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樂章 ----中國民聯十年簡史(連載) 陳 力 蘆 葦 「自由之花為勇士而開」 「中國之春民主運動」及「中國民聯」成立以後,他們還面臨著一個嚴重而複雜 的狀況,那就是有不少出國人士及留學生,出於政治原因,在向所在國申請政治庇 護的同時,希望「中國民聯」伸出援手。一般來說,「中國民聯」對政治庇護並不 鼓勵,他們希望這些出國人士和留學生都能返回中國大陸,把民主、自由的思想帶 回去,從而促進中國大陸政治體制的變化。但是,中國大陸的出國人士申請政治庇 護是有深刻的政治原因和社會原因的,這就是在中共的專制體制下,存在著嚴重的 踐踏人權和迫害持政治異見者的問題。這正如「中國民聯」的附屬組織----「中國 大陸政治避難者協會」會長薛偉(王思蜀)所說:「我從我自身的經歷中,深深理 解大陸留美學人的苦衷,他們當中大多數的家庭和個人都承受過我們這個時代的災 難,其中有一部分人在大陸曾投身民主運動,來到海外也依然與民主運動有所聯繫 。……他們需要得到幫助,一切受苦受難的同胞必須團結起來,團結起來才有力量 ,才能喚起世界輿論對中國大陸人權的注目」。(見中國之春第五十三期傅英傑「 自由之花為勇士而開」) 在《中國之春》草創時期,由於《中國之春》的號召力,先後發生了劉銑冰投奔 自由和陳振雄、舊金山五名交換學生被強行遣返以及崔城玉自殺等事件,沒有多久 ,還發生了中國駐日本大阪領事館副總領事楊蘇因同情民主運動、對中共製度不滿 而在絕望之中自殺。一九八四年四月,中國大陸某考察團副團長張政高,因厭惡中 國大陸的專制制度,離團出走,意欲尋求政治庇護,遭中共駐紐約領事館綁架、軟 禁、關押,以至逃亡中摔斷腿骨,終於被中共強行遣回,生死不明。一九八四年十 二月,路經紐約的中國大陸赴圭亞那紡織代表團成員、山東濟南電機工程師張信, 在轉機時向美方申請政治庇護,但未獲批准,在無處可歸的情況下,又回到紐約領 事館,十二日凌晨,張信被發現死於領事館內,中國駐紐約領事館遂發表聲明,稱 其為自殺。 上述數案,給「中國民聯」以極大的震動,認為幫助這些出於政治原因、厭惡中 共政權的孤立無援的人,是他們義不容辭的責任。張信之死的當天,「中國民聯」 總部立即召開緊急會議,認為張信之死疑點甚多,但不管他的死因如何,亦是中國 大陸踐踏人權的專制制度和美國雙重人權標準的犧牲品。「中國民聯」決定積極開 展活動,為張信申冤,為中國人的人權奔走。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中國民 聯」副主席汪岷在紐約舉行了記者招待會,公佈了中國民聯查獲的一些內部資料, 並對張信案發表了看法。隨後,汪岷代表「中國民聯」參加了紐約僑界組成的一個 臨時委員會,以查明張信案的真相。十二月二十一日,紐約各界華人在中國領事館 前舉行祭奠張信儀式,「中國民聯」常委林樵清發表了講話。十二月十九日,「中 國民聯」主席王炳章致函美國國會參眾兩院所有議員、以及美國國務院有關單位, 一方面批評了美國政府雙重標準政策,另一方面也嚴正指出了中共政權及中國駐紐 約領事館踐踏人權。十二月二十日,王炳章、黃奔等人,前往國會山莊,見到了眾 議院人權及國際組織小組官員凱利·波羅尼斯以及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亞太小組 官員理查德·布什,向他們當面遞交了張信一案的詳細材料及有關信件。凱利·波 羅尼斯說,他將為推動國會中大陸人權聽證會做出努力。十二月十九日,王炳章就 張信一案與美國國務院助理國務卿勞娃·狄翠克通了電話,希望美國政府能改善政 治庇護的雙重標準,逐漸批准中國大陸赴美人員關於政治庇護的申請,不應使積案 越來越多,但是,勞娃·狄翠克沒有對張信案發表評論,並否認美國對政治庇護案 有雙重標準。 在申請政治庇護的人們中,「中國民聯」成員薛偉是一個勇者。薛偉為中國大陸 留學生,曾因「反革命罪」被中共逮捕、坐牢,一九八零年自費出國留學,求學期 間,他一邊打工,一便積極從事海外民主運動工作。鑒於他的活動的公開性,考慮 到返回大陸可能受到的政治迫害,遂向美國政府尋求政治庇護。但就他的感受,他 認為美國政府當時出於聯合中國大陸對抗蘇聯的總體戰略的需要,對政治庇護者, 確實持有雙重標準。他的案子交到移民局兩年,渺無回音,直到八三年底,才正式 通知他,他的申請已被國務院否決。但這並未使薛偉氣餒,他堅信美國的民主制度 ,堅信美國是個可以找到正義的地方,堅信民主社會的法治精神,遂在律師的幫助 下,他向地方法院控告美國國務院違反了聯合國難民法,在法庭上,他出示了當時 他在中國大陸所在地區對他的「反革命罪」的判決書以及他在海外從事民主運動的 證據,經過三次出庭的唇槍舌戰,法院判決薛偉勝訴,美國國務院輸了官司。薛偉 一案創下了在美的中國大陸人士通過法律途徑獲得人權保障的先例。薛偉說:「我 選擇政治庇護,目的是告訴美國政府和人民,中國大陸存在著嚴重的政治迫害,讓 他們接受這樣一個事實。我到美國後發現,美國朝野對中國大陸的情況知之甚少, 他們把中國兒童的可愛面貌誤認為共產黨政權了。美國批准我政治庇護,就等於承 認中國大陸有政治迫害的狀況。另外,我也想為那些回國後的確會受到迫害的中國 人在美尋求政治庇護,走出一條路子。」(見《中國之春》第二十七期傅英傑「自 由人權獲勝利,民主法治奏凱歌」) 也就是從這一角度考慮,「中國民聯」和「中國大陸政治避難者協會」曾幫助過 很多確因政治原因而向所在國政府尋求政治避難的人,向他們提供法律咨詢,翻譯 文件,出庭作證等等,這些人中,有的出於種種原因不願意公開身份,但大多數人 不僅公開身份,而且後來成為海外民運的積極參與者,總之經他們直接協助或間接 幫助的,已達三百餘案例。 這一期間,較為引人注目的是兩件政治庇護的案例: 第一是十一名偷渡入境的福州青年向美國政府申請政治庇護的事件。這十一名福 州青年,由於不堪中國大陸的人權狀況以及對他們的迫害,逃離家園,途徑香港、 澳門,橫穿太平洋,輾轉流徙,於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七日,在美國邁阿密水域上被 移民局發現,遂被押於邁阿密監獄。這十一個人,有十一部辛酸的血淚史,有的因 父親曾當過國民黨的官吏而飽受迫害,有的因「分田單干」而被抓遊街,有的因多 生了一個孩子而被迫結紮,有的因「農村戶口」而喪失了工作的權利……他們遂向 美國政府申請政治庇護。十一個福州青年被捕的消息,最早為移民局從邁阿密僑界 聘請來的華語翻譯柳燕女士所知,柳燕出於中國人的同情心,決心幫助他們。她在 一份中文報紙上看到了「中國大陸政治避難者協會」成立的消息,立刻和該會會長 薛偉(王思蜀)取得了聯繫,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薛偉乘飛機抵達邁阿密,在 監獄裡見到了這十一個青年,瞭解了案情,並收下了他們共同簽名的「給自由世界 人士的呼籲書」。九月底十月初,他們的「呼籲書」相繼在《星島日報》、《國際 日報》、《世界日報》、《新聞娛樂週刊》等中文報紙上刊登,立即引起了華人社 會極其強烈的反響,很多僑界組織和團體如「中華公所」、「自由福州同鄉會」、 「紐約反奴役國家組織」、「中國人權協會」等,有的致電國會,有的刊登大幅廣 告,支持十一個福州青年的正義行為。邁阿密移民局法庭於十月二十八日進行第一 次審判,薛偉作為證人,在法庭上他盡了最大的努力,一再向法官陳述中國大陸政 權的殘酷性,並且他指出,一旦他們被解押出境,將面臨著被中共政權迫害的悲慘 命運,要求美國當局能從人道主義立場出發,給予他們政治庇護。但雖然如此,邁 阿密移民法庭還是認為十一名福州青年申請政治庇護的證據不足,決定通知中國大 使館,將其遣返回國。判決下達後,十一名福州青年都為他們的前途感到茫然,薛 偉鼓勵他們,叫他們堅持下去,進行再上訴,「只要勇於在美國的法庭上揭露中共 對你們的迫害,讓美國知道中國大陸的人權的真實情況,你們最終還是會勝利的。 」與此同時,「中國大陸政治避難者協會」又致函美國國會,呼籲美國當局對中國 大陸人權的重視以及對這十一名福州青年申請政治庇護案的關注。函文發出沒多久 ,「中國大陸政治避難者協會」收到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索拉茲的覆函,索拉茲 眾議員表示了對十一名難民命運的嚴重關切,並要該會提供詳細資料。一九八七年 三月,十一名青年被押休斯頓移民局押解出境中心,此時,中國大使館已做出反應 ,只要十一名青年同意,他們將可通過中國駐休斯頓領事館拿到護照,送他們回國 。面對如此險峻的形勢,有四個人完全絕望了,和中國駐休斯頓領事館取得了聯繫 。另外七人,則堅決拒絕和領事館人員見面,當然也使領事館人員無法達到遣送的 目的。他們抱定必死的決心,如果美國政府一定要遣返,就把他們遣返到大海去好 了,寧可將身吞沒於巨浪之中,也死不回中國大陸。這時,休斯頓華僑界也向他們 表示了聲援,這些僑界組織有:德州越、棉、寮華裔聯誼會、德州三民主義大同盟 、德州中華公所和潮州、福建同鄉會等,他們還接受了休斯頓電視台的採訪以及《 世界日報》、《國際日報》、《美南新聞》、《華語快報》、《東方報》等記者的 追蹤報導。華盛頓美華協會還為他們聘請了德州著名律師關振鵬先生,並通過關律 師重新向美國移民局法庭上訴。「自由之花為勇士而開」,也就在那四名青年被遣 返回中國大陸的第二天,移民局同意了給另外七名青年取保釋放,一九八七年九月 一日,他們告別了一年零五個月的囚禁生活,走出了監獄,獲得了自由。 另一個就是孫峰騎車走向「自由之路」的事件。孫峰原為廣東省深圳市教育局從 事成人教育的一名教師,他從小就有一個夢想----當一名環球旅行家。在「文化大 革命」中,他就數次向中央有關部門提出過自行車環球旅行的要求,但未被批准, 一九八六年,中共頒布了「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法」,他依據條文,向政府再次提出 自費自行車環球旅遊的申請,經過種種努力,他的願望終於得以實現,他是中國自 一九四九年以來,第一個騎自行車作環球旅行的旅行家。一九八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孫峰開始了他的征程,自深圳到香港、泰國,接下去是馬來西亞、 新加坡、南也 門、沙特阿拉伯、敘利亞、埃及、約旦、希臘、意大利、法國、盧森堡、荷蘭、比 利時、西德、奧地利、瑞士、英國、西班牙、加拿大、美國。原計劃行程五萬多公 裡,實走了二萬多公里。孫峰在中國大陸時,就已聽說了《中國之春》,到香港他 讀到了第一本《中國之春》,之後,他每到一地,必千方百計購買《中國之春》。 當他騎車到達約旦的首都安曼時,他從收音機裡聽到了中國大陸學運遭到鎮壓的消 息,隨後,中國駐約旦大使館又通知他去聽「中央文件」,原來,中國大陸又開展 了「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運動,中共總書記胡耀邦被解除了職務,這使他大為 震驚,在以後的騎車旅行中,令人不安的消息時有可聞:王若望、方勵之、到劉賓 雁被開除黨籍,胡喬木、鄧力群的「反資」言論甚囂塵上、「深圳青年報」、「深 圳工人報」被勒令停刊,他帶著對祖國的憂慮的心情,來到了意大利的羅馬,其時 ,中共政府正好派了一個教育代表團,在那兒向出國留學生「解釋」大陸最近發生 的事情,孫峰參加了會議,在會上,他實在按耐不住心中的怒火,只說了一句話: 「你們像這樣對待手無寸鐵的學生,算不算鎮壓!中國,還能再這樣折騰下去嗎? 」沒想到,這一句話竟惹來大禍。當他騎車到達法國巴黎的時候,中國駐法國大使 館突然通知他,說「接外交部五月八日緊急電話通知,要你停止旅行,立即回國。 」孫峰知道事情不妙,連夜騎車離開法國,在荷蘭的一個小城市住下來,中國駐荷 蘭大使館得到消息,又專門派了兩個人,驅車來到這個小城,通知他,說再一次收 到外交部急電,命令他即刻返國,否則後果自負。孫峰又騎車到達阿姆斯特丹,也 是剛住下,中國大使館的電話就來了。孫峰到達海牙後,去參加一個中文學校的校 慶典禮,在會上又遇到駐荷蘭大使館的人,千方百計要誘使他到使館去,孫鋒已有 了高度的警惕,躲開了使館人員。這以後,孫峰簡直是在和中國駐各國大使館捉迷 藏,無論在西班牙,英國、加拿大、都有中國大使館的人「光顧」。九月十八日, 一個大雨傾盆的日子,他蹬著自行車,來到了紐約。九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五日,他 給中國駐紐約領事館數名官員通了電話,再次希望大使館能給予幫助,弄清他回國 的真正原因,並表示,如果是因為他說了一些不好的話,請對他持寬容態度,讓他 把路走完,回國後再說,但他得到的答覆卻是:「你的事我們再也不管了,你不聽 從組織的決定,一切後果由你自己負責。」在逼迫無路的情況下,孫鋒找到了「中 國民聯」,他說:「我是一步一步被逼上梁山的,也是一步一步認識到中國大陸是 如何需要民主、自由、人權、法治。」九月三十日,孫鋒在「中國大陸政治避難者 協會」薛偉的陪同下,舉行了記者會,會上宣佈,他將向美國政府請求政治庇護, 很快,紐約各報披露孫峰投奔自由的消息,成了一個新聞人物,而孫峰,在「中國 大陸政治避難者協會」的協助下,他的申請也很順利地得到了美國政府的批准。 中國民聯第二次代表大會召開 「中國民聯」於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至三十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召開了 第二次代表大會,三十八名代表參加了會議,他們來自世界各地,其中主要是中國 大陸留學生,亦有港、台留學生、教授、華僑等。 會議由第一屆「中國民聯」主席王炳章致開幕詞,他的開幕詞與任何傳統式致詞 都不一樣,他沒有寒暄,也沒有講這次大會的「什麼歷史意義」等等,他說,大家 都是推動民運的,現在假定我是一個旁觀者,我向諸位提出一些挑戰性的問題,如 果大會能予圓滿解答,說服我這個旁觀者,我們的大會就成功了。接著,王炳章向 代表提出了十二個問題,請求代表們回答,這對於代表們進一步認識形勢和體會民 主運作的內容頗有啟示性。 接著,大會邀請的貴賓美國總統出口委員會前副主席、美國總統學者委員會委員 陳香梅及美國民主黨政策委員會代表班頓在會上發表了演講並致賀詞。陳香梅女士 在演講中提出了一個令人深思的問題,她說:「今天各位聚集在美國的首都華盛頓 開會,討論中國的法治、自由、人權和民主的問題,可以說是各位的幸運,也可以 說是各位的不幸。如果我們自己的國家已經實現了這些理想,那麼我們還會跑到人 家的首都來討論這些問題嗎?」「你們這個組織前年開第一次大會,今年開第二次 大會,這是不容易的,一個組織,沒有人力、沒有經濟贊助是不行的,今天大家歡 聚一堂,討論問題,值得慶幸和讚揚。」班頓先生在演講中對「中國民聯」作了高 度的評價,他說:「各位今天正在從事的事業,無論對中國的明天,還是世界的明 天,都將有極大的影響。」他還建議代表們「讀一下美國立國的歷史文獻,讀一下 聯邦政府保存的有關資料,以便從中瞭解在美國歷史上,開國元勳們為了實現民主 ,曾進行過怎樣的奮鬥。」 此時,中國著名的民運活動家林希翎女士。也來到了華盛頓,在討論到林希翎女 士是否可以參加會議並發言的問題時,產生了一段插曲,多數代表強調林希翎非本 盟盟員,無資格參加全部議程,其中以巴黎支部代表劉梓桑反對最力。他說:「我 們巴黎支部最瞭解林希翎(林的居住國為法國),她不是斧頭----斧頭可以破壞, 也可以建設。她是炸彈----只有破壞。」最後,由全體代表舉手表決,以絕大多數 票通過如下提案,即:請林希翎女士演講一小時,凡願進一步與之交談者,可在會 後去其旅館進行交談,並將二十八日整個晚上給她,她可以和代表們盡情討論。二 十八日上午,林希翎到場發表演講,她對「中國民聯」兩年取得的成績作了肯定, 但又對一些問題提出了尖銳的批評,態度近乎於責罵。當晚,部分代表又與林希翎 進行了座談。 大會分別聽取了日本、歐洲、香港分部的工作報告並研討了中國大陸局勢、制定 了民運策略,通過了新的章程、選舉了新的協調機構和監察機構。在這次會議上, 重要的文件有:「中國民聯二大秘書處公告(第一號、第二號)」、「中國民聯總 部第二號文件」、「中國民聯世界二大對中國大陸局勢的看法」、「中國民聯世界 二大對台灣當前局勢的看法」、「中國民聯世界二大對香港當前局勢的看法」、「 中國民聯世界二大就要求釋放魏京生等獄中民運人士致北京政府的公開信」、「中 國民聯世界二大要求中國之春雜誌在國內發行致北京政府的公開信」、「中國民主 團結聯盟總章程」、「中國民聯章程關於組織法的補充條例」、「中國民聯章程關 於負責機構、負責人及盟員權責界定的補充條例」、「廢除、修改、補充中國民聯 章程的提案法」、這些文件均發表於《中國之春》第三十三期。 「中國民聯」二大,比之一大,已大大前進了一步,首先,是使「中國民聯」在 組織上制度化了,而且,它通過了新章程和根據新章程產生的負責機構,初步確定 了中國民聯分權制衡的組織架構。 在章程和組織架構上,「中國民聯」實行了如下分權: 監察及司法機構:為監察委員會。監委有聯盟章程的解釋權和裁決任何盟員是否 違反章程的權力,有停止除總部常委和監委委員之外任何盟員盟藉的權力。另外, 監委對總部常委行使部分罷免權。 常設立法機構:為總部委員會和常委會。它批准總部各項規章制度、批准民聯主 席對總部行駛機構的人事任免,批准總部的某些重要計劃,制衡監委的工作。 行政機構:為總部。由民聯主席委任各位幹事組閣,成立總部辦公會議,簡稱總 部。 民聯章程規定監委與總部委員不得互兼,故監委的權責完全獨立,這是一權。總 部行政機構的決策權獨立於監委,這是一權。總部的人事組成、規章制度及某些決 策須經常委會通過,故常設立法機構又成一權。因聯盟正副主席同時兼任常委會正 副主席,主席組閣時又可委任常委兼任總部幹事,所以,常設立法機構的一權並非 完全獨立的。整個民聯的組織架構是一個「兩權半分立」的架構。 另外,「中國民聯」此次大會還確定和重申了另外五項重要的民主原則。一、民 聯主席一職不得連任超過兩屆;二、負責人權責有明確界定;三、團體內部有言論 自由,監委主辦的內部刊物「盟員通訊」,發表盟內的各種不同意見,不受總部的 控制;四、分部、支部在獲得當地三分之二以上盟員通過後,可抵制總部不合當地 情況的決議;五、反對派在盟內合法存在。 《中國之春》雜誌編輯兼記者李兆陽在「代表們是如何學習民主運作的----中國 民聯二大記實」一文中,詳細記敘了當時選舉的情況:「(十二月二十九日)上午 十時十分,大會進入選舉階段。選舉之前,有人臨時動議應選出選舉小組。大會主 持人呼籲大家自告奮勇,於是李然、李兆陽、李明、雪城站起來表示願為大家服務 ,四位同志首先作了分工,李明發票、雪城鳴票、李然和李兆陽監票。……首先, 王炳章同志走上講台,表示願意競選第二屆民聯主席,並提名柯力思同志為副主席 搭檔。柯力思起立表示,願與王炳章搭檔競選,然後,被提名的候選人有姚月謙、 林樵清、張俠、沙林、南明、李兆陽。除了沙林同志表示願意為造成民主氣氛而接 受提名願與南明同志搭檔競選外,其餘同志均表示不接受提名。接著,王炳章、柯 力思、沙林、南明二對搭檔分別發表政見及接受代表們的質詢。……大會開始無記 名投票。選舉揭曉,王炳章以過半數票當選第二屆中國民聯主席,柯力思自動為第 二屆副主席。關於競選監委主任,自薦競選的有李然、薛偉,被提名者有徐渲、李 兆陽、李國愚,唯李兆陽同志申明放棄競選監委主任外,余均接受提名。然後,監 委主任的所有候選人分別發表主張,提出如何做好監委工作。……選舉揭曉,薛偉 以過半數當選為第二屆中國民聯監委主任。接著,大會以自薦和提名相結合以及無 記名投票方式選出了郭平、李然、宗繼祥、張志明、徐渲、李兆陽等六位監委。… …下午六時三十分,與會代表以舉手表決的方式選出了『中國民聯』總部委員會委 員。然後,又由全體與會委員從中以無記名方式選出林樵清、姚月謙、沙林、張俠 、李光等五名常委。」 在「二大」開會期間,全體代表還赴中國駐美大使館進行了請願活動,李兆陽在 同一篇文章中記述道:「代表們冒著嚴寒、高舉標語,在使館門前站立達一個多小 時,特別許多戴著面具的請願者,更引起了周圍居民和行人的注意,許多中外記者 也紛紛到場拍照和採訪。在請願期間,代表們委託王炳章、柯力思、南明三位代表 到使館內與使館官員接觸,並遞交兩封致中國政府的公開信。王、柯、南三位代表 進去後,大使館三等秘書秦叔仁前來接應。他們向秦要求見大使或其他官員,秦表 示,今天負責人都不在。但代表們早已發現秦在傳達室裡忙著用電話與上司聯繫, 並聽到他在電話中答覆上司的指令說:『是,是,我會先禮後兵。』三位代表欲去 樓上找大使館負責人,但樓梯處已有人攔道。代表們把公開信遞給秦,秦未能接受 。王炳章等代表向秦叔仁及觀望的使館人員講:『我們支持中國的經濟改革,但中 國只有經濟上的改革而無政治上的改革是永遠不夠的。中國只有實行民主、自由、 人權和法治,改革才有希望。鄧小平下令關押了要求政治改革的魏京生等民運人士 ,這大大損壞了我們國家的形象。因此,我們誠懇地要求中國政府盡早釋放所有獄 中民運人士。我們為無權的中國人講話,包括在場的大使館工作人員。為什麼中國 駐外使館人員的待遇這麼低?你們不敢講話,我們站出來為你們講話。我們希望中 國政府能提高你們的待遇。我們都是從祖國出來的留學生,為什麼我們祖國的政府 不能容納我們呢?政府連我們這些赤誠的留學生都不能接受,何談對台灣國民黨的 統戰誠意?最終,代表們把兩封公開信分別放在傳達室、大使接待廳的桌上以及放 置國內各種雜誌報刊的書架上。」 中國民聯第二次世界代表大會選票結果如下: 主席:王炳章。副主席:柯力思。常委:姚月謙、林樵清、張俠、沙林、李光、 王柄章、柯力思。委員:劉桑梓、耿晨、柯力思、明閣、林燕君、馬汀、李國愚、 高今航、姚月謙、黃琉、雷雨、張漢良、武煒、譚純、黃凡、朱林啟、南明、王策 、高春泥、楊農、張森、郭曉佐、雪城、怡文、魏西西、黃奔、王炳章、李光、沙 林、張俠、林樵清。 監委主任:薛偉。委員:郭平、張志明、李然、李兆陽、宗繼詳、洪汝拴。 中國之春控告人民日報案 「中國民聯」在海外的迅速發展和向中國大陸的宣傳與滲透,所造成的深刻的影 響,使得中共既驚慌又惱怒,最初,他們尚能故作一副持重的神態,只在限定的范 圍內搞點「內部傳達」之類的小動作,用謊言或者假材料蒙蔽國內的不明真相者, 以期達到「消毒」的目的。他們總以為,幾個留學生翻不起大浪,折騰幾天就會自 消自滅。但事態的發展卻並不像他們所預料的那樣,在海外,無論是在留學生或華 人社區中,中共在「中國民聯」的衝擊下,影響力日漸萎縮,而外交活動也處處受 到制肘,在中國大陸內部,瞭解「中國民聯」的活動訊息的民眾也逐漸增多,對於 「中國民聯」響應、支持或同情的層面日益深廣,於是,中共開始覺得難以再「穩 坐釣魚台」了,所以在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中共借其黨報《人民日報》,第 一次點名攻擊批判了《中國之春》。 如果《人民日報》是抱著一種明智的理性的態度,《中國之春》當然是非常歡迎 的,中共自持握有「真理」,而真理只有在平等的討論中,才能愈辯愈明,「中國 民聯」抱著在真理面前修正錯誤的態度隨時準備同中共接觸,但遺憾的是,中共並 沒有那種泱泱大黨的風度,《人民日報》採取的是一種極其低劣的、辱罵和誹謗的 手段。 該文題名為「江南先生印象記」,作者崔陳,以回憶著名作家江南先生為名,借 江南先生之口,這樣寫道: 「江南……對於以王炳章等人搞起來的『中國之春』,他曾著文嘲諷,說在美國 的土地上結不出中國的民主之果,指出他們接受台灣津貼推行所謂的『民主運動』 ,是對中國現代化的莫大諷刺,說穿了他們是拋棄大陸的妻女另尋新歡的偽君子, 是借愛國為名,行敲詐華僑之實以中飽私囊的江湖騙子,是一群名利熏心,搞政治 投機的政治娼妓。」 這裡出現了如下幾個問題: 一、雖然江南先生已經去世,但遍尋其著作,並未發現他寫過上述文字。而且恰恰 相反,江南先生還是《中國之春》的支持者。一九八四年三月,「中國民聯」二大 當選的副主席汪岷,在舊金山拜訪過江南先生,他回憶道:「對於《中國之春》雜 志,江南對我提了很多寶貴積極的建議,他知道在美國辦一個中國人的月刊很難, 幾乎沒有人成功過。他建議我們搞得更加生動活潑,適合海外華僑的特點,搞活版 面,開闢廣告欄,以增加影響和收入。他提出要把《蔣經國傳》的廣告給我們,我 答應了」(見《中國之春》第二十四期)。江南先生的遺孀崔蓉芝女士在一九八五 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致「中國民聯」信函中,也明確地說:「崔陳在『江南印象記』 一文中有許多不實之處,至於嘲諷《中國之春》更是無中生有。記得中國之春有一 位朋友來金山見過江南,訪問內容也曾刊於雜誌上,江南是一個決不隱瞞他自己看 法的人。」 二、既然是「無中生有」,那麼《人民日報》假借江南之口登這一段文字的意圖何 在呢?眾所周知,《人民日報》刊登的文字都是經過精心設計選擇、嚴格審查把關 的,這種假借他們之口而對中國之春進行污辱,無疑是中共對中國之春仇視的發洩 的蓄意的攻擊,如果中共:(1)拿不出江南先生的撰文依據;(2)拿不出中國之春接 受台灣國民黨津貼、敲詐華僑以及從事中國之春民主運動認成為政治娼妓、偽君子 和江湖騙子等事實依據,那麼,《人民日報》就是犯了誹謗罪。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中國民聯」王炳章、黃奔、宗繼詳、汪倫等四人 ,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高等法院民事庭正式呈遞了訴訟狀,控告中共宣傳部長鄧力 群、《人民日報》負責人和作者崔陳、以及人民日報在美國的代理公司「中國書刊 社」。 在美國的法庭上,控告中國共產黨的黨報,這在美國的法律史上,還是第一次, 而中國共產黨的黨報,作為被告,惹上了美國的官司這也是第一次,故官司怎樣打 法,非常令人注目。 《人民日報》在美國法庭被控告的消息,通過「內參」,報到了中共高層,據說 引起了相當的震動,鄧小平得知此情,連聲斥責《人民日報》「愚蠢!愚蠢!」同 時中共國安部也報不上《中國之春》接受國民黨津貼的任何證據,在與國際法專家 磋商以後,中共高層認為不能與《中國之春》對簿公堂,遂決定動用政府名義,以 外交關係惡化相威脅,向美國施加壓力,要求給予《人民日報》以主權豁免。一九 八六年五月六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就王炳章等控告鄧力群和《人民日報》案 ,給美國政府發了(八六)部條字第一七三號外交照會。照會稱:「一九八五年十 二月十四日,中國外交部曾就王炳章等人在美法院控告中國《人民日報》及有關部 門負責人,藉以進行反對中國政府的政治活動一事,向美方提出過交涉。然而,時 至今日,王炳章等人的上述活動未能得到制止,中國政府對此表示遺憾。中國政府 重申,美國政府允許中國公民在美國領土上公然從事反對中國政府的活動,是完全 違反公認的國際關係基本法則的。……根據公認的國際法準則,《人民日報》理應 在美國法院享有主權豁免。中國方面認為美國法院無權受理此案。」 《中國之春》雖然控告了鄧力群及《人民日報》,但《中國之春》所持的立場一 直是希望尋求一個通情達理的庭外解決的方式,並不一定非要對簿公堂,他們認為 ,此案為一司法案件,不是新聞事件,不願將它過分政治化和過分新聞化。他們付 諸法律的目的,僅在於討回正義、討回公理,再說《中國之春》也缺乏打官司的經 濟力量。所以,訴訟狀呈遞美國法院近一年,《中國之春》並未主動向新聞界披露 ,只是後來由英文報刊挖出新聞,向外報道,《中國之春》才於一九八六年十二月 公佈此案。中國之春盡了最大努力通過一些途徑向《人民日報》提出的庭外解決的 最低條件是:可由「江南先生印象記」的作者崔陳先生寫一信函,說明「在寫該文 時未詳細調查資料,因而造成疏忽。」即由崔陳承擔責任,事情就了結了。凡有良 知人士,都可以看出,《中國之春》是非常寬容和禮讓的,但是,連這最低的庭外 解決條件,被告也未能接受。 一九八六年六月二日,原告王炳章等人的律師羅伯特·艾克曼先生與《人民日報 》在美國印刷、推銷的公司----「中國書刊社」(被告之一)的律師,第一次在哥 倫比亞特區高等法院唇槍舌箭,「中國書刊社」請求主權赦免,但為法官索爾茲曼 否決,並稱:「中國書刊社」不能免於起訴。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書刊社」及其 代表律師,只有尋求與原告之間的庭外解決。經雙方接觸後,《中國之春》原告考 慮,「中國書刊社」並非誹謗罪的主犯,主犯是鄧力群和《人民日報》,因此,他 們同意與「中國書刊社」庭外解決。至於解決的條件,雙方因有承諾,故不予披露 。 但《中國之春》並未撤銷對主要被告鄧力群及《人民日報》的訴訟。可此案自一 九八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呈遞,至今仍未有結果。其原因在於,雖然經過《中國之 春》方面的律師多種努力,被告鄧力群及《人民日報》一直不接法院傳票,法院在 沒有確鑿證據證實被告已接到傳票的條件下,是無法進行正式審判的。而拒絕接受 美國法院的傳票,顯然是中共高層制定的對付此案的對策。 雖然這場官司仍然拖著,但可以看出,《中國之春》在道義上已經取得了勝利, 鄧力群和《人民日報》由於拿不出證據,自知理虧,所以不得不動用外交主權豁免 ,以逃避美國法律的制裁,在某種意義上講,動用主權豁免等於說:「我犯了罪, 但我是外國政府,請不要懲罰我。」 《中國之春》利用此案無非是希望讓中共得到一些教訓,幫助他們樹立法治觀念 ,杜絕誹謗惡習。----作為「黨的喉舌」的《人民日報》,數十年來,一貫是非混 淆、黑白顛倒、造謠誹謗、誤盡蒼生,但在一黨專制的體制下,它從未受到過法律 的制裁,這一回讓它碰了一顆釘子,至少讓中共明白,他們可以依仗權力在中國大 陸橫行霸道,但要把這種手法運用到國外來,就會受到國際間的制裁。 聲勢浩大的簽名運動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到一九八七年一月,中國大陸政局風雲突變,由風起雲湧的學 潮運動為啟端,繼之而來的,是中共對學生的鎮壓和王若望、方勵之、劉賓雁等著 名的黨內民主派被開除黨籍以及中共總書記胡耀邦被迫辭職,在這一連串的政治事 件中,海外的中國留學生們,與中國大陸內部的民主力量同呼吸、共命運,發揮了 他們特殊的作用,而在海外聲援中國大陸民主力量的運動中,「中國民聯」和《中 國之春》雜誌又充當了不可忽視的重要的角色。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中國大陸學生民主運動從安徽合肥開始後,身居美國的大陸留 學生便行動起來,他們非常關注這場運動,紛紛給國內同學寫信表示聲援。當時在 賓州大學進修的中國大陸著名學者金觀濤和劉青峰夫婦,在接受《美洲華僑日報》 的訪問中,就公開表示了對國內民主運動的同情和支持。到了八六年十二月底,留 學生的各種實際聲援活動開始展開,如路易維爾大學、加州柏克萊大學、聖地亞哥 加州大學、奧斯汀德州大學、普林斯頓大學、哥倫比亞大學、麻省理工學院、哈佛 大學、肯塔基大學、愛荷華州立大學、密西根大學、明尼蘇達大學,都相繼自發地 出現了聲援國內民運的大字報、小字報、公開信、傳單、串聯會以及座談會。正當 大家急需要知道中國大陸的信息的時候,中國科技大學副校長龔升來到加州進行訪 問,他帶來了方勵之先生被壓的消息,也帶來了國內民主運動對海外留學生的期望 ,同學們滿懷憂憤、氣氛熱烈,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美國南加州留學的 七十二位中國大陸留學生,寫了一封題名為「我們對國內大學生示威遊行的看法」 的公開信,先投寄到《人民日報》,得不到發表。再寄給《中國之春》,立即就刊 登在該雜誌第四十五期上。這是當時發起最早的一封簽名信。中國大陸的政治形勢 日益嚴峻,為了聲援方勵之、劉賓雁、王若望以及地位岌岌可危的胡耀邦,簽名運 動繼續向前發展,如加州理工學院的白崗同學、奧斯汀德州大學的陳平同學,都分 別在公開信的徵集簽名中起了積極的作用。由陳平負責聯絡簽名的公開信定稿於一 九八七年一月十四日,發表於一月二十三日的「國際日報」,信中這樣寫道:「近 一個月來,中國國內事態的發展,引起海外同胞極大的焦慮和外國朋友的嚴重關注 。我們心憂如焚,不能不出來大聲疾呼。……我們沉痛地再進一言:有何用,事後 再評說那治亂反覆的千秋功罪?為何不,今天就抓住這百年不遇的歷史機會?再不 能重演一九五七!再不能重演一九六六!」 中國大陸留學生的愛國熱情,給「中國民聯」以極大的鼓舞,他們認為,在當前的 形勢下,要因勢利導,進一步推動海外民主運動向更廣泛、更深入的方向發展。一 九八七年一月十二日,「中國民聯」發表了「對當前中國大陸政治危機的聲明」, 聲明說:「鑒於守舊派的逆流大規模的反撲,在黨內進行整肅,在全國範圍內進行 鎮壓,重演『反右』和『清除精神污染』的悲劇,扼殺中國改革的生機,我們向人 民發出呼籲:不要再等待了,不要再沉默了,勇敢地站出來,保衛改革的成果,擊 退守舊派的回潮逆流……我們向海內外同胞們呼籲:組織起來,行動起來,為未來 民主力量和守舊勢力的總決戰做好準備!」(見《中國之春》總四十五期)一月十 四日,在《中國之春》總部,「中國民聯」邀請了美東、美西和美中北各校的留學 生代表,舉行了一次集會,參加會議的留學生是於大海、楊小凱、李少民、余叢 ( 馮勝平)、丁楚(房志遠)、程鐵軍、李三元等,會議從十四日上午開始,一直討 論到十五日凌晨,他們決定發起一場全美中國大陸留學生大規模的聯合簽名請願活 動,經過反覆討論和十幾次易稿,終於確定了公開信的內容。隨後便進入緊張的征 求簽名的工作。因為哥倫比亞大學地處紐約,這裡的中國同學和和華文報紙保持著 直接的聯繫,於是,各地留學生紛紛把簽名名單向哥倫比亞大學集中。哥大同學王 波明、謝文、史天健等人的電話,從一月十六號開始,日夜不停。他們為了彙集名 單,連續工作了整整四天四夜,並以非常認真的態度核實姓名、願意公開者一定要 以真名字公開,不願意公開者,就不公開。一月十七日,簽名活動正在進行時,胡 耀邦被迫辭職的消息正式傳來,頓時群情鼎沸,如火上澆油。公開信再次易稿,簽 名者、特別是公開簽名者人數迅速增加。一月十九日,全美各地共五十一所院校的 同學參與了簽名活動,徵集到的簽名已達千人之多,其中四百八十二人願意公開自 己的名字。一月二十日,美國各地華文報紙刊載了這封公開信及簽名者名單。公開 信說道:「我們這些海外的公、自費留學生和訪問學者十分關切近來國內形勢的變 化。我們難以理解在學生遊行已經平息之後,中央為什麼反而採取一系列嚴厲措施 ,使胡耀邦總書記突然去職,並對方勵之、劉賓雁、王若望等人進行嚴厲處置。這 種突然變化不能不引起我們深深的憂慮……我們以為,近年來事態的發展是與三中 全會以來的基本國策背道而馳的,並使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等權利受到了嚴重侵犯 。發展下去會斷送我國的經濟政治改革。國家興亡,匹夫有責。我們強烈期望黨和 政府堅持改革、反對倒退,堅持民主法制、反對以言治罪。出於對祖國的責任感我 們認為不能不公開向中央和國務院表達我們的心聲。」 在發表這封「公開信」時,還出現了一個插曲,附在公開信之後的,又 有一個「 六點聲明」,其中有兩條涉及到「中國民聯」和《中國之春》。聲明說:「以上簽 名者與《中國之春》及其他一切政治組織絕無任何關係。」「以上簽名者一致反對 《中國之春》的立場和一貫的作法。」「中國民聯」負責人看到這「六點聲明」後 ,感到驚訝,遂向簽名者進行了瞭解,很多簽名者和積極推動者都表示,我們當時 簽名時,只見到「公開信」,並未見到這「六點聲明」。「六點聲明」是怎麼出籠 的,他們都不瞭解。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六點聲明」盜用了廣大簽名者的名 義。對此,《中國之春》亦發表了一個聲明,稱:「(一)《中國之春》同意並支持 這封公開信的內容部分,並對推動發表此一公開信的努力表示敬意;(二)《中國之 春》在調查後深信,絕大部分簽名者並不知悉信後所附加的六點聲明;(三)至於對 個別人擅自在信後附加這六點聲明並公諸於眾的作法,《中國之春》表示理解和容 忍。《中國之春》認為;如果有個別人認為打擊中國之春能使他們自己的處境較為 安全,從而能對推動中國的民主產生更大的作用----《中國之春》願意承受這種打 擊。」(見《中國之春》第四十五期)。 在第一輪簽名發表之後,全美各地留學生都知道了這件事,紛紛要求繼續簽名, 在此情況下,普林斯頓大學的於大海、加州理工學院的白崗、王尤琦、布朗大學的 馬戎、王啟等人,勇敢地站出來,作為公開聯絡人,徵集第二批簽名。這次簽名的 共有七十二所院校,六百八十二名同學,其中公開公佈姓名的有兩百一十九人。 在美國留學的中國大陸留學生要求民主、要求改革、反對倒退的行動給中共以極 大的震撼和恐懼,他們也知道他們的作法是逆悖民意的。一九八七年一月十一日, 《人民日報》又施展它的造謠慣技,在海外版上刊登了一則「致國內學生」的「留 學生來函」。信中指出:「當前的頭等大事是堅定團結在黨和政府一邊」。署名是 八個留學生。有趣的是,其中一名,竟是「中國民聯」的成員。他給《中國之春》 寫文道:「一月十五日,我接到老同學從美國西岸打來的長途電話,他二話不說, 劈頭蓋臉地把我臭罵一頓。我笑著問他:『怎麼了?哪兒得罪你啦?』他說:『得 罪我了?小事。得罪了十億人民了……大作登在《人民日報》上,這下可好,名字 響噹噹嘍』!我說:『甭給我開玩笑了,我什麼時候給人民日報投過稿?』等他搞 清是怎麼回事後,這才忙去翻《人民日報》,果真,信上赫然印著他的名字。差點 把我氣瘋了!……我立刻打電話,找找幾位要好的同學……結果是,另一個名字上 報的同學,和我一樣,全不知情,氣都氣哭了。其他幾人的名字,在當地乾脆找不 到,名字全是假的。」由此可見,中共失去民心和強姦民意已到了何等程度!在留 學生簽名的高潮時期,當時由李鵬掌管的教育委員會,立刻下令給中共駐外機構, 要他們阻止海外留學生的自發籤名活動。中國駐華盛頓大使館、紐約總領事館都派 出了大批人員,到各個學校巡迴檢查,調查簽名活動的帶頭學生。留學生不僅不怕 他們,反而還主動地、針鋒相對地做領事管人員的「工作」,讓他們站到留學生一 邊來。海外留學生發表的千人致中共中央、國務院的公開信,消息很快傳到了中國 大陸,首先使民間深受鼓舞,特別是年青學生,他們奔走相告,說:這回好了,海 外終於動起來了。同時也驚動中共上層,八七年一月下旬,趙紫陽主持了一個全國 省長工作會議,他在會上就簽名信發表了看法。他說:國內局勢已經引起了外界強 烈的反應,連我們派出去的留學生,都在外面公開說話了。所以,我們要注意,不 要把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搞得太過火。而身為副總理兼國家教委主任的李鵬,則一 再下令中國駐外使館教育組,採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 七日,國家教委副主任何東昌率教育代表團,訪問美國,對留學生進行「說服」、 「疏導」和「安撫」工作,在休士頓對留美學生做了一個「形勢報告」,他說:美 國留學生,訪問學者給中央的公開信,是年青人不瞭解情況,心血來潮的產物。既 然寫了,也就算了,一定不於追究,該回去的放心大膽地按時回去。細細推究,他 的話裡有這幾層含意:一、寫公開信是不瞭解情況,因而是錯誤的。二、只要你認 識到這一錯誤,中央就不予追究。三、如果你繼續堅持公開信,和中共不保持一致 ,那中共就有「追究」(迫害)的權利。 千人簽名運動的意義是深遠的,它第一次顯示了海外民主運動從廣度和深度發展 的力量,表現了廣大留學生對中共專制體制的厭惡和「中國民聯」在他們中間的向 心力及影響力,同時也揭開了海外和中國大陸內部的民主運動之間相互聯繫、相互 呼應、相互推展的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