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辯護律師的陳情信 王軍濤 一九九一年二月十二日 張先生、孫先生: 本來,我不該在法庭上為「運動」中不該我負責的事情和觀點辯護,因為,如你 們所知,我並不認同這個「運動」的方式;其實,對它駁雜的內容,我也很難苟同 。但是,當我看到那麼多運動的領袖和發起人,在面對後果時,不敢負責任,詆毀 運動時,我感到很難過,因為,這些代表人物固然因此可以少受痛苦,但是死者呢 ?那些死難者無法為自己進行任何辯解,無論我在死者活著時多麼不贊同他們的觀 點和行為,但我相信,他們不少人是想為中國和人民、為真理和正義戰鬥,獻出了 生命。當他們離開這個世界後,我不能再強調分歧、而應更多地崇敬他們的動機, 那些活著的他們的同道不敢為他們辯護,他們於九泉之下不會瞑目的。為不使我的 同胞含冤九泉,我決定利用我的機會為他們合理的、但當時處於政治利害考慮我不 贊成的觀點辯護。我知道,這樣做會加重對我的處罰,但唯其如此,才能讓死者安 息。因為,在他們灑下熱血的土地上,仍有同胞在最困難處境下,不避風險,仗義 執言。在星期天(二月十日)我致審判長的一封信中,我寫道:中華民族的凝聚力 ,絕不是腦滿腸肥的政治家的空話,而是同胞間血肉相關、相濡以沫的尊敬、理解 、信任、愛以及生者對死者的真誠的懷念----不計利害、功過、恩怨和卑尊的懷念 ,請二位先生諒解我,因為這肯定給你們的辯護造成不利。 這兩天,我很激動,想了許多問題,我不希望中國背八九年這個包袱,我對曉天 講過,不要只看到個人的恩怨,這個國家稍有波動,在社會的底層,上流社會看不 到的地方,會有成千上萬的人傾家蕩產,餓死病死,我腳下這片土地,早就超負荷 了,當我們追求自己的正義時,一定考慮老百姓,雖然我只三十二歲,但早已超脫 個人之外看待事物了。判決結果,對我來說,是一種良心的解脫和安慰。我又一次 問心無愧,當然,想到死者,我還是慚愧的。 在那樣的場合,為我並不該負責的觀點辯護,還有一個動機,這就是共和國的基 本原則需要堅定的維護,我不贊成在一個危機關頭以公民權利為理由把祖國引入風 險巨大的困境中,而希望理性、善良、合法、負責地行使權利。但是,我不容許、 也不能同意就一般原則內容在共和國重以惡毒攻擊罪,否認公民的合法權利。因此 ,當公訴人以「反對領袖」為名定我反革命罪時,我憤怒了,不能限於「我不反對 領袖」來為自己辯護,而是為「反對領袖的合法權利」進行辯護(當然,反對的理 由和方式,不能違法)。 二位先生,當我受到不公正待遇時,我並不為制度或暫時的缺陷過於擔心,這些 可以通過決策或立法在幾天內解決,我最關心的是,我們這個民族的精神道德水準 的淪喪,儘管我對人情世故有所估價,但還是為大量證言的內容吃驚,我仍堅守承 諾,當某些言行是帶來懲罰的原因時,我願承擔;一俟它們成為榮譽或利益時,我 將還歷史本來面目,還給應有者!感謝你們在大量卷宗中,澄清了一些事實,這些 事實,是我不可能在目前形勢下啟齒的----當我知道這些事實會給他人帶來什麼。 我不太看重人的尊卑,但我很看重人的精神是否有貴族格調----高貴。純正的心靈 ,在中國,即使知識分子,都太缺少這些了,當政治形勢有壓力時,整整一個職業 階層都能不顧或麻木職業良心,這真讓人受不了,特別是法律,這是最神聖、莊嚴 的職業,大概僅次於宗教了。 也許,我不該抱怨別人,但這不是個人恩怨或利害問題,據我所知,在一場象八 九年那樣的軒然大波之後,竟然只有那樣少的人面對審判,可以平靜地說出自己的 良心判斷。這在人類政治史上是不多的,特別考慮中國政府並不嚴厲地處置這類良 心判斷,而且人民似乎也不誤解、歧視這類辯護,這就更叫我汗顏慚愧了----為我 的同胞慚愧。這也不大符合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僅在這一點,我們這代人恐怕真 不如父輩。我並不過分重視政見分歧;政見總是可以變化的,而且經常變化;我最 看重虔敬、真誠的追求精神,一個民族的興衰榮辱,多少有繫於此。因此,我更希 望中國人、特別是主宰文化知識的知識分子要更有出息!也因此,我似乎很敬重父 輩----說來荒唐,今天,我面對的正是他們的處置。可我必須說,他們在他們的時 代比我們更富於虔敬的獻身精神,當然,他們少些寬容和善意。 服刑,對我來說,不是什麼人生轉折。過去,我沒有敵人(小時候打架不算數) ;將來,也不願有,包括辦案的公、檢、法人員在內,我都願視為朋友,當然,他 們是老百姓,而不能算嚴格的執法者;除非他們真以為我有罪;那樣,今天的結果 我更容易接受,因為起碼我在與一批誠實的人打交道。 寫下上述話,是希望你們理解我,其實,老鄧也罷,李鵬也罷,至今我未下結論 ,我捍衛的是原則,堅持的是良心,並不是反對哪個人。如果真有惶惶之感,那是 對一代人的精神的擔心。 很感謝你們為我的出色辯護,因為我的衝動,也許影響了效果,致歉。曉天講, 她希望我的案件上訴事宜,繼續委託你們,我很願意。我信任你們。請你們代我全 權決定是否上訴和如何上訴,我今天身體不好,頭暈,跟不上進度,浪費了一些機 會,法庭最後申述時,我已耳鳴,其實,證言使我想起不少對我有利的情節,對他 人也無害,但都沒記住,我一直硬挺著,因為我面對鏡頭,不能留下不好的形象-- --不僅是個人,還有歷史。 還有一個過分的要求,請幫我安慰一下曉天。讓她平靜,不要惹××(註:原信 此處不清,下同),更不要××,尤其不要對其他人員有不禮貌的言行。我還需要 她在外面幫我做許多事兒,她要自重,我一直平靜地以良心行事,超然在個人恩怨 之上;她應跟我保持一致,二位先生,我無人可通信,拜託,只好向你們提過分要 求了,實在對不起。 再次感謝你們!祝新春佳節愉快! 【選自《中國之春》第九十五期(一九九一年四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