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我在法庭表演得如何? 許雲帆 一九九一年一月,中共趁波斯灣大局勢緊張,對一批關押了一年半之久的「八九 民運」主要參加者進行了突擊審判。一月八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郭海峰 ,姚軍嶺等四人的案子;一月九日審理任畹町;一月十日審理劉曉波;一月十五日審理 包遵信;一月二十三日審理王丹。 儘管中共一再強調,對民運人士的審判是公開的,但上述審理事實上毫無公開可 言。開庭的前一天才貼出公告,通知家屬。而且有些人,如包遵信、任畹町和劉曉 波的庭審公告在貼出數小時之內就被撕去,王丹的母親以自殺相要脅才被允許旁聽 。 一月二十六日,北京市中級法院集中對上述民運人士進行了最後判決。郭海鋒和 姚軍嶺被指控企圖焚燒軍車,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和兩年。其餘人的罪名均是「 反革命煽動」。包遵信被判五年,他在法庭上顯得最憔悴,神情沮喪。據說他在秦 城監獄被拘期間曾有嚴重精神分裂現象,並多次企圖自殺。他在審訊開始時毫不隱 晦自己的所見所為,但同時也大包大攬,承擔了一切責任,故造成判決時所謂的「 罪行嚴重」。使他深受刺激的是官方利用他的供詞去對付其他被捕者,誘逼口供。 在法庭上表現最為鎮靜的是任畹町,不亢不卑。在這一批受審者中,只有他被認 為態度不好,拒絕交待「罪行」,拒絕認錯悔過,所以被處以最重的七年刑期。這 是他第二次被判七年徒刑,上一次他是坐滿了刑期才被釋放的。任是被官方稱為「 三朝元老」的人物,這種人是他們最頭痛的。據一般情況,第一次入獄的人都比較 脆弱,容易對付,一般經過第一次之後,人就老練堅強多了,也就難制服了。王軍 濤、王希哲都曾承認自己第一次坐牢表現不佳,並也都表示一旦有第二次,一定要 洗刷恥辱。任畹町的表現可以說在意料之中。 最令人意外的是劉曉波,當他聽到他被當庭釋放時顯然激動得有點不能自己。釋 放他的理由是他在六四凌晨勸說和組織廣場學生撤退有功,於是將功抵過了。顯然 ,當局在處理劉曉波一案時是頗費了一番心思的。劉曉波最大的「現行罪」無非是 在六月一日發起了天安門廣場四君子的絕食。可是四君子中的其他三人均已獲釋。 無論重判還是輕判劉曉波,當局都無法自圓其說,為什麼同犯侯德建可以很快獲釋 ,而劉曉波要坐牢?海內外會問,莫非是台灣人和大陸人在法律面前待遇不平等? 據知情人透露,四君子中的另外兩人周舵和高新在獄中曾和當局做過一個交易。 因為這四君子是六四凌晨唯一留在廣場目睹學生最後撤退的知名人士,他們的證詞 對當局洗刷「屠夫」形象有關鍵的意義。因此當局以放人為條件,希望他們做兩件 事:一是能在電視上露面作證,天安門廣場沒有死人,二是做一個保證,今後不再 從事政治活動。周舵和高新接受了這一條件,同意說「沒有親眼見到殺人」,同時 他們更擔心劉曉波的命運,提出附帶條件,希望當局也能釋放劉曉波。當局的回答 很含糊:就按你們說的做。於是,他們做了,在電視上作了證,也寫了保證。可是 他們被釋之後發現劉曉波仍被關押,大有上當受騙之感,為了還擊當局食言,他們 (還有侯德健)也故意打破不再從事政治活動的保證,召開記者招待會,於是當局以 六四週年安全為由,再次短期拘留他們作為報復。 由此可以推論,當局一定對劉曉波提出過同樣的條件。看來所謂劉曉波立的「大 功」,與其說是組織學生撤退,不如說是在電視上露面作證。劉曉波被釋放後,正 與前來旁聽的師長同學握手時,官方記者及時上前採訪,問劉曉波今後的打算。劉 曉波回答:回去後要認真做學問,為國家多作貢獻。這大概是「不再從事政治活動 」的另一種方式的表達。我們為劉曉波的自由感到由衷的高興,理解他言不由衷的 處境,同時我們也佩服中共法庭和新聞媒介的導演水平。 也許中共導演得最好的一場是王丹的審判。在公佈判決的前三天,也是在同一間 法庭,世界矚目的學運領袖王丹站在被告席上,他的身後有六十多名旁聽者,有他 的父母和北京大學的師生。王丹表情平靜,比六四期間稍胖稍白些。一年前海外曾 傳聞他在獄中受酷刑,顴骨被打碎,手臂折斷,但現在看不出他在獄中受到體罰的 跡象。 法庭調查進行了約一個半小時,檢查院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之後,出示了一些證 人的證詞,錄像錄音和證物,以支持指控。王丹對對方所舉事實承認不諱。隨後, 法庭又進行了一個半小時的法庭辯論。公訴人發言四十分鐘,指控王丹是八九年「 動亂」的主要策劃者,組織者,指揮者和煽動者之一,觸犯了《刑法》第九十條和 一百零二條,情節嚴重,後果嚴重,應依法懲處。然後,王丹為自己做了二十分鐘 的辯護。他不否認起訴書中對他所做所為的指控都是客觀存在的,沒有與事實不符 之處。他承認這些行為「客觀上」違反了《刑法》有關規定,並願意為其後果承擔 責任。但是王丹為自己的動機作了辯護,他認為自己參與這場學運是為了推動改革 ,他的心是愛國的,手段是非暴力的,他希望法庭能夠理解。 由官方指定為王丹辯護的律師發言強調,八九年的「動亂」發生的背景非常複雜 ,對被告所起的作用和應負的責任要有正確的估計。同時考慮被告是年輕學生,以 及在拘審期間的合作態度,望法庭從輕發落。律師的口徑是可以預料的,他首先已 經承認八九民運是「動亂」,其次默認了王丹是「罪犯」,他所要求的不過是從輕 發落,其根據不是對法律的解釋,不是對事實性質的爭議,而是被告的身份、年齡 和態度。這樣的律師角色也只有中國才有。 最後,王丹作了簡短的發言。他說他對他的行為造成的後果感到內疚,他今後會 吸取教訓。他的最後一句話是:「法律只有符合真實才能得到承認,我希望法庭的 最後判決能使我更堅信這一點。」 整個審理過程顯得出奇地平淡,好像一切都在預料之中,一切都在預謀之中。退 庭之前,王丹苦笑了一下,輕聲對審判員和公訴人說:我在庭上表演得如何? 對方默默地點了一下頭。三天之後,王丹的判決在同一個地方宣佈了:有期徒刑 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王丹走出法庭後,似乎開朗了一點。他衝著門口對他照 相的記者舉起了V型手勢。他好像有很多話要對記者說,但是他什麼也不能說。 也許今後他終有機會講出一切,他還年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