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中國之春」 ·宦國蒼· 一 一九八二年十月的某一天下午,我正在哥倫比亞大學東亞圖書館準備功課,梁恆 先生(哥大比較文學專業研究生)找到我,說:「有一位朋友從加拿大來,希望一 起談一談。」我便和他一起到他家裡,見到了來自加拿大的王炳章先生(大陸留加 博士)。 我與王炳章先生長談了幾個小時,內容是對中國大陸局勢的看法。王表示希望一 起合作,在海外成立一個反對派組織,將國內被鎮壓的民運活動進行下去。我當時 也覺得有在海外發展民運的必要,但一則考慮到與王初次見面,不甚熟悉,要一起 做這樣的事,缺乏基礎;二則也因自己學業壓力甚重,恐怕力不從心,所以未表示 積極支持。後來,王炳章先生說服了梁恆先生,然後王、梁兩人一起說服了我,同 意合作共事。 王炳章先生告訴我與梁恆先生,他在加拿大還有兩位朋友也願意參與此事。一位 是李林(後來才知道他原名叫盤瑞文,留加的大陸學生),一位是王的弟弟(也是 留學生)。我與梁恆表示歡迎。 王炳章先生是帶著一個計劃來紐約的。他是「中國之春」的真正發起人。他提議 ,為了繼承北京之春民主牆運動,這個組織應命名為「中國之春」,並創辦《中國 之春》雜誌。隨後,我們商定了組織原則與分工,決定由王出任發言人,公開活動 ,其餘人則從事不公開的工作(包括募捐和編輯雜誌)。人事與財務也均由王負責 。 十一月份,王炳章先生在紐約某飯店租了一間房間,召開記者招待會,宣佈「中 國之春」成立。隨後,他開始到北美各地巡迴演講,並且發展組織。十二月份,《 中國之春》第一期問世。 二 接踵而來的是兩件令人困擾的事:一是盤瑞文先生由加拿大南下,一到紐約就與 王炳章先生發生激烈衝突。追究其原由,除了「名聲」、「地位」之外,則是一些 我至今也不甚清楚的他們之間在加拿大的矛盾。其二則是王炳章先生本人與媒體之 間的一些矛盾。今天回想起來,這部份是王經驗不足所致,部份是因為當時的政治 環境所致。但是,無可否認的是,這兩件事對我本人當時的思想是頗有衝擊的,而 一個不過十來人的小團體,當時就為盤—王之事而不斷晝夜開會。 八三年一月上旬,梁恆先生退出「中國之春」。此刻正是盤—王之爭最激烈時。 在他們兩人的要求下,我同意再在這個組織之內「撐」一段,等到更合適的人選進 入之後再退出。因為組織人事工作基本上由王一人負責,經他介紹,我先後認識了 汪岷、薛偉、張偉、楊懷安等人。 八三年二月初,我看到盤—王之爭已無法緩和,並且汪、薛、張、楊等人均已基 本瞭解組織內部的運作及存在的問題,便要求召開全體會議。盤瑞文因過美加邊境 時用假護照被扣留,未能出席會議。我在會上提出辭職並宣佈退出「中國之春」。 隨後,我坦率地談了我對於組織的看法,希望其成員能夠□建立一套民主的機制來 相互監督、制衡;□一定不要突出個人「造神」,定要重視草根運作。 我相信民主與民主運作。我一直認為,在一個一黨專制的體制向多黨民主制的轉 化過程中,反對勢力或反對黨的作用是不可缺少的,雖然,我並不認為反對勢力或 反對黨就一定夠資格當「總統」、「總理」,去執政。政治發展需要對台戲,但對 台戲能否唱成主要舞台上的戲,則要取決於許多主、客觀條件。在這一點上,我首 先關心的是制度與規章,而不是哪個或哪幾個自命不凡的救世主。至少從東歐與前 蘇聯的經驗與教訓來看,一黨專制下的政治反對派在拆毀體制時的堅韌不拔並沒有 「順理成章」地轉化為治理一個新體制過渡,轉化的社會的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王炳章先生在「中國之春」成立後的幾年內,以其個人毅力,在 海外留學生的主流不僅不支持而且不容忍政治反對派的困難條件下,將該組織堅持 下來。這是一種歷史的功績。六四之後,海外民運為多數留學生所理解、容忍、支 持。一些當年以各種方式(包括打「小報告」)反對過「中春」的朋友也常常出現 在「中春」舉辦的一些活動、集會中。這說明人們已經能夠以一種平常心態來看待 海外民運了。 三 「中國之春」(民聯)及海外民運有沒有一些值得吸取的經驗與教訓呢?據我的 觀察,下述幾點也許是值得注意的: 第一,一個追求民主的政治組織不是家族制企業。需要在內部建立一套完整的民 主運作、監督機制,特別防範在財務、人事及內部選舉上的漏洞與作弊。 第二,草根組織運作的重要性應遠甚於「明星制」運作。任何「明星」只要他或 她是組織成員,就要受到相應的制衡。「名人」政治對政治流亡組織的害處大於益 處。 第三,民運刊物應該是一個民主論壇,而不應該是自我或相互吹捧的工具。有爭 論應平等發表雙方觀點,而不是或者只讓一方發表批評文章,不許反駁,或者以【 編者按】的形式來貌視「公允」、「客觀」地支一方,打另一方。不然的話,它就 與一黨專制下的黨報一模一樣。 第四,民運人士要守法。如果在一個民主、開放社會中肆意觸犯刑律,與黑社會 狼狽為奸的話,還談什麼「民主」呢? 第五,民運組織與民運人士是生活在一個開放社會中而必然要受到社會輿論與媒 體的監督。如果認為非民運團體成員就不能批評民運人士,那麼就等於說不是共產 黨員就無權批評共產黨的幹部。我相信,套用這種邏輯的朋友也許也能「談」民主 ,但卻不會實行民主。從本質看,他們與他們所反對的體制沒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