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羅基的申訴書 (續上期) 還我自由遷徙及擇居之權! 白皮書說,「公民依法享有著作發表權和發表權」。我的著作權就被非法地剝奪 了。 一九八一年上半年,《解放軍報》秉承鄧小平的旨意,批判白樺的電影文學劇本 《苦戀》,引起軒然大波。這是重提「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之後的第一個戰役。 人們對「文化大革命」的「大批判」遺風十分反感。胡績偉主持的《人民日報》對 於批判《苦戀》一直不予理睬。七月十七日上午,鄧小平找王任重、朱穆之、周揚 、曾濤、胡績偉談話 ,達成協議:《解放軍報》不再批了,但《文藝報》要寫出「 質量高的好文章」,由《人民日報》轉載。雙方妥協,彼此不失面子。鄧小平在談 話中忽然指著胡績偉說:「郭羅基和周培源在北大盡搞派性。你《人民日報》熱心 發表他的文章是不正確的。」第一句話缺乏事實,第二句話缺乏理由,第一句話和 第二句話之間缺乏聯繫。周揚當場提出不同意見。鄧小平耳聾,不知聽進去沒有。 此時,恰好有一篇我寫的題為《要認真杜絕個人崇拜》的文章,在《人民日報》編 輯部正待發表,而且是胡耀邦要發表的。八月十四日,以「馬溫」的筆名見報。這 是我在北京發表的最後一篇文章。《人民日報》和我本人立即招來一片指責:「政 治上和黨中央不一致」。連筆名也有問題,說是「郭羅基想當弼馬瘟,要大鬧天宮 。」我何曾想當「弼馬瘟」?「馬溫」的原意是「溫和的馬克思主義者」。倒是有 人要抬出「玉皇大帝」來鎮壓「弼馬瘟」。另外一些人問:「文章的發表不是經黨 中央主席胡耀邦批准的嗎?怎麼能說和黨中央不一致呢?」那麼只能說胡耀邦也是 和黨中央不一致,具體來說就是作為中共中央主席的胡耀邦和作為中共中央副主席 的鄧小平不一致,代表黨中央的不是胡耀邦。胡耀邦還要就思想戰線上的「渙散軟 弱狀態」作自我批評。《人民日報》被迫作書面檢討。中共中央宣傳部發文件,批 評「馬溫」和《人民日報》,並聲言「是黨的組織紀律所不允許的」,看樣子要動 「家法」。於是,各報社和出版社將我的文章和著作紛紛退稿。從此,誰還敢發表 我的文章、出版我的著作?我到南京之後,有時也寫一些不觸及時政的哲學文章。 發表文章象打游擊,放一槍就換個地方,發一篇就換個筆名。起筆名也煞費苦心, 以免再生「弼馬瘟」之嫌。稿末的「作者真實姓名」,往往是向友人借來的。不但 郭羅基不能發表文章,連報道郭羅基的文章也不能發。一九八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上海《社會報》發表了一篇《理論需要民主,民主需要理論----「寬鬆」中訪郭羅 基》,該報竟遭查封。白皮書居然還說得出來:「在中國,沒有新聞檢查制度。」 馬克思說:「檢查制度是政府壟斷了的批評。」(《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六 八頁)這就觸及到了問題的實質。有沒有專職的新聞檢查官、書報檢查官,無關緊要 。哪裡有「政府壟斷了的批評」,哪裡就存在事實上的檢查制度。按照「政府壟斷 了的批評」取捨稿件,等於所有的報社、出版社兼有新聞檢查、書報檢查的職能。 如果報社、出版社不能按照「政府壟斷了的批評」取捨稿件,則像上海《社會報》 以及後來的《世界經濟導報》那樣,事後查封。壟斷了批評的鄧小平,一句話就可 以使全國所有的報社、出版社不發表、不出版我的稿件。世界上還有什麼比這更高 效的檢查制度?馬克思在下面又說:「在這種情況下難道批評不是已失掉它的合乎 理性的性質了嗎?」鄧小平的批評不具有理性的性質,卻具有超憲法的效力,憲法 賦予我的著作發表權就算作廢。鄧小平自己說:「憲法和黨章規定的公民權利、黨 員權利、黨委委員權利,必須堅決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鄧小平文選》<一 九七五至一九八二年>第一三四頁)說得多好!我的公民權利、黨員權利為什麼不「 堅決保障」?是不是說,任何人不得侵犯,鄧小平就可以侵犯? 還我著作發表權! 白皮書說,「中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化藝術創作的自由」。我的科學研究 權就被非法地剝奪了。 從北京大學到南京大學,我所申請的科學研究項目,無論是國家級的、教委級的 、省級的,還是校內的,沒有一個被批准;我從來沒有拿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分錢 的科學研究經費。我雖然自立課題,在惡劣的條件下堅持研究,成果又無處出版。 白皮書說:「公民用什麼觀點撰寫什麼著作,選擇什麼出版社出版,都是公民個人 的自由。」這種「自由」是幻燈中的花朵,看起來誘人,當你伸手去摘取,什麼也 沒有。公民可以自由表達觀點,但必須是共產黨同意的觀點,否則就是「毒草」。 公民可以自由選擇出版社,但任何出版社都有無所不在的共產黨;共產黨辦事,只 看「上面的精神」,不管法律的規定。一九八一年鄧小平的一句話就剝奪了我的著 作發表權,同時也是剝奪了我的科學研究權。從那時起,十多年來,我沒有接到全 國性的學術活動的邀請。 還我科學研究權! 白皮書說,「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我的被選舉 權就被非法地剝奪了。 一九七九年,就在我為魏京生辯護的那次人民代表大會上,選舉常務委員會委員 。選舉辦法規定,三名以上代表提名就可以成為候選人。有七十多名代表提名我為 候選人。大會一次性地通過了主席團提出的全部候選人名單,而我的候選人資格要 單獨表決。主席團自己違反了自己制定的選舉辦法。這已經夠離奇的了。表決之前 ,中共北京市委要求代表中的共產黨員開會,保證自己並動員別人不投郭羅基的票 。在世界的議會史、政黨史上,只有保證本黨黨員在議會中當選的事實,還沒有聽 說過象中國共產黨那樣在人民代表大會上竭盡全力保證本黨黨員不當選的先例。共 產黨內的所謂「持不同政見者」,就是這樣由共產黨自己製造出來的。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貶潮陽路八千。」我也領略了韓文公的淒惶。但是,韓愈 到了潮州還是照樣當官。我到南京之後,北京市人民代表的資格自然喪失;教育部 還規定「只能當教師,不能當領導」。我以教師為榮,本不願當什麼領導。假如別 人選我當領導呢?也不行,不是在侵犯別人的選舉權的同時剝奪了我的被選舉權嗎 ? 在南京大學,舉行人民代表直接選舉時,學生提名我為候選人。南京大學黨委的 負責人神色慌張,說什麼「一定不能讓郭羅基的名字上榜」。哲學系主任林德宏、 總支書記郭廣銀都來做我的工作,要我發表聲明自己放棄候選人資格。我說:「為 什麼要放棄正當的公民權利?我被剝奪的公民權利已經夠多了。」系主任和總支書 記又到大學生、研究生宿舍挨門挨戶做工作,勸說他們重新提候選人。選民們為了 表示自己的意志不願受人操縱,以不提候選人、不參加選舉進行抗議。大學生、研 究生的選舉權受侵犯,我的被選舉權遭剝奪,還我被選舉權!這是什麼民主選舉? 白皮書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我的人身自由就受到 了侵犯。 我們全家到南京以前,住房早就分配好了。鄰居的一對夫婦也是南京大學的教師 ,而且都是共產黨員。兩家相處不錯。但我漸漸發覺他們是負有特殊使命的。北京 的一個簡報,登載鄧力群的一個發言,居然講到發生在我家裡的事情。如果沒有熱 線,千里之外的鄧力群如何得知?這就拿到了證據。我對我們的鄰居好言相勸。他 自動講出是誰交給他的任務,匯報了幾次,匯報了什麼,並表示不幹了。他也擔心 發生「火燒草料場」,他們家的嫌疑說不清,不久就搬走了。 我年輕時從事地下工作的年代,共產黨教我如何對付國民黨、三青團的監視;想 不到幾十年後,還要用共產黨教我的本領來對付共產黨的監視。我的信件遭拆閱、 電話受監聽、行動受監視,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我在北京、南京、上海常常一眼 就認出那些肆無忌憚的跟蹤者。他們手拿一個小包,裡面裝著對講機或攝像機之類 。傢伙是現代化了,人的素質太低,遠不如當年我們這些「土八路」。他們的一個 特點是不知羞恥。以後如果再遇到那種死皮賴臉的跟蹤者,我將照下相來,把你們 的嘴臉向全世界曝光,勿謂言之不預。不過,我也感覺到,有一些跟蹤者是暗中保 護我的。公務在身,不得不干;幹得如何,全憑良知。對於那些富有人性而隱身狼 群的人,是應當另眼相看的。「四五」運動中保護人民的「便衣警察」現在也不乏 其人。 對我來說,事無不可對人言,不怕監視;監視也沒有用,向來我行我素, 不受干擾。但無論走到那裡,總是從陰暗的角落裡射出凶險的眼光。不能不使人表 示憤慨。 還我人身自由權! 白皮書說,「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 和誣告,陷害。」我的人格尊嚴就受到了侵犯。 一九八三年十月,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作出整黨和清 除精神污染的決定。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宣傳部長鄧力群在會上發言,點出清除 精神污染運動的全國性重點人物是周揚、胡績偉、王若水、阮銘、李洪林和我。鄧 力群誣陷我是「『三種人』的標兵」,誹謗我是「從極左到極右的典型」。所謂「 三種人」(即追隨林彪、「四人幫」造反起家的人、派性嚴重的人和打砸搶分子), 在當時來說,就是犯罪分子。鄧力群的發言作為文件發到全國各地,廣為傳達。 當時的教育部派了兩個人來南京,根據鄧力群的發言要我作公開檢討,說:「要 求不高,只要象白樺那樣,兩千字就行了。」我拒絕了。中共中央宣傳部指使中共 江蘇省委宣傳部,中共江蘇省委宣傳部又指示南京大學黨委,要求召開會議對我進 行「幫助」。由於我堅決抵制,會也沒有開成。但鄧力群的誣陷和誹謗還是產生了 嚴重的後果,後果之一是致使我在整黨中「暫不」登記。 根據鄧力群定的調子,原單位北京大學的黨委對我審查了四年。雖然捏造事實、 歪曲真相,羅織了一大堆「嚴重政治錯誤」,還是沒有找到「三種人」的定案根據 。既然罪名不能成立,理應為我平反,恢復名譽。南京大學黨委居然還要我作檢討 ,才准予登記。這是中國共產黨的一貫做法。黨是沒有錯的,而個人有原罪,必須 不斷檢討認錯。即使平反了冤、假、錯案,受害者還沒有得到補償,又要人家感恩 戴德了;冤、假、錯案的責任不提,而平反卻成了中國共產黨「光榮、偉大、正確 」的最新證明。他們大概沒有想到中國居然還有不願犧牲人格換取黨票的人。我非 但不作檢討,相反,於一九八八年十一月一日提出控告,要求「對誣陷誹謗者鄧力 群予以制裁」。至今沒有結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 「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 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為什麼有法不依?在中國共產黨的高級的會議上,進行 高級的誣陷誹謗,可以消遙法外!白皮書常常用法律條文代替社會現實,以此證明 中國政府在人權方面所取得的「了不起的成就」,那是最方便不過了。 還我名譽權! 白皮書說,「勞動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六四」以後,我被取消了當教 授的資格,失去工作、無法勞動,作為「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的勞動權被非法地 剝奪了。 白皮書沒有講到中國公民出國、回國的問題。且不說事實上的阻撓、刁難,白皮 書本身就表明了對這種基本人權的忽視。《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三條寫明:「人人 有權離去任何國家,連其本國在內,並有權歸返其本國。」幸而還有一個《中華人 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但我按該法申請出境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竟遭南 京大學黨委否決。我的出境權也被非法地剝奪了。 還我勞動權,還我出境權! 我至少有九種基本人權受到侵犯或竟遭剝奪。我僅就勞動權和出境權的問題提出 訴訟,結果是「不予受理」。還有關於七種基本人權的受害狀況尚未訴諸法律。請 問最高人民法院,到哪裡去告訴?法院如何保障人權?法院審理了多少違反人權的 案件?請公佈案例。 在中國,人權狀況比我更為悲慘的大有人在。有一部分人必須履行沒有權利的義 務,必然有另一部分人享有沒有義務的權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從何談起? 我深感失去人權的痛苦,也因此而更能理解中國大地上發生的人權悲劇。但我首 先要為自己也為別人爭取做人的權利而奮鬥。我同意擔任國際人權組織-----「中國 人權」的理事,就是為了在中國實現《世界人權宣言》的目標。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不入地獄,怎能搗毀地獄?我入地獄是為了別人不再入 地獄! 思想不可能構成違法犯罪,黨和政府卻常常用違法犯罪行為來對待思想 我的訴訟,立論的基點在於:我在黨內發表「三點看法」,並不違反黨紀,更非 觸犯國法;而中國共產黨南京大學委員會和國家教委對我採取的措施,卻侵犯了我 的人權、公民權,是十足的違法行為。我自信擁有真理。強權可以一時禁錮真理, 真理之光終將普照大地。 我之遭遇不幸,就因為有不同的思想;我的苦難歷程,就在於不願意改變思想。 我的肉體為思想所累,家人、親友和學生又為我所累。以唯物主義教導別人的共產 黨,在我身上實行的卻是徹頭徹尾的唯心主義:思想決定物質,思想決定現實。 我又是不幸中的幸運者,有多少人因為腦袋裡盤踞著共產黨不能寬容的思想而掉 了腦袋。一九五四年七月,胡風向中共中央提交了三十萬言的上書《關於幾年來文 藝實踐情況的報告》。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一日,中共中央批發《關於開展批判胡 風思想的報告》,立即在全國範圍掀起批判胡風的運動。五月十三日,《人民日報 》公佈舒蕪的《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一些材料》,後來又公佈第二、第三批材料 ,都是胡風和朋友之間的私人通信。「胡風反革命集團」就算定案。即使胡風對於 文藝問題的上書內容有錯,即使胡風的小圈子中人氣味不對,都是思想問題,並沒 有構成違法犯罪。相反,把人家的私人信件公諸報端,倒是違法的;大批逮捕「胡 風分子」以及隨之而來的肅反運動逼死了人,是十足的犯罪行為。胡風事件開中華 人民共和國思想犯罪之先河,爾後愈演愈烈。 一九五七年的「反右派」運動,完全是懲罰思想的運動。一些天真的人們,響應 號召「幫助黨整風」,誤入「陽謀」,成了「右派」。毛澤東稱之為「反共反人民 反社會主義的資產階級反動派」。他說,「右派」有兩種:一種「不但有言論而且 有行動,他們是有罪的」。「另有一種右派,有言論,無行動。言論上與上述那種 右派相仿,但無破壞性行動。對這種人,那就更要寬大些了。」(《毛澤東選集》第 五卷第四三八頁)所謂「行動」,最普遍的是在「幫助黨整風」的「鳴放」會上的發 言;一旦被分析出「向黨猖狂進攻」,就可以作為定案的根據。而「有言論,無行 動」的「右派」,連這樣的發言都沒有,只是在私下的言談、信件、日記中犯了「 反黨反社會主義」的罪行。毛澤東雖然對「有言論,無行動」的「右派「表示寬大 ,但以言論定「右派」,憑言論把公民歸入「反動派」,這是公開宣佈的政策。給 公民戴「右派分子」的帽子,分類處理,決定權在共產黨的黨委。這完全是違憲活 動。 「文化大革命」中,連憲法和法律全都作廢了,只有一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 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加強公安工作的若干規定》(簡稱《公安六條》)《公安六 條》把共產黨蔑視法制原則的政策定型為法,成了以言治罪、懲罰思想的根據。這 是未經立法程序而又有法律效力的非法的法。它明文規定,批評毛澤東、林彪就是 犯了「惡毒攻擊」罪,以「現行反革命」論處,可判重刑。實際上,有的「惡毒攻 擊」連批評都談不上,只是「議論無產階級司令部」。秦始皇時代就有「偶語者棄 市」,古老中國的法系一以貫之。「無產階級司令部」象皇上一樣,老百姓討論一 下都不行(這純粹是中國現象。在西方,不要說近代的總統、總理,就是中世紀的國 王也可以叫綽號,例如,「禿頭查理」,「長腿羅塞爾」)。一方面顯示共產黨領導 人的權力非常強大,人莫予毒;另一方面又表明共產黨領導人的道義十分虛弱,不 堪一議。 中國政府的白皮書說,「在中國,僅有思想而沒有觸犯刑律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任何人不會僅僅因為持有不同的政治觀點而處以刑罰。中國不存在所謂政治犯。 「請白皮書的作者去問一問「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他們之中不少人在「文化 大革命」中鋃鐺入獄,飽嘗鐵窗風味,是不是政治犯?難道是刑事犯嗎?連中華人 民共和國主席劉少奇,「僅僅因為持有不同的政治觀點」也被非法拘禁,折磨致死 。舉世皆知的事實,難道是能用幾句假話、大話、空話掩蓋得了的嗎?無論是歷史 和現實都表明,中國不但有政治犯,而且有思想犯、言論犯。大名鼎鼎的「反革命 分子」胡風,並不是因為進行政治活動而犯罪,說他是政治犯不夠格,說他是思想 犯還要加上限制詞,只能說是「文藝思想犯」。吳□是「史學思想犯」,楊獻珍是 「哲學思想犯」,孫冶方是「經濟學思想犯」,……可以開出一張長長的名單。不 是學者、沒有名氣的思想犯那就連名單都沒法開了。即使他們的思想有錯誤,絕非 違法犯罪。漢朝的法律規定,處決言論犯是先「斷舌」再殺頭。「文化大革命」中 ,為了扼殺真理的聲音,對付張志新那樣的言論犯是先斷喉再槍斃。從古到今,按 罪刑相應原則,中國的刑罰都有適用言論犯的特徵:因為講話犯了罪,所以先摧毀 講話的器官,然後消滅犯罪主體。如果說「中國不存在所謂政治犯」,那是因為政 治犯改換了名稱。從魏京生、徐文立、王希哲直到最近的鮑彤,都叫做「刑事犯」 了。自作聰明的白皮書作者,以為事物的性質依賴於概念,這是什麼哲學? 一九 七九年六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江華向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提交的 書面工作報告中說:「文化大革命」期間判處的反革命案件,「冤錯的比例一般占 百分之四十左右,有些地區竟高達百分之六十或七十」。不經過法院而由共產黨黨 委定案的「右派分子」、「右傾機會主義分子」、「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五 一六反革命分子」、「走資派」、「反動學術權威」等等,恐怕百分之百是冤、假 、錯案。多少人含冤終身,離開了人間!江華寫道:「我們今天複查糾正冤、假、 錯案,正說明了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說明了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優越。」社會主 義制度、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怎樣製造了大量的冤、假、錯案,未置一詞;而蒙冤的 無辜者的鮮血又成了炫耀「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優越」 的油彩。 造成冤、假、錯案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以當事人的思想而不是以行為當作定案的 根據。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雖然平反了大量的冤、假、錯案,但並沒有從根本 上拋棄製造冤、假、錯案的方法論。鄧小平一再說,一九五七年的「反右派」是必 要的,只是「擴大化」不對。這就是說,右派分子可以改正,「反右派」的做法還 要保留。「右派分子」究竟有多少?確切的數字從未公佈,只知一九八零年六月十 一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右派複查問題》的文件後,改正了五十五萬人。實際當不 止此數,因為有的查無下落,有的原單位早就不存在,有的已去世又無親友株連, 這些都「算了」。沒有改正的是多少?中央一級有五個,加上全國各地總共九十多 個。就算那九十幾個不予改正的「右派分子」是貨真價實的,為了九十幾個人而反 了五十五萬人,擴大化的倍數是五千六百多倍。從前,被共產黨譴責的國民黨的政 策是「寧可錯殺一千,決不放過一個」,擴大化之比一比一千。而共產黨自己實行 的政策是「為了反對一個,寧可冤枉五千」,擴大化之比是至少是一比五千。何況 在許許多多被毛澤東稱作「小匈牙利」的單位裡實際上一個「右派分子」也沒有, 在沒有「右派分子」的地方即使抓一個「右派分子」,「擴大化」就是無窮大。全 國百分之九十九點九八的「右派分子」都改正了,還一再說「反右派」是必要的, 意味著只否定結果而不否定原因。既然原因還存在,必然會出現同樣的結果。一九 八一年七月十七日,鄧小平的談話中說:「前些日子大鳴大放了一通,有許多話大 大超過了一九五七年的一些反黨反社會主義言論的錯誤程度。像這一類的事情還有 不少。一句話,就是要脫離社會主義的軌道,脫離黨的領導,搞資產階級自由化。 回憶一下,一九五七年反右派是擴大化了,擴大化是錯誤的,但當時反右派的確有 必要。大家都還記得當時有些右派分子那種殺氣騰騰的氣氛吧,現在有些人就是這 樣殺氣騰騰的。我們今後不搞反右派運動,但是對於各種錯誤傾向決不能不進行嚴 肅的批評。」(《鄧小平文選》<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第三四五頁)回顧歷史是 為了現實,肯定「反右派」是為了「反自由化」,指責別人殺氣騰騰是為了證明自 己有理由殺氣騰騰。鄧小平的「反自由化」是就是不搞運動的「反右派」運動,或 者說是改良的「反右派」運動、避免「擴大化」的「反右派」運動。再要抓五十五 萬「自由化分子」,共產黨已經沒有這種氣魄了,但以言治罪、懲罰思想,一仍舊 貫。 按「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說法,「自由化」農村沒有,「反自由化」工廠不搞。 所以,「反自由化」主要是針對知識分子和共產黨內的「持不同政見者」。具體來 說,要反的是知識分子的某種思想和共產黨內的某種政見。歷來,反「左」是旱天 雷,只聽空中響,不見雨下來。一說「反右」、「反自由化」立刻下起傾盆大雨, 而且總是落實到人頭上。一九八零年重提「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之後,一九八一 年胡喬木就給我戴上「資產階級自由化的冒尖人物」的帽子。一九八六年,鄧小平 又給我戴上「資產階級自由化的代表人物」的帽子;另外還有兩個代表人物,一個 是魏京生,一個是王炳璋。魏京生在獄中,王炳璋在國外,中國大陸上的「資產階 級自由化的代表人物」唯我獨尊。一九八七年,作為胡耀邦下台的前奏,根據鄧小 平的一次談話,處理了「搞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方勵之、劉賓雁、王若望。這一次 ,我被赦免了。我向黨中央強烈地提出不同意見,但此時鄧小平認為只要不參加學 生「鬧事」就算好,故而我又成了「好貓」。方勵之、劉賓雁、王若望這三位,真 巧,一九五七年都在「擴大化」之列。一九五七年的「右派分子」又成了一九八七 年的「資產階級自由化分子」;三十年滄桑只是換了一頂帽子。這是具有典型意義 的。胡耀邦下台以後,還要處理一批「資產階級自由化分子」。起初,流傳一個六 十一人的名單。畢竟歷史挪動了三十年,共產黨指到哪裡打到哪裡的時代已經過去 了。最後處理了四個人:張顯揚被開除黨籍,王若水被除名,吳祖光勸退,蘇紹智 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還有胡績偉、於浩成、李洪林、我等,「六四」以後就在劫 難逃了。不當共產黨的黨員不還是共和國的公民嗎?道理上應該如此,事實上並非 如此。「資產階級自由化分子」和從前的「右派分子」、「右傾機會主義分子」、 「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一樣,未經法院審判就被剝奪了公民的政治權利,是 獄外的政治犯、思想犯、言論犯。 對思想不能寬容,對具有先進思想的個體排斥、打擊、扼殺,以至從肉體上消滅 ,這是不合理的社會、不文明的歷史。在西方的中世紀有制裁異端的宗教裁判所。 在中國懲罰思想的傳統更為悠久,從秦朝的焚書坑儒、漢朝的深文周納、魏晉的非 所宜言、唐朝的羅織經、清朝的文字獄,直到國民黨的文化圍剿,一脈相承。共產 黨擺脫了這種傳統了嗎? 馬克思主義傳入中國,產生積極的成果,推動了中國的社會變革。但是,馬克思 主義和中國的實際相接合,也有消極的方面。馬克思主義和中國的傳統思想也結合 起來了,孕育出一個怪胎----極左思潮。極左思潮是「中體西用」的標本:腐朽的 傳統思想為體,新潮的馬克思主義為用;醜陋的專制主義為體,漂亮的革命詞句為 用。不斷開展政治運動,鎮壓政治犯、思想犯、言論犯,就是共產黨極左思潮的外 化、客觀化。 從「反胡風」、「反右派」到如今的「反自由化」,整人的秘密一語道破,無非 是:思想文化政治化,政治極權化。即通常所說,首先把思想問題、認識問題、理 論問題、學術問題、文化問題等等搞成政治問題。即使是政治問題,政治思想和政 治行為也是有區別的。在中國,一旦涉及政治,不分思想和行為,唯「一言堂」是 從。一聲令下,萬炮齊發,要打倒誰就打倒誰。這一切,總是以馬克思主義的名義 進行的。其實,它和馬克思主義的創始人無關。以政治標準裁判思想分歧、評判文 化優劣,是從俄國的馬克思主義者開始的。到了中國,惡性發展。先是毛澤東強調 「政治標準第一」、「政治掛帥」;林彪極而言之,主張無論何時何地都要「唸唸 不忘突出政治」。政治的洪水滔天,淹沒了真善美,這就是二十世紀在蘇聯和中國 出現的「共產黨文化」的基本特徵。 思想領域只能使用正確與錯誤的標準;革命與反動是政治標準。列寧就常常將政 治標準不適當地移用於思想理論領域。馬克思認為哲學的批判和政治的批判是不同 的。恩格斯批判杜林時,特別提到要遵守理論鬥爭的「一切規則」,而且不贊成對 他的迫害。列寧在批判馬赫時,就不遵守理論鬥爭的規則,將哲學的批判和政治的 批判混為一談。《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一書有個副標題:「對一種反動哲學 的批判」。最後的《結論》還加重語氣,說經驗批判主義是「反動透頂的」。唯物 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只是哲學上的爭論,不是政治上的對立,它們之間可以有正確 與錯誤的區別,並非革命與反動的分野。恩格斯對杜林的批判採用《歐根·杜林先 生在科學中實行的變革》這樣的標題,嚴格地限定批判只涉及杜林學說的反科學性 質。在同一問題上,列寧和恩格斯的差異就更明顯了。恩格斯在談到「德國的新康 德主義者企圖復活康德的觀點」的時候,只是指責他們「在科學上開倒車」。(《馬 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第二二二頁)而列寧卻稱新康德主義者是「反動分子」,他 還把維也納的哲學教授威廉·耶魯薩倫姆叫做「最反動的康德主義者」(《列寧選集 》第二卷第九八、九二頁)列寧對唯心主義哲學往往實行政治判決,把自己的批判對 象稱作「反動哲學」、「反動的唯心主義」、「黑幫思想」、「絕對反動的理論」 等等,有關的人物也相應地從政治上定性,諸如「反動哲學教授」、「反動教授阿 芬那留斯」、「黑幫分子舒佩」、「內在論者是反動透頂的反動派」等等。阿芬那 留斯(1843-1896)是瑞士蘇黎世大學的教授,舒佩(1836-1913)是德國革利夫斯瓦特 大學的教授。他們的哲學是荒謬的。但他們本人不過是一些迂腐的學究,不是政治 活動家。列寧的批判也絲毫沒有涉及政治見解,只是針對哲學觀點。僅憑哲學觀點 戴政治帽子,列寧是始作俑者。後來,在蘇聯把一些知識分子打成「黑幫分子」, 不難從列寧的著作中找到根據;而中國的「文化大革命」中飛出來的「反動學術權 威」的帽子,也不能否認它不過是列寧的「反動哲學教授」的翻新。 在列寧之前,普列哈諾夫也是如此。一八九二年,當時列寧還是一個二十歲的青 年,普列哈諾夫就把《哲學和心理學問題》雜誌叫做「披上了哲學外衣的反動派」 (《普列哈諾夫哲學著作選集》第一卷第五零二頁),實際上是指在這份雜誌周圍聚 集的一群新康德主義者。這是列寧把新康德主義者叫做「反動分子」之前十六年。 普列哈諾夫手裡的政治帽子也不少,而且在論戰中自稱「革命馬克思主義者」,似 乎連馬克思主義還要作「革命」與「反動」的區分。公正地說 ,後來蘇聯發生的事 情,普列哈諾夫是不能負責的。但自普列哈諾夫之後,以革命和反動裁決思想分歧 ,是俄國馬克思主義者的通病。 傳入中國的馬克思主義不是原版,而是經俄國人轉手的。俄國人幫助了中國人消 化和吸收馬克思主義,同時,溶入馬克思主義的俄國人氣質也帶到了中國,與中國 人的氣質一拍即合。馬克思主義的中國化,是馬克思主義的雙重變異。馬克思主義 遠離了先進的歐洲故鄉,向著落後的國家勝利進軍。但在文化背景大不相同的俄國 和中國的土地上,馬克思主義的科學精神悄悄地變成了政治功利精神。科學精神符 合人類的長遠利益,政治功利精神祇求一時一地的集團利益或個人利益。 列寧對論敵的譴責不過是口頭上、筆頭上的過激言詞。列寧的一些講法,聽起來 很獨裁,他本人的行為並不獨裁,還比較寬容,大體上正確處理了「哲學上是反對 派而政治上是同志」的那些人的問題。因宣傳馬赫主義而受到批判的盧那察爾斯基 ,十月革命後還被列寧任命為蘇維埃教育人民委員。但開了風氣,發展下去,問題 就嚴重了。 列寧逝世以後,斯大林同「反對派」的鬥爭,三十年代批判德波林學派,以及後 來的大規模肅反,往往把思想上的論敵混同於政治上的政敵,政治上的政敵又混同 於階級敵人、叛徒、間諜。運用政權的力量來解決思想是非,那就不是過激的言詞 了,每次論戰的結果,總有人被送進勞改營、驅逐出境、坐牢、槍斃。當年蘇聯的 「反對派」、德波林學派等等,雖然最後的結局是並不美妙的,但開頭總還能參加 辯論,申訴自己的意見。到了毛澤東發動的「文化大革命」,對待論敵和政敵,一 開始就剝奪一切權利,「打翻在地,再踏上一隻腳」。若是申辯,又落入「抗拒從 嚴」。現在,極端的措施已經收斂了,但基本的政策依然沒變。 使用政治鬥爭手段,採取行政措施,甚至動用無產階級專政的工具,來對付思想 問題,不僅踐踏了思想自由,同時也損害了馬克思主義。一種理論,只有靠邏輯的 力量說服人,才能掌握群眾。運用權力推行馬克思主義,就是把它的理性的內囊掏 空,成了發號施令的面具。普列哈諾夫曾指責當年依附於權勢的俄國合法馬克思主 義的論證方式是「頒布命令」。當今比合法馬克思主義更合法的、依仗權勢的官方 馬克思主義,除了頒布命令還下達判決。結果,事情變成了這樣:誰有資格頒布命 令、下達判決,誰就代表馬克思主義。劉少奇掌權,劉少奇講的就是馬克思主義。 他是毛澤東思想的第一個守護神。打倒了劉少奇,林彪的毛澤東思想舉得最高,他 講的才是馬克思主義;而原先劉少奇的馬克思主義,一下子變成了「反革命修正主 義」。林彪滅亡了,「四人幫」代表馬克思主義。抓了「四人幫」,「凡是」派又 壟斷了馬克思主義。「凡是」派下台了,不消說,馬克思主義都在鄧小平手裡了。 馬克思主義和反馬克思主義的區別,完全以權力的轉移為轉移。老百姓究竟相信誰 的?十九世紀的馬克思主義依靠邏輯的力量傳遍了世界,而二十世紀的馬克思主義 憑借權勢的威風卻陷入了危機。難道還不值得深長思之?列寧在一九零八年說過: 「馬克思主義每次被官方的科學『消滅』之後,反而愈加鞏固,愈加堅強,愈加生 氣勃勃了。」馬克思主義的教條化、僵化以至走向火化,就在於官方化、權力化、 口號化。當代真正的馬克思主義在中國叫作「自由化思潮」,也在被官方馬克思主 義「消滅」之列。但它像十九世紀的馬克思主義一樣,愈「消滅」愈富有活力。它 是在民間,在那些藐視權勢,體察民瘼、追求真理、拋卻名利、獨立思考、認真實 踐的人們中間。 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的開拓性傳播,是在蔡元培倡導「兼容並包」的北京大學實現 的。思想自由的環境是馬克思主義生根的土壤;沒有思想自由,馬克思主義也會枯 萎。實行思想自由,取消政治強制,不僅是維護公民的人權,防止冤、假、錯案的 發生,也是從危機中挽救馬克思主義的先決條件。 我的親身經歷證明,喪失一系列人權,墜入苦海是從侵犯思想自由開始的。人之 為人,就在於有意識、能思維。思想自由當然是基本的人權。人民法院應當為維護 思想自由這一基本人權提供法律保障。 基於以上理由,請求最高人民法院對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的裁定進行提審。 郭羅基 一九九二年七月十一日 於南京紫金山下鎖金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