下,馮敬蘭看見女廁所旁邊一輛手推車上 橫七豎八堆放著大掃帚、茅坑蓋,下面分明有一個人,卞仲耘的兩腳從雜物下面露出來。馮 敬蘭躡手躡腳地走了過去。於是看見了黃的稀便順著車廂板流淌到地上,蒼蠅正嗡嗡地圍著 車盤旋。是卞仲耘沒有知覺地躺在車上。衣衫不整,五官腫脹,眼鏡不見了,大小便失了禁。 馮敬蘭感到頭皮發緊,突然起了一身雞皮疙瘩。卞仲耘怎麼啦?誰往她身上扔了這些大掃帚 和茅坑蓋子?這情景使馮敬蘭心裡充滿了厭惡和恐懼,立即轉身逃之夭夭。 下午4點左右,卞仲耘已經死亡。卞仲耘的遺體一直被置放在平板車上,在烈日下,暴 屍校園3個小時。 在被關押的房間內,胡志濤一次次站起來向窗外看望,一次次被監視的學生制止:『黑 幫!你老實點,不許你看!』 已經是黃昏了,太陽的光照依然很強。胡志濤從屋裡往外偷看,那輛平板車還停在那裡, 沒有人過問。胡志濤再次向站在門外監視她的兩個學生懇求,請她們趕快把卞仲耘送往醫院 搶救吧!得到的回答是:「不用你管!」 夜幕漸漸地落下來了,胡志濤看看腫脹的手腕上那只被污水模糊了的手錶,時針正指在 7點上。窗外有人走動。不一會兒,校醫帶著兩個穿白大褂的人把卞仲耘用擔架從北門抬出 去了。 將卞仲耘遺體運往醫院是學校「文革籌委會」的人打電話請示了中共北京市委後決定的。 卞仲耘終於被送進郵電部醫院。醫生檢查時,她的屍體已經僵硬,她已經死亡多時。 綜上所述,從林莽、胡志濤、馮敬蘭(1995)、王友琴文字中也可歸納出了一個的時間 表。 下午4點以前,卞仲耘在校園被毆打後瀕臨死亡。瞳孔已經擴散,被置放到平板車上; 下午4點左右,馮敬蘭看見置放在平板車上的卞仲耘沒有知覺,已經死亡。 下午4點-黃昏7點,3個小時沒有人理會卞仲耘。 晚間7點卞仲耘被送進郵電部醫院。醫生檢查時,她的屍體已經僵硬,已經死亡多時。 從師大女附中紅衛兵的文字和師大女附中師生的文字歸納提煉出的兩個時間表可以分別 得出兩種不同的結論。 從劉進劉沂倫葉維麗證詞歸納出的時間表隱含著兩個關鍵點: 第一、晚間7點(即太陽快要落山的時候)劉進等人方才得到卞仲耘「倒下」的消息; 第二、晚間7點,將卞仲耘送往郵電醫院時,卞仲耘還沒有死亡。卞仲耘死亡時間是晚 間9點前關鍵點證明劉進等人沒有見死不救。知道消息後就立即行動了。後關鍵點證明搶救 事實的存在,因為人還沒有死。劉進說,卞仲耘的死亡是晚間9點。證明是搶救無效死亡。 但搶救事實的存在。從林莽胡志濤馮敬蘭(1995)王友琴證詞歸納出的時間表也隱含著兩個 關鍵點: 第一、下午4點至7點,3個小時內無人救助卞仲耘。 第二、下午4點以前卞仲耘大小便失禁、瞳孔已經擴散。4點鐘的時候,卞仲耘已經沒有 知覺。卞仲耘在被送往郵電醫院之前已經死亡多時。前關鍵點證明「搶救」情節不存在。從 下午2點開始,尤其是4點以後,直至晚間7點以前,卞仲耘處在無人救助,無人問津的狀態。 後關鍵點證明卞仲耘在被送往郵電醫院之前已經死亡。搶救事實不存在。送往醫院之舉屬處 理後事。 兩個時間表所內含著兩個關鍵點: 第一關鍵點:紅衛兵負責人和學校文革領導成員是什麼時間得知卞仲耘「倒下」的? 第二關鍵點:卞仲耘是什麼時候死亡的?」 對這兩個關鍵點的不同解釋可以導致「紅衛兵是否搶救過卞仲耘」這個提問得到「是」 或「否」的答案。 1,紅衛兵負責人和學校文革領導成員是什麼時間得到卞仲耘「倒下」? 無論卞仲耘是何時死亡的,有一件事實是無法否認的。從下午4點卞仲耘「倒下」,到 晚間7點將卞仲耘送往醫院,這3個小時期間,學校領導機構和紅衛兵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搶救 卞仲耘。只用「反應遲緩」這四個字不能解釋,恰入恰如其分的描述應該是「見死不救」! 那麼,在這3個小時的時間內他們在幹什麼?劉進承認她們在一個教室內進行「清談」。 (「當時我和一些同學在東樓史地政教研室裡,就是原來工作組的辦公室。前面說過,我們 每天都聚在一塊兒議論,尋找方向,基本就是清談」。劉進語) 從劉進的文字中證明,自下午2點開始,在卞仲耘在操場上挨打時,不斷有人向劉進匯 報毆打卞仲耘的情況。至少有兩次: 「那天下午兩點多,幾個初中同學急急忙忙跑進來,說大操場上打人了」。 「過了一段時間,又有低年級的同學跑來說,後操場正在打人。」 也就是說,校園裡的情況完全在劉進等人的掌控和視野之中。 但是,奇怪的是,當卞仲耘被幾乎被打至「奄奄一息」的時候,卻沒有人向劉進等人匯 報了。確定劉進所言最後一次得到「後操場正在打人」消息的時間點應該是在3點左右。在 長達4個小時的時間內,劉進她們再沒有獲悉任何有關卞仲耘的信息。誰會相信?在長達4個 小時的時間裡,劉進等人在幹什麼?一直在「清談」?好愜意啊! 2,卞仲耘是什麼時候死亡的? 雖然已過44年,但卞仲耘遭受殘酷毆打後死亡是不爭的事實,當年的紅衛兵也不否認這 個事實。但是,卞仲耘的確切死亡時間成為一個爭論點。 為了搞清楚這個問題。筆者查閱了《法醫學》中有關死亡過程中屍體變化的章節。 法醫學對死亡原因、死亡性質、死亡後屍體的化,有詳盡的描敘。感謝法醫學為我們可 以基本準確地判斷卞仲耘的死亡時間提供了科學的依據。 死者死亡後,早期屍體症狀表現為「與肌肉變化相關現象」、「與熱量相關現象」和 「與血液變化相關現象」。 其中「與肌肉變化相關現象」最為直觀。無法醫身份的非醫學專業人士也可觀察的到。 死亡出現後的與「肌肉變化相關現象」首先表現為「肌肉遲緩」,之後表現為「屍僵」。 法醫學是這樣論述的: 「肌肉鬆弛:死亡後立即出現短暫的骨骼肌鬆弛現象,稱肌肉弛緩 (muscularflaccidity)。肌肉弛緩是最早出現的屍體現象,與死亡同時發生,與骨骼肌彈 性改變有關。死者表現為瞳孔散大、眼微睜、口微張、面部無表情、溝紋表淺、四肢關節可 彎曲。由於括約肌鬆弛,導致大小便失禁,黏液可能外溢。」 「肌肉弛緩的法醫學意義如下:是確認死亡的參考指標。」 「屍體死後肌群經短時間的鬆弛後又變得僵硬,使關節固定、屍體僵硬的現象稱為屍僵 (rigormortis或cadavericrigidity).死者表現為口不能開、頸不能彎曲、四肢不能屈伸。 屍僵發生的時間和順序:通常屍僵在死後1h-3h出現。最早在死後10min出現,最晚的可 延遲至死後7h-8h」。(吳家□主編/四川大學出版社《法醫學》) 無論是師大女附中紅衛兵的講述,還是師大女附中師生們的講述,都承認了下屬事實: 卞仲耘在校園時已經出現大小便失禁的、瞳孔擴散、身體肌肉變硬等的症狀。感謝師大女附 中的師生和當年的紅衛兵提供了有關卞仲耘死的證詞。尤其是林莽老師,胡志濤老師,馮敬 蘭同學和劉沂倫同學,至今為止,只有她們四個人用第一人稱撰文詳盡描述和證實了死亡現 場卞仲耘的遺體狀態。 劉沂倫說:「她自己昏迷失禁排出的黃色的穢物散發出難聞的氣味」; 馮敬蘭說:「她沒有知覺地躺在車上,衣衫不整,五官腫脹,眼鏡不見了,大小便失了 禁」; 馮敬蘭在另一篇文章裡說:「黃的稀便順著車廂板流淌到地上」(馮敬蘭《烈日下的集 體謀殺》); 王友琴說:「卞仲耘已經失去知覺,大小便失禁」、「她的屍體已經僵硬」; 胡志濤說:「她的瞳孔已經擴散了」; 劉進說:卞校長「身上也有異味」; 醫學科學認定在死亡發生之前存在著一個「瀕死期」,也被稱為「死戰期」或「瀕死掙 扎期」。瀕死期持續的時間可長可短,有的只持續幾秒鐘,有的可持續數小時,甚至更長。 一般而言,青年人和體質健壯者,有著較長的瀕死期。而相同的情況,老年人和體質較弱者, 瀕死期很短,且其表現徵象不明顯。法醫學普遍認為,遭遇暴力性死亡,瀕死期極為短暫, 甚至沒有。 卞仲耘遇難時,年紀偏大,體弱多病,又遭遇暴力。可以判斷她的瀕死期是極為短暫, 甚至沒有。 法醫學將人的死亡分為非暴力性死亡和暴力性死亡兩大類。 非暴力性死亡又稱自然死亡。衰老和疾病引起的死亡屬於自然死亡。在法醫學上,老死 和病死並無十分嚴格的區別。一般不涉及法律責任甄別和認定。 暴力性死亡又叫非自然性死亡。這類死亡是他殺、自殺或災害、突發事故的結果,一般 都要涉及法律責任的追究。所以,要經過法醫檢驗,查明死因,分清死亡性質。 卞仲耘之死屬於暴力性死亡是不容質疑的。但是,在處理卞仲耘後事的過程中,師大女 附中紅衛兵和學校文革領導機構沒有要求法醫對出死亡性質作出甄別和給出結論,而是直接 要求醫院出示死亡證明。此舉動屬於違法行為,目的就是掩蓋紅衛兵的暴行。 結論:卞仲耘在校園遭遇暴力後死亡。屬暴力性死亡。死亡時間是在1966年8月5日下午 4點左右。 下面再討論兩個細節。此討論可以旁證上述兩個時間表分別反饋出的有關信息之真偽: 1)卞仲耘是如何被送往醫院的? 關於卞仲耘是如何被送往醫院目前存在五個版本,均出自女附中師生之口。 馮敬蘭版本。 馮敬蘭在1995年所著《記憶的傷疤》一文中說,卞仲耘是被胡志濤送往醫院的。筆者在 上文中已經說明,馮敬蘭的這個版本不成立。但是「卞仲耘是被胡志濤送往醫院」這個情節 是怎樣進入馮敬蘭的腦海的?馮敬蘭願意的話可以給讀者作一簡單說明。 劉沂倫版本。 從劉沂倫的述說中,筆者注意到以下三個內容: 第一、醫生是宋彬彬從郵電醫院請來的,且宋彬彬曾和醫生是否出診發生過爭執。 第二、宋彬彬和醫生一起到達停放卞仲耘的現場。 第三、「同學找來工友,讓他打水清洗一下,然後拉到醫院去了」。卞仲耘是被拉到醫 院的。 劉沂倫版本中,關於宋彬彬請醫生的內容是轉述朱忠丹當年的話語。44年後,劉沂倫可 以將朱忠丹的轉述記得如此真切,連朱忠丹說話的語氣都還記得,真是難得的好記性啊。 同樣的細節描述也出現在有關宋彬彬和醫生一起到達停放卞仲耘的現場的描述中,「男 大夫一看昏死者的樣子,鼻子眉毛立刻全擠到一堆去了,口中唸唸道:『怎麼搞成這個樣子? 這還有救嗎?』」。五官的變化,語氣的輕重都描寫的很細微。這不像在追憶史實倒像在撰 寫小說 劉進版本。 劉進說「我推著車,好幾個同學在旁邊幫著推,把卞校長送到了郵電醫院」。但對劉沂 倫轉述朱忠丹關於宋彬彬到郵電醫院請醫生,並和醫生發生爭執的細節表態說:「不過,這 些具體細節我和宋彬彬都不記得了」,記不得的理由是「當時我們完全懵了」。 劉沂倫版本和劉進版本的差別在於,劉沂倫說是卞仲耘是被車子拉去醫院的的,劉進說 卞仲耘是她本人用車子推到醫院的。 胡志濤版本。 胡志濤1986年所著《「八五」祭》文中說,晚上7點,卞仲耘是被醫生用擔架抬走的。 胡志濤版本和劉進版本有兩點不同: 第一、使用運載卞仲耘的工具不同,劉進說是車子推去的。胡志濤說是用擔架抬去的。 第二、運送卞仲耘的人不同,劉進說是她本人,胡志濤說是醫生(校醫和郵電醫院的醫 生)。 王永海版本。 王永海是師大女附中校工。1966年8月5日就在校園裡,他幾乎目睹了毆打卞仲耘的全過 程。1966年11月27日,王永海去卞仲耘家看望了王晶垚和孩子們。王永海是卞老師死後第一 個到他們家去的學校員工。他向王晶垚講述了8月5日的情況。11月28日王晶垚將這次談話追 憶記錄成文。葉維麗好友於羚在王晶垚家幫助整理材料有將近3年的時間,應該記得這個談 話稿的內容。由於沒有得到授權,筆者不便將王永海的全部談話內容刊登與此。但是這裡可 以公佈《王永海談話》中關於卞仲耘是如何被送往醫院的相關情節: 王晶垚先生在記錄稿中這樣寫道:「他(指王永海)就到家裡來了。王(永海)坐下之 後,半天沒說話,很難受,兩眼的眼瞼激烈地抖動著,想要哭……過了一會他開口了……」。 關於卞仲耘被送往醫院的情況,王永海是這樣說的: 「……後來,是兩個老師用擔架把卞校長抬走的。臨走時,聽有人說:拿一件雨衣來, 用雨衣把人蓋起來,從東樓東北面新開的大門抬到對門的郵電醫院去的……」。 王永海的說法和胡志濤的說法有一點相同,有一點不同: 相同點是,胡志濤和王永海都說,卞仲耘是用擔架抬送醫院的。 不同點是,胡志濤說是醫生抬的擔架,王永海說是老師抬的擔架。 胡志濤和王永海的回憶都沒有提到劉進推車送卞仲耘去醫院的情節。也沒有提及劉進宋 彬彬到達過運送現場。 胡志濤已經去世。王永海也已經失蹤多年,這個環節死無對證。王永海的說法產生於 1966年11月27日,可信度最大。王永海提到的那件遮蓋卞仲耘的雨衣被王晶垚保留至今。 一般而言,靠近發生歷史事件的時間越近的陳述可信度越大。當然,這種可信度的確認 前提是確認講述者是在回憶歷史,而不是在編造歷史,或道聽途說。 有一點是事實,即劉進宋彬彬李松文等學校文革領導機構成員確實後來出現在郵電醫院, 還將卞仲耘的死訊通知家屬。並和死者家屬見面。 2)劉沂倫所說和胡志濤目光交匯這一情節的分析。 劉沂倫在《我的記憶:師大女附中文革初期二三事》文章中說: 「太陽快落山時,……我聽說卞校長『不行』時,正在操場大門附近……時我才注意 到,……校長老師們都癱坐在路邊喘著粗氣,教我們語文的李老師在哭,梅樹民老師在低頭 忍著,惟有胡校長不流淚,她即使在喘氣也是抬著頭。當我注意到胡校長時,她也恰巧瞥了 我一眼,彷彿在對我說:你在看我們受難」。 劉沂倫的文字和胡志濤的文章《「八五」祭》所述情況有矛盾之處。 胡志濤自己的回憶文章中說,她在見到「一輛平板車推過來,」,見到「瞳孔已經擴散」 的卞仲耘後,直至晚間7點以前,一直被關押在辦公室內。而不是「癱坐在路邊……」。胡 志濤說,在她被關押期間,一直有兩個人負責對她的看管。 而劉沂倫說,她曾在胡志濤所說的被看管期間還和胡志濤還有過眼神的交匯。眼神交匯 的細節被劉沂倫牢記心頭44年,應該證明劉沂倫的回憶是可以成立的。那麼,順利成章地推 測,劉沂倫是不是就是當年負責看管胡志濤的人? 筆者寧願相信劉沂倫今天的講述是在說謊,也不希望她在文革歷史中曾經有過一段不光 彩的經歷。 將事件發生過程中重要的時間點前移或後移即可編造出完全不同的故事。將紅衛兵成立 的時間後移就是一個例證。 葉維麗等人將得知卞仲耘「倒下」的消息的時間後移;將卞仲耘死亡時間後移,其用心 良苦顯而易見。但是故事就是故事,歷史就是歷史。砍的不如鏇的圓。真相在細節中,破綻 也在細節中。說謊不只是需要膽量,還需要智慧。然而,皇天在上,天衣無縫的謊言是編織 不出來的。 如果認真閱讀林莽、胡志濤、馮敬蘭(1995)、王友琴等女附中師生的文章,再比較劉 沂倫劉進葉維麗等女附中紅衛兵的在47期《記憶》上的發言就會知道,所謂「搶救卞仲耘」 的情節是不存在的。卞仲耘在下午4點以前瞳孔已經擴散。4點時,馮敬蘭見到她時,已經沒 有知覺,大小便失禁,處於死亡狀態。晚間7點送至醫院的意義只能算辦理後事。而將卞仲 耘送往醫院的人,到底是醫生?老師?還是紅衛兵?只能存疑了。 但是有一點似乎可以成立,紅衛兵固然殘忍,但是她們的良知還沒有泯滅到可以將死者 永遠暴屍校園的程度。 其他 (一)關於屍體解剖和死亡證明 據卞仲耘家屬回憶,在醫院,紅衛兵曾經多次提出過要對卞仲耘進行屍體解剖的要求。 被家屬拒絕。為什麼要提出屍剖屍檢?無非是想用「心臟病突發」、「高血壓引發腦溢血」 導致死亡這類醫學判斷掩蓋紅衛兵的暴行。這個屍剖屍檢的建議可能就是在卞仲耘死亡後3 個鐘頭,被「清談」和研討出來的。遺憾的很,一個如此重要的情節竟在47期《記憶》中當 事人所撰寫的諸篇文章中均無涉及。 郵電醫院為卞仲耘開出的死亡證明寫著:死因不明。 凡就過醫的人都知道,病人看病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醫生介紹發病症狀和發病病史。 不知道當年劉進李松文等人是如何向醫生介紹卞仲耘慘不忍睹的死像是怎樣造成的? 面對滿身傷痕、面目全非的卞仲耘,醫生的醫道難道真的就低下到無力判斷卞仲耘的死 因嗎?當然不是。醫生顯然受到了有形或無形的威脅和恐嚇。是紅衛兵製造的紅色恐怖封住 了醫生的手和口。 應該指出,卞仲耘家屬拒絕對卞仲耘遺體進行屍剖屍檢是正確的選擇。說其正確,不只 是因為卞仲耘的死因是如此的顯而易見。更重要的是,一旦迫於紅衛兵的壓力同意屍剖屍檢, 在紅衛兵的威脅和恐嚇面前,醫生敢於對卞仲耘的死因給出客觀公正的結論嗎? 醫生在死亡證明上書寫「死因不明」,還有法律層面的意義。因為面對一個顯然是暴力 性死亡的死者,在沒有法醫對死亡性質作出法醫學判定之前,普通醫生開據的死亡證明是無 效的。 在「死因不明」四個字面前,任何有良心的人都可以讀懂醫生之無奈和用意。醫生用 「死因不明」這四個字告訴家屬、世人和歷史,卞仲耘的死因不言自明!! (二)關於「權力真空」 葉維麗、馮敬蘭幾次引用胡志濤文章《「八五」祭》中的話「沒人管」,想說明1966年 8月5日的師大女附中是個權力真空的狀態。胡志濤所說「沒人管」,幾乎成了她們堅持存在 「權力真空」時期的唯一論據。 胡志濤和卞仲耘8月4日受紅衛兵的毒打後,8月5日她找上級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其所言 「沒人管」的確切含義應該如何解讀?「沒人管」這句話沒有賓語。也就是說,胡志濤沒有 說出當時她心中所想應該被管教的人是什麼人或什麼人等。問題很清楚,沒人管,也沒人敢 管無法無天的紅衛兵。這樣解讀「沒人管」內涵是符合歷史史實的 但是,當活人被毒打時,確實沒有人管,當活人被打成死人後,就有人管了。劉進也出 來了,李松文也出來了。有人管死人,沒有人管活人——這就是1966年8月5日師大女附中的 真實情況。 (三)關於七人字條 七人字條的意義因其不同的來源會有完全不同的結論。要麼是搶救卞仲耘的證據,要麼 是8.5那天師大女附中存在權力機構的證據。 關於七人字條,有三個問題是需要搞清楚: 第一、這個字條是誰寫的,即是誰的筆跡。 第二、如何閱讀這個字條,自左向右,還是自右向左。 第三、是誰提出要求,要這七個人簽寫這個字條? 先談第一個問題。下面並列呈現1966年8月5日李松文的「簽名」和2010年5月李松文的 簽名。請讀者分辨是否出於同一人之手。44年過去,如果是少年人青年人,筆跡可能會有較 大變化,但是成年人的筆跡應該變化不大。 其實最好的辦法,是請這七位簽名者自願尋找40年前的簽名筆跡,掃瞄後,呈現給讀者, 誰的筆跡一目瞭然,此細節永成定論,不再討論。 再談第二個問題。葉維麗強調此字條應該自右向左閱讀。筆者認為,無論自右向左閱讀, 還是自左向右閱讀,其效果並無實質性的差異。宋彬彬和李松文都是學校文革領導機構的成 員。差別只在於一個是學生,一個是老師。她(他)們的名字在字條中出現已經說明問題。 排在首位,末尾,中間都改變不了她(他)們的身份,如此而已。 比較而言,分辨誰的字跡和強調字條的閱讀方向都不是問題的關鍵。重要的是,是誰提 出要宋彬彬等七人簽署這個字條的?是王晶垚先生,還是醫院方面(哪個醫生)? 現在,存在兩個版本: 王晶垚版本。王晶垚說,這個七人字條是他在8月5日那天要求站在他面前的七人簽寫的, 因為王晶垚不知道站在他面前的這些人是誰,包括他(她)們的姓名。據筆者所知,王晶垚 10年前、20年前、30年前就是這樣說的。這裡不存在葉維麗所說的「記憶有誤差」問題。 李松文版本。李松文說,這個七人字條是他在8月5日那天應醫院的要求簽署的。因為不 簽署這個字條,醫院拒絕搶救。後來不知道什麼原因,醫院將此字條交給了王晶垚。 比較兩種說法。王晶垚的說法可信度較大。 王晶垚為人耿直,文革中雖遇紅色恐怖,他不為所迫,在得知卞仲耘被毆打致死後,立 即購買照相機,將卞仲耘遍體鱗傷的遺體照相存證。當紅衛兵要求對卞仲耘進行屍體解剖的 時候,也被王晶垚嚴辭拒絕。具有這種性格的人完全有可能提出要七人簽字存證的要求。 李松文說此字條是醫院要求學校方面做的。李松文的話可信度不大。原因有二。 其一、醫院的宗旨是救死扶傷。如果紅衛兵也想搶救卞仲耘,雙方一拍即合,簽字何用? 其二,從死亡證明沒有如實寫明卞仲耘是被毆打致死,而只寫「死因不明」,可以判斷, 受到威脅的是醫院方面。而不是相反。 李松文無法解釋這張簽字條為什麼會在王晶垚先生手中。既然是醫院要求簽名,就說明, 醫院的就醫程序需要這個簽名條。醫院得到此條後應將其存檔,而不是將其轉交死者家屬。 醫院將此條轉交王晶垚的說法不能成立。 七人字條在王晶垚手中,這個字條具有證據的屬性。李松文空口無憑,不足為訓。 李松文在工作組時期和後工作組時期都是學校文革領導機構的成員。當絕大多數老師和 幹部都因文革遭難時,李松文不但可以明哲保身,還可以進入「領導班子」。他是什麼人不 是已經很清楚了嗎?李松文當然希望這個字條能夠成為搶救卞仲耘的證據。自己為自己作證, 當然選擇有利於自己的說法。 40年來,文革中的老師,只有胡志濤老師,林莽老師和劉秀瑩老師撰文紀念卞仲耘,控 訴文革暴行。她(他)們都是當年的受害者。作為當年的得意者,為數一二的,以教師身份 進入當年文革領導機構的成員——李松文有義務介入卞仲耘死亡案件的調查。歡迎他撰文向 讀者詳細如實地介紹自1966年6月始,至8月5日止,對卞仲耘長達兩個月的迫害的全過程。 包括自己在這個過程中都看到了什麼,聽到了什麼,做了些什麼。尤其是將卞仲耘遺體送往 醫院後,李宋文為什麼不要求對卞仲耘之死做暴力性死亡還是自然性死亡的法醫學簽定?劉 進、宋彬彬是中學生,法律概念淡薄。李松文是教師,是成年人,難道連最起碼的法律常識 都沒有嗎? 總之,作為當年文革領導機構成員,李松文需要講清楚的事情很多,不單單是這張字條。 結束語 宋彬彬在《馮敬蘭等也談卞仲耘之死》的「八.五」章節中,始終處在無語狀態,對卞 仲耘遭受的毒打,對卞仲耘的慘死均無語。此現象令人深思。也許她知道在屈死者的亡靈面 前說三道四是無情無道的。此矜持比輕浮地將殘暴血腥的毆打說成「你一下,我一下」要可 取的多。或許在不久的將來,宋彬彬會獨自向輿論界和媒體述說當年的情況。 嚴肅的文革研究者不會相信卞仲耘被宋彬彬打死的傳說。但是,宋彬彬參與貼出女附中 第一張文革大字報攻擊學校領導幹部;6月22日批鬥大會上沒有以學校文革領導機構成員的 身份阻止袁淑娥煽動學生殘暴毆打卞仲耘,幾乎致死;8月5日沒有以學校文革領導機構成員 的身份阻止或有效阻止紅衛兵毆打卞仲;卞仲耘頻臨死亡時後沒有及時組織搶救——宋彬彬 確實負有政治上和道義上的責任。當然,她或許並不是唯一的責任人。想卸下心靈上的十字 架,跨越精神的勢壘,何需洋洋數萬言。宋彬彬只需面對卞仲耘的家屬,面對王晶垚老先生, 真誠地說一句「我對不起卞仲耘老師」。有此一聲,由此一聲,一切都釋然——在歷史面前。 從為宋彬彬個人辯污,到編織搶救卞仲耘的神話,再到否認紅衛兵殘害卞仲耘的歷史罪 惡。自《morningsun》始,曾經的紅衛兵十年磨一劍。用心所在已超出「文革研究」「學術 討論」的範疇。這一現象歸功於時下時髦的所謂「多元化」。多元化已經考證出了十年浩劫 是「人民文革」;林彪是「文革逍遙派」;張春橋是「理想主義者」;於會泳是「中國的裡 芬斯塔爾」,等等,等等。此「多元化」的本質就是「一元化」。一元化到最終做出「文革 無罪人」的歷史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