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海外民運大有生命力 《中國之春》編輯部: 你們好!我是加拿大阿爾伯他大學研究生,今年十一月份來多倫多大學查閱有關 資料,在這裡第一次看到了你們辦的雜誌,我一口氣讀了你們今年所有雜誌的幾乎 每一篇文章(「一口氣」是誇張,實際是兩個整天;但又不是誇張,因為兩天什麼 都沒幹,連吃飯也是帶點麵包、香腸去圖書館吃),那種感覺恰如在國內幾次學潮 期間閱讀大字報的感覺一樣,痛快淋漓,這大概是每一個在專制和輿論一律的環境 中生活的人初嘗言論多樣化時的感受。 我是今年才出國留學的,出國前是記者,「六四」前及「六四」期間也多次報導 一些政界、學界精英的言論與活動。「六四」後至出國前這一段時間,因官方實行 信息封鎖政策,我和其他知識界的朋友很難獲知海外民運的發展狀況及你們的思考 ,甚至對一些傳聞信以為真,認為海外民運已經無號召力,無凝聚力甚至無思考、 分析能力了。讀了《中國之春》(我在國內從未讀過),我方知道海外民運大有生 命力,這從你們那些嚴肅、誠懇的探討,深刻、獨到的剖析中可以得知,也從你們 那容納百家之言、不存門戶之見的辦刊風格中可以推論出:你們正在認認真真、踏 踏實實地為中國的民主未來奠理論之基。 我出於鄭重的考慮,想申請加入中國民聯或今後你們與民陣合併後的新組織。今 後如能為海外民運作一些工作,則是我的義不容辭之責。 魏 銘 建議開闢中產階級園地 我很喜歡思維獨特深奧、邏輯嚴謹的文章。但我認為,這類文章實際只是給知識 分子看的,從民運的發展方向看,應開拓更多領域。我一直辦理經濟案件,曾不止 一次地去信最高法院政策法律研究室,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等單位,希望通過 具體的立法改變對私營企業的歧視。這些建議信給一些私營企業家看了後,他們很 興奮,再三表示,如我上北京,他們出錢贊助。由此事啟發,我認為《中國之春》 應該關心中國私營經濟在發展中碰到的具體問題,特別是政改滯後帶來的對私營企 業的損害和不公平,開闢一個大陸中產階級的園地,使那些不喜愛看民主理論卻關 心公平競爭的企業家們也爭購《中國之春》。 賈 敏 陳子明文章令我失望 《中國之春》編輯部: 我讀《中國之春》有近五年了,最令人失望、最不可思議的文章大概要屬陳子明 的「十年改革的經驗與教訓」(《中國之春》九二年十一月號)一文,雖然我不能 完全否認文中有可取之處。 我甚至懷疑我們以前對他的看法和評論是否精確。 我相信陳子明「十年改革」這樣的奇文一定會在一部份讀者中引起混亂,一定不 會在讀者中太受歡迎。 加州一讀者 教育機會均等與遷徙自由 《中國之春》編輯部: 讀了《中國之春》九二年第六期馬悲鳴先生和第十期庸平先生的文章,筆者認為 馬文揭露了大陸教育的實質,而庸平先生的意見欠妥。大陸的教育與美國的教育是 有本質上區別的。依庸平先生的看法,大陸的高考似乎也是公平競爭。那為什麼福 建、浙江等地落第的學生如在上海、北京還可以上重點大學?問題在於公民沒有遷 徙自由。如果公民都可以自由遷徙到上海、北京,那上海等地降低錄取分數線將毫 無意義。教育機會不均等、沒有遷徙自由不知扼殺了多少有志氣、有才華的青年。 筆者記得有人擔心如果公民有了遷徙自由,北京市的人口一下子會變成五千萬。 筆者不禁要問,為什麼美國華盛頓的人口沒有變成五千萬? 陳明 我們應為劉剛疾呼 《中國之春》: 閱畢十月號《中國之春》,劉剛的處境使我徹夜難眠。我本人的經歷使我意識到 劉剛所處的危險境地。我們應該發動全球的民聯及民陣成員,向各國政府請求呼籲 ,爭取盡早能改善劉剛的處境。 由《中國之春》上得知受人敬重的劉青及王若望先生均已來到美國,希望《中國 之春》能借重他們的力量。現在《中國之春》越辦越好,我們每次都在期待下期的 出版。 楊九誠 泰北華僑喜見「中春」 《中國之春》: 偶然間發現你們的雜誌,倍感驚喜;沒想到你們的刊物除了北美、台灣、港澳外 ,竟然也開始在泰北邊塞中國難民區發行,可見業務頗有進展,可喜可賀!今後請 繼續努力,把業務擴展到全世界,以期結合所有海外華人,推動中國非共化、民主 化早一天到來。 阿 麗 招聘團來明大隨記 《中國之春》: 週末晚,幾百人聚齊正在看電影,突然燈光大亮,十幾位國內來美招聘的人事處 長,科長,委員,外加芝加哥領館官員魚貫入場,直奔台上一字排開坐下,一派主 席團的威風,共產黨專政的氣勢十足。發言人首先向大家道了歉,這還不錯,不過 會還是開定了,不管在座的「群眾們」願意不願意。在此我借《中國之春》一角, 向共產黨官們說幾句: □不管共產黨現行政策怎麼「好」,我只敢至多相信六個月,以後還是得走著瞧 。 □要取消戶口、檔案制度。 □趁老鄧在世,快把共產黨的名字改了。「共產」不是個好詞,改個名,叫原來 黨員重新自願登記,天塌不下來! 當官的們,你們當「共產黨員」,光榮嗎?你們還要「革」什麼命?! 范戈明 望「中春」更上一層樓 尊敬的編輯先生: 《中國之春》作為一本政治性、理論性皆強的中文雜誌,已經不斷地贏得了海內 外越來越多讀者的喜愛,從而為未來自由、民主、富強的中國,在理論上、人才准 備上打下了紮實的基礎。 作為一個在澳三年的普通中國學生,我從「中春」上學到了許多新的概念,新的 思維。而種種新思想的輸入,不斷地豐富了我對中共專制獨裁本質的認識,堅定了 我與之鬥爭到底的信念。 希望《中國之春》的先生們再接再厲,更上一層樓。為團結更多的中國人,早日 結束一黨專制而奮鬥不息! 陳建國 指出王若望、胡平的筆誤 《中春》編輯部: 適閱貴刊115期,見有兩處筆誤,特告知。 一處在王若望先生「政治體制姓資還是姓社」中。王先生寫道:「國家立法只有 『國營企業法』,尚沒有『私營企業法』,……姓資的企業仍然沒有法律保障。」 (見第六頁。)這是不準確的。國務院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 」早在一九八八年七月一日起便已生效實施,同時發佈的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私 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從法學理論上說,國務院的條例屬於行政法規,行政法 規同樣具有法律約束力,只是其效力低於法律。但在中國的現實政治中,這種差別 是不存在的。眾所周知,算不上任何法律的中共中央文件,其效力可以在法律之上 ,國務院的條例也是一樣。因此,姓資的企業已經有了一定的法律保障,儘管這種 保障還是很不充分的。 另一處在胡平先生「寫在世紀之交——之四」一文引用的典故中。在分析大義滅 親中的感情衝突時,胡先生提到《聖經》中「亞伯拉罕奉上帝之命去殺死自己的父 親。……心裡相當痛苦,而上帝至少沒有譴責這種痛苦。」(見第五十六頁)。亞 伯拉罕奉上帝之命去殺的是他的兒子,而不是父親。故事是這樣的:亞伯拉罕九十 多歲得子,上帝為了考驗他,命令他犧牲兒子,他就把兒子帶到山上,綁了起來, 放在一堆乾柴上,正準備動刀子時,上帝派一天使下凡制止了他,並用一隻小羊羔 代替他的兒子作犧牲,因為他已經證明了他對上帝的忠誠。(見《聖經》舊約《創 世紀》第二十二章。)此外,《聖經》原文就人物行動平鋪直敘,並沒有關於亞伯 拉罕心情痛苦的描述。 誠祝《中春》越辦越好! 古 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