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建言 於大海 江 河 貝 嶺 李少民 房志遠 吳牟人 陳 軍 胡 平 劉曉波 曹長青 一九八九年四月十八日於紐約 一九八九年,是中國改革的關鍵的一年。 過去十年來,中國的改革志士,包括民間的活動家和共產黨內開明的領導人,都 在各自立場上作出了積極的努力。他們的奮鬥,已經溶入了舉世公認的改革成果; 他們的獻身精神,已經逐漸獲得了海內外人士的一致肯定。前不久掀起的要求釋放 魏京生等聯名信活動及目前對胡耀邦的悼念活動,表明了人民對歷史的反省和對改 革的要求。 開放與改革是當今社會主義集團中的歷史性趨勢。中國社會飽經憂患,積弊甚深 ,我們面臨的前景不外乎和平的民主演進或非和平的衝突動亂。有鑒於此,我們海 外關心大陸改革的人士,特提出如下建議,以期克服危機。 一、認真、全面地檢討改革十年來政府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決策失誤。 特別是重新審查一九七九至一九八一壓制西單民主牆和全國各地民間的民主運動, 一九八三年清除精神污染運動,一九八七年壓制學生運動和反資產階級自由化運動 的有關問題。如果是政府決策的錯誤,政府應作檢討;如果責任主要在於個人,則 應付諸法律依據程序解決,並對各項錯誤決策的受害者公開道歉。 二、十年改革中,彭真、王震、胡喬木、薄一波和鄧力群等人的錯誤是明顯的和 嚴重的,在若干方面已有違憲之嫌,其中彭真應為魏京生等人被捕案直接負責,王 震、胡喬木、薄一波和鄧力群應為迫害知識分子的各個運動負責。我們敦請他們引 咎辭職。同時,我們也促請趙紫陽、李鵬、鄧小平、陳雲公開承認自己領導中的失 誤,以取得公眾的諒解從而重新獲得人們的支持。 三、披露迫使胡耀邦下台的原因及過程,增加執政黨的透明度,真正發揮社會輿 論的監督作用,並通過檢討和反省「胡耀邦事件」,確定最高權力機關運作的民主 化與程序化。 四、修改憲法,四項基本原則不應強加於所有公民,故應從憲法中取消。加入保 障基本人權的條款,開放民間報刊,禁止因言定罪,真正實行言論自由、出版自由 和新聞自由。健全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功能,人民代表應當定期向選民匯報,接受 選民的質詢。人民代表大會應當做到公開化。 五、支持和保護學生運動,嚴格防止製造借口對學生運動實行壓制。迅速制定保 護公民遊行權利的法規。建議成立調查組,對一九八六年學生運動進行認真的調查 總結,並將其結果公諸於世。 不容否認,當前中國的局面確有趨於緊張的傾向,值此之際政府宜明智地面對現 實,順應人心,採取堅決而穩妥的改革措施,中國的改革是很有希望的。 【選自《中國之春》第七十三期(一九八九年六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