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 徐文立妻女來信 小牛先生:你們好! 收到了你們寄來的聖誕卡及新春問候。感謝朋友們的關懷、愛護。 文立在獄中整整渡過十二年了,目前身體很虛弱,但他精神很好。相信一切會好 起來。我和女兒每餓月去看望他一次,把朋友們的問候已轉告了他。他非常感激, 並問候大家,來信說:「遙拜了,祝大家新春好!」 人在逆境中,特別珍惜友人的情誼,再次謝謝大家,順致敬意。 徐文立妻子 賀信彤 徐文立女兒 徐 瑾 堅持把《中國之春》辦好 胡平兄: 回國前夕,給你寫這封信。 讀了這幾年你們辦的雜誌,印象很深,比起我上次出國訪問時讀到的《中國之春 》相比,進步十分顯著。八七年冬在哈佛那次相見,我勸你不要去搞《中國之春》 ,現在看來你的選擇是正確的。聽說你們組織內部又出了些麻煩,希望不要影響到 雜誌的正常發行。海外民運做了不少事,我看還是這本《中國之春》的作用最大, 在國外、在國內、在現在、在將來。 請代我向編輯部同仁致意。 中國社科院 余仁 公開道歉 筆者在《中國之春》第一一八期,九三年三月號發表的《民主並非僅僅是票決》 一文有個常識性大錯。該文說美國總統大選是在閏年十一月三日,而實際上應該是 閏年十一月的第一個星期二。只是一九九二年十一月的第一個星期二恰巧是三號。 特此更正。 臨筆不周,公開道歉。 馬悲鳴 論點根據值得商榷 《中國之春》: 貴刊第117期賀文大作《何以解憂、唯有震盪》中的論述:「如果將國營大中企業 的壟斷權取消,讓國人自己辦的私營企業來自由競爭,那麼百分之百的中華人民共 和國國營企業一定會破產倒閉。國營企業之不可救藥不管在中國還是蘇聯,或者任 何其他國家都是通病,而不管這些國家是否曾經屬於社會主義陣營。這一點才真正 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此論點似乎與我們目前常見的一些事實相悖。 眾所周知,在許多資本主義國家裡也有一些國營企業,它們同樣與私營企業激烈 地自由競爭,並生存和發展。而無破產或倒閉。有的其福利待遇更優人私營企業。 我認為國營企業固然有其通病,但並不會壟斷權取消後百分之百破產倒閉。賀先生 斷定中國實行市場經濟政策,取消壟斷權後,國營企業一定會百分之百的破產倒閉 ,不知其根據從何而來? 澳洲 林鏘鏘 權力對良知的審判 當我讀完了中國作家張士敏在貴刊發表的《「榮譽的十字架」審判內幕》一文後 ,禁不住為張士敏所受的文字獄迫害感到深深的悲哀和憤慨。 在中共執政四十幾年來,人性遭到扭曲,人們到了不能講真話,甚至不講真話的 地步。作為《十字架》一案當事人的一方被告,張士敏無非就是以小說形勢揭露了 中國大陸社會某些勞模以虛假的手法沽名釣譽的劣行,這種揭露的本身就是一種社 會良知的表現,但卻遭到訴訟官司的迫害。 作為《十字架》一案的原告方楊懷遠,他是體現著中共政治需要的勞模,他有著 深遠和強大的政治背景。法庭在上級權力部門的干預下,並不照法律條文和事實辦 案,儘管經過開庭、閉庭等法律程序,煞是熱鬧了一番。但最終還是根據當權者的 需要,對作家張士敏予以判罪。這是一種在中國大陸九十年代權力對良知的審判。 在司法實踐上,它又毫無公正和正義可言。以法律形式對人的迫害,它足以摧毀一 大批人們的社會良知。面對使人屈辱和不公正的打擊,所幸的是張士敏未有倒下, 經過此事似乎他達到了一個新的境界,他的文中似有一番脫胎換骨之感。但我想他 的心還是在繼續滴著血的。人們心靈所受的創傷並不是那麼容易癒合的。 當然,末了,我也堅信歷史是公正的,它將宣判張士敏無罪。 陳曉魯 黑暗中的光明 此次民聯、民陣合併大會,爆發不少令仇者快、親者痛的矛盾,許多人因此對民 運的前途和價值產生或加深了一層懷疑、動搖。筆者認為此種懷疑、動搖,頗有片 面之處。 首先,這種動搖來自原本對民運的過高期望的失望。而這種過高期望,可能同長 期受共產黨的「革命傳統教育」有關,以為「老一輩革命家」真是如革命回憶錄所 描寫的那樣高尚、偉大,徹底無私,以那種傳奇形象來看現實生活中活生生的民運 份子,就覺得今日的民運簡直一團糟了。其實早年的海外反清組織和中國共產主義 海外組織,內部派別紛爭、爭權奪利,決不比今日海外民運組織好。這只要稍微幾 本比較翔實的非官方「正史」性質的回憶錄,或者獨立思考地讀幾本「黨內路線斗 爭史」,就可以知道了,那裡面不也充滿了「早年投機革命者」嗎? 其次,這次會議全過程是完全公開的,會議邀請了多家報社的記者,包括新華社 在內(但新華社沒有公開接受邀請)。這種公開性中國的政治生活中,本身就是一種 意義深遠的進步。至於會議上的公開矛盾,只要我們想一想中共歷史上以刷齊的手 臂一致通過「永遠開除劉少奇出黨」或一致通過把「林彪統治為毛澤東同志的接班 人」這一條寫進黨章,以及後來又「一致通過為劉少奇同志恢復名譽」,兩者的優 、劣、不也是很明白的嗎! 現在許多人每每對民主政治過程中的政爭、無效率表示失望。但是,比起專制政 權用坦克去鎮壓人民,或象文化大革命中那樣的「偉大領袖」號召下的全面的群眾 斗群眾,會議上的紛爭甚至拳打腳踢就好得多了。一個議會中發生拳打腳踢的國家 ,是絕對沒有權威去命令坦克去碾壓人民的,也絕對沒有力量去發動全面的群眾斗 群眾的。 此次民聯、民陣合併會議,雖然中共的新聞媒介沒有公開派人採訪,但有若干名 記者顯然是中共方面派來的,與會者幾乎都心照不宣。如果說這次民運的重要歷史 性會議暴露了許多民運的黑暗面的話,那麼,比起那些站在黑暗中的中共記者,相 形之下,我們仍然覺得海外民運有極其光明正大的一面。 莫敏之 更 正 中國之春: 九三年四月號上刊登的「被捕人員名單」一文中有一些印刷錯誤。更正如下: 「陳衛」應為「陳萊」; 「汪紀」應為「紐征」; 李盛平:是中國社科院馬列所的助理研究員; 「熊文利」應為「熊文釗」; 陳明遠一欄中「十日」應為「十月」; 「王己雲」應為「王正雲」; 「誠永利」應為「藏永利」; 「任斌」應為「但斌」; 「陳明霞」應為「陸明霞」; 「朱姓」應為「朱士生」。 涉及這一類資料性的東西,編輯部應該注意其真實性和準確性。所以在發這類稿 子時,應該讓作者審核一下校樣,然後再登出。 薛建安 周舵來信 《中國之春》編委會: 看了貴刊近幾期,有幾句話想說一說。 第一一九期刊載周勇軍的採訪記,題目是:「周勇軍:六四牌不能再打。」貴編 委會又特地在「卷頭語」中點明,此文和第一一七期對周舵的採訪題目「完全針鋒 相對」,即與「周舵:六四牌非打不打」針鋒相對。真讓我哭笑不得。 還沒看到這117期時,就有幾位友人或當面或打電話問我,奇怪我怎會發如此怪論 ,全不像我平日所說。我再三會議,確實想不起我曾講過這類蠢話,不由心中暗暗 叫苦:編輯大人害我! 找來一讀,不錯,我從未講過本人要打、或本人讚成打「六·四」牌的任何話, 我講的是,鄧之後幾乎注定了中共上層會有人要打這張牌。這是對未來事態的一種 預測,與我本人的觀點,主張毫不相干。怎會變成「周舵:六四牌非打不可」,而 且和周勇軍的「六四牌不能再打」針鋒相對?中共方面看到這種「反革命宣傳煽動 」,還能讓我回國嗎? 我向來主張,無論自己的情感立場如何--無論對「六四」血腥鎮壓懷有多麼強烈 的義憤,或自己曾遭受過多少不公正的待遇,鑒於「六四」,如果猝然翻案,很可 能引發一連串的社會動盪,使民族陷於新一輪復仇--暴行--復仇--惡性循環,因此 ,為國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著想,基於民族大義,無論如何應當及早向人們講清這 些道理,以理性、冷靜、負責任的態度,盡力促成社會和解,而不是去作那些鼓吹 暴力和復仇的煽情式宣傳。我怎麼可能去煽動任何人打「六·四」牌?! 這還不算,「壞事成雙」,過了好久,當我出於被耍弄過的作者的警惕心理,去 細讀了同一期(117期)上面所發表的我那篇「『黨文化」的『知識份子的軟弱性」」 之後,再一次吃了一驚--此文竟又被編委會諸公動了手腳,刪去整整一段(「審美標 准與功利標準」)。刪去還罷了,後文卻又保留了提及這一段的文字,使讀者如墜五 裡霧中,或以為鄙人高燒三天,邏輯混亂,前言不對後語也! 諸位真的太過份了。 恕我直言:從這裡反映出兩個不應忽視的問題--責任心,和職業道德。也許還有 一個管理水平的問題。 多說無益,我只想從作者的角度,講講刊物編輯應有的職業道德。 有鑒於海內外中文刊物慣有的、編輯亂改作者文章的霸道作風,我專門詢問過一 般嚴肅的、高品味的西文和日文刊物的做法。他們告訴我:編輯部修改作者文章, 一定要作者過目、同意之後才能發表,否則,將引起嚴重的爭執甚至法律訴訟。道 理很簡單:你改過的文章,未經作者同意,文責該由作者專負,還是你來負? 這裡包含著一個最起碼的、對人的尊重的問題。未經同意,刪改作者的文章經自 發表,這是一種對作者極端不尊重、甚至可以說是十分藐視的態度,無異於是在說 :老子發你的文章,讓你出名,賜你飯票子,你還敢說三道四麼?! 篇幅有限、時間倉促、人手不夠,經費不足……等等,這些都是小道理,要由「 尊重人」等大道理管著,沒有素養,侈談什麼「自由、民主、人權」?《中國之春 》作為一份在海內外有廣泛影響的嚴肅刊物,應能自省從而不斷改進,應不負重望 ! 周 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