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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经济发展的生死大关....岩华
 
 

财税改革:经济发展的生死大关


岩 华


一、牺牲税收:大陆沿海经济发展的内幕代价

  一九七八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刚从你死我活的官场斗争中夺得大权的邓小
平,开始对“濒临崩溃边缘的国民经济”(邓语)着手进行改革。先在深圳、珠海“
划出一块地方,中央没钱,你们自己想办法,杀出一条血路”……成立了当时被左
派骂为“卖国”“租界”的“经济特区”。其后又新辟海南岛、汕头、厦门三地,
形成“五大经济特区”,而后又划出“沿海十四大开放城市”。
  这些特区之所以“特”,就是“实行优惠政策”,以吸引外资,鼓励工商。而这
些所谓的优惠政策,其唯一的实质内容就是“减税让利”。这类似于中国历史上汉
代的“休养生息”制。最大范围地减少政府干预,减免苛捐杂税,让经历浩劫的国
民经济迅速完成产业的“原始积累”,在短时间内获得重大发展。
  邓小平在这点上获得重大成功,东南沿海经济在外商的带动下迅速发展……但同
时,作为国家立足之本的财政税收,由于被减免得支离破碎,残破不堪,在财政支
出无限增长的情况下,政府的税收却每况愈下,致使财政赤字无限递增,而政府对
待赤字的办法就是一味地发行钞票。致使通货膨胀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失控。并且
由于局部地区经济畸形发展,造成整体社会结构失衡,地方势力日益坐大,中央政
府控制能力丧失。因此应该说,大陆沿海经济发展是以牺牲税收为代价的。

二、财政赤子逐年扩大国企亏损雪上加霜

  在九二年朱熔基主持经济工作以前,大陆的财政逆差(赤字)是与银行的印钞机连
在一起的,赤字的很大一部分直接由银行冲销,政府的收支逆差隐藏在发钞机的流
水线中。这种一塌糊涂的烂帐,制造了多少隐蔽的通货膨胀,使多少升斗小民贫穷
农夫一年到头挣得的几张人民币暗中变为废纸。即使现在,中央文件上规定银行与
财政脱钩,但国营企业亏损的烂帐仍然最终由银行承担,而银行是国家的……转来
转去,羊毛出在羊身上,到头来还是使老百姓的口袋在不知不觉之间变瘪。至今,
真实的赤字数据仍属“机密”。据国家计委公布的数据,从八十年代起由银行冲销
的赤字从五十亿到一百亿。近年来单列的财政赤字都在二百亿以上,九二年达到创
记录的二百四十亿,已累计一千二百亿赤字。但是,若按国际上另一种比较真实的
算法,即扣除债收入,仅九二年一年的财政逆差就达一千亿之巨。可以估算,近年
来的实际财政赤字应在万亿以上。
  之所以有如此之巨的财政逆差,主因有三:第一、政府机构臃肿,官满为患。数
百万之巨的全脱产“专业干部”,一不懂生产,二不懂管理,潜心争权夺位,吃喝
玩乐,而且终身薪俸,世袭贵族,他们每年买豪华轿车,国内外观光旅游(名曰:学
习、开会),大宴吃喝公款送礼等每年浪费的“办公费”,据官方公布就在一千五百
亿以上,这支“专业队伍”现在正依裙带世袭关系无限扩张。第二、党政机关、企
事业团体中,至少有30%,即三千万以上的“在职失业”人员,他们一方面无事可
做,另一方面照领工资。最严重的是第三,占国民经济半壁江山的五十多万家国营
企业,由于产权关系不明,导致管理混乱、效益低下和贪污腐败。这三种公有制的
天然属性,造成46%的国企长期、严重亏损,它明亏、暗亏、潜亏三项每年耗费三
千亿以上的财政收入。即使帐面上不亏损的企业,所盲目生产出来的产品也大多积
压在仓库里。而按大陆的产值统计办法,只要生产出来,不管能否售出、有无利润
,都算经济增长率,但实际却造成了浪费。仅九四年一到七月份,工业产品库存占
压了银行信贷的78%,造成整个社会的资金短缺与通货膨胀同时并发的两难处境。


三、税收制度陈旧落后 税务机构僵死腐败

  据调查,现在大陆“收入最高的十类人”,有九类是“偷漏税者”。至今,大陆
征税的主要依据仍是印刷得粗糙简陋、极易模仿的“统一税务发票”。因而一张普
通的单色薄纸的“千万进位”,就可造成政府上百万元的税收损失。这种荒唐现实
还造就了一种中国大陆所独创仅有、畸形庞大的行业:“盗印、贩卖发票”。在全
大陆各地、各大城市车站码头、街头巷尾,到处活跃着一群专业队伍,他们每天向
成千上万的过往旅客逐个兜售各行各业、各式各样的“税务发票”。有的干脆摆摊
挂牌,批发承印这种比真发票还真的“假发票”。一个行业的繁荣,就说明它一定
有其市场。只要公费观光的干部们花三十元买一张千进位的空白发票,回单位就可
报销,另外“收入”一千多元。个体户和工商业者购买一本发票,几个月的繁重税
收就可省略……仅日吞吐量三十多万人次的广州站前,每天总是聚集着成千上万的
这种“发票友”。
  更严重的是国家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的混乱、无能、贪污腐败。各地税务局对企
业往往实行的是“定额收税”,即每家企业每月不论盈亏,同样上缴国库固定的税
款。而这一定额大小的唯一标准,便是税务干部的嘴巴。这种落后、愚蠢的定税办
法造成了普遍的贪污和腐败。税务官成了对企业拥有生杀大权的领主,看谁不顺眼
就无限加税,只要送礼受贿,就慷国家之慨给予几十倍的税款回报。历年来,通过
中央人大立法颁布的许多税种、税法,由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体制僵化,政
令不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体制上的弊病,使多项税收只存在于废纸式的文
件上,形同虚设。如个人所得税、收入调节税、遗产税,还有为防止房地产炒作爆
发而刚刚设立的土地增值税等,都由于以上原因而不了了之。
  在大陆实际商业运作中,“税收”这个观念在商业文化中非常淡薄,特别是私营
和中小企业及外资企业,税额往往不被打入商业成本作商前预算,因为最后利润往
往可以不纳税。在竞争激烈的商业活动中,这种不平衡造成不公平竞争。使利润微
薄的商业形成一种偷税逃税的惯性环境,谁纳税谁就无法参与竞争。此时,如果按
国税法真正严格向企业征税,那么,商业往往是亏损的。如果对每家企业秋后算帐
,严格审计并追缴税款,那么每家企业都得破产。不幸的是大陆内地税务局就是对
处于萌芽状态的中小企业这样干的。给这些规模小、素质差、本应进行必须的产业
原始积累的私有经济,以毁灭性的打击,这种“东方传统的小市民式的愚蠢和嫉妒
”(马克思论东方式的社会主义语),严重地制约着内地经济的发展。

四、南北税率悬殊失衡 中央地方损益不均

  内地和北方各路诸侯与中央关系紧张,他们的诉状是:内地与沿海地区之所以有
今天这样悬殊落差,完全是偏袒和歧视性的税收政策一手制造的。在内陆各省,长
期以来执行的一直是“利润上交”制度,所有的利润都无尝上交财政。不但严重挫
伤了企业的积极性,更使企业无法进行资本积累,作为发展基金扩大投资,制约了
盈利企业的发展。而亏损企业却可以无限伸手向政府要补贴。这种状况在“利改税
”后,虽从文件上改变了,但在公有制的总体环境下,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公有制
“平均主义”的本质。各地政府官僚开始把盈利企业的信贷指标,转给亏损企业,
以“让大家都有饭吃”。更严重的是,政府官员可以随时随便插手企业的经营管理
,任意向企业伸手、摊派。
  内地不但实行着高税收,无法吸引外资,更由于长期以来实行着“国民收入不分
配”的公有制原则,国家财产控制着绝大多数的国民收入,通过国营企业分配的工
资,只占所创产值、利润的很少一部分。这样,公有制效益低下→国民收入微小→
市场经济缺乏资金→无法形成私有产业→公有企业更没有市场→国民收入更微小。
如此的恶性循环使内地经济每况愈下。
  内地与沿海地区税收严重不合理。在九二年以前,上海地区的工业产值不及广东
的三分之一,却承担着国家六分之一的税收,而同期广东上交财政的只占全国的15
%。广西自治区和它邻居海南省虽近在咫尺,但一个是“特区”,一个是内地,税
收竟有天涯之别,特别是海南岛的进口关税,只有广西的50%。这种状况到了朱熔
基从上海高升,雷宇(原海南省长,著名改革家)担任了广西自治区副主席,便彻底
改变:上海税收减到只占全国的十分之一,广西也开始“改革开放”。而沉重的税
收便转移到其它内地省份身上。由于沿海经济飞速发展,地方诸侯能够私设屠案,
横刀向当地企业下手。他们巧立名目,增加税收,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十分普遍。
他们逐渐吃得腰肥体壮,财大气粗。中央财政囊中羞涩,反而要向地方低声下气的
要钱……这从根本上动摇了中央权威,威胁着政府统治。

五、分税制应运而生 实施中步履艰难

  九三年底,中共召开十四届三中全会前后,朱熔基提出“分税制”的税改方案。
分税制的构想源自于海外的两位学者(胡安钢和王绍光著有“加强中央政府在市场转
型中的地位”),被国务院改革派经济学家、主管经济的副总理采纳。它是效仿西方
国家,在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间,按不同的税种税率分别各自课税的一种平衡财政
收支、行之有效的税制办法。它有效地保障中央政府的财政来源,并使国家的财政
收入能随国民经济的增长,各地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长。朱熔基推行分税制的最大
目的,是在当今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态下,一方面使财政收入在各省市经济发
展中水涨船高,另一方面给予各地政府为发展当地经济而采取优惠外资“减税让利
”的自由。地方政府减免地方税收,并不损害中央利益。
  十四届三中全会后,朱熔基为推行分税制,把各省市自治区的主要领导召到北京
,以“学习邓选”为名开办学习班,“统一思想,加强认识”,借机向诸侯施压,
让他们接受分税制。于是,双方开始讨价还价,中央本打算只给地方留税20%,众
诸侯不干,群起而攻之。朱只好让步,加到40%。万万没想到,诸侯们仍不接受。
几次学习班下来,各路诸侯寸步不让,矛盾火爆。有几位又臭又硬的诸侯与朱拍桌
对骂,摔杯泼水,朱熔基大怒,没与李鹏打招呼便撤销了两个省当政者的职务:黑
龙江省长邹奇惠、省委书记孙维本,江西省委书记熊清泉。但地方既得利益团体和
保守势力与中央“朝里人”裙带、派系关系纵横交织,使朱时常被诸侯“清君侧”
。九四年七月份,他在清华大学演讲时说:为了分税制问题,与各地谈判,天天无
法入睡,身上的肉掉了五磅……反对派在中央政治局、国务院制造舆论展开围攻,
说朱熔基独断专行不讲民主,以李鹏为代表的保守势力给朱极大压力。九四年初,
为真正落实分税制朱开始飞往各地,逐省逐市地与诸侯谈判分税比例。在各地经济
发展迥异的情况下,力争为中央确保60%的税收。九四年一月,朱到广州与广东大
老朱森林和谢非谈判分税制问题,在省委会上朱熔基要求立即实行分税制,并在分
制后再多向财政上交130亿人民币,以弥补中央的亏空。朱熔基要求这件事只在省委
小范围内传达。但广东省为顶住压力,把这事层层传达到处级。于是,广东省内形
成舆论:说朱熔基“吃大户”,搞一平二调,打着邓小平的旗帜,反对邓小平路线
。这时广东、福建、江西、浙江等诸侯与中央保守派联合再次要挟朱熔基,使中央
不仅在经济,更上升到政治等问题上,分成两派,内斗不休。

六、高层派斗诿密 税制改革难产

  九四年上半年,大陆整体经济环境每况愈下,财政赤字无限上升,致使通货膨胀
一浪高过一浪。六月过后中共中央终于决定将召开四中全会,先加强部分引起争斗
的党政大权,再逐步在经济上寻求妥协。在漫长的会议筹备期间,经济继续恶化,
通货膨胀对农业、重工业等基础产业破坏形成恶性循环,农业生产资料涨价,使农
业粮食、蔬菜生产入不付出,食品和菜篮子物价上涨50%以上;重工业生产投资大
、期限长、周转慢使46%的大中企业亏损。税制和整体社会机制的改革到了迫在眉
睫的地步,不立即改革将面临崩溃的威胁。朱熔基在他的四大智囊团:国家证券委
副主任李剑阁(主任由朱自己兼任);中银副行长周小川;经改委宏观司长楼继伟;
综和司长郭树清推动下,在国务院和政治局力排众议,推出他的“税改方案”。八
月五日,即中央十四届四中全会第五次筹备会后,国务院颁布任命案,任命朱的两
名干将项怀成、卢仁法为国税局副局长。开始推行朱的“加强税收管理;健全税制
立法;改革税务体系;实行分税制”一揽子方案。但是,中共高层的分歧仍无法统
一,必须与税改一起配套实施,才能使之有效的“国企现代企业化制度”、“金融
体制改革”、“农业政策”等,一系列的体制改革方案,都遭到以李鹏为代表的保
守派的封杀。他们认为国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占全国产业的绝大多数
,盲目地对这个主体进行所有制关系的改革,将势必损及这些绝大多数企业的生存
和发展,从而损害国家整体经济,引起混乱,重踏苏联东欧经济崩溃之覆辙。而以
中共元老陈云、被称作“地下总书记”的宋平、宋任穷、原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
及被誉为左王理论家的原中宣部长邓力群等为代表的极左派势力,则更是“义愤填
膺”,以顽固不化的马克思主义对朱的改革全盘否定,认为这是从根本上冲击社会
主义整体,使中国变色,使党的事业毁于一旦,在下半年经济情况如此恶化,财政
收支严重失衡关键时刻,再次下令给那些早已病入膏肓的亏损企业以巨额“财政补
贴”,使几百亿的人民币通过国企又流进了火热的消费市场,致使通货膨胀雪上加
霜。然后,国企仍然亏损,李鹏继续补贴……
  在税制实施过程中,改革派更遇到地方保守势力和既得利益团体阻挠,他们软磨
硬泡,推、拖、等、抗。利用中央矛盾,与中央权威抗衡。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使政令不通,政府瘫痪。在九四年开始落实分税制时,虽历经争吵,谈判后中央作
出让步,协议以“定额返还”的形式对各省市不同的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区别对待
。以原来的税收水平为基数,以后逐步提高。凡自分税后多向中央财政上交的税款
,再由中央返还地方……但如此完美的政策引出的却是另一场悲剧:各地诸侯私下
竟开始虚报税收基数,坑骗中央税收。其中做得最过火的上海、江苏、福建、广东
、广西等省,往年税收增长率不超过百分之十几,而今年却报称增税百分之三十以
上。而最出格的海南省今年虚报税收增长了93%,本来中央九四年计划完成税收近
五千亿元人民币,上半年本该完成两千多亿,但六个月过去仅收税一千七百亿。且
按此基数年底结算,中央不但不会增税,反而要比往年倒贴更多给地方。
  朱熔基能否在高层错综复杂、派系林立的权力斗争中站稳脚跟?能否在大陆畸形
多变的经济发展中,继续推进前两位改革者的未竟事业?还需拭目以待。但自从分
税制推行到九四年第三季度显示:大陆财政收支逆差继续扩大,税收的增长远不能
支付庞大的财政支出,赤字仍在增长,通货膨胀仍在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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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岩华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1月29日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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