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二屆國民大會選舉紀實 於大海 十二月二十一日,近九百萬選民在台灣各地的一萬多個投票處投票選出了第二屆 國民大會的三百二十五位代表。整個選舉熱烈、平穩,顯示出台灣的多黨民主政治 正在逐步走向成熟。 國民大會的沿革 國民大會的設想,是孫中山在辛亥革命以前提出的。抗日戰爭勝利後,為了因應 國人避免內戰,實行憲政的要求,國共等多個黨派於一九四六年初召開了政治協商 會議,共同確定了制定《中華民國憲法》的基本原則。一九四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制憲國民大會制定了《中華民國憲法》。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中華民國第一屆國 民大會經由普選產生。 按照《中華民國憲法》,國民大會的職權主要有修改憲法和選舉正、副總統兩項 。國民大會應每六年改選一次。但一九四九年國府退守台灣後,國民大會便不再可 能在全中國範圍內改選。(國府的立法院和監察院亦有相同問題。)第一屆國民大會 於是依據憲法中「每屆國民大會代表之任期至次屆國民大會開會之日為止」的規定 ,繼續行使職權。中央民意代表長期不改選,其代表性、合法性便產生了問題。為 此,國府於一九六九年首次舉行了國民大會及立法院、監察院的增額選舉。國民大 會並於一九七二年通過憲法臨時條款修正案,將增額選舉的制度固定了下來。儘管 如此,在台灣近年來的自由化進程中,四十多年未全面改選的「萬年國代」還是越 來越成為執政的國民黨難以負擔的政治包袱。「老賊下台」成了反對黨爭取同情與 支持的重要口號。 一九九0年第一屆國民大會選出李登輝、李元簇為正、副總統後,司法院對憲法 作出一項解釋,認為所有四十年代選出的老民意代表需在一九九一年底之前退職。 一九九一年四月,第一屆國民大會通過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了全面改選民意代表的 方法。這次第二屆國民大會的選舉就是根據這些增修條文進行的。 民進黨提出台獨主張 選舉前,民主進步黨在十月召開的五全大會上,通過了將台獨條款納入黨綱的決 議案,一時台灣政局呈緊張狀態。執政的國民黨對是否以法律手段制裁民進黨展開 了討論,討論中占主流的意見是靠在選舉中宣傳「革新安定繁榮」對付民進黨。隨 著選舉的逼近,人們普遍發現台獨主張並沒有給民進黨帶來新的支持,反而使民眾 增添了對政局穩定的疑慮。在此情況下,國民黨統獨休兵,安定至上的宣傳便發生 了效果,以至許多民進黨人也不再提出要台獨,而只說反對統一了。 多個黨派全力投入選戰 除國民黨和民進黨以外,還有另外十四個黨派參選,其中聲勢較大的有朱高正的 中華社會民主黨和高玉樹的全國民主非政黨聯盟。朱高正是民進黨早期大鬧立法院 的著名鬥士,後來另起爐灶,創建了社民黨,他的主張是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實 行責任內閣制。高玉樹是前台北市市長,現任總統府資政。他的非黨聯盟的主要主 張包括民進黨所主張的制憲及總統直選。 選舉前的一段時間裡,台灣整個社會似乎都在圍著選舉轉。街頭上到處是競選的 招牌、海報,競選宣傳車絡繹不絕,高音喇叭震耳欲聾。禮堂裡,體育場上,街頭 空地上,到處可遇到候選人的政見發表會,其中有「名嘴」(口才好的人)出面競選 或助選的政見會,幾乎是場場爆滿。各黨派的名嘴都到處助選,忙得不可開交。報 紙上的競選廣告連篇累牘,有的立意新穎,有的火藥味十足,也有很多不知所云。 競選廣告的內容幾乎不受任何限制,報紙上公開主張台獨的廣告比比皆是。這次選 舉首次開放電視競選,選舉前的幾天,電視上除了競選廣告和競選新聞外,幾乎再 沒有什麼節目了。愛談政治的台灣計程車司機,選戰期間找到了用武之地。一位司 機告訴我,他一個多月來已在車上為國民黨拉了二百多張票。 金錢和暴力的角色 選舉中不時有買票賄選的傳聞,但有真憑實據的例子極少。據說,一張選票的價 格由二百台幣到一千台幣不等(約二十五台幣合一美元),但也有傳聞說有人出三千 台幣買一張選票。毫無疑問,賄選在台灣的選舉中一直有,這次並不例外,但也並 不格外嚴重。由於買票者都注意不留痕跡,再加上最終投票是秘密的,無記名的, 賄選在這次選舉中究竟起了多少作用,人們恐怕是永遠無法弄清的。 當然,競選是需要經費的。首先,報名參加選舉要交保證金。政黨推薦的候選人 保證金為六萬台幣,個人參選者保證金為十二萬台幣。按規定,候選人所得票數如 不到該選區總選民數除以應選出名額所得商數的百分之十,則其所交保證金充公。 其次,作廣告,組織政見發表會等都需要錢。據估計,選上一個國大代表所需的競 選費用少則約一百萬台幣,多則幾千萬台幣。按規定,候選人得票數達本選區最低 當選票四分之三者,政府每票補助三十台幣。這次選舉中以最高票五萬二千餘票當 選的高雄市國民黨藉的江綺雯女士,也只可從政府得到一百五十餘萬台幣的補助。 可見,候選人要當選,非要得到民間有力的經濟支持不可。 暴力的介入這次顯著減少。選舉中曾發生一些競選總部被破壞、競選人被打傷的 事件,但這些看來都是孤立事件。 各政黨使用「配票」戰術 在這次選舉中,台灣地區共分為五十八個選區:台北市三個選區,高雄市兩個選 區,台灣省四十九個選區,山胞兩個選區,福建省兩個選區。每個選區應選代表人 數最少的兩名,最多的十名。每位選民在自己的選區裡投票選一名候選人,而一個 選區中的候選人,由得票最多的向下數,直到代表名額填滿為止。由於有這種規定 ,從一個政黨的角度考慮,一個本黨候選人得票太多等於是浪費。假如預估在某一 選區得兩萬票可當選,而本黨掌握十萬選票的話,則將這十萬票平均分給五位本黨 的候選人,本黨可得五席;而這十萬票若都投到本黨最優秀的一位候選人那裡,本 黨只能得到一席。基於這個道理,名黨都使用了配票戰術,許多黨員收到了組織上 的投票「指示」。 這樣分區選出的代表,共有二百四十五位。為了保留國民大會涵蓋整個中國的象 征意義,一屆國大在憲法增修條文中,還規定設八十名全國不分區的國大代表及二 十位僑選代表。按照規定,不分區代表和僑選代表按在分區選舉中的總得票比例在 各政黨之間分配,但一個政黨的得票率須超過百分之五才能得到不分區代表和僑選 代表的名額。 國民黨強調革新安定繁榮取勝 這次選舉,共動用了十三萬多名選務人員,選票的統計進展迅速。十二月二十一 日下午三時,福建省投票結束。四時四十五分,華視已報導了福建省連江縣的選舉 結果。至晚上九時,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全部完成了計票工作。 選舉結果,國民黨得到投給政黨的票的百分之七十一,共得二百五十四席(包括不 分區六十席,僑選十五席)。民進黨得到百分之二十四的選票,共得六十六席(包括 不分區二十席,僑選五席)。非黨聯盟得到百分之二的選票,得三席。社民黨也得到 百分之二的選票,但一席未得。由於沒有跨過百分之五的門欄,非黨聯盟和社民黨 都沒有分到不分區和僑選的席位。(按照選舉法的規定,由於非黨聯盟和社民黨得票 不足百分之五,因此兩黨的捐款也不能得到免稅。)無黨籍人士得二席。 以上選舉結果,標誌著國民黨的勝利和民進黨的挫敗。在一九八九年底的立法院 選舉中,國民黨得票百分之六十一,民進黨得票百分之二十八。而在這次選舉中, 國民黨增加了十個百分點,民進黨則減少了四個百分點。一般認為,民進黨的台獨 主張使其丟了不少票。提出台獨黨綱條款的林濁水自身落選,更加深了人們的這一 印象。 按照憲法增修條文,這次選出的三百二十五位國大代表將與一九八六年選出的七 十八位第一屆增額國代共同組成第二屆國民大會,其任期至一九九六年第三屆國民 大會集會止。李登輝總統任期至一九九六年屆滿後,下任總統將由第三屆國民大會 選舉,所以,第二屆國民大會的唯一使命就是修改憲法。按照憲法規定,修憲提案 需有五分之一以上國代提出,四分之三以上國代通過。在第二屆國民大會的全部四 百零三個代表席中,國民黨共有三百十八席,超過四分之三,足以主導修憲。而民 進黨只有七十五席,不足五分之一,連提案都不夠。雖然如此,國民黨領導人還是 一再表示,在修憲過程中將充分尊重在野黨的意見。 二屆國代的任務雖然單純,這次選舉的意義卻十分重大。它標誌著民意代表全面 改選的實現,也反映出台灣選民對台獨的保留和反對態度。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有 的老立法委員亦已退職。由於「老賊」都走了,反對黨少了一張可打的牌,相信今 後立法院和國民大會裡的肢體語言都會大為減少。 國民黨大陸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在保持台灣政局穩定的前提下促進大陸的和平演 變,為未來的民主統一留下餘地。現在,國民黨成功地丟下了一個沉重的包袱,有 了更加堅實的民意基礎,在推動大陸民主化方面,應可有更多的作為了。□ (《中國之春》九二年二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