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離黨越遠,黨對你越親 --介紹一個新定律 天大地大 摘自柏林中國學人雜誌《五月》一九九一年第三期 此定律不合情理,從道理上講,應該是與中國共產黨(簡稱「黨」)越近,黨也就 對你越親嘛!黨對你的「親」應當是與你和黨的接近程度成正比的。很遺憾,這個合 情合理的推理不符合事實。事實是,黨對你的「親」反倒是與你和黨的疏遠距離成 正比,也就是文章題目所言,這是人們最近才發現的一個新定律。 研究結果表明,離黨的距離可由遠而近分成以下幾個層次: □外籍洋人; □外籍華人或華僑; □可長期在外不歸的留學生; □需定期回國的留學生; □國內百姓; □黨員及黨內一般幹部; □黨內高級幹部直至總書記; 新定律並不是說「親」與「距離」無條件成正比,而是指在其它條件相同的情況 下成正比。如果把「親」固定,例如,不是敵人,對上述七類人的要求條件就是由 松至緊,現列舉如下: □(指第一類人,下同)不制裁中共即可; □不支持制裁及不公開支持民運組織; □不參加民運組織; □不罵黨; □不公開反對戒嚴殺人; □不公開對反對戒嚴殺人者表示同情; □須公開表明支持戒嚴殺人。 以上公式表格乾巴巴,下有實例註明。 「六四」之後不久,美前總統尼克松訪華,說到你們(指楊尚昆等)稱「六四」事 件為北京事件,我們稱之為大屠殺,這是我們和你們之間的差異。而中方主人卻大 有鳩山請李玉和之氣魄,照樣大擺宴席,還在頭版報道,如國賓而至;相比之下, 趙紫陽未贊成戒嚴殺人,不僅丟了烏紗帽,且失去了自由,求做個普通人都做不成 。另有一例,戒嚴初期,曾起草破產法的曹思源與人大常委胡績偉(人民日報前社長 )通氣,聯絡了幾十個常委要求開人大,結果曹被劫持被捕入獄,胡被撤了黨委之職 ,開除黨籍(後報至最高層改成留黨查看)。而前不久開人大政協,香港某委員會上 公開為「六四」死難者默哀,沒有人敢發難。最後一例,更將自己擺入:若干年前 ,畢業分配,應屆若干同學分配至國務院那幾個「中心」,幾年之間,「進步」極 快,官職最小者也是處長,相遇談到工作,儘是在那裡如何參加制定國家大政方針 ,某項重大政策;我心中曾想,二十年後新一代國家領導層將大多從他們之中產生 ;沒想到,「六四」槍聲一響,有不速之吉普三天兩頭光顧這些「中心」的宿舍, 好幾個同事被訓練有素的大漢在門外劫持綁架塞進車內開走,連個逮捕證都不用, 嚇得那些未被捕者整天思忖這逮捕面有多大,那幾天的言行是否夠得上被逮捕;相 比之下,我們這些在外面的,把那夠得上殺頭的話也說了,黨還稱罵其者多為好人 ,不僅常給電影看,更有廉價可口的包子、春卷招待。 我等屬於庸俗之輩,見有權有勢者,當然就有希望他能對己親,從而得些恩典或 便宜。黨當然應屬有權有勢者,自己也極願黨對己親。但據上述新發現之定律,自 知欲想黨對己親,越要對黨遠之。第一類是當不成了,怎麼也要爭取個第二類,最 次也要保住個第三類的成份。不知讀者諸位意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