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論自由與秩序 --從蘇聯問題談起 ·胡 平· 一 最近,一位朋友來信說他對蘇聯問題的看法已經改變,同時對中國的看法也有了 改變。按照他的觀點,民主改革後的蘇聯,非但沒有出現政治和經濟的奇跡,反而 是國家分裂、民族衝突、經濟衰退、社會混亂。再看六四之後的中國,自由化運動 雖然遭到嚴厲壓制,但是社會秩序穩定,人民的經濟生活日見上升。兩相對照,蘇 聯的狀況似乎並不可取,中共的措施也許倒更適合中國人民的利益。這位朋友承認 他本人對自由民主仍有強烈的追求,但他疑心那只是少數知識分子的偏好,對廣大 民眾而言,他們更嚮往的是秩序與繁榮。如此等等。 這位朋友的觀點轉變並不令人意外。誠如索維爾所言:「沒有人公然反對自由。 自由並無敵人。自由有的是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朋友,他們將其它事務擺在第一。 然而就自由的維護而言,他們比敵人更具危險性;這就是為什麼自由會受到威脅、 而到奴役之路始終開放--甚至對有些人而言是頗為誘人--的原因。」 首先,我要提醒的是,當一些朋友否定蘇聯的改革模式並轉而對中共的改革模式 表示讚賞時,他們強調他們是著眼於廣大民眾的願望;然而這些朋友忘記了這樣一 個事實:為什麼偏偏是中國的人民嚮往實現蘇聯式的民主改革,而蘇聯的人民卻根 本不贊成走中國式的道路?在中國,只要當局放棄高壓,蘇聯式的民主改革立時就會 發生;在蘇聯,雖然八人幫政變集團一度把中國式道路拱手送到了人民的面前,但 當即遭到蘇聯人民的堅決反對。人心向背是如此的清楚。你可以說你個人不那麼看 重自由的價值,但何苦要把它說成是「廣大民眾」的願望呢? 老式的專制主義者一向公開宣稱,人民就是不知道什麼是自己利益的那部分人; 因此,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就必須禁止人民自由表達他們的願望。這種觀點起碼 在邏輯上還是前後一貫的,而我們一些朋友看法卻不免自相矛盾。既然他們一再表 示他們願意尊重廣大人民的價值選擇,那本身就意味著贊成實行自由民主;因為自 由民主不是別的,自由民主就是允許人們選擇確定他們的價值優先順序。有時,多 數人確有可能出讓自由換取秩序,希特勒當年憑借選舉而上台即為一例。民主制度 始終包含著自我否定的可能性。我甚至不排除有朝一日蘇聯人民通過投票而迎來一 種新的強權統治的可能性。只有出現了這種情況,我們才能說蘇聯的廣大民眾為了 秩序寧可犧牲自由。然而迄今為止的事實是:蘇聯人民寧肯忍受某種程度的混亂而 仍然堅持自由。既然如此,我們又有什麼理由以人民的願望為名、反過去否定人民 願望的表達結果呢?你可以批評說蘇聯人民目前的選擇是錯誤的選擇(他們應該選擇 八人幫才是),但你總不能否定那確確實實是他們的選擇。 基於同樣的道理,如果你斷言中國廣大民眾寧肯要沒有自由的秩序,那麼這也需 要證明才行。八九民運期間,北京市政府為了證明上街遊行支持「動亂」的人只是 「一小撮」(註:「一小撮」=幾百萬),他們也曾試圖利誘和動員「廣大人民」組織 反遊行的遊行,只可惜響應者寥寥,聲勢太弱,慘不忍睹。蘇聯巨變後,按照我們 這些朋友的看法,廣大中國人民似乎更應該為自己享有如此美好的安定團結而慶幸 ,中共當局理當更有信心,更樂意讓人民自由表達其感恩戴德之情而確認自己統治 的合法性。然而事實上,在蘇聯巨變後,中共當局變得更加驚恐不安,他們更不敢 讓人民有半點自由表達願望的機會。楊漫克先生從大陸回來告訴我們說,其實大陸 廣大民眾的想法和我們海外民運人士的想法很不相同。這種判斷,我敢說,中共當 局自己肯定是不信的。共產專制之可惡,不僅在於它對人民自由的掠奪與壓制要遠 比老式專制做得更徹底、更全面;尤為可惡之處是,當它拚命地壓制人民的意願時 ,卻總是要打出「全國人民的意願」的招牌。它不像老式專制那樣滿足於否定民意 ,它還要進一步地強姦民意,強姦之後還要逼著你說是處於愛情的真心奉獻。西方 有句諺語「在同一頭牛身上剝下兩張皮」,比喻掠奪之甚。共產黨專制卻是在人的 自尊心上施加三重凌辱--一是否定,二是冒名,三是要你說心甘情願!套一句老話: 「是可忍,孰不可忍?」 二 我又談到了自尊心。是的,很難想像,一個還有自尊心的人會甘願忍受共產黨的 專制。但我並不是說我的這位朋友就是個沒有自尊心的人。這位朋友多年來寫過不 少闡揚自由觀念的文章並一直積極參與民運。我相信他的觀點轉變完全是出自獨立 思考和自由選擇。這裡有個悖論:專制制度是否定自由選擇的,但你卻可以自由地 選擇專制制度。用胡適的一首小詩來說就是:「誰不愛自由?此意無人曉:寧願不自 由,也是自由了。」沒有人甘願忍受專制,但一個人可以自由地選擇專制,通過這 一選擇過程,他實現了他的自由,從而也就是實現了他的自尊。所以,對於一個本 來處於自由狀態的人來說,當你自願地選擇了專制時,你並不會產生自尊心遭受凌 辱的感覺。尤其是當你依然身處海外自由天地,不受共產黨專制的直接控制,隨時 都可以再轉變觀點回過頭去反對這個專制,那麼你發表擁護這個專制的意見,自然 就更不會有屈辱感,說不定你還會由於發表了與眾不同的意見而益加感到自己的獨 立不倚呢。 但是,對於生活在共產黨高壓統治之下的人來說,事情就完全不同了。在那裡, 人們沒有表達異議的權利,人們被強迫表示擁護和忠誠。然而,擁護、或忠誠,是 一種思想或感情狀態,是一種自由而公開給予的熱情。這就是說,除非我們有權不 擁護,我們的擁護才是一種願望和情感的表達,我們的擁護才是擁護。因此,剝奪 了反對的權利,同時也就是剝奪了擁護的權利。換句話,對於極權制度之下的人民 來說,連「擁護」都是談不上的。我早先寫過一句話:「我願意擁護一個可以反對 的政權,我堅決反對那種只准擁護的政權」。這意味著,爭得反對的權利,乃是我 們表示擁護的邏輯前提。任何一個人,如果他真心要擁護中共政權,他必須首先讓 中共政權承認人民有表示反對的權利,也就是必須首先是言論自由原則。否則,他 就喪失了一個獨立知識分子的立場,喪失了一個公民的自尊。 有次,一位大陸留學生交給我一篇稿件,希望能在《中國之春》上發表。這篇稿 件的中心思想是號召人們認同共產黨,其理由無非是基於中國的國情,我們只有在 共產黨領導下搞好經濟改革,等到社會各方面條件成熟了,中國才能真正實現自由 民主。我當時問他:「你這篇稿子為什麼不交給《人民日報》發表呢?」他說:「《 人民日報》不會發表」(也許他曾經試過)。我說:「是呀!我也相信《人民日報》不 會發表它。一篇號召擁護共產黨的文章,不能在國內共產黨自己的報刊上發表,只 能在海外被共產黨定為『反動刊物』的雜誌上發表,你難道不覺得很滑稽很尷尬嗎 ?問題在於:共產黨要你『擁護』它,但它禁止你講出你擁護它的理由。你實際上主 張和平演變。共產黨卻是要堅決反對和平演變。你提出的那套理由,如果放在解嚴 之前的台灣,國民黨會有可能發表它,因為當年國民黨搞專制正是出於這些理由。 國民黨承認自由民主理念,它聲稱只有經過一段時期的訓政後才能過渡到真正的憲 政。但共產黨根本否認自由民主,所以它根本不會接受你這種『認同』。進一步說 ,共產黨要求人們的是無條件的盲從,你卻試圖訴諸理性,這怎麼能允許?你希望我 們能認真討論一下,在當前中國,究竟是開放自由民主好,還是實行專制。但正如 當年考茨基所說,你要求討論,這本身就表明你已經站在民主的立場上來了。共產 黨的專制是禁止討論的。六四之後,新權威主義的文章都被禁止,主張新權威主義 的人也被逮捕。這不是鄧小平們犯了糊塗,而是你們犯了糊塗。我反對你們的立場 ,不僅是因為它是錯誤的,更重要的,是因為這一立場純粹是自相矛盾,它根本不 存在,就像世界上不存在『園形的方』一樣。」這層道理,我希望持有類似觀點的 朋友們都再細心想一想。 三 我不贊成上述朋友們的基本立場。但是我認為,他們提出的許多具體問題仍是很 重要的,有些論據也是比較深刻的。我們必須認真對待。 美國著名的中國問題專家黎安友教授在今年八月份一期《新共和》上寫了一篇書 評。文章認為,許多中國的持不同政見者對自由民主缺乏深切的瞭解,他們把自由 社會想像成一個充分和諧穩定的狀態,低估了其中的內在緊張和衝突。我在論述當 代中國自由主義思潮的長文(載《中國之春》第九十三、九十四、九十五期)中曾專 門討論過這個問題。我曾經指出,由於人類追求的價值目標是多種多樣的,而這些 價值目標並非和諧一致、互相包容。所以,我們永遠無法完全排除在人類生活中發 生衝突與悲劇的可能性。在自由社會中,一方面是個人權利的充分保障,政府權力 的有限和分散;另一方面,也會由於各種目標與利益的自由伸張而增加公開衝突的 危險。開放社會,顧名思義,就是一個不確定的社會。如此等等。拿這個觀點來看 待當今蘇聯、東歐以及目前和未來中國的各種問題,我們就會認識得更清楚。不妨 舉幾個例子。 四 關於分離主義問題。 蘇聯已經解體。對此當作何評價,這涉及評判標準。 眾所周知,龐大的蘇維埃帝國,是通過十月革命那場反民主的武裝政變、通過連 續多年的殘酷內戰,通過對工人農民與士兵的合法反抗的非法鎮壓,通過與希特勒 簽訂條約併吞波羅的海三小國而最終確立的。它始終依靠血腥鎮壓來維繫,並在長 時期內構成對世界安全、包括對中國安全的巨大威脅。因此,這個大帝國,由於人 民的願望,用和平和民主的方式解體,應該說並不是件壞事。有趣的是,中國的一 些知識分子,過去也曾對蘇聯帝國的存在多有抨擊,如今卻又為它的解體而深表惋 惜,這裡至少有一個前後標準不一致的問題。 不過,在此間,我並不打算就評價蘇聯帝國的問題多作文章,我要討論的是另外 的問題。 先討論分離運動的合法性或曰正當性問題。我們都還記得,在辯論「台獨」問題 時,「獨派」主張「住民自決」,認為台灣是否獨立應由台灣兩千萬人民決定。反 「獨派」人士則認為,台灣既是中國的一部分,因此其未來去向如何應由全中國十 一億人決定而不能僅僅由台灣兩千萬人民決定。這兩派都贊成用民主的辦法,用投 票的辦法解決問題,但是一派主張由兩千萬人投票決定,另一派主張由十一億人投 票決定,哪種主張更正確呢?從純理論的角度看,後一種主張似乎更正確。如果我們 承認國家是人們共同簽訂契約的產物,那麼顯然地,任何一方都無權單方面背棄契 約(否則契約還有什麼約束可言)。當年美國的林肯就是根據這個理由反對南方的獨 立運動。 但是這個道理也有明顯的漏洞。首先,在現實政治中,許多國家的建立都不是自 由契約的產物,而是巧取爭奪的結果。這就是為什麼各國的分離主義者,或真或假 ,或多或少,總愛把他們的歷史描繪成被侵略被征服的歷史--人們當然有權否認他 們從來就沒有承認過的東西。其次,即便是那些最初經由自由契約而組成的國家(如 美國),第一代人所作出的承諾,憑什麼理由可以對以後的世世代代都持有不可改變 的約束力(這就是南北戰爭中南方的立場)? 在蘇聯八月政變前戈巴喬夫試圖通過的「新聯盟條約」中規定,各加盟共和國有 權退出聯盟。(只要有本共和國三分之二以上人民同意)。這就在理論上肯定了分離 運動的合法性或正當性。但認真說來,這條規定也是個惹麻煩的規定,因為它會使 一個聯盟隨時處於可疑的不確定狀態(美國憲法就沒有這種規定)。就像所謂巴黎公 社的民主原則,人民選出他們的議員,但隨時可以撤換之。這看起來比不到任滿不 作更換的制度更民主,但是在實際操作層面上卻會造成議員工作本身的過份不穩定 ,因而往往中聽不中用。 一方面,訂立契約的任何一方隨時可以背棄契約,這是不應該的。然而另一方面 ,硬是禁止訂約者(包括他們的子孫後代)撤出契約,那也不近情理。於是我們就面 臨到一種真正的兩難處境。迄今為止還沒有、也許根本不可能有兩全其美的辦法。 目前我們所有的共識是:如果雙方同意合,則合,如果雙方都同意分,則分。但是 一方願合一方願分該怎麼辦,大家就沒有一致的見解了。倘若動起武來,自然是成 王敗寇;倘若各方都自我約束不用武力,其結果往往是「獨派」獲勝。道理很簡單 :合,需要雙方自願;分,只要一方堅持就夠了。 也許有人會說,既然如此,誰要分出去就讓他分出去好了。可惜,事情不是那麼 輕巧。 首先,在每一地區內部都會有「統」「獨」兩派意見。分離運動的興起,很可能 導致該地區內部政治生活的情緒化和兩極化。 必須看到,決定「統」「獨」的最重要因素,並不是歷史--歷史本來就是變動不 居;也不是民族、文化--同文同種者可以分成不同的國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者 也可能組成同一個國家;也不是經濟利益--兩個友好的鄰國完全可以通過經濟貿易 協定以滿足雙方的經濟利益,下述情況決非罕見,有些地方的人民寧肯承受經濟利 益的重大損失也要追求作為一個主權國家的自尊,那再次證明在人類生活中,經濟 利益並非總是那麼重要。我決不是否認上述因素--歷史、民族和文化、經濟利益對 「統」「獨」的意義,它們都是重要因素。其中,民族、文化因素由於具有長期穩 定不變性,所以往往不可化解,因而其作用常常更大。但我要強調的是,決定「統 」「獨」傾向最重要的因素,實際上是情感因素、情緒因素。你或許會說:感情不 會無緣無故的產生,它總要依賴於上述歷史、民族、文化以及利益等因素。問題在 於:感情的產生有賴於上述因素,然而它一旦產生,卻可以脫離上述因素而獨立存 在。既然感情因素如此重要,「統」「獨」雙方都會在民眾中竭力強化有利於自己 的那些感情,從而使得爭端變得越來越情緒化。此其一。第二,「統」「獨」之爭 具有強烈的「不全則無」的「零和遊戲」的特性,因而它也會加強政治的兩極化傾 向。近些年來,台灣政局頻生險象,說到底,幾乎全是源於「統獨之爭」,可見這 是一個多麼容易惹麻煩的事。 撇開分離運動在該地區內部可能造成的麻煩不說,姑且假定分離過程都進行得極 其平穩順利,那仍然不等於萬事大吉。新的矛盾、亦即鄰國之間的矛盾也可能鬧到 很嚴重的地步。原先都是一家人,經濟上難免有混淆不清的地方。現在各自獨立了 ,經濟問題、移民問題、邊界問題,都可能引出衝突。更重要的是,一旦彼此都成 了獨立的國家,那就意味著在它們之間不再存在任何共同服從的法律和任何共同順 從的仲裁者(聯合國可以發揮一定的功能,但顯然作用相當有限)。在國與國之間也 談不上運用民主原則。都說談判比動武好。當然。可要是達不成協議怎麼辦?畢竟這 裡不存在投票表決、少數服從多數一類辦法。當其雙方的矛盾不能通過談判解決而 僵持不下時,武力衝突的危險就會增高。正是由於擔心各共和國之間爆發武力衝突 ,戈巴喬夫才力主維繫聯邦。 從亞里士多德到盧梭都認為,對人類而言,最合宜的政體是民主共和政體,而最 適於實行民主共和的國家是較小的國家。國家之,管理起來方便,人民的參與程度 較深,疏離感或曰異化感較低,在各種領域中個人自由表現的機會更多(在其它條件 相似的情況下,小國湧現出的傑出人才,按比例講,常常比大國多。但是小國的存 在對國際環境依賴較大,如果國際環境不好,不僅對經濟發展不利,更嚴重的是難 以有效地進行自衛。當初北美十三州之所以自願組成聯邦,主要是出於抵禦英國威 脅的考慮。) 由一個極權專制的大帝國,分化為各個獨立的民主國家,這本來是件好事,但它 又會引出上面談到的種種不利以及潛在的危險。鑒於目前蘇聯各地的分離情緒相當 強烈,保持一個民主的聯盟已是十分不易。而依靠武力重新恢復極權帝國顯然更不 可取。因此就出現了眼下這種兩難困境。這無疑反映出自由與秩序的一個深刻矛盾 。 五 關於民族問題。 民族問題可能導致分離運動,也可能不導致分離運動而發生別的形式的衝突。因 為分離問題必定也是個地理問題:如果不同的民族高度混居,分離運動便無從發生 。所謂混居,一般需要是相互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且還要使得我(你)在你 處(我處)住得自在,住得安心。這就要求彼此能尊重對方的生活方式。強制移民, 即便它是雙向的,往往也達不到真正混居的效果。原因就在於此。 如撒切爾夫人所說,美國也許是世界上唯一的統一的多民族的自由的大國。在美 國,民族問題幾乎不可能變成分離運動。不過在美國,民族問題卻可能以其它形式 發生衝突。別的不說,作為一個統一的國家,美國必須要有一套主流文化。這就會 和其它各種非主流文化發生矛盾。如果說象「政治正確主義」多少代表了非主流文 化試圖否定主流文化的勢力的話,那麼,像路易斯安娜州的杜克則代表了主流文化 試圖壓制非主流文化的另一個極端。要在主流文化與非主流文化二者之間保持一種 適度的平衡並不容易。關鍵在於這裡並沒有一個一勞永逸的解決辦法。 在蘇聯,民族問題既導致了分離運動,同時也出現了其它形式的衝突(譬如在有些 地方出現的反猶現象)。在中國,由於漢人在數量上佔絕對優勢,其它民族居住地相 對集中,因此,民族問題更有可能以分離運動的形式出現。反過來,如果我們致力 於克服分離傾向,達成一個真正的自由而同一的多民族國家,那又勢必會使得諸如 主流文化與非主流文化等其它形式的民族衝突文化衝突的發生機會增多。這又是一 個兩難的問題。 六 自由民主社會還有它特殊的經濟問題,道德問題和社會治安秩序等問題。 民主後的蘇聯,一方面為實行真正的自由市場經濟開闢了廣闊的前景,但與此同 時,它也使蘇聯的經濟問題面臨另一種危險:混亂、失控、乃至崩潰。畢竟,從計 劃經濟轉變為市場經濟,並不是單靠一個「放」字就會自動解決一切。問題在於, 現今的蘇聯政府,已經不具有過去那種控制一切的龐大權力,再加上分離運動和自 治運動及其它政治因素的影響,行政權力已經相當分散,這就減弱了政府解決危機 的能力(在西方國家,發生經濟危機時,也常常出現加強政府權力的趨勢)。我們知 道,極權制度可以把經濟搞得一塌糊塗,其實例莫過於中共所謂的「三年困難時期 」。但由於當時中共擁有絕對權力,它可以壓制人民的廣泛不滿,同時又強制推行 一套調整措施,它就可能以巨大的代價,維持了整個經濟秩序免於分崩離析。記得 六四剛發生不久,有些民運人士曾預言大陸經濟將於兩年內崩潰。我當時就表示異 議。因為我認為,對於共產專制的社會而言,經濟會不會崩潰,首先不是經濟狀況 自身的問題,而是一個政治問題。所謂經濟崩潰,不僅意味著貧困或饑饉,更意味 著整個經濟活動的秩序的瓦解。因此,如果一種經濟秩序,其中包含的自發性因素 較多,面臨同樣的貧困或饑饉,其承受壓力就更低。 在道德問題上,當一個社會從專制走向自由,受壓抑、扭曲的人性得以舒張解放 。所以會表現出一種明顯可見的健康、振作的精神風貌。不過每逢遇到這種時期, 我們又總是能聽到「人心不古」、「道德淪喪」一類的抱怨。專制社會用強力推行 一套道德標準,所以它不難造成某種清教徒式的嚴肅的道德外觀。但是這種道德外 觀有兩個大毛病。第一,這套道德標準本身是狹隘的,它不可避免地要把很多美好 的東西排除在外。第二,更重要的,政府用強力推行這套道德標準,從而就使得它 們完全失去了真正的道德意義。道德的必要條件是自由。只有當一個人可以做出、 也可以不做出某一道德行為時,如果他做出了該一道德行為,他的行為才具有真正 的道德意義。這就是告訴我們,專制社會不論可以一度造成多少動人的道德外觀, 其實它是無道德可言的。在最好的情況下,人民也無非是被當成不成熟的小孩子: 小孩子不做錯事,是因為他的家長不准他做錯事。有人講過一句俏皮話:「當小孩 子發現他有權做錯事時,他就成熟了」。你可以說這是「人心不古」,也就是人心 脫離了早先的童貞狀態或被管束狀態而進入獨立思考、獨立行動的狀態,但那並不 等於是「道德淪喪」。事實上,只有到這種狀態,道德才開始出現。 開放社會還會引出道德標準的多元化。這有助於克服由單一標準帶來的偏狹性-- 這種偏狹性常常使得某些自認為極有道德之人不是顯得可親可敬而是顯得可畏可厭 ;有助於拓展人們的心胸,增強人們之間的相互瞭解,並由此培養出一種深厚的同 情心和仁慈心。但是,道德標準的多元化也會在一些人心目中造成相對主義的印象 ,結果可能會否定道德原則本身。再加上輿論的眾多紛紜,因此不容易對那些不道 德的行為構成強大的心理壓力。尤其在由專制轉向自由的最初階段,當人們發現許 多在過去被視為禁忌的事情現在有機會去嘗試,就像所謂青春反叛期一樣,不少人 更難以堅持明確的道德準則並自覺地約束自己。凡此種種,就造成了自由社會中道 德生活的若干缺陷。 至於說到社會治安秩序一類問題,我們知道,專制政府壓制人權,這本身就是犯 罪,由於缺乏法治,在專制社會中,一方面是有權勢者完全可以作奸犯科而逍遙法 外,另一方面又是冤獄遍於國中。不錯,由於專制政府在對付犯罪問題上一向是「 寧枉勿縱」,並且可以任意地「從重從快」,再加上專制社會對個人自由的嚴格限 制,這就形成了對犯罪行為的巨大禁制和威懾力量。因此,當專制政府尚能正常運 作時,社會上的犯罪現象便有可能受到極為有力的遏止。《老殘遊記》中寫到一位 遐邇聞名的清官,其治下真是「道不拾遺,夜不閉戶」,但正如作者揭示的那樣, 這位「清官」其實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酷吏。由於他的草菅人命,老百姓人人自危, 無不小心謹慎,反倒給外人一個能幹的清官的假象。民主社會給了人們大量的行動 自由,注意對人權的保護,量刑有確定的標準,斷案是「寧縱無枉」,這就有可能 為犯罪者提供某種方便並使他們心存僥倖之想。所以在壓制犯罪方面要更困難一些 。當然,由於民主政府立足於民意,其司法機關較受人民尊重;而專制政府不得人 心,有時民眾甚至從逆反心理出發,對一些犯罪者反倒同情(有些也確實應該同情) ,因此未必肯認真配合政府的行動。不過總的來說,民主社會在對付犯罪問題上確 有特有的困難,這是我們不能不承認的。 七 美國政治學者羅伯特.達爾在其名著《多元民主制的兩難困境》中指出:多元民主 制存在著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例如,多元化民主與社會不平等可以同時存在;自 主性高的組織可能保護自身利益而罔顧公共利益;強大的組織可以影響和扭曲政府 決策過程;在社會日益複雜化之後,政府和民意代表可能因為無法掌握足夠的信息 從而影響其作出正確決定的能力,等等。上述問題當然可以通過不懈的努力去加以 改進,但我們不可能一勞永逸地消除這些矛盾。 八 蘇聯東歐民主革命的成功,給了中國人民莫大的鼓舞。然而,民主後的蘇聯東歐 所出現的種種問題,也使得不少人產生了深刻的困惑。像前面提到的一些朋友的觀 點轉變,就是這種困惑的突出反映。而之所以會產生這種深刻的困惑,那又是和許 多人原先對自由民主抱有過分簡單化的理解、對自由社會的內在緊張性缺乏體認分 不開的。本文集中討論了自由社會的內在緊張。我希望由此能加深我們對兩個問題 的思考:一是關於在中國實現自由民主的戰略和策略方面的思考,一是對自由民主 本身的深切認為。對人類生活而言,自由和秩序是一個永恆的矛盾。自由主義的本 質在於肯定自由的優先性,主張在自由的基礎上建立必要的秩序。當然,為了建立 必要的秩序,某些自由或自由的某些方面,就要受到某種程度的限制,但是限制的 目的只是為了保障自由而決非摧殘自由。因此,這種限制本身必須有其限制。換言 之有些自由不可以完全被限制,而有些自由則完全不可以被限制。有自由就會有沖 突,所以自由社會必定不會是完美的。自由社會具有不確定性:在這裡不僅秩序是 不確定的,自由本身也是不確定的。為了保護自由,為了保護必要的秩序,人類永 遠需要奮鬥。正是在這種永恆的奮鬥中,人類生活才能展示它的全部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