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經濟之精髓與大陸改革之前途 李少民 四十年前,台灣海峽將中國分割為兩個社會:一邊廢除了私有制推行共產主義經 濟,另一邊則保護了私有制實施市場經濟。從此,兩岸便開始了社會制度之實驗與 競爭。當時兩岸之起點相去不遠,大陸人均產值約合四十七美元,而台灣則不過是 五十美元。 四十年之競爭,結果已十分明了。台灣的經濟發展,舉世矚目,一九八八年人均 產值達五千美元。且近來民主政治之發展,亦為發展中國家所稱道。 反觀大陸,自一九五零年代開始,政治運動頗繁,直至文革爆發,登峰造極。而 經濟發展,則飽受其害。至一九八八年,人均產值,仍只有二百八十美元。 近來大陸改革陷入僵局,通貨膨脹嚴重,工人學生,時有遊行示威。中共若不能 為人民利益,從長計議,拋卻意識形態之成見,吸取各種有益之經驗,則大陸之改 革難免重蹈南斯拉夫、匈牙利之後轍,在共產主義制度內轉來轉去。 然而,大陸之改革並非像東歐各國一樣無望。其主要原因之一,乃是有台灣的存 在。台灣之成功,使中共一貫堅持的「資本主義不適合中國國情」一說不攻自破。 這一點,連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弗裡德曼,亦深信不疑。 台灣經濟,許多皆可為大陸借鑒。如先發展農業、和平土改、出口替代、鼓勵民 營,減少政府干預,等等。其實,許多類似之經濟發展措施,大陸已經採用,但效 果不佳。 為何同樣的策略與辦法,一到大陸,便不甚奏效呢?其根本原因,乃是中共不肯 徹底改掉「全民所有制」,建立有法律保障的私有制度。 私產制度,往往為許多生活在市場經濟社會中的人們視為自然,故對其重要性不 去研究。作為一個在大陸上長大的人,並有機會旅美深造,幾年之研究與對美國及 中國海峽兩岸之觀察,使筆者對私產制度之優越,深感折服,且進而論證,建立私 產制度,乃是大陸改革之關鍵。 正如經濟學家張五常先生指出,私產制度是一個能夠選擇制度的制度,私有產權 之要義,不外乎財產所有者有全權處置其財產,或消費之,或使用之以生利,或轉 讓之於他人。但這個要義對社會經濟之影響,乃十分深遠。 在私產社會中,億萬所有者為追求各自的最大收益而自由地進行交易、契約。正 是由於億萬人用自己的財產去冒風險、精打細算,去試驗各種經濟制度,劣者淘汰 、勝者倖存,使得現代市場制度日趨完善。若共產主義大鍋飯生產方式能更有效地 提高收益,則在私產社會中人們亦可採用之。例如,在美國並無一條法律禁止農民 組成「人民公社」。但在共產主義社會中,根據馬克思主義理論,消滅私有制,且 不論「大鍋飯」是否有效率,僅就禁止億萬人民對各種體制選擇這一點,這種強迫 的公有制就顯然落後於私有制。再者,由一個中央經濟計劃委員會來告訴億萬人去 如何最有效地追求他們自己的收益,怎麼能比由億萬人用每個人的才智、用他們自 己的財產去冒險,來擴大自己的收益更有效呢? 私有制度不僅是人們追求最大利益的最有效之經濟制度,而且還是人們政治自由 之基本前提。這一點,更為人們所忽略。 西方自由主義思想(並非美國當今民主黨的「自由主義」)創始人洛克、孟德斯 鳩認為,為保障與生俱來的自由與權利不受強權專政之侵犯,公民必須能在經濟上 獨立。而要在經濟上獨立,法律保障下的、神聖不可侵犯的私產權,是必不可少的 。自由持有財產、自由契約,不僅是經濟概念,實是政治、人身自由的重要部份。 而共產主義公有制,在大陸叫做「全民所有」,乃是政治上不自由之前提。在實 際中,「全民所有」是無法實現的。由於全民所有在實際中會變成無人所有、大家 都可濫用,誰都不去保護的「公有」財產,國家必須出面把「全民」的財產變成國 家所有。在大陸,又由中共代表國家,握有一切經濟資源。在這樣的體制下,政治 自由是不可能,而且是危險的。 其不可能,是因為共產黨既然支配一切資源,則必須使全國人民聽從其經濟命令 ,令行禁止,否則經濟無法運作;同時共產黨要用宣傳機器宣傳其經濟命令之正確 性,以利其貫徹,並禁止反對其經濟命令的意見的傳播。於是,言論自由便不可能 。 其危險性,是因為在無法律保障私產權的社會中,經濟資源為「全民所有」。若 公民享有政治自由,那麼將會成為無政府狀態,人人設法侵佔「全民所有」的財產 以及其他私人僅有的一點生活資料。文革中的「經濟主義」(揮霍公共資產)與「 打砸搶」、抄家風,便是例證。 同理,大陸從一九七九年開始的改革,雖然借鑒了許多市場經濟的經驗,但在許 多方面,並未取得應有之效果。如擴大國營企業自主權,由於產權不明確,一旦放 權,企業就濫發獎金,私分產品。又如價格改革,價格在私有制市場經濟中是調配 經濟資源的信號與指示。但在公有制中則不然。在大陸,單單開放物價,並未達到 使資源合理有效調配之目的。這些失敗,其根本原因,乃是沒有建立私產制度。 故筆者認為,建立由法律保護的私產制度,鼓勵民營,最終建立完善的市場經濟 ,是台灣經濟的精髓之一。大陸學台灣,要學此根本,僅學皮毛,則治標不治本。 然而,在經過世界上最徹底的共產革命之後的大陸建立私有制度,絕非易事。最 大的障礙之一,乃是幾千萬共產黨幹部。他們是現有制度的產物,是既得利益者, 因而亦是改革現行制度的最大阻力。故若要避免革命,和平地完成私有化過程,則 改革必須保證這一幹部階級在改革中放棄他們在公有制中的職位,同時亦保證他們 在改革中得到好處。 台灣和平土改之經驗,在此頗有啟發。一九五零年代初,台灣進行了「耕者有其 田」的土地改革。其目標與筆者所提大陸私有化目標相似,即和平地改變土地集中 現象,使地主放棄所佔有大量土地,同時亦使他們從土改中獲得相當的利益。台灣 土改之策略,乃是用公營企業之股票向地主贖買土地。此舉,既達到了土地再分配 之目標,又使地主階級變成工商業家,由工業化之阻力變為動力。 大陸的公有經濟私有化之設計,可以台灣土改為借鑒。目前大陸已開始發行國營 企業股票。可以設想,在向公眾發行股票的同時,用國營企業之股票作為退休金, 使各級共產黨幹部退休,成為股東。這一做法,名正言順。因為這些幹部作為廠長 、書記,領導企業多年,用股票勉其退休,並無不當。不僅如此,從共產黨幹部到 股東這一轉變,具有以下意義。第一,這使得企業私有化;第二,這使幹部的利益 未受損失,只不過將他們原先從職位上謀來的特權變成可衡量的股份收入;第三, 造就了工商階級。而這些由幹部轉變成的工商階級,則有可能成為改革的動力。做 為股東,他們會推動立法保護私產與投資,減少政府干預。而大陸的私有化市場經 濟則有可能建立。 一旦市場經濟建立,平民百姓亦有規矩可循,為致富而創業。使幹部先富、先變 成工商階級,而平民次之,恐怕是和平改革必付之代價。 台灣經濟之另一精髓所在,乃是有一部好的憲法,是全社會人民,無論黨派,均 以憲法為最高準繩。台灣所行之一九四六年憲法,本質為民主政治,旨在建立民有 、民享、民治之社會。而台灣有識之士,如胡佛教授,近年來則一再呼籲「回歸憲 政」,實乃精闢之見。由此而論,解嚴之舉,並非偶然。 反觀大陸,三十年內,竟產生出三部憲法。姑且不論三部之內容蓋出於共產黨獨 家手筆,憲法在大陸,從未被當局尊重,不諦一紙空文、裝潢門面。在最新版本, 一九八二年憲法序言中,竟要求大陸全體人民堅持共產黨領導、堅持無產階級專政 、堅持社會主義、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其理論基礎,乃是馬列主義階級斗 爭哲學,與自由民主精神,相去甚遠。故修改憲法,尊重憲法,置一切--包括共產 黨--於憲法之下,乃是大陸改革之另一重任。在此,學習台灣行憲之經驗,不無裨 益。 以上兩點見解,並非筆者之發明,乃是若干大陸知識份子之共識。如楊小凱、於 大海先生,曾撰文論述私有化與修憲,頗具見地。而去年暑期,在《聯合報》贊助 下,筆者同閻焱、於大海所做之大陸學生民意調查,更表明向台灣學習、建立私有 制、取消四項堅持,乃是大陸學生人心所向。在此筆者僅舉一二。 當問及是否同意將四項堅持寫入憲法時,百分之八十九的學生答「否」;百分之 十未答,而答「是」者,僅有百分之一。 調查所問及學生中,有六成一讚成在大陸實行台灣式的私有經濟,一成七不贊成 ,而二成二的學生答「不瞭解台灣的私有制」。可以想見,隨著愈來愈多的大陸學 者對台灣的瞭解增加,贊成學台灣經濟者亦會日增。 當今大陸,人心思變。但中共囿於其意識形態,加之幹部迷戀既得利益,使改革 陷入困境。不過隨著兩岸互動之增加,「台灣模式」日益為大陸人民所接受,則使 改革仍具頗大希望。 國際局勢,亦十分有利於改革。綜觀全球,東西方各國均有回到市場「看不見的 手」、減少政府干預之趨勢,就連蘇俄亦在進行全面改革。中共應認清大局,以人 民利益為重,放棄共產教條,學習台灣經驗,在大陸建立以私產為基礎之自由社會 。 此目標之實現,恐非近期可達。不僅如此,連筆者之「紙上談兵」,恐中共亦一 時難以容忍。正因如此,筆者認為,作為大陸旅美學人,我們更應利用我們還能「 紙上談兵」的權利,言國人所不能言,呼籲中共徹底改革,拋棄共產主義。 六年前筆者負笈來美,曾遇旅美老華僑,語重心長,教導筆者:「我們這代是回 不去了,沒希望了,中國大陸之前途,就看你們的了……」如今,若我們這一代無 所作為,甚至不顧著文言志、批評中共,那麼幾十年後,我們也成了旅美華僑,再 對我們的後代語重心長「就看你們的了……」相信許多同齡人與筆者一樣,不願有 一天對後代說此話,而願我們這代人現在就努力,為中國大陸之變革劃一個句號。 【選自《中國之春》第七十一期(一九八九年四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