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巴喬夫與和平演變 薛 偉 周義澄 戈巴喬夫是「和平演變」的實現者 本世紀五十年代,十幾個國家組成的「社會主義陣營」還牢牢地矗立在地球上, 西方政治家口中所謂的共產黨國家的「和平演變」,還只是一個極其抽像的概念。 現在,由於東歐諸國的轉型,尤其是蘇聯的解體,「和平演變」這一名詞,獲得了 豐富生動的具體內容。套用黑格爾或馬克思的哲學用語,「和平演變」由抽像上升 為具體。而戈巴喬夫全程推動了這一過程,他是「和平演變」的實現者。 各式各樣的人可以賦予戈巴喬夫一千種或褒或貶的評價,但很難有理由不承認這 一點:正是戈巴喬夫自一九八五年成為蘇共領導人以來六年的言論和行動、導致了 蘇聯政治體制和經濟制度循著非戰爭、非暴力的途徑向相反方向變化。這是一個值 得人們,尤其是那些嚮往和平演變但現在仍然在「共產主義」統治下的人們,細細 推敲、反覆思考的。 其中一個啟示就是:和平演變就其內容來說是根本性的變革,或者就可以說是一 種革命,而不是改良;但就這種根本性質的變革的進行方式而言,它與一九一七年 的十月革命以及一九四九年的中國革命截然不同,不通過戰爭,不使用軍隊,不訴 諸暴力。 戈氏在他三年前的名著《改革與新思維》中,就強調了改革的革命性質。在該書 第一章中,作者明確指出改革就是革命。他說改革是一個具有廣泛涵義、豐富內容 的詞,如果從它的許多同義詞中選出一個關鍵的最能表達其本質的詞,那就可以這 樣說:改革就是革命。戈氏反覆說明正在蘇聯進行的改革是「觸及整個社會的」、 「根本性」的「革命變革」,所以不能用「進化的辦法」。他把蘇聯的這種革命過 程類比於法國大革命之後的三次革命、英國的「光榮革命」和德國一八四八及一九 一八年兩次民主革命。他還說:「如果有人問我們是否彎子轉得太急,我們的回答 是:不,除了進行革命性的、生氣勃勃的改革之外,沒有其他明智的選擇了。」 戈巴喬夫後來取消共產黨的特權地位,放棄一黨專政,主張土地、企業、商業和 住房私有化,這些都是帶有根本性的措施。這些根本性變動,恰恰又是堅持「四項 原則」的中國改革領導人所不贊同的。 他是英雄,但不是悲劇英雄 相當多的評論家在戈巴喬夫中止蘇聯總統職務前後把他描繪成一個黯然下台的「 悲劇英雄」,一個自己創導的改革事業的「犧牲者」。這些評論家可能忘記了戈氏 是一個和平演變時代的英雄。他利用自己強大的權力結束了這種權力和造成這種權 力的制度。就個人權力的消失而言,稱之為悲劇亦無妨;就極權制度的消失而言, 大大地堪稱喜劇。和平演變時代的英雄恐怕就是這樣的。 由於「和平演變」在內容的激烈與形式的緩和之間存在著一種天然的不和諧,在 戈巴喬夫這位和平演變的實現者身上也就帶有這種不和諧的印記。然而,在人類史 上,一個人只能起一個人的作用。戈巴喬夫在國際上結束了冷戰時代,造成東西方 和解,在國內實現了和平演變。一生有此兩大貢獻,已經足夠了。當年某些科學家 曾經抱怨愛因斯坦的後半生沒有取得什麼偉大成就,他們希望曾經先後提出狹義、 廣義相對論並因光量子理論獲得諾貝爾獎的愛因斯坦繼續擔當量子理學領域的旗手 。這真是一種善良的苛求。對戈巴喬夫,亦不要苛求。 和平演變時代的英雄又總會帶有一種緩和的妥協的色彩,他會在兩種方向的激烈 的力量之間採取某種折衷的態度。對於這些特徵,人們也不應加以嘲笑。大質量的 物體在運動中急劇改變方向,總要減速以免「翻車」。戈巴喬夫經常「踩剎車」, 充當一種必不可少的「緩衝劑」,其功能正在於保證演變的和平性質。直到最後一 刻,戈巴喬夫還在為避免聯盟解體產生大振蕩而努力。 中國民運參與者可能獲得的啟示 如果努力促成中國大陸的和平演變是大多數中國民運參與者的共識,那麼我們就 可以從戈巴喬夫身上獲得不少有益的啟示。我們想到以下三點: 一、順應民主潮流。一個高明的政治家並不在於他事事有先見之明,而在於時時 順應民主潮流。戈巴喬夫執政六年間,在內政方面時有失算、失誤、失足、失機之 處,但可愛的是他在最緊要關頭總能順勢而行。這裡有一個比較:八月政變時他面 對政變發動者態度堅如磐石,絕不辭職;十二月他面對突然出現的「新國協」則從 善如流,在完成了他的「道義責任」後接受了新國協對聯盟的取代。相比之下,中 共領導者過於固執。固執時不惜動刀槍。此種固執病部分地傳染到民運隊伍中來了 。要慢慢設法用妥協、緩衝、折衷來化解它。 二、「打江山」不必「坐江山」。「江山」之類說法俗不可耐,為了便於理解暫 時採用此類詞語。中國民運組織以建立民主、自由、富強的中國未來為目標,並不 以取得政權為目標。比如中國民聯,並不以本組織一定要在將來的中國大陸成為執 政黨為自身的奮鬥目標。以民主政治和自由的市場經濟為主要的中國新社會若在大 陸通過演變而成,那麼,海外民運組織是否成為執政黨,海外民運領袖是否成為執 政官員都無關緊要。 有些評論者稱戈氏「下台」。傳統的中國式理解是把不當領袖、不擁有主要權力 說成「下台」。如果辭職之類正常的民主事件被叫作下台,那麼,中國民運人士、 民運組織也要學會「下台」。我們不僅要學會競選,學會「上台」,也要學會辭職 ,學會各種任期觀念。戈巴喬夫宣佈退職前自言自語說道「該走時就得走」,其瀟 灑之風絕不亞於當年華盛頓。在這一點上,戈巴喬夫可能為未來中國和平演變的領 導人也樹立了榜樣。 三、始終堅持政治操作的合法性。也許與戈氏的法學副博士背景有關,在六年改 革進程中,他很重視立法。有人曾經說他立的法比做的事多。其實在和平演變過程 中,凡事法律開道,以法行事不僅不是多餘,而且非常必要。蘇聯憲法原有的第六 條關於「蘇聯共產黨是蘇聯社會的領導和指導力量,是政治制度、國家和社會組織 的核心及內政外交的決定者」這一內容,是他遵循法律程序,在作為最高權力機構 的蘇聯最高蘇維埃代表大會上於前年二月正式表決廢止的。較之此後葉立欽以俄羅 斯總統令宣佈境內共產黨解散,戈巴喬夫的做法更具穩固的法律基礎。斯拉夫三國 領袖以「新國協」取代蘇聯,在法理上並不完備。戈氏起初表示這種未依循憲法途 徑的做法「違憲」,也有其道理。後來他力促蘇聯國會召開最後一次會議,正式宣 布蘇聯總統權力中止,是在法律上為「新國協」大大地補了合法性之台。《世界日 報》去年十二月十一日社論說道:「最重要的還是握在手中的實力,有了充足的實 力,即使有點理虧也無妨」。我們以為此言差矣。倘若民運組織或民運人士也持這 類「有槍便是草頭王」的實力哲學,對中國的和平演變還是有弊而無利的。我們在 不斷壯大民運參與者隊伍時,始終不能忘記政治行為的合理性、合法性。這是長遠 之計。 【選自《中國之春》第一零五期(一九九二年二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