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凶殘掩飾怯懦 ——評中共判處魏京生 於大海 十二月十三日,中共當局判處魏京生十四年徒刑。罪名是什麼呢?據新華社說, 魏京生「策劃並制定了行動計劃,包括建立金融機構籌集經費,以便『從資金方面 支持民運活動』,買下幾家報紙,開辦組織文化活動的公司,組織一些非政府的畫 展、演出、出版等活動,以建立宣傳聯絡和活動陣地等,圖謀『掀起足以動搖現政 權的風波』。……魏京生還積極秘密串聯境內外某些人,研究所謂鬥爭策略,策劃 將非法組織勢力聯合起來……魏京生還通過非法渠道在境外發表了大量攻擊中國政 府,誣蔑、詆毀社會主義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及鼓吹西藏獨立的文章……」按中 共的說法,他因此犯了「陰謀顛覆政府罪」。 這真是「欲加至罪,何患無詞」!魏京生沒有從事或鼓吹任何暴力行動,怎麼會 有「顛覆」罪?中共提到的活動都在公民的基本權利之內,是連中共自己定的法律 都允許的。「從資金方面支持民運活動」違了什麼法?難道民主是萬惡之源、推動 民主化就該受牢獄之苦?「組織一些非政府的畫展、演出、出版等活動」又怎麼樣 ?除了在最獨裁地區,世界上哪個國家會把畫展、演出、出版當成政府的專利?「 掀起足以動搖現政權的風波」真是那麼可怕嗎?在民主社會裡,司空見慣的選舉活 動都是這樣的風波。「秘密串聯」也不行?難道人們寫信、打電話、會朋友都要向 當局匯報?法西斯、克格勃也還沒有這樣要求。至於將政治反對派打成「非法組織 」以及現在使用「非法組織」的概念給魏京生定罪,那是不折不扣的政治迫害。而 在海外發表言論,不過是在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江澤民可以跑到國外來品東論西 ,魏京生卻不能把文章送到國外發表,這豈不正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 中共的做法,使我又想起兩年前美國體育界發生的一件事。一個叫哈丁的滑冰運 動員擔心在奧運會上競爭失利,於是,她的幾個幫手就尋機將一個主要競爭對手打 傷,以使她無法參加競賽。此事敗露後,哈丁和她的幫手們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將兩件事比比,可看出中共對魏京生的處置要更為無理與可恥。魏京生並沒有條 件直接和中共競爭,他只不過是主張實行民主、或曰主張在政治領域引入競爭機制 而已。中共對這樣一個尚不是競爭對手的人都不肯放過,其凶狠程度哪裡是哈丁一 伙人可以比的?而且,哈丁他們還知道傷害競爭對手是恥辱的,所以要偷著干。而 中共在迫害魏京生時,卻是明火執仗。 在政治領域引入競爭機制,正是今日中國之亟需。中共曾把市場經濟描繪成洪水 猛獸,到處割資本主義尾巴,結果搞得餓殍遍野,民不聊生。實行改革後人們發現 ,資本主義或曰市場經濟其實是個好東西,而像「四人幫」之流那樣鼓吹「寧要社 會主義的草,不要資本主義的苗」才是荒謬絕倫的。市場經濟意味著競爭。有了競 爭,廠家商販必須盡力去滿足民眾的需要和愛好,結果經濟就發展了,老百姓也得 到了實惠。在政治領域,道理是一樣的。民主政治意味著競爭。有了競爭,為政者 不得不尊重民意,到頭來政治就會清明起來,受益的也是眾多百姓。說民主化會導 致天下大亂,正和說「復辟」資本主義會使千百萬人頭落地一樣,都是胡亂編造出 來的奇談怪論。中共不喜歡民主,這好理解。有哪個商人喜歡競爭對手?但對廣大 民眾來說,引入政治領域的競爭可收漁人之利,又何樂而不為! 許多人想通了這些淺顯的道理,發出了民主的呼聲。但中共歷來是「武化團體」 。說教、欺騙一不靈驗,中共便會大打出手。八九年的屠殺是這樣,今天重判魏京 生也是這樣。中共發現,現在又需要震嚇一下想發出吶喊聲的有識之士了。這次重 叛魏京生等於是明確宣佈,自籌資金辦文化事業、組織非政府的畫展、演出、出版 、與國內外的敏感人物聯繫以及將文章送到海外發表等,均可算是顛覆行為。這樣 ,就在政治生活中重新劃定了諸多禁區。中共這樣做貌似強硬,其實卻表現出了怯 懦,說明它對政治上的公平競爭充滿恐懼。□ (《北京之春》九六年二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