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審判:以懸念製造恐懼? 路 邊 趁著波斯灣硝煙瀰漫,北京政府對它非法拘捕長達一年半的一部分八九民運參與 者進行了秘密審判。 毫無疑問,八九民運的參與者們為中國的自由民主事業作出了非凡的貢獻,他們 所堅持的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正義立場贏得了全世界的同情與敬仰。他們有功而 無罪。對他們的逮捕、判決完全是非法的、不公正的,是對基本人權的粗暴踐踏。 不錯,此次判決,相比於十年前北京政府對魏京生、徐文立、王希哲等人的判決 ,以及毛澤東時代對良心犯的處置,顯得要輕一些。但是,我們必須看到: 一、迄今為止,還有一大批民運人士沒有判決。從已經瞭解到的情況看,像王軍 濤、陳子明等人所面臨的迫害,很可能會更為嚴重。 二、一般人所知道的對民運人士的判決情況,僅只是北京政府自己公開宣佈的那 一部分;還有更大量的民運人士、尤其是那些知名度較低的人所受的懲罰,由於當 局的消息封鎖而不被外人知曉。根據我們從私下裡瞭解到的極其殘缺不全的情況可 知,北京政府對八九民運人士的迫害,要遠比它願意公佈的情況嚴重得多。 三、眾所周知,六四之後的大逮捕完全違反法律程序,已經公佈的那幾場審判, 其過程也完全是秘密的:被告不能選擇自己的律師,被告一方根本被剝奪了向公眾 、向新聞媒體進行公開辯護的任何機會(這和當年台灣的《美麗島》事件一案的情況 相當不同)。已被釋放的人,當局並不是承認他們「無罪」,而是表示那是「寬大」 ,即使是到了獄外,他們仍然受到程度不等的壓制、監視和其它形式的懲罰。簡言 之,北京政府的做法是相當專橫任意的。這就對被捕的人士、乃至於對整個中國大 陸社會的每一個人,造成了很強烈的恐怖威懾效應。法治的特點是,一個人預先就 能準確知道某一種行為的後果。他能清楚地知道做什麼事會招致懲罰,也清楚地知 道這種懲罰會實行到什麼程度,他的畏懼既是確定的,從而也就是有限的。專制的 特點卻在於任意性。你不知道做什麼事會挨整,也不知道會整到什麼程度;今天放了 你,明天可以又把你抓進去;今天對你「輕判」了,明天又可以「從重」;今天可以 把對你的判決公諸於世,明天可以又對你秘密處置。這裡,沒有標準,沒有界限, 沒有約制,只有最高當局的任意。這種懸念給你造成的恐懼是不確定的,因而也就 往往是無限的。就像你知道有人在你的背後舉著一把劍,你不知道這把劍會不會砍 下來,也不知道它會怎樣砍,往哪兒砍。沒有在這種社會中生活過的人,恐怕很難 想像到這種懸念造成的恐懼之可怕程度。只有充分地領會到這一點,我們才能對這 次北京政府的審判具有一個正確的判斷。 最後,我們還要看到,震驚世界的八九民運,早已證明了北京政府喪盡民心。到 目前為止它所公佈的幾場判決結果,其蠻橫較從前稍有收斂,又何嘗不是海內外人 民強烈譴責制裁的一種勝利?我們,包括身處國內橫遭迫害的民運人士,都有一個 強烈的信念:中共一黨專制的日子決不會太長了。 【選自《中國之春》第九十四期(一九九一年三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