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新保守主義」 ·胡 平· 新保守主義:中共官方的非官方辯護人 「新保守主義」一詞,大概最早出現於去年九月中國青年報思想理論部的《應對 與選擇》。今年一月,中國時報週刊採訪上海學者肖功秦,後者對「新保守主義」 作了較多的發揮。在海外,以「新保守主義者」自居的似乎還沒見到,不過象顏真 的觀點大體上可歸入此類。 「新保守主義」值得一評。不是因為它提出了什麼新鮮有趣的思想;而是因為, 在共產主義意識形態徹底破產的今天,「新保守主義」也許是為共產黨專制進行辯 護的最後一種理論。 「新保守主義」扮演的角色是頗為奇特的。它是中共官方的非官方辯護人。因為 「新保守主義」是在為中共官方辯護,所以我們必須認真對待。但又因為它並非中 共官方自己的理論,所以我們又不可對之過分認真。事實上,「新保守主義」發揮 了「統戰宣傳」的作用。所謂統戰宣傳,是共產黨用來對付那些不認同它的主義和 不受其權力直接控制的人們的一種辦法,和對內灌輸不同。對內灌輸意味著,共產 黨用自己的理論、自己的概念,推出自己的結論。統戰宣傳則是借用對方的概念推 出自己的結論。以六四屠殺為例。按照對內灌輸的說法,那是一場維護四項基本原 則的鎮壓反革命暴亂。而按照統戰宣傳的說法,那是維護社會穩定、推動經濟改革 順利進行,從而為後來的民主改革打下紮實基礎而不得不採取的權宜之計。前者表 明它是反對和平演變的,後者則堅稱它正是為了和平演變。兩者的宗旨、前提是截 然相反的,但兩者的結論卻是異曲同工。你當然不再相信「四個堅持」一類的彌天 大謊,但你卻可能被「新保守主義」所迷惑。當你自作聰明地以為自己發現了一種 更深刻的新解釋時,其實你卻是掉入了那個重施故伎的老陷阱。 「新保守主義」欺世盜名 我給「新保守主義」打上引號。原因有二。第一,這套理論粗疏淺陋、矛盾百出 ,根本不足以「主義」名之。第二,這套理論大有欺世盜名之嫌。固然,名詞沒有 專利。但是,「新保守主義者」們屢屢援引哈耶克、波普、梁啟超、嚴復為同道, 而他們的觀點與後者顯然回異其趣。 在近代政治思想史上,保守主義這個概念,一般都追溯到十八世紀英國學者博克 。本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在西方出現了保守主義的復興。這裡所說的保守主義,其 實就是指古典的自由主義(用哈耶克的話,叫做「老輝格黨」)。保守主義的基本 立場是堅持個人自由、反對專斷權力。不錯,保守主義強調尊重歷史傳統,主張漸 進改革。但那是以社會具有開放性為前提的。也就是說,保守主義要求一個社會必 須允許自由批評。保守主義力主社會的自然演進,這在邏輯上就要求一個有限政府 ,要求承認和保障公民從事自動自發活動的公共空間。在上述一切問題上,所謂「 新保守主義」都是和真正的保守主義截然對立的。 余英時先生曾經指出,在近代中國,激進與保守兩種思想的鬥爭有一個很嚴重的 問題,那就是雙方缺乏最起碼的共同基礎。這就和西方很不相同。譬如在美國,也 有著激進思想和保守思想,但彼此都共同承認他們的憲法,共同承認自由民主的基 本原則。在中國,主要是中共,由於它一向否認自由民主的基本原則,一向否認其 它思想的存在權利,所以,你說它保守也好,激進也好,那都是和西方所說的保守 或激進有著根本的不同。這種區別,我們切切不可忘記。 「新保守主義」的民主承諾:一張空頭支票 「新保守主義」聲稱它是以自由民主為目標。這就好比是開出了一張空頭支票, 上面寫著「給中國人民自由民主」。但是這張支票有四個問題。 第一,這張支票沒有寫明兌現的日期。當年清政府宣佈預備立憲,公開說明了實 行憲政的日期(先是說九年,後又縮短為四年)。孫中山在推行他的軍政、訓政、 憲政三段論時,也明確規定了各階段的大體時間。而「新保守主義者」卻始終不講 明實行民主的具體日期。 第二,這張支票也沒有寫明兌現的條件。考慮到政治形勢的複雜多變,明確的規 定時間也許有刻舟求劍之弊,但是,如果你真有兌現的誠意,起碼也該講清楚兌現 的條件。國民黨退守台灣,以戒嚴法的名義實行黨禁報禁,國民黨雖然沒有宣佈解 除黨禁報禁的具體時間,但它總是講明了解禁的條件。「新保守主義」則不同。「 新保守主義」強調現階段中國大陸尚不具備實行民主的條件,但它卻不告訴我們在 什麼情況下,在哪些條件具備之後就可以實行民主。大陸的文盲多,經濟落後,那 麼,識字率須達到何種比例、人均收入須達到多少美元,大陸就有條件實行民主了 呢?「新保守主義」拒絕對此加以說明。 第三,更重要的是,這張支票上並沒有中共當局的簽字蓋章。因此它本來就沒有 任何效力。清政府或國民黨承認要實行民主,那是見之於他們的正式法令文件的。 如今的中共當局,卻壓根也沒有公開宣佈過要實行自由民主。相反,中共當局只是 一再地重申它堅決反對自由化、反對言論自由,反對自由競選。換句話,「新保守 主義」給了我們一張民主支票,但這張支票中共當局自己從來沒有承認過,它只不 過是「新保守主義者」從私人的拍紙薄上撕下的一張「白條子」而已。我們又如何 能把它當真呢? 由此就引出了第四個問題。假定中共當局果真像「新保守主義」所說的那樣也抱 有民主的理想,我們和中共的分歧僅只在實行民主的具體步驟和方法上,事情就好 辦多了。「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至少在眼前,中共就應該採取很多措施。有了 經濟特區,為什麼不能辦政治特區?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為什麼不允許讓一部 分人先民主起來?中共為什麼不能像當年的國民黨那樣,允許民間刊物的合法存在 ?開放地方的自由競選?開放一部分中央民意代表的自由競選?為什麼不能在各級 學校的教育中加進有關民主憲政、公民意識的內容?如此等等。然而問題恰恰在於 :如今中共當局的所作所為,完全是和民主南轅北轍、背道而馳。我們和中共當局 的分歧恰恰不是在步驟上、在過程上,而是在目標上、在理念上。「新保守主義」 把分明是一場「要不要實行民主」的爭論偷換成「如何實行民主」的爭論。他們一 方面指責民運提出的言論自由、平等對話等最低度的自由化要求是「激進主義」, 另一方面又辯稱中共六四屠殺非但不是扼殺自由民主,反倒是保護和促進自由民主 。這種明顯的自相矛盾的立場,無論如何也是講不通的。 「新保守主義」的內在矛盾:過程與目標的斷裂 「新保守主義」的內在矛盾在於:它在目標上肯定自由民主,而在過程中否定自 由民主。「新保守主義」支持那個鎮壓自由民主的政權。它宣佈,唯有在這個反對 自由民主的專制政權的領導之下,中國大陸才能和平地長入自由民主。這顯然是極 其荒謬的。不錯,中共仍在進行經濟改革,而經濟改革也確乎會促成某些有利於自 由民主生長的社會條件。但是問題在於,有了種子而沒有鬆動的土壤,自由民主固 然難以順利生長;但有了鬆動的土壤都又不斷地扼死種子、掐斷幼苗,自由民主則 更難生長。正如林毓生先生所說,經濟改革雖然導致了逃避政治權威的個人的「私 的領域」的擴大,但與此同時,六四屠殺又遏止了「公共領域」的建立。所以,它 並不能促進發展自由民主所需的公民精神和公民社會的出現。再說,即使中共在經 濟改革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僅僅是它不斷累積的政治負債,其本身便構成了它自 己向自由民主轉化的最大障礙。除非是迫於民主派、民主運動的巨大壓力。但「新 保守主義」是明確反對民主派、反對民主運動的。在「新保守主義」的理論中。「 過程」和「目標」之間存在著一道斷裂。就連「新保守主義者」自己,我們也很難 想像出他們如何能找到這樣一種跳板,跨過從「鎮壓民運」到「開放民主」的鴻溝 。 關於「新保守主義者」的「學術真誠」 「新保守主義」自承其為「南派新權威主義」的延續。我們知道,「新權威主義 」在六四前後經歷了一場大分化。造成分化的原因,並非如「新保守主義者」所說 是出於所謂「北派」與「南派」的背景差異與理論分歧。一大批前「新權威主義者 」之所以在八九民運中成為中共強硬派的鎮壓對象,依我之見,主要不是因為他們 如何積極地支持民運(事實上,他們之中不少人對那場民運本身的態度是有若干保 留的),而是因為他們不能贊同六四屠殺。另一批「新權威主義者」亦即今日之「 新保守主義者」與他們昔日盟友的區別在於,這些人具有真正冷酷無情的鐵石心腸 。而在這種鐵石心腸背後,照例又是那種自以為掌握了唯一正確的社會發展必然規 律的極度狂妄。 「新保守主義者」為了答覆別人從道義上的譴責,反覆強調他們的「學術真誠」 ,但真正的學術真誠,要求學者必須具有起碼的自我反省、自我懷疑的精神,必須 容忍並努力捍衛各種不同意見者的同等學術自由的權利。換言之,他必須堅持普遍 的言論自由原則。如果「新保守主義者」公然拒絕言論自由原則,他們就根本談不 上什麼「學術真誠」(否則,我們就得說那個寫下《我的奮鬥》一書的希特勒最有 學術真誠)。然而,如果「新保守主義者」表示願意維護言論自由原則,那差不多 就等於是放棄了他們的「新保守主義」理論本身。人性中之首惡,莫過於對同類的 殘忍。知識分子可能犯下的最大罪過,莫過於自以為掌握了絕對真理的知識狂妄。 這兩條加在一起,就構成了歷史上的最惡劣的暴政:觀念的暴政,主義的暴政。在 這一點上,「新保守主義」和法西斯主義、和共產主義一脈相承。 我對「新保守主義」的批評是尖銳的。相比之下,有的「新保守主義者」在批評 我們時用語倒很溫和。然而問題在於,真正的討論自由並不排斥尖銳的措詞,重要 的是必須尊重和保護對手的發言權利。自由主義者的基本立場是,「我堅決反對你 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新保守主義者」正好相反,他們批評起 別人的觀點來頗為委婉,但在鎮壓起別人來卻毫不留情。這就比虛偽還要惡劣。 言論自由----「新保守主義」的剋星 我沒有對「新保守主義」的各種細節展開分析討論。這不是我的疏忽。因為「新 保守主義」本身就不要和別人討論。中共專制是蠻不講理的;「新保守主義」則用 理論證明這種蠻不講理其實是蠻有道理的。因此,「新保守主義」也就拒絕和不同 意見者再講什麼道理。它只要把別人封上嘴巴、送進監牢了事。因為他們深知,一 旦他們承認了平等討論的價值,也就是承認了別人的言論自由權利,「新保守主義 」自己就不戰而潰了。難道不是這樣的嗎?如果中國大陸有了言論自由、學術自由 、討論政治問題的自由,「新保守主義」的核心主張、他們竭力維護的那個「四項 原則」的「禁忌體系」不就崩塌了嗎?由此可見,僅僅是提倡言論自由,僅僅是提 出和「新保守主義」進行平等的學術討論,我們就已經是在批駁「新保守主義」, 而且,我們就已經徹底駁倒了「新保守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