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辛酸漫長的逃亡路 於大海 柳幀才 一、會有「台灣通道」嗎? 偉大的八九民運撼動了中共的專制統治,卻不幸功虧一簣,最終在血泊中劃上了 休止符。「六四」屠殺後,許多民運分子被迫踏上了看不到光亮的亡命之路。他們 當中,有不少很快就被中共拿獲了,但也有許多人在群眾的掩護下逃到了海外。被 稱為「反共基地」的香港,成了逃亡者最重要的中轉站。經香港逃到海外的民運分 子,不下幾百人。對於中國民運,香港作出了歷史性貢獻。 再有兩年多,香港就要掛上了五星紅旗,變成「無產階級專政」的地盤了。想再 經香港出逃,將比登天還難。那麼,到那時,能有別的逃亡通道嗎?比如說,—— 台灣? 世界在變,台灣也在變,而且變得很快。幾年後台灣會變成什麼模樣,誰也猜不 准。不過,近年來一些民運分子在台灣的經歷,對於我們把握台灣朝野對民運分子 態度的變遷,會多有裨益。下面,就讓我們看看幾位民運分子的經歷吧。 二、四個逃亡者偷渡抵台 八九年北京屠殺後,郭承東被迫出逃。他是公安部通緝的山西省重點人物。在三 年多的亡命生涯中,他有一次成功地逃到了香港,但幾天後即被遣返了。不幸中的 幸運是,他居然得以又一次從警察的掌握中逃脫。逃亡香港的慘痛經驗,並沒有使 他失去再次偷渡的勇氣,因為這是他回復正常人生活的唯一途徑。這次,他挑選了 更艱難的逃亡之路,將目光盯住與福建隔海相望的寶島。九二年九月十日,郭承東 逃抵台灣。 受到中共政權迫害、欲尋求台灣政權庇護的,並不僅僅有郭承東。張國忠和王敬 是一對未婚情侶,他們也認準了台灣。實際上,他們已經有過一次逃亡台灣的經驗 ,但被失望地遣返回了大陸。張國忠因此被勞改隊改造了一年零四個月,王敬則由 於押送中機靈地溜走了,才倖免勞改一劫。即使有了這個經歷,他們出於對台灣的 信心,仍然決定再次逃往台灣。九二年九月十二日,張國忠、王敬再次逃抵台灣。 尹進,一個在中國監獄蹲了三年,並留下一身傷病的硬漢子,也從福建下海了, 並於九三年七月二十六日逃抵台灣。像郭承忠一樣,尹進曾經成功地逃到香港,並 被香港同樣成功地遣送回了大陸。這個原《海南日報》的記者此次下海前,不僅有 大丈夫一去不返的決心和氣概,還作出了一個十分明智正確的決定:他把他的行動 通知了海外的友人鄭義。九三年六月七日,尹進在海外的一位友人收到他發自大陸 的一封信。尹進在信中隱晦地說,他身體又不大好,而且好像比上次還厲害,想「 去外地休養」,將從福建出發。若得不到他的音訊,「就肯定是住院啦!」這位友 人立刻將消息轉告了鄭義、北明夫婦。 關於這四個人的故事,《北京之春》第七、八期合刊曾發表過羅蒂的文章。這裡 ,我們對事情經過作更詳細的介紹。 這四個人當中,郭承東、尹進的身份是很容易查明的。郭承東因參與八九民運, 曾被中共在八九年六月二十三日的《山西日報》上公開通緝。在八九年八月十八日 的《山西日報》上,尹進也被稱為「省公安廳通緝的煽動動亂的犯罪分子之一」。 在友人的協助下,尹進的一篇答記者問、兩篇對當局的起訴書還得以在《中國之春 》九三年一月號上發表,同時發表的還有尹進參加八九民運的照片,而《中國之春 》早就被中共當局定性為「反動刊物」,主辦《中國之春》的中國民聯也早就被中 共當局定性為「反動組織」了。張國忠、王敬的身份雖然較難得到證明,但他們的 敘述大致可信。 三、中國人權協會伸出援手 人性中有善的一面,也有惡的一面。在專制的社會裡,一切由政府強制包辦,人 性中善的一面缺乏表現機會,政府不管的事情也不會有別人去管。而在自由的社會 裡,人們自行決定是否行善、在哪方面行善,因而,善行能得到彰顯,政府不管的 事情社會上也能有人管。 台灣是一個相當自由的社會,有各式各樣的民間組織。十分關心大陸民運和人權 狀況的「中國人權協會」,是其中之一。郭承東等人抵台後,人生地不熟,對有關 規定更不瞭解。可幸的是,中國人權協會向他們伸出了無私的援手。人權協會通過 各種渠道詢問郭承東等人的境況,並反覆向政府部門呼籲:不要急於作出遣返的決 定。人權協會秘書韓若梅小姐在一篇題為「誰關心在台灣的柴玲、吾爾開希」的文 章中敘述了郭承東等三人(那時尹進尚未抵台)的遭遇。她說:「彼等滿懷興奮與期 許之情,向當地警察機關自首,表明其尋求政治庇護意願,誰知卻在拘留中心一待 就是八九個月,迄今似乎仍命運未卜。看到他們時時為著是否會被強制遣返大陸而 擔心、受怕,卻又完全不得外界有關彼等處置的訊息,這種無語問蒼天的內心煎熬 ,豈是生活自由自在的平常人所能體會的?」 韓若梅接著說:「我深切盼望有關單位對這些追求為人基本權利的中國同胞們, 多幾分同情,多幾分人道考量。……他們也是人生父母養,他們也受有高等教育, 原本也可擁有美滿的家庭。他們也像你、我一般希望向人生更高的境界追求。但是 ,為什麼當他們鼓起勇氣選擇了顛沛,我們卻讓其流離,當他們選擇了光明,我們 卻還其黑暗?而我們滿可以給他們希望,為什麼偏偏要讓他們絕望?」同胞之情, 溢於言表。 四、現行法規堵死了庇護之路 可是,按照台灣的現行法規,大陸民運分子要在台灣取得政治庇護,幾乎是不可 能的。有關的規定,主要是依據《兩岸關係條例》制定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定居 或居留許可辦法》。這個《辦法》的第五條規定:「領導民主運動,有傑出表現之 具體事實及受迫害之立即危險者,得申請在台居留。」。但《辦法》第八條又規定 ,對非法入境者,不予許可。這一補充規定,等於堵死了真正需要政治庇護者的路 ,因為他們多是處在逃亡之中,根本沒有可能合法進入台灣。 韓若梅代表中國人權協會用了幾個月的時間,到處呼籲,奔走在法務部、陸委會 、靖廬大陸地區人民新竹處理中心(一處偷渡客收容所,郭承東等人被關在這裡)和 各級政府機構之間。她講述,她懇求,她辯解這條法律的荒謬和不近情理。她得到 了許多官員和相關人士的理解同情,但是,那條法律像一堵堅實的牆堵絕了政治庇 護之路。雖然後來政府表示願意協助郭承東等人前往第三地,韓若梅仍然十分擔心 和感到無能為力。她覺得,如果政府覺得沒有前往第三地的可能,很快就會遣返他 們。 五、「中國人權」發動國際救援行動 在一九九三年夏季的維也納世界人權大會上,韓若梅見到了「中國人權」的執行 主席劉青。她連寒暄都沒顧上,就交給了劉青一個厚厚的檔案袋,裡面是郭承忠、 張國忠和王敬的資料。韓若梅對劉青說,這是你們大陸的民運人士,你們在海外看 看能夠做些什麼吧。 維也納大會結束後,「中國人權」立刻開始處理這件事。第一件要做的事,是獨 立核實郭承東等人的身份。郭承東的身份很快就核實了。可是,在經過相當的努力 之後,張國忠和王敬的材料仍只得到部分核實。「中國人權」研究後認為,任何一 個民運參加者逃出大陸尋求庇護,都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幫助張國忠和王敬的事 也確定下來了。 經由「中國人權」進行聯繫,國際人權組織如亞洲觀察立刻投入了救援工作。「 亞洲觀察」執行主任申妮以她豐富的人權工作經驗,提出了許多寶貴的卓有成效的 建議。於是,思路和辦法很快就明確下來了:首先要促使台灣政府保證不遣返,然 後通過各種渠道尋找同意接受他們的第三地。 隨後,「亞洲觀察」和「中國人權」紛紛向台灣陸委會、外交部、法務部和其他 相關部門致函,要求不遣返郭承東等人,並在生活和居住管理等方面給予照顧。美 國政府對這幾個逃亡者的命運是關注的,但是美國政府不便直接向台灣政府交涉。 這時,一位原駐台灣且和台灣有良好關係的美國大使出現了,他的私人信件飛往台 灣一些至關重要的政府部門和官員手中。大約也是這個時間,國際特赦等人權組織 ,也發佈了有關這件事的消息和看法。在這種情況下,台灣政府很快作出了反應, 首先就給「亞洲觀察」回了函,保證暫不遣返。 美國政府在為逃亡者做了不少事之後,在是否接受他們來美國避難上,卻不暢快 了。國務院最初表示可以考慮,但隨後又說,其他民主國家也應該分擔一些,真沒 有接受的國家時,美國再考慮。不過,與另外一些國家比,美國還是給與了最多的 幫助和熱心,日本等國家只是簡單拒絕了。 六、生活境況獲得改善 抵台後,郭承東等人雖然反覆聲明自己的民運背景,還是被關在了靖廬處理中心 。這是集中關押大陸偷渡者的地方,生活條件相當簡陋。最令郭承東等人苦惱的, 是他們在這裡的生活缺乏尊嚴。郭承東在一封給友人的信中說:台灣「似乎真把這 些人視作『中國政治垃圾』了」。 九三年七月,鄭義、全美學自聯副主席時和平、「中國人權」執委會成員張華潔 參加了「台灣之旅」活動。他們到台灣後,為郭承東等人的事專門拜訪了法務部長 馬英九、陸委會副主任委員焦仁和、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副秘書長明居正和立 法委員李慶華等。在靖廬處理中心,他們看到郭承東等人與其他難民混在一起,心 中頗多感慨。(九三年八月,學運領袖吾爾開希也去看望了郭承東等人。)他們當中 ,鄭義也有過逃亡經驗。他和妻子在大陸東躲西藏數年後逃到香港,雖然未被關在 處理中心那樣的地方,但也有一段時間不能隨意走動,不能隨便對人說話。他懂得 這種狀況下的焦急、疑懼和委屈。為改善郭承東等人的境況,鄭義和時和平、張華 潔等人一起,積極進行了聯繫、遊說。經過努力,大陸災胞救濟總會表示,只要政 府放人,在等待期間,可以由救總負責生活住宿等問題。但是,由於有關法律的限 制,做到這一點並不簡單。 其實,台灣也有不少人在為此同時奔走呼籲。最熱心和感人的,要算韓若梅小姐 和後來接替她擔任中國人權協會秘書的盧明然先生。他們不僅是執行總幹事徐培資 先生的指示,更投入了自己的熱情和同情。李慶華先生也頻頻施壓,在立法院提出 這一問題,還通過新聞媒體施加壓力。許多政府官員也非常熱心,做了不少實際工 作,陸委會陳政三科長就是其中的一位。不過,台灣也存在著大量的冷漠麻木,還 有很強大的遣返輿論。與之相比,熱情幫忙的人,就顯得太少一些了。 九三年九月初,法務部、陸委會、大同盟、中國人權協會和救總等機構商定,在 九月二十日開會討論把郭承東等四人移出靖廬、送到救總招待所的法律問題和實施 辦法。為了保證這次會議能夠有好的結果,劉青和鄭義經過商量,決定先搞一封小 規模的簽名信,從外部施加一些影響和壓力。鄭義起草的信文,經方勵之、劉賓雁 、王若望、鄭義和劉青簽名,立即電傳給了台灣的有關機構。(信文見《北京之春》 第七、八期合刊中羅蒂的文章。)這封信產生了很大震動,如李慶華先生收到信後, 在立法院舉行了很有影響的記者招待會,台灣各大報紙都對此進行了報導。政府的 有關機構頓時感到很大壓力,同時,許多官員也為內部會議的消息洩露而大為不滿 。有的朋友告訴參與救助的人,千萬不要再施加壓力了。 九月二十日的會議順利形成了將郭承東等人由靖廬轉至救總招待所的決議。這之 後,具體的實施細節又拖了些日子。直到十月十八日下午,郭承東、張國忠和王敬 才終於離開靖廬,轉到救總招待所。十二月二十八日,尹進也轉到了這裡。救總招 待所位於青山綠水間,比看管較嚴的靖廬,不論生活待遇還是其他的對待方式,都 強了許多。 除了離開靖廬外,郭承東等人的另一個需要是得到些零用錢。經劉青介紹情況, 學自聯主席林長盛、副主席時和平和秘書長劉曉竹商量後決定,全美學自聯先給每 位逃亡者三百美元零用錢,如果時間長或是另有需要,學自聯可以討論再給。不久 以後斯坦福學生會也捐了款,這筆錢按照郭承東等人的意見,直接交給了他們的家 屬。 七、尹進的背運和幸運 尹進到台灣後,立即找政府,希望得到政治庇護。但是,台灣方面,尤其是在靖 廬這樣看管大陸難民的地方,已有一種固定的認識:非法入境,一律遣返。因此, 對台灣抱著很高希望的尹進,與警察發生了嚴重的衝突,導致尹進腿骨折斷。更糟 糕的是,由於這種衝突,尹進還被隔絕起來了。他到台灣一個多月後,外界還不知 道。他完全有可能無聲無息地像其他難民一樣被遣返大陸。 他後來的命運起了變化,全虧他下海前將逃亡計劃告訴了鄭義。「中國人權」從 鄭義處得知尹進下海逃亡後,立刻與台灣、香港有關的組織和朋友聯繫,尋找他的 下落。開始,這種聯繫一直沒有結果。有一個時期,劉青等人甚至懷疑是不是在海 裡出了問題。這件事多虧了韓若梅小姐,她利用在台灣的各種關係,像雷達一樣搜 尋一切可疑信息。有一次,她從靖廬王秘書口裡聽到些可疑的話,便緊追不放,使 缺口越來越大。九月七日,靖廬處理中心終於正式承認,尹進關在他們那裡。 這個時間非常巧,因為決定逃亡者命運的兩件事,不久就發生了。一件就是九月 二十日,台灣有關各方討論是否同意郭承東等人離開靖廬。另一件是聯合國難民總 署以固定表格對郭承忠、張國忠和王敬進行詢問鑒別登記,當得知還有一個尹進時 ,便一起進行了登記。由於這兩件事比郭承東等人晚十個月到台灣的尹進,得以搭 上快車。尹進的背運和幸運,可以說是攪和在一起了。 尹進對自己在台灣所受到的傷害極端憤怒痛恨,這無疑是正常的感情。但他所針 對的對象和表述的方式,使台灣許多幫助他的人有所失望。這裡,似乎有必要將傷 害尹進的某些警務人員,與其他的台灣朝野人士分開;即要看到台灣有關法律的荒 唐,行政運作中也還有許多不足,也要看到台灣有同情和幫助民運人士的力量,而 且已經確立了可有效地施加輿論壓力的民主政體。 「中國人權」和參與此事的許多大陸、台灣人士都有一個願望,就是通過郭承東 等人前往第三地的解決,為未來形成一個可以依循的慣例。尹進和台灣的關係,讓 大家有些為難。從民運的全局出發,鄭義多次給他寫信,對他進行苦口婆心的勸告 、開導。他在一封信中寫道:「由於四十多年來的隔絕,台灣官方及民間與大陸之 間已形成隔膜;又由於中共對台的威逼恫嚇,台灣朝野對大陸已有很深的離心傾向 。其中,有些怨怒不免也會發洩到大陸人身上。……台灣人把大陸人看作外人,這 可以理解;如果還念及骨肉同胞,血濃於水,那是他們的天良。你我生死不懼,更 何況這點小小的榮辱毀譽?!……還有許多事情等你去做,不要計較一日之長短。 」 劉青也曾經給尹進去過信。但是,尹進就是尹進,他非常有自己的個性,最終和 台灣各方面關係還是很緊張。 八、前往瑞典 梅冬祺牧師是一個把台灣視為自己國家的西方傳道者。他曾在十年的時間裡,協 助聯合國,將逃到台灣的越南難民送往第三國。因此,聯合國難民總署委託他和李 玲玲修女對郭承忠、張國忠和王敬的難民情況進行詢問鑒別的登記工作。在得知尹 進的情況後,梅牧師和李修女決定同時對他進行登記。開始,張國忠和王敬的證據 似嫌單薄。但到九三年十一月,他們和郭承東、尹進一起,得到了聯合國難民身份 的確認。 九四年初瑞典同意接受他們四個人前去定居後,一切都大為改觀了。瑞典為政治 庇護者提供的幫助,是世界上最為優越周全的。湖南的民運人士莫莉花一家,還有 曾在《北京之春》上介紹張劍忠生平的黃鐘,也在九三年得到了瑞典的政治庇護。 郭承東他們四個人,八九民運之後歷經艱辛困危,倍感失望沮喪,最後能有這樣的 結果,實在讓人為他們高興。 九四年三月七日,郭承東等四人登上了前往瑞典的飛機。參與了解決這個難題的 台灣政府機構和社團組織的許多官員和負責人,都前往機場為他們送行。在九四年 初的冬季,台灣政府曾給他們每人一筆錢購買冬衣,行前又給了每人一筆購裝費, 還有每人一千美元的零花錢。對於尹進,由於他有腿傷,陸委會另外補助他二千美 元,可是尹進拒絕了。尹進在機場亮出了體恤上抗議的言辭,並對記者發表了講話 ,使送行的官員大為難堪。 三月八日,《聯合報》發表了郭承東離台前的談話。他說:「從我在新竹大陸人 民處理中心所受的待遇,和我無法忘懷的被有關單位曾『原則遣返』回大陸的決定 ,我有被自己陣營拋棄的恥辱感。」他還說:「整體而言,中華民國希望民主、自 由,在保障人權方面也很有誠意,但對大陸的政治問題,道義感卻很低,有時不免 為了兩岸的良性互動等原因,寧可犧牲保障人權等原則,也不願刺激中共。」這位 證據確鑿的民運分子(他在抵台的第一天便將載有對他的通緝令的《山西日報》交給 了警方)、大學講師,經過在大陸的幾年逃亡後,又在台灣度過了十八個月的沒有自 由、缺少尊嚴的生活,包括被關押在人均面積不足一平方米的警察分局牢房三十七 天,和被與普通偷渡客一同關押在靖廬整整一年。他的話也許刺激了一點,但又顯 然是一個正常人情緒的正常發洩。 九、對台灣政策的評論和建言 台灣方面費了神,破了財,結果還遭到郭承東等人的嚴厲批評,當然感到沮喪、 疲倦。而且,平心靜氣地講,台灣畢竟沒有真的「拋棄」郭承東等人,最終的結局 畢竟還是較為圓滿的。 不過,台灣方面確實有許多應當改進的地方。首先,台灣應當修改有關對待大陸 民運人士的法規。目前,台灣朝野都在努力為台灣爭取國際地位。台灣所強調的, 是經濟的實力和政治民主化的成功。對台灣朝野的這一努力,我們是樂觀其成的。 但是,我們也同時希望,台灣能在創造物質財富的同時,創造出更多的精神財富; 在對待政治難民的問題上,台灣能向西方成熟的民主社會看齊,遵循國際慣例。參 與國際事務是一種權利,接受難民是一種義務、一種應當承受的負擔。只想要權利 、不想盡義務,會讓人看不起的。 台灣的有關《辦法》要求尋求政治庇護者合法入境,是完全不合國際上的慣例的 ,也與一九五一年通過的《日內瓦難民公約》相悖。從常識上說,目前能從大陸合 法去台灣的人仍然寥寥無幾,即使到了海外的大陸中國人去台灣,也要辦理一系列 手續,如要有在台灣的單位邀請,要有人為其行為擔保等。那麼,在大陸為躲避中 共追捕而逃亡的人,又怎麼有可能合法進入台灣呢? 此外,《辦法》中規定的「領導民主運動,有傑出表現之具體事實及受迫害之立 即危險」,也失之過嚴。又要「領導」,又要「有傑出表現」,還要有「受迫害之 立即危險」,條件實難滿足。中共迫害民運人士,可沒有這麼多條件。只要你參加 了民運,不管你是領導者還是被領導者,也不管你是表現傑出還是表現一般,中共 歷來都是「一視同仁」地加以迫害。如果由於顧不過來或是有最惠國之類的顧忌而 不方便「立即」迫害,還可以「秋後算帳」。所以,《辦法》裡規定這樣苛刻的條 件,等於是下了對大陸眾多民運人士見死不救的決心。美國的政治庇護條件只有一 點,就是申請者要有「對遭受迫害的有道理的懼怕」(well-founded fear of pers ecution)。什麼「領導」,什麼「有傑出表現」,什麼「受迫害之立即危險」,美 國通通沒有。道理很簡單:美國的規定不是為了作樣子,而是真心要保護政治難民 的,所以要有可行性,不能太苛刻。 近年來,美國收留的大陸政治難民數以千計。八九民運過後,法國對收留大陸政 治難民比美國還積極。對法國人來說,能夠收留自由的火種是他們的榮耀。其他西 方國家也收留了不少。這些國家這樣做,是出於基本的人類之愛,以及對追求自由 的人們特有的尊重和同情。按理說,台灣對於大陸的政治難民,除了基本的人類之 愛外,還應多一層同胞之情。畢竟,任何台灣人都無法否認與大陸人同種同文、隔 海相望的事實。可惜的是,台灣遠遠落在了遠邦異族的後面。 台灣政壇上,目前存在著有關統獨問題的尖銳爭執。但是,我們認為,按國際慣 例處理政治難民,是個道義問題,不是政治問題,與「統」或「獨」都沾不上邊。 台灣的所有政治力量,只要願意向西方成熟的民主社會看齊,就都應設法改變現行 法規。 即使無法收留大陸民運分子,台灣至少也可以把大陸的政治逃亡者與一般的偷渡 客區別對待。寬待政治犯,是當今世界的通行做法。如果台灣能對逃去的民運人士 在甄別後給予較寬鬆仁厚的待遇,許多不愉快的事情也就不會發生了。 台灣也應建立大陸民運人士的資料庫,以利於對偷渡者的甄別。台灣還應積極協 助民運人士尋找願意收留的第三地,這也是《日內瓦難民公約》所要求的。 台灣方面有一些做法很讓人費解。尹進是有相當知名度的民運人士,可是他抵台 後,政府單位卻要封鎖消息,任憑他的友人著急。還有更多的類似細節,這裡就不 提了。當然,郭承東等四人是第一例,因沒有經驗而掌握不準,也是可以諒解的。 在處理郭承東等人時,台灣從上到下,都說因為要依法辦事,所以愛莫能助。在 一定程度上,這其實也是一種托詞。在台灣,至高無上的法律不是上述《辦法》, 也不是《兩岸關係條例》,而是已實行了幾十年、至今尚未廢棄的《中華民國憲法 》。按照這部憲法,海峽兩岸是一個國家。兩岸的人民既然都是一個國家的人民, 似乎是不應該按照國際上的慣例遣返的。由於歷史的和現實的原因,台灣不讓大陸 人民隨意入境是合理的、必要的。但是,制定一條法律,使大陸民運分子難以得到 保護,就從情理、法理上都難以講通了。這是在一個國家內,對於贊同、支持自己 的政權,抗議、反對另一個政權,並因而遭受迫害的國民不理不救。德國處於分裂 狀態時,西德就從來都不是這麼做的。 十、幾點余感 對郭承東等人的經歷,我們還有這樣幾點感想。 一、中國人權協會和韓若梅小姐所體現的奉獻精神,值得我們頌揚和學習。缺了 道德規範和利他主義的自由社會會處於醉生夢死的癲狂狀態,並不是正常的。今日 之大陸雖然尚不自由,卻已是「向錢看」風行,充滿了新的病態。將來,在一個自 由的中國,我們不但需要完整、堅固的民主制度,也需要有千千萬萬個韓若梅。 二、「中國人權」和劉青、鄭義等人的表現,同樣值得我們頌揚和學習。民運目 前處在低潮期,但民運的火種並沒有熄滅。現在,正需要我們積蓄力量,為將來民 運的大發展進行準備。對於民運的同志,我們應當發揚團隊精神,做到惺惺相惜, 互相愛護,互相幫助。即使對那些我們認為有缺點的同志,也應如此。我們不應忘 記,大家同是天涯淪落人。劉青、鄭義等人在幫助郭承東等人的過程中,充分表現 出了這種高尚情懷。此外,「中國人權」的運作能力,遠超出許多民運組織,值得 效仿。 三、正常的逃亡之路,是漫長和充滿辛酸痛苦的。這一點,逃亡者應有充足的精 神準備。世界不是屬於我們的,所以世上的事不可能讓我們稱心如意。像尹進這樣 的烈脾氣,往往於事無補。烈脾氣用來對付中共的專制統治,是很奏效的。中國人 作為一個整體如果稍有一點脾氣,早就會把中共政權推翻了。可是,對民運來說, 破壞當然是必要的,但更艱巨的任務在於建設。我們需要修身養性,學會控制自己 的感情,學會利用各種可資利用的條件,盡可能處好各種可能處好的關係,同時不 斷充實自己,武裝自己,為自己、也為十二億中國人爭上一口氣。□ (《北京之春》九四年八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