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兩位前任主席的印象 於大海 民聯到現在有九年歷史了。這九年中,王炳章擔任了四年主席,胡平擔任了三年 半少一點,我擔任了一年半多一點。王炳章、胡平這兩位前任都為民聯立下了大功 ,也都對我有很大影響。在許多方面,我是刻意向他們學習的。這裡,我從個人角 度談談對他們的印象。 一、 一九八二年底「中國之春」運動開始時,我剛到美國。那時,我對這個運動並不 認同。雖然我經歷了民主牆運動,也參加了北大學生的競選,但我當時並未失去對 中共改革的希望。 一九八四年一月的一天,我和同在普林斯頓大學讀書的宦國蒼到哥倫比亞大學參 加林希翎的演講會,在會上第一次見到了大名鼎鼎的王炳章。會後,他特意約我談 話,向我介紹民聯的情況。我聽人說過不少王炳章的壞話,便向他求證「中國之春 」分裂的事。出乎我意料的是,他只淡淡說了一句,「中國人在一起合作共事,難 啊!」顯得滿有肚量。 在大陸中國人裡,王炳章的敬業精神是十分少見的。他精力旺盛,而且很注意抓 各種各樣的機會。在紐約那次相識後,他多次主動與我聯繫,談這談那。慢慢地, 我覺得他是一個值得幫助的人。他和柯力思到華盛頓看我時,我送了一套世界銀行 關於中國經濟的報告給他,他如獲至寶,說要在《中國之春》上摘譯發表。後來我 又送給了他不少資料,包括八六年初我到大陸時得到的一些內部資料。他答應給我 保密,而且看來做得不錯。一九八七年底民聯三大前,他又寫信、打電話給我,邀 我入盟並在三大上競選,連他簽好字的登記表都寄來了。我雖然沒有答應,還是很 為他的精神所感動。由於我對他有相當多的好印象,對民聯「倒王」,我當時很感 可惜,不理解。 我出任主席後,民聯恢復了王炳章時期實行過的不少好辦法。從一九九一年八月 起,我們恢復了《中國之春簡訊》月刊的出版。到現在,民聯總部寄送到大陸的《 中國之春簡訊》已逾萬件。從九一年九月號起,《中國之春》雜誌恢復了「海內外 民運發展和民聯近期活動」專欄。這個專欄的報道,強化了《中國之春》與民聯組 織的關係,也調動了各地分支部的積極性。一九九二年的《中國之春》參照一九八 六、八七年的設計,在封面上加了紅框。從九二年春天起,總部恢復了到紐約機場 向大陸來客贈發《中國之春》的活動,到現在已送出數千份雜誌。此外,《中國之 春》雜誌社現在每週召開一次的工作例會,也是王炳章任主席時就有的做法。 王炳章當然有很多毛病,但對他的長處,我們也應當充分肯定。 二、 我是在一九八零年北大學生競選活動中認識胡平的。那時,他對民主、自由理念 的認識已十分成熟,在北大可謂首屈一指。胡平的競選答辯會場場爆滿,他和王軍 濤一樣成了許多北大學生的偶像,對我們產生了不可磨滅的影響。 可是,胡平自己卻總是不順利,不但小時候受了苦,北大研究生院畢業後又因參 加競選遭中共清算,遲遲未被分配工作,連滿足基本生活需要都發生了困難。一九 八六年初我去拜訪他時,他已有了工作,但仍住在北京鋼鐵學院他妻子分到的教工 宿舍裡。那次,他送了一本他寫的《我國經濟改革的哲學問題》,上面蓋了「哲人 胡平」的印,顯出他身居斗室,放眼寰宇的胸懷。胡平最了不起的地方,是他追求 民主的一貫性。雖然遭到種種迫害,但他從沒有向當局低頭,也沒有尋找走入「體 制內」的機會。 一年後,胡平來到美國讀書。不久,他起意競選民聯主席,來徵求我和一些朋友 的意見。我就大大地鼓勵了他一番。我想,以他在大陸知識界和青年學生中的影響 ,他出任民聯主席會提升民聯的影響力。不久,他果然當選了,我也和許多留學生 一樣拉短了和民聯的距離,並開始為《中國之春》寫稿。 中共早就知道我和王炳章、胡平有來往,但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一直把我當成可以 「教育」「挽救」的人。事實上,我也確實是直到八八年回訪大陸後才下決心投身 民運的。 胡平出任民聯主席後不久,有一天,中共紐約領館的人打電話給我,說想請胡平 去領館一談,請我傳話。我照辦了。胡平去後,領館的人說他須在一周內退出民聯 ,否則吊銷護照。胡平當然沒有退出,所以就被吊銷護照。這件事也許令人不愉快 ,但倒可算是民聯與中共的一次正式接觸。 在理論建設方面,胡平為民聯、為民運做出了重大貢獻。「六.四」後,他寫了題 為「八九民運反思」的長文。這篇文章雖然並不是無懈可擊,卻是絕無僅有的一篇 對「八九」民運的系統的理論分析。胡平不但會寫,口才也是第一流的,是令我們 許多人折服的雄辯家。此外,他為人樸實憨厚,書生氣十足,給人以信任感。 擔任聯委委員時,我常對胡平提意見,有時還很激烈。我接任主席後,發現胡平 並不記「仇」,而且十分支持我工作,是一個很容易合作的人。 三、 王炳章、胡平這兩位前任各有特點、但的確都是中國十分難得的人才。其他許多 民運領袖也是一樣。他們都有很多缺點和局限,需要不斷自我完善。但他們不但在 理念上,而且也在學識上和人品上都是遠遠勝過中共的許多高層領袖人物的。這一 點,等中國有了新聞自由,中共的面目被揭開之後,人們將看得一清二楚。□ (《中國之春》九三年一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