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浩成出國申請案 ·胡楠· 儘管中共批准了一批著名異議人士如王若望、溫元凱、韓東方出境,但仍對個別 人的出境嚴加限制,其中著名法學家於浩成仍在等待當局的批准。 「六四」之後,於浩成至少向當局提出了五次出國申請,其中一次去法國,三次 去美國,一次去加拿大。前三次已被當局拒絕,今年四月以來,於浩成又提出申請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邀請於浩成作憲法學研究員。最近一次是今年八月,加拿大邀 請他參加該國舉行的有全球學者參加的中國問題研討會。據悉,中共政法系統的強 硬派和開明派領導人為此進行了爭執,強硬派認為於浩成原是公安部的高級幹部, 瞭解不少敏感情報,不宜放任他到西方去「洩露」;開明派則反駁說,於浩成在公 安部主要負責出版工作(群眾出版社社長),並非在機密核心工作,而且已離休多 年。以他在國內外的知名度,碩果纍纍不得出國,勢必引起國際間的反應。 於浩成的出境申請案,據傳已報到中共中央政法領導小組組長喬石手中。近來在 中共政壇異常活躍的喬石,極力鼓吹鄧小平的「反左」思想,表現比較開明。所以 人們預料喬石批准於浩成出國的可能性頗大。 於浩成少年時代即參加中共地下活動,因為會講英文和俄文,一度成為中共領導 人的外文翻譯,並曾在黃華(前中共外交部長)、章文晉(前中共駐美大使)屬下 工作。五十年代後,於浩成調到公安部組建宣傳、出版機構。文革中被關進秦城監 獄,七八年「平反」後,即出任公安部群眾出版社社長兼總編輯。 於浩成復出後,一方面執著地投入法制教育的編輯出版工作,主持出版了一系列 「敏感」書籍;一方面又率先突破理論禁區,提出一系列政治體制改革的構想,反 對「人治」和「黨治」,強調「法治」(而不僅僅是法制)和有法必依是民主化的 重要條件,又是改革和現代化的關鍵。於浩成是早期知識分子支持鄧小平改革思想 運動--「真理標準大討論」的重要參與者之一,最高層有意對他委以重任。但於浩 成隨後一些開明的言論,得罪了強硬的當權派。八五年於浩成被撤銷一切職務,並 被迫離休。 於浩成並未屈服,仍然對時弊予以抨擊,並著力於法學理論研究,被選為中國政 治學會副理事長。八九年學運間,於浩成行動遭到嚴密監視,但他仍去天安門廣場 勸告學生撤退。「六四」之後,於浩成被捕,遭到隔離審查達一年半之久,直到一 九九零年十二月才被釋放。 於浩成至今仍被禁止在大陸報刊發表文章。於是,於浩成不得不化名向報刊投寄 文章。由於他對中國大陸法學理論深有研究,所以近年不斷接到西方國家的大學或 學術機構的邀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