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褚錦輝先生 楊巍 關於最惠國待遇(下稱"MFN")的遊說問題,我已經跟您在電話上討論過了;拜讀來信 後,我覺得我們談的問題值得在《中國之春》上談一談,借此能闡明一些眾所關心的 問題。 首先我完全同意您或貴組織的這一觀點:每年一度的人權條件討論本身,是有利於 推動中國政治的民主化的。這相當於在中共頭上懸了一把劍,只要劍不掉下去,對中 共就是一個無形的壓力,主動權也在我們手裡。不過我所不同意的是,您認為一旦在 MFN上附加了人權條件,那把劍就掉下去了。因為中共會不接受條件,從而丟了MFN。 首先讓我們看看人權條件的具體內容,美國眾參兩院的綜合法案(No。2212)中對中 國MFN的附加條件是這樣的:(1)針對與"六四"事件有關的,A。提供被捕、被告、被判 的非暴力地表達政見者的數字;B。釋放這些人。(注意此處並未限定釋放的人數。) (2)在三個方面有顯著進展,A。人權,B。貿易,C。防止武器擴散。其中人權方面的具 體事項有十條:1)採取適當措施防止嚴重侵犯人權(指虐待犯人,延長關押不判不放, 秘密逮捕等等。)2)禁止奴工產品出口,並讓國際組織視察可疑場所。3)結束宗教迫 害。4)取消對新聞自由和對美國之音廣播的限制。5)停止恐嚇和騷擾美國境內的中 國公民,發還或延長因懲罰民運活動而取消的護照。6)讓國際人權組織視察中國的犯 人及其關押審判場所(我個人認為只有這一條如能實現才是實質性進展。7)防止酷刑 及非人待遇。8)結束對和平集會與示威的禁令。9)就人權問題進行高層會晤。10)嚴 守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公報。 我們可以看到這些條件都是考慮了中共的接受能力和接受的可能性的,並沒有過高 的要求。尤其在第二方面,並沒有要中共不折不扣地條條做到,只要有顯著進展就行 了。參加遊說的同學,沒有誰希望中國失去最惠國待遇,我們的目的是義利皆得,既要 改善人權條件這個義,也要最惠國待遇這個利。"取利捨義"或"取義舍利"都不符合中 國人民的利益。我相信取利捨義的人在中國人民中畢竟還是少數,所以在MFN上附加 人權條件,是符合大多數中國人民的願望的。 我尤其讚賞您或貴組織的一個精闢判斷:"中國當局提出要保住最惠國待遇,它準備 做出原則性的讓步,而不準備做馬列主義的貞女。當它說它不接受有條件MFN時,實際 上只表示不接受明碼實價而已。"中共十有八九會拒絕有條件MFN,但是在行動上卻肯 定會作出實質上的讓步,從而使MFN不丟。有些朋友誤以為只要中共一拒絕,MFN就立 即丟了;其實評價中共是否達標的不是中共自己,而是美國國會,甚至進一步講,可以 說是布什總統。因為該法案中要求的是總統能夠報告出中共達到條件才能延長MFN。 這實際上也是"加強了總統與中共的談判籌碼。"我不認為中共掌實權者是"世界上最 野蠻和無理性的集團。"他們從來就是冷酷但有理性的。六四以後,中共一度為了保 政治而開倒車,結果百業蕭條,效益猛降,虧空急增,經濟迅速走向崩潰的邊緣。於是 去年下半年起又從新回頭挖政治牆補經濟牆,這固然是它無可奈何花落去的表現,但 也確實是理性的表現。在上一次討論有條件MFN之前,中共就釋放了一大批政治犯以 爭取延長MFN。這一次中共也必然會作出新的讓步,從而使布什總統可以對國會有所 交代。(順便講一下,在民主國家裡,不同意領袖某一政策並不等於與他為敵,更不等 於反對以他為首的政府或國家。更何況民主政府必須是可以反對的政府(胡平語)。 另外,民主政治也必不能避免"黨派鬥爭",只要記住"反對黨並非敵對黨"(王炳章語) 就行了。) 我並不想公開打包票說MFN一定不會丟,這樣做就失去了壓力的意義,也"失去主動 權"了。如前所述,附加人權條件正是一把懸在中共頭上的劍,迫使它努力改善。如果 今年不要求加上條件,聽任中共輕易過關,那麼明年也就更不能談條件了。這樣我們 就真的喪失了主動權,等於把劍收了起來,哪裡還談得上"引而不發,躍如也"呢? 我很敬佩您和貴組織對中國命運和中國民運的關心態度,中國的事正需要你我這樣 千千萬萬個"不甘寂寞"者的推動。民聯的原則是"自由、民主、人權、法制和多元" ,絕不是"凡是中共擁護的都要反對"等等。讓我們先把人權條件這把劍掛起來,再當 心別讓它掉下來。我希望在我們拿下有條件MFN以後,再共同對中共施加壓力,促其改 善人權狀況,從而促進民主,促進經濟,造福於中國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