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重建非暴力抗爭的信心 ——答鄭義、曹長青 在這次反思八九民運的討論中,我的朋友鄭義和曹長青分別發表文章對我的 觀點提出批評。細讀之後,我發現他們的批評仍未超出我在《反思》一書中所論述 的範圍;不過我還是願意再花一些篇幅作出回應。畢竟,這不是一場純學術討論, 有些道理是需要反覆申明的。 一、重讀趙紫陽五·一七講話 爭論的焦點之一是,「見好就收」。鄭義和曹長青堅持認為,在八九民運的 六週期間,中共當局從不曾對學生的要求作出任何正面的回應。不是我們一點不妥 協,而是中共半點沒讓步。我以為這種觀點是不符合實際的。 事實上,在八九期間,民運曾經取得了不止一次的大好機會,例如五月四日 趙紫陽在「亞銀」上的講話,五月十四日李鐵映、閻明復、尉建行與學生代表的直 接對話,五月十六日閻明復在天安門廣場上的真誠表態,還有五月十七日、十八日 官方媒體對民運的正面報道,也包括五月十八日李鵬與學生代表的對話以及對全國 的實況轉播。在這裡,我要全文引用趙紫陽五月十七日講話。這篇講話在五月十七 日凌晨由電台播出,並刊登於五月十八日的《人民日報》。現據五月十八日《人民 日報》抄錄如下: 同學們: 現在,我代表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鵬、喬石、胡啟立、姚依林同志,向同學們 講幾句話。 同學們要求民主和法制、反對腐敗、推進改革的愛國熱情是非常可貴的,黨 中央和國務院是肯定的,同時也希望同學們能夠保持冷靜、理智、克制、秩序、顧 全大局,維護安定團結的局面。 請同學們放心,黨和政府絕不會「秋後算帳」。 我還要告訴同學們,中央對大家提出的合理意見和要求非常重視。我們將進 一步研究同學們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要求,提出和採取加強民主和法制的建設,反 對腐敗、推進廉政建設,增加透明度等實際措施。 同學們,建設四化,振興中華的擔子最終要落在青年一代身上。你們為國家 和民族做貢獻的時間還很長。中央希望同學們保重身體,停止絕食,盡快恢復健康 。這樣,中央就放心了,你們的父母、教師和廣大群眾也就放心了。同學們回去以 後,中央和國務院的同志還會繼續聽取同學們的意見,同各方面多層次多渠道的座 談對話都將深入進行下去。 我再次呼籲同學們,停止絕食。祝願同學們盡快恢復健康。 請大家認真讀一讀這篇講話。注意,這不是趙紫陽一個人的表態,而是他代 表中共政治局五常委的集體表態。在六年之後重新閱讀這篇講話,難道我們還能說 在整個八九民運期間,中共當局沒有作過任何讓步或妥協?難道我們還能說,如果 我們當時接受此一呼籲——停止絕食,撤離廣場,「後來的情況也不會有什麼兩樣 ?」 鄭義寫道,在絕食期間,他曾經「徵得絕食團指揮部意見,托人與趙紫陽接 觸,尋求妥協之途。聽從趙紫陽勸解,給趙一分,算是支持改革派;趙對學運表個 說得過去的態度,給我們一分,以勝利結束絕食,鞏固已獲得的民主成果。但趙已 下台。我為結束絕食所作的努力毫無成效。」不難看出,鄭義提出上述建議已是在 五月十九日。然而問題是,在五月十七日趙紫陽已經表了個很說得過去的態度,那 時候絕食者為什麼沒做出正面的回應,勝利結束絕食呢? 我注意到,在鄭義描述八九民運的所有文字中,他都不曾提到中共政治局五 常委五·一七講話。鄭義很詳細地寫下了他在絕食期間的各種思緒與感受,唯獨沒 有告訴我們他在聽到五·一七講話後想了些什麼。鄭義說,作為「勝利結束」絕食 的行家,他一直期望著當局作出「哪怕僅僅是部分」的讓步,那樣,他就可以設法 說服學生鳴金收兵,平息絕食;可是,「中共死硬得寸步不讓」,於是使絕食陷於 僵局。我認為這話說得很不客觀。當局分明作出了讓步,分明是我們沒有對當局的 讓步及時地作出正面的回應,怎麼能反過來否認事實,硬說當局「寸步不讓」呢? 二、面對事實 有些朋友對「見好就收」的策略不以為然,其理由是什麼算好「難以測定」 。然而我敢斷言,當聽到趙紫陽五·一七講話時,我們每一個人都清清楚楚地測定 出那就是好。問題不在於我們由於未能認出「好」故而坐失良機;恰恰相反,我們 是讓一個個的「好」沖昏了頭腦,我們嫌它們還好得不夠,我們還指望著再加一把 勁去得到更好的好。這就是應了一句西方格言:「更好是好的敵人。」我們未能及 時作出明智的妥協即「見好就收」。這就是我們失誤之所在。 我完全理解為什麼在當初絕食者對趙紫陽五·一七講話還感到不滿足:共產 黨既然不是靠自由選舉上的台,執政四十年來又犯下那麼多錯誤以至罪行,就是要 它集體下台也不為過。我也完全理解為什麼在當初絕食者不肯鳴金收兵:一場天安 門運動喚起了全國千千萬萬民眾,我們憑什麼不乘勢追擊,爭取更大的勝利?換句 話,我們當年的失誤實在是太情有可原了。但不幸的是,那終究是一個失誤。我要 強調的是,在六年後的今天,我們應該認識到這個失誤,坦率地承認這個失誤。這 表明我們的成熟,表明我們的堅強,表明我們對歷史的高度責任感,表明我們對未 來充滿信心。 退一萬步講,你可以繼續堅持你當年的主張,你可以認為在當時「不撤」比 「撤」還更高明;但是,無論如何,你不可以否認五·一七講話的存在,因為它是 一個直接的事實;五·一七講話雖然沒有明文否定四·二六社論,然而它實質性地 改變了四·二六社論對學生運動的一切錯誤指控。我不以為在這一點上還有什麼爭 論的餘地。 三、關於承諾的效力 接下來,我想,反對者所能提出的唯一的一條反對意見就是:儘管中共當局 表面上承認了學生追求民主的愛國熱情,公開作出了絕不秋後算帳的承諾,但是, 難道你相信他們會說話算數嗎? 對此,我在《反思》中作出了詳盡的回答。我專門寫了一節討論秋後算帳的 問題。我承認,人們關心秋後算帳的擔心是有道理的;「不過我們還要充分考慮到 事件的另外一面。」假如有人問,難道你以為中共的承諾是有用的嗎?「對於這個 貌似有力的反問,我們正可以提出另一個反問:假如你們認定當局的承諾沒有用處 ,那你們為什麼還要求他們作承諾?你們為什麼要當局公開否定四·二六社論?為 什麼要當局承認學生運動是愛國民主運動?為什麼要當局宣佈高自聯是合法的組織 ?難道它們不會是同樣毫無用處?倘若如此,我們何苦要提出它們?而當局又何苦 不滿口應承(這後一點尤其值得大家深思)?當百萬民眾雄踞廣場時,當局何不立即 宣佈:接受學生提出的全部條件,騙得大家滿心歡喜地撤離廣場,然後再來個分而 治之,「秋後算帳」?顯然,我們需要考慮得更深入一些。然後,我進一步分析到 承諾的效力問題。我指出,統治者作出讓步的承諾,拋開其有無誠意不談,其效力 的大小取決於以下三個因素:1、承諾的公開性;2、承諾的確定性;3、承諾的被動 性。這第三個因素尤其重要。只要統治者是在群眾的壓力下作出讓步的承諾,那麼 這種承諾的效力就會很大。 鄭義對我的分析不以為然。鄭義說,即便中共在群眾的壓力下作出讓步的承 諾,可是一旦群眾撤離廣場,壓力便不復存在,因此中共又可以翻臉不認帳。 鄭義的這種看法包含了兩個錯誤。第一,鄭義以為,只有當群眾聚集在廣場 上才能構成壓力,一旦撤離,此壓力即告消失。其實,只要群眾是在迫使統治者作 出讓步的承諾之後主動地撤離廣場,那就不意味著壓力的消失,而是意味著壓力的 固定化。道理很簡單,能夠勝利地結束一場抗議,便意味著使下一次同樣的抗議成 為可能。否則,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群眾性的抗議鬥爭又如何還有過取得穩固成 果的先例呢?第二,鄭義以為,當統治者在反對派的壓力下作出讓步的承諾後,它 手中的權力並不因此而有所削弱,它還具有和原先一樣大的權力。倘若這種承諾果 真只不過是鄭義所說的「空頭支票」,統治者幹嘛不隨便開呢?可見統治者深知這 樣的支票決不是「空頭」,它有著相當的兌現能力。我可以同意,如鄭義所說,「 在統治權威受損和食言失信之間,統治者肯定選擇後者。」但我要說的是,一旦統 治者在反對派的壓力下作出了公開的、確定的讓步承諾之後,它的權威就已經受到 了損害和削弱,從而也就失去了食言失信的大部分能力。我在《反思》中提到:「 東歐各國共產黨在群眾壓力面前作出了讓步的承諾,迄今為止還沒有一個片面撕毀 的。未必都是出於不願,實在出於不能,出於不敢。」鄭義講到中共過去食言而肥 的例子,但由於那些承諾都不具有足夠的公開性、確定性和被動性,故不足為證。 需要指出的是,鄭義的觀點前後並不一致。在八九民運時,鄭義相信只要當 局作出讓步的承諾,我們就可以「勝利結束絕食,鞏固已獲得的民主成果。」可見 在那時,鄭義是相信這種壓力下的承諾是有效力的。可是現在他又說,不管當局作 出何種承諾,只要示威一結束,承諾就會失去效力,統治者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反攻 倒算;因此,什麼「勝利結束」,什麼「鞏固已獲得的民主成果」,統統都是天真 的幻想。在這一點上,我當然站在八九年的鄭義一邊。 四、結構與人 鄭義認為我對八九民運期間中共上層的決策過程的分析是有價值的,不過他 又認為我「整個的論說建立在對具體的『個人』的政治行為模式的分析上,而忽略 了抽像的『結構』」。這種批評很難令我信服。眾所周知,民主的目標不是人事的 變換而是制度即結構的改革。我參加民運這麼多年,總不至於連制度的重要性都不 明白。在我看來,問題不在於我忘掉了結構,而是鄭義忘掉了結構也是人造之物。 當鄭義說「結構一旦建立,往往就會變為有生命的自為的活物」時,他是把霍布斯 用過的一個比喻和那個被比喻的現實混為一談了。 制度是人造之物一話的意義有二:一、制度是經由具體的個人而建立的;二 、建立之後,制度並不能自動地起作用,制度總是通過具體的個人來運作來維持的 。制度對人的制約不同於自然對人的制約,後者是不變的,前者卻有很大的彈性。 秦始皇建立了高度集權的制度,在其中,皇帝享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可是,同樣一 個制度,當它原封不動地傳到秦二世手裡時,事情就變成了另一個樣子。中國古代 實行君主制,它規定了皇帝一人獨攬大權。可是一部二十四史,真正做到大權獨攬 的皇帝還不到一半。既然如此,我們怎麼能說制度是有生命的自為的活物呢? 鄭義說,極權社會的結構是一人對抗全體。這話本不為錯。平時我們也說專 制權力是絕對權力、無限權力。但是我們切不可忘記,上述這些命題只不過是一種 簡單化的概括,它畢竟和事實本身還有差異。由於專制者只有假手於他人才能進行 統治,因而他的權力在實際上仍是相對的、有限的。平時我們說專制者享有絕對權 力或無限權力,那僅僅是說他不受各種有形的或被明確界定的硬制衡,但決不等於 說他可以不受任何無形的或者缺乏明確界定的軟約束。一個成功的獨裁者無非是善 於利用軟約束的巨大彈性而將自己的權力擴充到最大限度而已。反過來說,正因為 軟約束富於彈性,搞不好,那個身居獨裁寶座的帝王或總書記很可能倒比民主制度 的總統更難以貫徹自己的意志,甚至連位子都坐不穩。古今中外,這樣的事例還少 了嗎?鄭義說中共政治局不過是極權君王的辦事機構,「政治局通過的決議,只是 在符合君王旨意時才可能生效。」這話不是毫無道理。但反過來,說君王的意旨只 有在和政治局或中央委員會的大多數成員的意志不發生直接而明顯的衝突時才能得 以貫徹,也是有道理的,而且還更有道理。 五、理論與現實 當代研究極權主義的政治哲學家卡爾·波普(Karl Popper)在《開放社會及其 敵人》一書中寫道:有人假定,掌握權力的人幾乎都能夠做他所要做的事情。尤其 是能加強他的權力,並使之達到不受限制或不受制約的權力。波普說:「我要指出 ,有重大的理由不贊成輕率而真心地接受這個學說。不管它有什麼思辯性優點,它 肯定是一種極不符合事實的假定。任何政治權力從來都不是不受制約的,而且,只 要還有人類(只要『勇敢的新世界』沒有成為事實),就不可能有絕對的和不受限制 的政治權力。只要一個人不能在他手裡積集足夠的物質力量來支配所有其他人,他 就必須依靠他的助手。甚至最有權力的暴君也依靠他的秘密警察,他的親信和他的 劊子手。這種依賴性意味著他的權力,不管多麼大也不是不受制約的,他必須作出 一些讓步,並挑撥兩派對立從中漁利。這就是說,除了他自己的權力之外還有別的 政治力量;他只能利用和安撫他們才能執行其統治。這就表明,甚至最極端的統治 也不是絕對的統治。從來不存在這樣的情況:一個人的意志或利益(或者,如果有的 話,一個集團的意志或利益)能夠直接實現他的目的而不必放棄其中一部分以召集他 不能加以征服的那些力量。政治權力有所限制的情況要多得很多。」 我在《反思》中寫道:「倘若人們拒絕服從掌權者的意志,掌權者又怎麼能 強迫他們服從呢?靠軍隊,你會說。然而,軍隊也是由人所組成的,倘若組成軍隊 的那部份人也拒絕服從,誰又能強迫這支軍隊呢?」鄭義認為我這段話不適用於共 產極權國家,因為共產極權國家自有一套「消解反抗,強制服從的權力結構」。可 是在《反思》中這段話之後,我緊接著就舉了一個共產極權國家的例子——「齊奧 塞斯庫的滅亡,不正是軍隊造反的結果嗎?」鄭義在引述我上面一段文字時偏偏省 掉了這最後一句,然後他又回過頭批評說這段話不適用於共產極權國家。這種反駁 沒有認真回答,而是刻意避開了對方論述中最有力的論證,因此是沒有說服力的。 另外,鄭義還引用霍布斯的理論來反駁我的上述觀點。其實,我這段話恰恰就是脫 胎於霍布斯。正是霍布斯告訴我們,如果元首能夠迫使他人服從自己,那僅僅是人 們自願向他表示服從。這就是「義務」或「責任」的概念,它構成了權力的基礎。 如果沒有人自願地服從元首,元首就無權力可言。在《貝希莫特》一書中,霍布斯 這樣說過:「倘若人們不知道他們的義務,有什麼東西而能夠強迫他們去服從法律 呢?一支軍隊,你會說。但是,又是什麼能去強迫這支軍隊呢?一支受過訓練的隊 伍不就是一支軍隊嗎?不久以前,奧斯曼被殺死在君士坦丁堡他本人的宮殿裡,殺 他的人不就是他自己手下的土耳其兵嗎?」 鄭義一再告誡人們不要迷信理論,要尊重常識,尊重直覺,不要脫離實際。 然而,以上的分析表明,恰恰是鄭義自己犯了迷信理論的毛病。迷信理論的一般表 現就是把概念當做事物,把索引當做正文,把地圖當做版圖。鄭義的失誤在於,他 把某些本來只是簡單化概括的理論命題加以絕對化的理解,以為那就是現實本身, 因而得出了「極不符合事實」(波普語)的結論。像「極權主義是一個人對抗全體人 民的格局」這句話,把它當作認識事物的一個提示是可以的,也是有益的,甚或是 必需的,但倘若把它當成了事物本身,以為人世間真有這麼一種一個人可以任意支 配和控制全體人的現實,那就大謬不然了。 六、是沒用好,還是沒有用 鄭義對八九民運的全部討論,都是立足於他那套簡單化、絕對化的理論之上 。按照鄭義的理論,因為中國是個極權社會,因為在這種社會結構中一人可以對抗 全體;所以,只要中共最高統治者一個人不喜歡民主並且下決心要鎮壓民主,我們 的民主運動就注定了失敗的宿命。在鄭義筆下,共產黨無惡不作,但同時又無所不 能。鄭義熱情地歌頌人民反抗暴政的奮鬥犧牲,但同時又用他的理論證明了這種奮 斗犧牲絕對沒有取得勝利的可能——除非是出了戈爾巴喬夫。 我在《反思》中指出:六四屠殺所導致的一個最嚴重的消極後果就是,「它 使得不少人對非暴力抗爭方式失去了信心。」我之所以要不厭其煩地論證八九民運 的失誤在於未能見好就收,其目的也在於證明八九民運所奉行的非暴力抗爭這一基 本原則或基本策略仍是正確的、可行的,也是完全可能取得成功的。換句話,不是 非暴力抗爭沒有用,而只是我們沒用好。鄭義的觀點相反,他認為不是我們沒用好 非暴力抗爭策略,而是這種抗爭方式本身沒有用。在鄭義看來,用非暴力的方式向 中共爭自由爭民主,不管它在道義上多麼光輝感人,但卻是建立在對中共極權制度 的結構本質的無知與幻想之上,因而是愚蠢的,幼稚的,是不可能成功的。這無異 於對八九民運的基本策略進行了整體的否定。在反思八九的理論探討中,我和鄭義 的爭論焦點實際上是,非暴力抗爭究竟對中共有沒有效用?在《反思》一書的第六 章,我專門討論了如何重建非暴力抗爭的信心的問題。我希望鄭義以及其它持有類 似觀點的朋友們不妨再對這個問題進行一番思考。要注意,某些激進的觀點,固然 能夠表達出你強烈的憤慨和拚死抗爭的決心,但由於它暗中包含著巨大的無奈或無 力之感,許多讀者反而會由此淪入悲觀與消沉。我們必須運用高度縝密的理性分析 和嚴肅準確的語言表述避免產生那樣的效果。 七、不是批評的批評 曹長青的觀點大部分與鄭義相似。對此我不打算再作答覆。不過針對曹長青 的另外一些觀點,我以為有必要說上幾句。 曹長青的有些觀點似有前後矛盾之嫌。或者說,有時候他好像自己也不大清 楚自己到底在批評什麼。譬如說,曹長青在未經分析的情況下就否定了龔小夏關於 八九民運是「洩憤運動」的觀點;可是在「關於不撤離廣場導致民運失敗」一節中 ,他又同樣不加分析地認定:「整體上看,它(八九民運)基本上是表達人們長期積 蓄的對社會現實的不滿與抗議。」曹長青顯然沒有意識到,「洩憤」和「表達不滿 與抗議」原本是同義詞。事實上,龔小夏在不是接受《聯合報》記者口頭採訪,而 是提筆為《北京之春》撰文時,就明確講到八九民運「是一場大規模的抗議運動」 (《北京之春》七月號第46頁)。要麼,曹長青收回批評,轉而贊同龔小夏;要麼, 曹長青修正關於八九民運是抗議運動的觀點,轉而和我一道討論八九民運的成敗問 題。 再舉一例。曹長青認為,「關於恐懼造成民運低潮」這種說法「有一定的道 理,但遠非準確」。他認為,「中國大陸這六年來沒有發生過有規模的民主運動」 ,「主要的原因是沒有機會和高壓太強」。可是,「恐懼」和「高壓太強」難道不 是同一枚銅幣的兩面嗎?施加高壓的目的正在於製造恐懼,恐懼則是高壓的結果。 所以,曹長青就不是在反駁我的觀點,也不是對我的觀點進行重大的補充。他只是 把我的觀點用另一個詞彙重新表述了一遍而已。至於「沒有機會」,我們知道,「 沒有機會」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高壓的嚴密性,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歸入「高 壓太強」,也就是可以歸入「恐懼的強化與廣泛化」,所以他並沒有講出什麼新東 西。 曹長青講到「突發事件」對引發大規模民運的作用。這是正確的。我把這種突發 事件的作用稱為信號作用,在《反思》中曾有所論及。不過,倘若說這六年來中國 沒有發生大規模民運是因為沒有出現這種可成為集體行動的公開信號的特殊事件, 那也不盡然。譬如陳雲的去世,陳希同的下台。事出之後,當局也緊張了一陣,唯 恐有人「藉機鬧事」。確有人以陳希同下台一事為理由,呼籲政治體制改革,但很 快被壓了下去。你可以說這兩件事的信號作用不夠顯著,故而未能引發大規模的集 體行動;不過更重要的因素還是六四屠殺造成的威懾效應。 大規模的反抗運動常常(但並非「必定」。謹注)是發生在專制統治相對鬆弛 的時期。這一點在兩百年前就被托克維爾指出來了。我在討論八九民運時也不止一 次引用過這個觀點。可是,曹長青試圖用這一點來反駁我提出的「見壞就上,見好 就收」策略,那卻是文不對題。因為前者是民運發生的大背景,後者是民運在具體 鬥爭的策略應用;所以前者並不構成對後者的否定。舉個例子,我們都知道,革命 戰爭常常是以少勝多,以弱勝強;但是我們也都知道,革命者想獲勝,他們必須力 圖在每個具體的戰鬥中以多勝少,以強勝弱。這兩者並不矛盾。曹長青是把不同的 問題混淆在一起了。 八、講求策略是無謂之舉嗎? 類似的混淆還見於曹長青文章中「關於激進」一節。在那裡,曹長青提到民 主牆運動。他認為魏京生批評鄧小平要搞獨裁的大字報是正確的,因此便斷言我和 劉青以為魏京生激進是錯誤的。其實,我們說魏京生激進,不是說他的觀點不正確 ,而是說他在當時發表這一觀點不策略。想當初,波蘭團結工會的領袖何嘗不明白 對波蘭自由化的最大威脅來自蘇聯,來自那個使波蘭依附於蘇聯的華沙條約組織; 可是,他們並沒有一開始就提出退出「華約」的口號。因為他們知道那麼做只會立 即招致對方的武力干涉,所以,他們寧肯暫時地避開這個問題,先給自己贏得生存 發展的時間和空間再說。正因為我們不相信鄧小平是個主張自由民主的人,所以我 們才耽心魏京生的大字報會立即招致報復,招致對民主牆這塊尚未鞏固的自由陣地 的封殺;所以我們才不贊成那張大字報(《反思》第四章,十九節)。我一再強調, 「政治的藝術就是下棋的藝術,所以問題不在於我們說什麼做什麼,而在於我們先 說什麼,先做什麼。」本來,曹長青寫明是批評我的「策略理論」,可見他完全知 道我所批評的激進是指的策略而不是指原則。可惜的是,他一旦著手進行具體的批 評時,又把這層區別給忘記了。 曹長青說:「那些當年主張講策略、不像魏京生那樣尖刻的徐文立、劉青等 ,並沒有因為他們的溫和,不直接反對共產黨而躲過十餘年的鐵窗生活。」此話甚 不公允。 首先,沒有理由說,只要講策略、溫和,就等於「不直接反對共產黨」,就 等於「不深刻」。在民主牆時期,我和許多民運人士都大力鼓吹言論自由,試問, 這難道不是直接針對共產極權制度的要害發起有力的攻擊?其深刻性和針對專制者 個人的批評相比又何嘗遜色? 其次,民主牆最後被封閉,但那決不表明講策略是無謂之舉。事實上,正因 為我們注重策略,才使得民主牆運動發展成一個全國範圍的、持續一年之久的群眾 性民主運動。如果我們都不注重策略,民主牆運動絕不會發展到如此規模,也決不 會留下如此豐厚的積極成果。我在八八年寫的《民主牆:十年後的反思》一文中曾 對民主牆運動的結局進行了相當細緻的分析,劉青、劉國凱也撰文討論過民主牆的 成敗得失。建議曹長青在認真考查我們提出的各種論點和論據的基礎上再作出批評 。 徐文立、劉青等人後來的入獄,各有其背景和原因。以劉青為例,眾所周知 ,劉青並不是因為自己發表的觀點而遭當局逮捕,而是為了救出被當局拘押的同志 ,為了承擔起領導者的責任而主動地跨入監獄的大門。劉青此舉為中國民主運動樹 立了一個感人至深的光輝道義榜樣。曹長青以劉青為例,試圖說明講策略也同樣躲 不過牢獄之災,這是對劉青入獄一事的緣由及其意義作出了完全錯誤的詮釋。另外 ,包括我在內的若干民主牆參與者並未遭到鎮壓,試問曹長青又作何解釋呢? 按照曹長青的觀點,只要你起來爭取自由民主,你就一定會遭到殘酷的鎮壓 ,不論你怎樣講求策略避免流血,到頭來都是枉費心機,自作聰明,都是「對共產 黨一廂情願的夢幻」。顯而易見,曹長青不是在批評我的策略理論有什麼缺失或不 足,實際上,他是在全盤否定策略的意義。曹長青讚頌民主英烈「以犧牲捍衛了尊 嚴和自由這些神聖的原則」,但同時他也暗示,為了捍衛尊嚴與自由,你就必定會 流血會犧牲;否則便是「下跪」、便是屈從。在這裡,曹長青恰恰是犯了一個我早 就指出過的錯誤,他以為人們「在強權面前只可能有兩種選擇:要麼捨命反對,要 麼任隨擺佈」。我在《論言論自由》一文中指出:自由的秘訣是勇敢,「人類為了 進取,勇敢是第一個品質要求。」但是我們又不能完全依賴勇氣。「我們應該,從 某種意義上來講是必須,為相當一部分正直、善良、具有常識但不一定思想深刻, 懷有正義卻未必甘為一種信念獻身的人們,提供一個原則立場,使他們能夠成為維 護民主的長城,而不致成為專制的幫兇,也不僅僅是滿足於做一個台下的看客。如 果我們找不到這麼一種原則,少數優秀人物的孤軍奮戰不過是一出出壯烈的悲劇, 民主的實現只能靠偶然的契機,而且勢必經不起真正的風浪。」換句話,如果我們 不能為一般民眾找出一條風險較小的抗爭策略,從而吸引和鼓勵更廣大的民眾和我 們一起奮鬥,我們的事業就絕不會成功。 九、澄清幾處誤解 曹長青的有些批評是出於對別人觀點的誤讀與曲解。 例如,曹長青寫道:「胡平認為『當時,幾個學生領袖從特殊渠道獲悉軍隊 要強行清場的消息。』……『但卻不把危急情勢告訴其部屬』……」這是「不符合 事實的」。因為廣場上是個開放的場地,學生領袖和群眾共同分享各種信息,因此 上述情況根本不可能發生。 曹長青這一批評有三個問題。首先,我要指出,在任何群眾場合中,人們占 有信息都不可能是完全均等的。有人得到的信息多,有人得到的少;有人得到的快 ,有人得到的慢;有人是直接得到的,有人是間接的、幾經轉手得到的。在八九民 運中,當局方面發出的許多不便於公開傳播的信息,通常都是找一些有特殊背景的 人單獨告訴廣場上的學生領袖。在這種情況下,接受信息者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考 慮決定如何轉告他人,轉告到什麼範圍,在什麼時候轉告,等等。我們還必須承認 ,有時候,不把某些信息立刻對外傳播出去甚至是一種負責任的行為。 第二,我原來提到的那件事,是特指五月二十一日發生之事。正是幾位學生 領袖自己在事後的回憶中講到,當時他們「從特殊渠道獲悉」軍隊要在當天晚上強 行清場的消息,而他們沒有將此消息予以公佈。曹長青只要查一查有關材料便可確 認此一事實。 曹長青嚴厲指責了「把最後當局武力鎮壓造成的流血,說成與學生領袖隱瞞 消息有關」的觀點。天知道有誰曾經發表過這樣的觀點。在邏輯上這叫「稻草人戰 術」。 曹長青說我把學生不撤離廣場「歸為柴玲等人的固執也不符合當時的事實。 」因為那是廣場上廣大學生的意願,柴玲只是順應和代表了這種意願而已。 沒有人把「不撤」僅僅歸於幾個學生領袖。我明確講過那是一種普遍的激進 思潮。順便一提,「不撤派」並非總是廣場上的多數,否則,吾爾開希就不會講出 廣場上是「多數服從少數」這樣的話來了。問題在於,激進派學生領袖是激進學生 中最堅決、最活躍、最能幹的一批,他們正是因此才成為領袖,而一旦佔據了領袖 的位置,他們便具有了比普通成員更大得多的影響和作用,因此他們比一般激進的 學生群眾負有更大的責任。這一點應是無可爭辯的。在曹長青筆下,激進派學生領 袖不是激進派學生群體的主動的帶頭人,而只是身不由己的充當了激進學生群體的 尾巴。這種描述的真實性倒是大可懷疑的。 十、加強分析避免武斷 曹長青對專制的痛恨和對民主的熱望,我一向深為讚賞;不過他在文章中偶 爾表現出那種近乎武斷的態度以及令人想起共產黨話語方式的觀點和主張,卻是我 難以苟同的。 曹長青寫道:「任何對學生不撤離廣場導致屠殺的指責都等於是為共產黨的殘忍開 脫和找理由,不論你怎樣強調我首先否定共產黨殺人,但是,如果學生……。這裡 沒有但是,因為不管學生『激進』到什麼程度,有槍的就不能打沒槍的,這是人類 有史以來的規矩!」 我對你說,如果你不是下車時沒鎖車門,竊賊就不會把你的車偷走。你卻勃 然大怒,說不論我鎖門不鎖門,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不能拿。這是做人的規矩。對於 這種不切題的回答,別人還能說什麼呢?這種觀點完全抹煞了責任概念:天下的壞 事既然都是壞人幹出來的,按照曹長青的觀點,對於這些壞事,好人豈不是毫無責 任了嗎?壞人負有做壞事的責任,好人則負有未能防止和避免壞人做壞事的責任。 這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筆帳。曹長青好像一直沒弄清這兩種不同責任的概念。他好 像也缺少理解對方觀點的意願,只是滿足於對別人發出憤怒的道義聲討。這很難說 是一種理性討論的風格。 曹長青斷然宣佈:「共產黨的本質永遠不會改變,改了它就不叫共產黨。」 這句話,一望而知是「階級敵人的反動本性絕不會改變」一話的翻版或曰替換詞練 習。有趣的是,在全世界絕大多數共產黨都已經改弦更張(有不少也改了名字)之後 的今天,曹長青為什麼還要講出這樣的話?我不認為曹長青存心否認事實(何況還是 令人愉快的事實)。這或許提醒我們,在討論問題的時候,要加強經驗性的分析,避 免絕對化的武斷。□ ——《北京之春》1995年12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