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三名被捕民運人士資料 前 言 一九九一年,「中國人權」通過獨立渠道,搜集到六十三名由於政治原因被中國 政府逮捕或迫害的人士的資料。其中絕大部分,在此之前都從未被報導過。 這份備忘錄,可為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佈的共約四萬五千 字的「中國人權狀況白皮書」,提供對照。 我們知道,這六十三個名字,還不及同樣案例總數的千分之一,甚至萬分之一。 「亞洲觀察」、「國際大赦」等國際人權組織,多年來搜集了數以千計的中國政府 侵犯人權的記錄,那仍是冰山一角。 取得詳實資料,把中國政府一樁樁、一件件踐踏人權的行為公之於世,是「中國 人權」從不間斷的工作。 謹向每一位協助取得這些資料的人士表示感謝,致敬! 也請更多的人士支持我們。 蕭強 「中國人權」執行主任 一九九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鮑彤(Bao Tong): 男,一九三三年生於上海,中共中央委員,政治局常務秘書, 中共中央政治體制改革中心主任,為趙紫陽重要助手。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在無正式逮捕證件的情況下被拘留,隨後在秦城監獄關押了兩年半,期間無任何罪 名指控。直到九二年一月十五日逮捕證發出後,才被控洩漏國家機密和煽動反政府 活動。其家人於九二年二月被通知審判將秘密進行,他們為鮑彤提供法律咨詢的要 求也被拒絕。至今無關於審判的進一步消息。鮑家人稱鮑患有嚴重的腸胃病,近來 白血細胞減少,健康惡化。 曹子輝(Cao Zihui): 男,一九六四年生,北京市第二汽車製造廠工人。被指控 參與「六四」南下演講團,於一九八九年六月在天津被收審。一九九0年初被判三 年勞教,現在豐台區屯河農場服刑。父母住在北京市崇文區花市頭條胡同六十四號 ,家境貧困。 陳蘭濤(Chen Lantao): 男,一九六三年十月生於河北省東光縣,國家海洋局北 海分局監測中心助理工程師,家住青島市田家村六十六號。一九八九年六月十二日 被青島市公安局拘留,七月二十一日被正式逮捕,八月二十三日以反革命宣傳煽動 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被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 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據刑事判決書稱:陳在北京「暴亂」平息後的六 月五日至八日,公開演說,煽動推翻政府,罪惡重大,應從重處罰。其罪證是日記 一本,黑紗兩個。陳現在青島蘭西(譯音)監獄服刑。其妻孫麗娟為青島教育學院 數學系教師,八九年夏天亦被拘留五十三天,其時懷有身孕。 陳見興(Chen Jianxing): 男,一九六四年生於新疆,北京外國語學院碩士生。 被指控鼓吹多黨制,於一九八九年九月被收審,一九九Ο年七月獲釋。現在烏魯木 齊,失業,並患有風濕性關節炎,依靠妻子扶養。其妻陳麗為中學教師。 陳晏彬(Chen Yanbin): 男,一九六四年生於湖南,北方交通大學學生。被指控 與張亞飛等人於八九年五月組織反革命集團「救國陣線」,出版地下刊物《鐵流》 ,散發傳單,於一九九Ο年十月被收審。後以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與反革命宣 傳煽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現在獄中服刑。 程福來(Cheng Fulai): 男,工人,被指控向戒嚴部隊扔磚頭,一九八九年六月 在北京被捕,一九八九年十一月被判勞動教養二年。 程紅利(Cheng Hongli): 男,農民。被控與程紅林、劉常青等人在青龍橋附近攻 擊警察,一九八九年六月在北京被捕,後被判七年徒刑。 程紅林(Cheng Honglin): 男,農民。被控在青龍橋附近攻擊警察,一九八九年 六月在北京被捕,被判處十二年徒刑。 程志忠(Cheng Zhizhong): 男,一九七一年生,公共汽車司機。被指控向戒嚴部 隊士兵扔磚頭,一九八九年七月被抓,於一九八九年十一月獲釋。 崔瑞林(Cui Ruilin): 男,個體戶。被控有燒軍車之嫌疑,一九八九年六月在北 京被捕,於一九九0年一月獲釋。 竇林槐(Dou Linhuai): 男,北京市海澱區北下關街道幹部。因一九八九年六月 四日、五日開車拉著一位被戒嚴部隊開槍打死的九歲男孩的屍體到各處遊行,而被 以破壞交通秩序罪判處四年徒刑。 方政(Fang Zheng): 男,北京體育學院學生,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凌晨隨從天安 門廣場撤出的同學走回學校的途中,在西長安街的六部口被從背後趕上來的坦克車 壓斷了雙腿。他雖早已應畢業,卻從未被安排工作,現失業,生活貧困。(參見本 期所刊方政的信)。 郭景華(Guo Jinghua): 男,北京市海澱區四季青鄉農民(果樹技術員)。於一 九八九年七月被捕,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胡曉忻(Hu Xiaoxin): 男,一九六九年生,湖北醫學院學生。被指控參與武漢反 革命傳單案,於一九九Ο年五月被收審,年底獲釋。現失業。 胡世寬(Hu Shikuan): 男,河南省農民。被控有燒軍車嫌疑,於一九八九年六月 在京被抓,於一九九Ο年四月獲釋。 胡雷(Hu Lei): 男,一九六九年生,武漢華中師範大學中文系學生。一九九Ο年 五月被指控參與武漢反革命傳單案而被收審。一九九一年初獲釋,被留校察看。胡 身患小兒麻痺後遺症,行走困難。父母家住武漢紅綱城。 黃順生(Huang Shunsheng): 男,北京市海澱區某造紙廠工人,於一九八九年六 月被捕,被控設路障阻止軍車進城,於一九八九年十月獲釋。 黃永山(Huang Yongshan): 男,「六四」前系原中國國務院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所 的研究人員。因參與八九民運和護送陳一咨出國而被捕,在獄中被刑訊逼供,並被 獄方唆使的同押刑事犯毆打。九一年被釋放,但成為無業人士,父母均染病,生活 困難。 蔣國廉(Jiang Guoliang): 男,一九四九年生於江蘇省昆山縣,武漢市大江高技 術應用研究所化工室主任,家住武漢市漢陽區陽新路十四號二樓十一號。一九八九 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自首。十二月二十九日被正式逮捕,被控窩藏王軍濤,於一九九 一年四月十九日被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免予刑事處分,當庭釋放。同案共涉九 人。 姜福禎(Jiang Fuzhen): 男,一九五六年生,捕前系青島明膠廠工人。一九八Ο 年曾因編輯民刊《海浪花》被捕,一九八九年八月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捕,判處 八年徒刑。 李克洲(Li Kezhou): 男,一九六五年生於江蘇省徐州,中國人民大學經濟系碩 士研究生。被控組織「中國社會進步黨」,於一九八九年八月在北京被收審。一九 九Ο年十月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現在獄中服刑。李父母早逝, 弟妹二人,原依靠其扶養長大,現艱苦度日。 劉剛(Liu Gang): 男,生於一九六一年,吉林省遼源市人,北京高聯耐磨開發公 司臨時工。一九八九年六月十九日被拘留,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宣佈正式 逮捕,一九九一年二月六日被北京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政府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刑事判決書稱劉剛參與策劃煽動和指揮非法組織佔領天安門廣 場。劉現被轉到遼寧凌源汽車大隊(為一勞改局工廠),經常被強迫長時間勞動, 並遭毆打,手臂已被打斷。劉於九一年十一月十五日開始絕食,以後消息不明。 劉賢彬(Liu Xianbin): 男,一九七Ο年生,中國人民大學人事專業八七級學生 。被指控進行反革命宣傳煽動,於一九九一年四月底被收審,後被宣佈逮捕。現在 獄中,判決未下,據稱將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父母遠在四川遂寧 山區務農,家境貧苦。 劉漢宜(Liu Hanyi): 男,一九五Ο年生於湖北省洪湖縣,武漢市大江高技術應 用研究所辦公室主任,家住武漢市青山區勝紅村二十五門二樓五號。一九八九年十 月十九日被拘,十二月二十九日被正式逮捕,被控窩藏王軍濤,於一九九一年四月 十九日被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同案共涉九人。 劉丹紅(Liu Danhong): 女,一九六六年生於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北京人才評 價與考試中心業務主任,家住湖北省襄樊市二汽基地宿舍五棟一門三樓一號。一九 八九年十月二十日在武昌卓刀泉大街上被秘密綁架收審,十二月二十九日被正式逮 捕,被控窩藏王軍濤,於一九九一年四月十九日被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免予刑 事處分,四月二十五日釋放。同案共涉九人。 柳向前(Liu Xiangqian): 男,一九六七年生於湖北省新州,武漢華中師範學院 八七級進修生。被指控策劃、組織四月五日武漢反革命傳單案,於一九九Ο年五月 三日被收審,十一月被捕。一九九一年一月三十日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處有期 徒刑二年。柳現在獄中服刑。其父母務農,家境貧困。 李海文(Li Haiwen): 男,一九六七年生於湖南省冷水江,華南理工大學學生。 因參與八九民運而被收審,一九九Ο年三月出獄,後被開除學籍,遣送回鄉。現失 業,無固定住所,父母務農。 李海(Li Hai): 男,一九六Ο年生,北京大學哲學系馬克思哲學原理專業八八級 碩士研究生。一九八九年學潮中曾任北大學生自治會籌委會外聯部長。一九九Ο年 六月一日被指控參與武漢反革命傳單案而被收審。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獲釋,被開 除學籍。現失業。父母住北京市朝陽區新源南路十五樓。 李春國(Li Chunguo): 男,工人。被控向戒嚴部隊士兵扔磚頭,於一九八九年六 月被抓,一九八九年十一月獲釋。 劉建國(Liu Jianguo): 男,北京航空學院工人。因圍觀戒嚴部隊而於一九八九 年六月被捕,於一九八九年十月獲釋。 劉景楊(Liu Jingyang): 男,河北省農民。被控煽動某建築隊工人罷工,於一九 八九年七月被捕,一九八九年十二月獲釋。 劉振庭(Liu Zhenting): 男,北京市第二汽車製造廠工人。於一九八九年六月被 捕,被控燒軍車、搶武警的頭盔,後以搶劫罪叛刑四年、縱火罪判刑十四年,合併 執行十七年徒刑。其家屬被威脅不許上訴,否則加重處罰。直至死刑。 劉常青(Liu Changqing): 男,海澱區青龍橋鄉農民。被控與程紅林等人襲擊警 察,後以流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馬少方(Ma Shaofang): 男,一九六六年生於江蘇省江都,北京電影學院夜大班 學生。被列入首批通緝學生名單,一九八九年六月在廣州被收審,一九九Ο年十月 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現在獄中服刑。馬身體病弱,父母在江都 務農。 牛書亮(Niu Shuliang): 男,北京市工人。於一九八九年六月在京被捕,被指控 燒軍車,判處十二年徒刑。 龐傑民(Pang Jiemin): 男,航天部某廠工人。因被指控撿一顆手榴彈而於一九 八九年七月被捕,被判處勞動教養一年半。 龐福忠(Pang Fuzhong): 男,山東省農民。於一九八九年六月在京被捕,被指控 燒軍車,判處十年徒刑。 彭嶸(Peng Rong): 男,一九六九年生於湖南省株洲,北京大學生物系碩士研究 生。曾參與八九年學生運動籌委會工作,任糾察隊長。被指控參與武漢反革命傳單 案,於一九九Ο年五月二十五日被收審。一九九一年三月七日被捕,十二月二十七 日開庭審理,現判決未下。其父母已離異,家中尚有一生活不能自理的弱智妹妹。 邱麟(Qiu Lin): 男,一九六Ο年生,原為英文版《中國日報》工作人員。捕前 為菲律賓國泰德企業公司駐上海辦事處代表,家住上海市黃浦區陽光三村十八號三 Ο三室。被控在八九年上海學生運動期間進行特務活動,於九Ο年二月二七日被上 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邱本人在獄中已三次絕 食,不承認被控罪名。 祁林(Qi Lin): 男,一九五六年生,北京日報社國際部副主任。一九八九年四月 中旬,祁林為天安門廣場的學生拍照並將照片刊登在《北京日報》上,五月十八日 組織北京日報社人員到天安門廣場遊行,並參與發動一次首都知識界大遊行,一九 九一年七月十一日在北京被收審,同月二十三日被正式逮捕,迄今沒有確定指控罪 名與審判日期。有消息稱祁染上了嚴重的糖尿病。 隋進(Sui Jin): 男,北京航空學院研究生。因被控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在校園內張貼齊奧塞斯庫「悼詞」,於十二月三十一日被捕,一九九Ο年四月獲釋 。 童崇武(Tong Congwu): 男,一九五一年生於浙江省寧波,武漢市大江高技術應 用研究所會計,家住武漢市青山船廠宿舍二十九棟九十九門十號。一九八九年十月 十九日被拘,十二月二十九日被正式逮捕,被控窩藏王軍濤,於一九九一年四月十 九日被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同案共涉九人。 王亞森(Wang Yasheng): 男,北京市公共汽車五場汽車司機。被控用公共汽車阻 擋戒嚴部隊進城,以破壞交通秩序罪被判處五年徒刑。 王治新(Wang Zhixin): 男,一九六九年生於山西,中國政法大學學生。因任北 京高自聯秘書長而被列入首批通緝學生名單。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在新疆被捕,一九 九一年四月開庭審判。現已獲釋,失業,無固定住所。 王立(Wang Li): 男,一九七Ο年生,南京大學經濟系學生。因被指控參加反革 命集團「民主聯合陣線」,而於一九九一年二月被收審,六月獲釋,被開除學籍。 現在江蘇省南京市,失業。父母在蘇北務農,生活貧苦。 溫傑(Wen Jie): 男,一九六四年生,北京服裝學院教師。被指控為學生運動天 安門廣場指揮部宣傳部長,於一九八九年六月被收審。一九九Ο年底因在獄中患有 絕症直腸癌而保外就醫,數月後被報導免與起訴。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於北京 人民醫院去世。父母住北京西城區北海後門氈子胡同三十四號,已退休。溫去世後 ,其父母不斷受到官方騷擾,同時缺少照顧。 吳健民(Wu Jianmin): 男,一九六一年生,南京客車製造廠工人。被控組織地下 組織「民主聯合陣線」,於一九九一年四月以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被判處有期 徒刑十年。現在獄中服刑。 鄔禮堂(Wu Litang): 男,一九五八年生於湖北省漢川,武漢市大江高技術應用 研究所所長,家住武漢測繪科技大學教師宿舍二十九棟十七號。一九八九年十月二 十日在武昌卓刀泉大街上被秘密綁架收審,十二月二十九日被正式逮捕,被控窩藏 王軍濤。於一九九一年四月十九日被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同案 共涉九人。 肖波(Xiao Bo): 男,一九五九年生,原北京大學化學系教師。一九八九年六月 四日被戒嚴部隊打死。其妻生雙胞胎遺腹子,生活貧困。家住北京大學十六樓二Ο 五房間。 肖遠(Xiao Yuan): 男,華中師範大學教育系教師,華師開發公司總經理。一九 八九年七月十二日被拘捕,被控窩藏王軍濤,於一九九一年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現在武漢市漢陽縣新生塑料廠服刑。同案共涉九人。 熊文釗(Xiong Wenzhao): 男,一九五八年生,中央民族學院法律系教師。一九 八九年八月二十四日,被公安機關在無任何說明,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件的情況下拘 留。十個月後,又未經任何起訴,審判或解釋,於九Ο年六月十二日被釋放。熊是 中央民族學院支持學生的教師組織發起人之一,曾在學生運動期間發表關於維護憲 法給與的自由的公開演講。被拘後,在他的住處被搜查出的與海外聯繫的信件成為 學院公開批判他的物證。熊獲釋後失去教職,原來待分配的住房也被取消。學院還 將他原來八十二元人民幣的工資扣除一半,以支付他被拘留時的費用。最近,學院 又決定將他開除留用一年,工資降低到原來的百分之四十。 薛五一(Xue Wuyi): 男,北京首都鋼鐵公司工人。因撿了兩顆子彈,一盒壓縮餅 干而於一九八九年月被捕,後被處勞動教養二年。 楊同彥(Yang Tongyan): 男,一九六一年生,江蘇省社會科學院工作人員。被控 組織反革命集團「中國民主黨」,於一九九Ο年五月被捕,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現在獄中服刑。其妻張曉莉在南京工學院社科系工作,寄居父母家中,生活貧困 。 易丹宣(Yi Danxuan): 男,一九六七年生,一九八七年入廣東商學院,一九八九 年二月因參加民主運動被捕,在無任何正式指控的情況下被拘留至一九九一年二月 ,後被判兩年監禁。一九九一年七月獲釋後失學失業。 張明(Zhang Ming): 男,一九六九年生於陝西,西北大學歷史系學生。一九九Ο 年五月因與其他五人共同簽名發電祝賀戈爾巴喬夫當選總統而被西安市公安局收審 。一九九一年一月以反革命集團罪和反革命宣傳煽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現在 獄中服刑。 張軍(Zhang Jun): 男,一九六七年生於江蘇省淮陰。被指控任北京師範大學學 生自治會秘書長,於一九八九年六月在北京被收審。一九九Ο年三月獲釋,後被開 除學籍,遣送回鄉。現失業。無固定住所,父母務農。 張亞飛(Zhang Yafei): 男,一九六三年生於山東,清華大學學生。被指控與陳 晏彬等人於八九年五月組織反革命集團「救國陣線」,出版地下刊物《鐵流》,散 發傳單,於一九九Ο年十月被收審。後以組織、領導反革命集團罪與反革命宣傳煽 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現在獄中服刑,體弱多病,腿腳有傷殘的可能。其妻 曾曉媚因同案被關押兩個月後獲釋,寄居北京父母家,現失業。 張強(Zhang Qiang): 男,工人。於一九八九年六月被捕,被控在北京大學前焚 燒兩件軍衣,被判勞動教養二年。 張旭(Zhang Xu): 男,天津市初中學生。因與在天安門廣場上的北京大學的學生 們一起回校後被指控為九名「小偷」之一,於一九八九年六月在北大被捕,被判處 勞動教養一年半。 張寶青(Zhang Baoqing): 男,河北省農民。在北京干建築工作,因被控與四、 五人一起用磚頭襲擊戒嚴部隊士兵,被控流氓罪,判處五年徒刑。 周國強(Zhou Guoqiang): 又名阿曲強巴。男,一九五九年生,原北京廣播器材 設備廠工人兼法律顧問。被指控在天安門廣場進行反動宣傳,煽動工人罷工,於一 九八九年七月在北京被收審。九Ο年一月十日獲釋,但北京市公安局指令該設備廠 不予其工作,至今無收入來源。 鄒劍(Zou Jian): 男,一九六八年生,北京大學化學系研究生,曾積極參與八九 學運。一九八九年五月二十五日被指控參與武漢反革命傳單案而被收審。同年十二 月二十五日獲釋,後被開除學籍。現失業,無固定住所。 朱利民(Zhu Limin): 男,北京市初中學生。於一九八九年六月被捕,被控向戒 嚴部隊士兵扔磚頭,於一九八九年十月獲釋。□ (轉載自《中國人權備忘錄》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