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該慶該哭? ·魯掖·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我屬身著灰布毛裝站在天安門西側路邊,觀看國慶遊行者 之一。而且是參與天安門廣場擴建的負責工程師,樹立過城牆上代表「八路軍」的 八根活動鋼管旗桿。並參與設計施工廣場北面正對天安門的那根高於城樓33.7米的 鋼管加鋼筋灌水泥的旗桿。且與唐肇文等工程師合作為毛澤東昇旗的電動按鈕。 當年三十二歲的我,何其天真幼稚、自以為自民國二十五年起尾隨中共,在北平 、重慶、南京爭取自由民主、反飢餓、反內戰、沒有窮困,沒有失業,「各盡所能 」、按勞分配自由平等的幸福之花,終於在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國土上結實了。 四十年的夢 四十三年夢般的飛逝,自一九四九年陽春,由寧輾轉踏入膠東解放區港口紅石巖 以來,耳聞目睹身受,殘酷凜冽的現實逐步教育我,必須回頭,我走了多半生彎路 ,簡直是死胡同。不得不揚帆轉舵,投奔海外。我坦率承認,從青年、中年到古稀 ,畢生愚忠中共,忠心耿耿。而今我是被中共連推帶逼來到美國的。雖然海外並非 梁山泊,這裡畢竟允許我暢所欲言,揮灑筆耕,憶在中共勞改支隊,喘口粗氣都罵 我「不認罪,死不悔改的反革命」。 儘管畢生奉公守法、埋首苦幹,四十年來,欲哭無淚,在中共任何單位,高於我 的中共大小幹部,稍不順心,無一不可整得我家破人亡,戴帽子、穿小鞋、打棍子 、抓辮子、黑材料、小報告為所欲為。在批判他人的會上發言不夠火候,斥我「小 資產意識濃厚」;工作較突出,批我「個人英雄主義,脫離群眾」;與領導談事擺 理,扣我「口頭上馬列主義,行動上自由主義」;我不滿意民國三十年父親給予發 妻陳桂英的三間房三畝地,作為地主被沒收,扣我「階級立場不穩,意圖反攻倒算 」,這些只好啞口嚥下,從不敢計較。在中共手裡,作個忠誠肯幹的知識分子好難 啊,除非你是啞巴,再不是逆來順受。 一九五五年「肅清反革命」運動,因中共外交部的一位大使友人衛永清民國三十 六年三十七年曾在我南京寓所寄居,為此我被保密局疑為中共分子,關押審查半年 後保釋,乃以叛徒批鬥我,沒完沒了。當年我僅酷愛自由民主、無黨無派,我叛誰 呢?心裡當然不服氣,乃埋下禍根。 一九五七年趕上反「右派」,這時我已加入「民盟」,給我個區政協委員,設下 圈套,向黨交心,許下「知無不言,言者無罪」。話音剛落,反黨反社會主義的「 右派」帽子,牢牢地箍在頭上。自此僅三十九歲的我被埋入土,批鬥個夠,又挖了 一年人工湖,然後開除,接著管制。頭不敢抬,門不敢出。人不人鬼不鬼。湊合活 到如今。 文革伊始,毫無罪行,被捕下獄抄家,關押九年後,在一張張沒有原告,也沒有 起訴人的判決書上,以「現行反革命」判刑二十年,剝奪公民權七年。先輩及個人 省吃儉用換得的二十間住房的財產:書籍、文物字畫、存折儲蓄、概以「反革命」 被沒收,迄今尚未認真退賠。 老婆在我判刑後,為了不背包袱,不再被批鬥,斷然棄我於勞改隊。不久乃半身 不遂而逝。 出獄後的十年,為了落實政策,目睹貪財行賄、走後門、無錢無路臉難看事難辦 ,官官相護,各級法院,百法不依,到海外四年仍不斷申訴控訴,從無一個衙門一 個領導答覆一個字,這即是中共建樹的一黨專政無法無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待人 民負責的態度。 這個「新中國」,除掉革命貴族及其三姑六親外,四十年來,多少相識的冤魂遊 魄縈繞在我的身邊遊蕩飄逸。我的親屬、同窗、同仁、師長及街鄰。在中共一黨專 政的絞肉機下,多少屈作怨死鬼,如此一架無形的佔地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專政 機器,它的誕辰,我只有哭泣。 值得懷念的「雙十」 中共也尊重孫中山訂的「雙十」是中國的國慶。一九一一年(辛亥)十月十日武 昌起義暴發的翌日,中華民國軍政府成立,十一月即頒布第一部帶有憲法性質的, 以三權分立,天賦人權的民主自由思想為指導的《中華民國約法》。「雙十」國慶 由此而定。三個月後,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孫中山就任南京政府大總統,宣佈中華 民國成立,翌日孫中山通告全國改用陽曆,從黃帝紀元4609年的舊歷十一月十三日 為中華民國元旦。二月十二日清帝溥儀下「遜位」召書,延續帝業二百六十八年的 大清帝國,到此畫了句號。 而今有人把「雙十」只認作是台灣政體範圍的國慶,敢問是否蓄心以地域把台灣 從大陸分割開?值得警惕! 由孫中山締造的中華民國的國慶日「雙十」,理所當然 應是屬十一億五千萬炎黃子孫的節日。它絕不僅是台、澎、金、馬兩千多萬人民的 國慶,中華民國的政治實體不僅一直持續至今,且與全球百餘國家地域存在貿易外 交關係,由於獲得民心,越來越受到兩岸人民的愛戴擁護。 回顧中共執政前一九四五年與國民黨在重慶簽訂的《雙十協定》,中共彼時要求 的承認黨派合法化,人民有自由民主權利,釋放政治犯,地方自治,軍隊國家化等 ,中共奪取在大陸的政權之後的四十餘年,兌現如何? 中共講壇上的確擺有八尊政治花瓶--民革、民盟、民進、農工民主黨、九三、台 盟、民建、致公黨,試問這八個民主黨派的所有經費開支,哪個不是由中央統戰部 撥款,大小頭面人物哪位不需各級統戰部批准?如此民主黨派,誠可悲耶!港台海外 報刊如《爭鳴》、《九十年代》、《中國之春》、《中央日報》等,縱然在中共黨 報《人民日報》社內,也只准高級記者、編輯才有翻閱資格,還不准借出,何談出 版言論自由?四十餘年來,製造了多少冤假錯案?當年中共可以向國民政府要求的 ,而今那個黨派敢向他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豈不是一場大倒退的歷史悲 劇。 思考思考,看看聽聽,如此「十.一」,該慶該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