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立架構益多於弊 伍凡(民聯副主席) 民聯設三權分立架構事出有因 一九八二年底,在中國之春運動之初,筆者曾和另一些民聯創始成員一起,主張 採用俄國社會民主工黨的組織原則,由少數精英分子領導一個秘密組織,進行秘密 活動;而在這個組織內部,由一批更隱蔽的骨幹實行常務委員會制,即設總部委員會 ,內有常務委員會,以及監察委員會。這三個委員會,都在民聯主席統轄之下,實 際上形成了一權制的領導體制。在民聯的領導層中,本來不乏公正、誠實並富有犧 牲精神的人,但先後被當時的主席以中共特務和國民黨特務的罪名趕走,或以財務 困難為名解雇了。在一九八七年底的民聯第三次世界代表大會上,雖然選出了新主 席,整個組織架構未變,而這種架構的缺陷使得已經下台的舊主席能夠處處抓權, 導致了新老主席的衝突,和「罷王風波」。 這一經驗使很多盟員看到了民聯組織架構的缺陷。他們深切地感到,一個為爭取 在中國實現民主的組織,首先應當實現組織內部的民主。於是,一九八九年六月二 十四日,在民聯的第四次世界代表大會上,近百分之九十的代表投票贊成以三權分 立的原則改造民聯的組織架構。 三權分立架構的優點 我認為,從民聯的經驗來看,三權分立架構的優點,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這一架構對穩定民聯的領導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例如,九零年六月底,當時 的民聯主席既未向總部工作人員打招呼,又未通知聯委會,逕自決定民聯總部總辭 職。此事立即引起報界的誤解,以為民聯要解散了。這時,民聯諸聯委立即自費買 機票飛到華盛頓,集會討論,最後以平穩的方式解決了領導層的危機。如果沒有聯 委會的設置,要解決這樣的危機,就非得召開代表大會不可了。可見,三權分立體 制保證了危機的及早解決,而不至於等到非要動大手術不可。 二,這一架構使領導層的決策更加慎重、嚴密。例如,一九九一年七月通過了一 項「組織意志法」,規定民聯主席向外界表達民聯對重大事件的立場時,要經過聯 委會多數表決通過。這個決議具有相當的代表性,說明了民聯組織對重大決策的慎 重態度。 三,這一架構較能發揚盟內民主,讓較多的骨幹分子參與決策,提高對民運事業 的參與感。 四,有較多的人共同承擔重大決策的責任。 五,有助於民聯成員學習和掌握三權分立的機制,以準備把這一機制引進未來的 中國政府結構。兩年多來,聯委會每次雖然只有十幾個人開會,但其爭論和斷事的 認真,不亞於一個小國的議會。這種難得的民主訓練,將在未來的中國政治生活中 開花結果。 六,在民聯的三個權力機構中,只有總部成員是領薪水的。聯委主任和監委主任 曾有補助,現在則完全無薪工作。由於聯委和監委不從組織領取薪水,他們將能更 超然事外地監督組織的財務工作。民運組織內部,時有吃大鍋飯和財務混亂的事情 發生。民聯在這方面情況較好。這不能不歸功於聯委監委等機構的存在。 駁兩種反對意見 在反對三權分立的意見中,有一種認為,三權分立是美國政府的架構,而不是政 黨的架構。例如民主黨和共和黨,都由全國代表大會決定大政方針,由全國委員會 執行。然而,我們應當看到,我們來自大陸,沒有獲得民主實踐的熏陶。由於我們 的政治對手是無法無天的共產黨,組織內部的情況不能完全公開。我們的內部爭執 ,通常無法靠美國的法院來裁決。美國的媒介,對民運組織的運作興趣有限,不能 經常起到監督作用。所以,美國政黨不採用三權分立架構,不能說明我們不應採用 這一架構。 又有人認為,三權分立,政出多門,效率太低。這種意見有一定道理,但也不能 絕對化。例如,四大之後的半年內,胡平主席始終未能完成組閣。後來,前監委副 主任提案予胡平以告誡,促成了總部工作班子的組成。可見,制衡不一定是消極的 ,它有時也會產生動力。 而且,我們不能只著眼於短期的效率。獨裁有時能在短期內發揮高度的效率,希 特勒德國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但是其長期的效果如何,我們看得也很清楚。我們 面前,任重道遠,我們不能不從長遠來看待問題。為了進行協商、贏得共識,我們 常常不得不付出降低短期效率的代價。但是,耐心而紮實的工作是會帶來報答的。 一旦大陸發生劇變,需要我們迅速應變,聯委會完全可以授主席以臨時的特殊權力 ,高效地推行短程政策。這是技術問題,不屬於架構問題。 加強溝通是當務之急 由於三權分立的架構有以上所論的種種優點,我認為它至今仍適用於民聯。但這 一架構也存在著很多明顯的問題。從筆者的經驗看,各個權力機構如何進行良性溝 通,如何互相制衡而又不越權,是眼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同時我們也必須看到 ,沒有任何體制設計能百分之百地保障組織運行不出問題。領導成員的品質和能力 也是至關緊要的。因此我們在慎重選擇的體制的同時,也始終要注意慎重地選擇領 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