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国家股市场,允许私人控股
——从价值论谈保护公有制和公有财产
金 水
一、引 言
中国以往的企业改革主要采取了承包和租贷两种形式,经过反复而充分的尝试,
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但老的问题例如政企不分效率低下,一户一率鞭打快
牛等没有解决,而且由于原有的计划控制瓦解,又没有新的有效的约束机制代替,
还出现了财产责任上的软预算约束负盈不负亏,企业发展上的短期行为,以至整个
社会的消费超前等一系列新问题。国营大中型企业明亏的占三分之一,暗亏的不计
其数。国家财政入不敷出,瓶颈工业愈发吃紧,投资结构严重失衡。在这样的局面
下,原来不受信任的股份制试点便被推到了前台。
二、限制的后果
就象农村的分田到户一样,城市企业的股份化本来是大有前途的。但是由于对社
会主义公有制作了左倾僵化的理解和解释,股份制试点被套上了一道紧箍咒。具体
地说来,就是在股份企业中坚持以公有股份为主体,国家股的转让受到严格的限制
,单个自然人持股不得超过一个企业全部股份的千分之五。限制国家股的转让,看
起来是在保护公有制,其实是在损害公有制。道理很简单,所有权包括了转让权,
一旦转让权被剥夺,所有权也就不那么值钱了。限制个人的持股份额,实际上就是
在限制企业家精神,限制投资,限制承担风险。要搞市场经济,就应当允许买卖自
由,一边让国家股自由上市,另一边让私人自由控股。至于国家股是否卖得出去,
有没有人愿意买,价格多少,那要由市场来定夺。人为的限制和坚持多了,就必然
会干扰市场机制的健康运行,助长以权谋私的腐败之风,最终导致经济改革的严重
挫折。
三、正确的途径
股份制度虽然会牵涉到许多复杂的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但那大都是发达阶段上
的事情。作为国有企业股份化的第一步,本来应当是简单明了的。首先,由国家组
织一批专家对企业逐个评估,然后将每个企业的评估值分成若干股份在市场上按市
价出售。取消国有股份必须占百分之几的规定和对单个自然人持股份额的限制,允
许私人控股。考虑到中国的特殊情况,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每个企业的股份宜多不宜少,宜小不宜大,这样可以招股到更多的买者。
第二,发认购证这样的中间环节应当取消。中间环节多了,必然给贪污和贿赂提
供便利。与其因供不应求而搞凭证供应,还不如提高原始股的价格来抑制需求,使
供求大致平衡。股票又不是什么人民生活必需品,紧缺时非搞凭证供应不可。
第三,要公平公开。这里的关键是公开。只有充分地公开才能消除信息垄断,达
到公平。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广泛地通知,使全国人民家喻户晓,什么时间,什
么地点,可以买到什么股票;二是充分地披露,将企业的资产负债、生产经营、风
险因素、专家评估等各种重要的情况尽可能地公布于众,告诉人们购买该种股票的
风险和利益,让人们在知情的情况下自主地作出买或不买的决定。法律必须严厉禁
止对投资者保密,欺骗引诱投资者的卑劣行为。
以上三点中,第三点最根本、最艰难。其之所以根本,是因为公开是股票立法的
思想基础,带有长远的意义;而其之所以艰难,除了技术问题的复杂性和专业人才
的匮乏之外,还因为人为的抵制和破坏。总会有一些人试图通过垄断信息来牟取暴
利;这种普遍的情况又会因为我国当前法制不健全、腐败丛生的特殊环境而变本加
厉。
放开国家股市场之后,接下来的问题是要确保卖足价。这是保护公有财产、从而
保护公有制的关键。不要用行政命令去定指标、限日期,强行销售;要警惕一些人
利用职权廉价处理,化公为私。国有企业的出售可以经过一个较长的时期。要根据
市场行情待价而沽,力争卖个好价钱。股价飞涨,便是抛售的大好时机。原始股应
当象转手股一样,随行就市,其价格不受评估价或票面价的限制,股市涨时溢价,
股市跌时降价,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照国内股市经常飞涨、资产评估往往过低
的情况,市价即使是所估价的几十甚至上百倍也不足为怪。反正国家赚钱,全民得
福。
目前在股份制试点中上市的大都是盈利的企业,但是当务之急却是出售亏损的企
业,尤其是那些经营性亏损的企业。就象农村改革是从贫穷落后的地区开始的一样
,城市改革也应当从亏损企业的扭亏为盈开始。而扭亏为盈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国
家股自由上市,并且允许个人控股经营。亏损的企业之所以也能卖出去,或许还能
卖到好价钱,是因为这些企业到了私人手里能盈利。这就好比农村的土地,集体经
营产出有限,分到户上却能奇迹般地增产。这样做将使国家一举三得:甩掉了财政
的一个沉重包袱,通过出售企业增加了财政收入,等这些企业盈利之后还可以征税
。在东欧和原来苏联,由于政治和社会不稳定,这类企业政府想卖也卖不出去。中
国应当抓住目前社会稳定、股市看涨的有利时机,及时抛售,切不可错失良机。
四、理论根据
放开国家股市场,允许私人控股,是否意味着私有化,意味着否定社会主义公有
制?显然,这是一个理论禁区。长期以来,由于它的存在,人们做事躲躲闪闪。当
经济改革已经迈出现代化的步伐时,人的思想却依然被禁锢在传统的框框内。改革
每前进一步,总要力图证明这不会影响社会主义公有制。而公有制的标准就是谁拥
有企业、份额多少。这种理解,这种标准,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不
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导向。对于这一重大的理论问题,现在该是说清楚的时候
了。
斯大林曾经论述过生产关系三要素,而其中决定的要素,按照他的说法,就是生
产资料的所有制。于是就有了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决定生产关系这一说法。对此,应
当有一个正确的理解。首先,这里所说的生产资料,无疑是指一般意义上的能够衍
生财富的生产资料,而不是耗费财富的生产资料,或者说,是指能赚钱的生产资料
,而不是赔钱的生产资料。否则,它只能损害所有者的利益,破坏所有制。而任何
一个人,一旦发现他所拥有的某一样东西对他有害,就会放弃它,这是普通常识。
然而左倾僵化的理论将中国的国营经济视为例外。即使亏损企业,即使有人愿意出
高价购买,也不许出手;即使年年赔本,耗尽了国家财政、人民血汗,也在所不惜
,也要死死地守住一堆废钢烂铁不放。据说,这是在捍卫社会主义公有制。真是天
大的笑话。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
产力的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必须为经济基础服务。而在极左思
想的影响下,事情颠倒过来了。不是让生产关系去适应生产力、为生产力服务,而
是反过来让生产力为生产关系服务,牺牲生产力来维护生产关系;不是让上层建筑
意识形态去适应经济基础,而是削足适履,从某种机械的教条出发去规范经济基础
,以牺牲基础来维护意识形态的“纯洁性”。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这种本末倒置的
曲解,是我国城市改革迈不出大步、股份制试点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根本障碍。
把国有企业,尤其是亏损的企业,卖给私人经营,不但不损害社会主义公有制,
而且更好地保护了社会主义的公有财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了资本运动的
多种形态,包括实物形态和货币形态。当资本从实物形态转变为货币形态时,其价
值并没有减少。这一分析不但适用于流动资产,也适用于固定资产。资本家把那些
闲置不赚钱的固定资产、企业的某个分支、甚至整个企业卖掉,是常有的事。实物
变成了货币,资本家的财产一点也不受影响。而且,在他手里不赚钱的厂房和设备
,到了别人手里可能会赚大钱,这就达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在这里,使用价值只
是价值这一精灵暂时寄附的一具躯体,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意义。把国有企业卖出去
,无非是使国有财产从使用价值形态转变到价值形态,财富本身一点也不受影响。
这里的关键是要卖足价。根据目前的股市行情,这完全是可能的。只要价格不低于
价值,就没有损害国有资产。反过来说,如果不卖出去,钱在私人手里,也是私有
的。不卖,是使用价值的公有制和价值的私有制;卖了,是价值的公有制和使用价
值的私有制。二者是等量的。
由于使用价值与价值形态的不断交替,国家所有制与私有所有制的绝对鸿沟正在
消失,决定的因素是价值而不是使用价值。只要国家手里有钱,随时都可以通过买
的方式将私有企业国有化。从保护公有财产的角度看,问题并不在于国家股可不可
以自由上市,允不允许私有控股,而在于上市之后能不能卖到一个好价钱。一笔买
卖只要对国家有利,就不必计较是卖给了私人还是公家,只要使国有财产最大限度
地增殖,就不能说是损害了社会主义公有制,而只能说是捍卫了公有制。那些反对
出售国有企业、反对私人控股的人,只讲谁拥有使用价值,而忽略了谁拥有多少价
值;只看谁拥有厂房、机器、和设备,而不考虑这些东西里面还有没有价值,能不
能为国家和人民赚钱。这种只看使用价值、不看价值,只看产品、不看商品的思路
是一种产品经济的思想。它表现了对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极端无知,与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导向是格格不入的。
再拿打仗作个比方。在第二次国共内战以及后来的延安保卫战时期,面对国民党
强敌的围剿,毛泽东提出了打运动战的正确方针,即不怕打破坛坛罐罐,保存我军
的有生力量,在广阔的战场上大踏步地前进和后退,在运动中歼灭敌人的有生力量
。保卫公有制和公有财产犹如保卫根据地,同样需要在广阔的战场上大踏步地前进
和后退。只有不怕打破坛坛罐罐,放弃一大堆赔本的废钢烂铁,完成从使用价值到
价值的转变;才能轻装上阵,甩掉财政包袱,增加财政收入。用毛泽东的军事语言
来表述,叫做保存了有生力量。国家一旦有了钱,就有了主动权,既可以投资到瓶
颈工业中去,必要时也可以再把企业买回来。因此,放开国家股市市场,将国有企
业投入到商品运动的活水中去循环,既是股份制改革的正确途径,也是保护社会主
义公有财产的有效手段。
历史的现象常常表现出惊人的相似。二次内战后期王明否定了运动战的方针,全
线防御,拒敌于国门之外,结果耗尽了红军的有生力量。如今一些人死捂住低效的
国有企业不放,说是在保卫公有制,这种全线防御的笨拙策略,不正在耗尽我们的
国力吗?一张一驰,既是兵家之道,也是商家之道。运动的观点,乃是辩证的观点
。过去是战场上运动,现在则要在市场上运动,个中的辩证法是相同的。静止守成
的观点是形而上学的观点。它使我们打仗挨打,经商亏本,到头来祸国殃民,自然
也毁了社会主义。
五、预期效果
国家股自由上市,允许私人控股,是股份制改革走向成功的关键一步。国营企业
,尤其是亏损企业,一旦卖了出去,由国营变成了民营,政企不分,国有资产无人
负责的问题将一并解决,政府可以脱出身来专心从事宏观调控。一户一率鞭打快牛
没有必要了;负盈不负亏的软预算约束不可能了;短期行为也不会有了。经济学家
们多年来绞尽脑汁设计的利益动力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将自动产生。作为城市经济
改革中心环节的企业改革一步到位。事情其实就是这么简单。
除了企业改革的微观效应之外,从宏观的角度看,国家通过出售企业积累了大量
的资金,可以投资到能源、交通和原材料这三大瓶颈工业中去,经济失衡将得到合
理解决。
从股份制本身来看,大量的国家股上市将平抑扶摇直上的股价,使股市的供求趋
向平衡。目前国内的股票价格,有的一年半载便上涨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这是不正
常的。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市场供不应求。这与北京市冬季蔬菜的价
格暴涨道理是一样的。可惜我们的一些同志只会平抑蔬菜的物价,不会平抑股票的
物价;既使国家失去了赚大钱的机会,也使刚刚起步的我国股市价格失常。
六、注意的重点
要注意保护公有财产。一个冷酷的现实是:在保护公有制的高叫声中,大量的公
有财产正在无偿地流入私人的腰包。在已经实行股份制的企业中,对原有资产的评
估往往过低,而且同股不同利,个人股挤占国家股的权益;在不搞股份制而继续承
包或租贷的企业中,“保两头、挤中间”的现象由来以久,比比皆是。这个“中间
”,就是国有企业。挤中间的结果是:潜在的亏损已经超过了明亏。而明亏本身也
已经占国营大中型企业的三分之一。不少人在改革中发了家,原来就是靠这种无偿
的挤占和白拿。而这一切,还都貌似合法。至于非法侵占,就不在此提及了。
世界上这么强调保护公有制的,恐怕莫过于我国;而国有资产这么大量地流失的
,也莫过于我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实中的二律背反呢?根本原因就在于用产品
经济的思想去理解公有制,不懂得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国有企业本身也是商品,
也可以买卖的道理。公有制是以公有财产为基础的,而财产又是以价值、而不是以
使用价值来计量的。一些坚持企业为国家所有的好心人,只注意到保护形式上的、
抽象的公有制,而没有充分注意保护公有制赖以存在的、具体的公有财产,尤其不
知道通过商品交换(而不是行政命令)去保护公有财产的辩证道理。于是,当企业的
资产悄悄地流失,但企业在名义上还属于国家所有的时候,他们仍然可以自慰和安
心。资产可以流失,企业可以亏损,但国家所有的名义不能改变。这就是限制国家
股转让的由来。等价交换的路被堵死了,化公为私、巧取豪夺、内部交易等各种不
等价交换自然乘虚而入。权力的等级成为竞争的规则,法治就难以确立。人治导向
混乱,腐败必然丛生。只要国有企业不实行有尝转让,对它的无尝宰割和瓜分就会
永远继续下去。而有尝转让则将界定产权,使无尝占有失去机会。
可见,在国有企业能不能卖上面争论,注意力的重点放错了。既然要搞市场经济
,对于这个问题早就应当给予一个肯定的回答。接下来的问题是国有资产在转让中
有没有得到足够的补偿,而不是国家是否拥有企业。也就是说,我们注意的重点,
应当是具体的公有财产,而不是抽象的公有制。为此,就需要健全市场,确立规则
,促进竞争。规则要公正,信息要放开,机会要均等,市场要面向每一个人,包括
无权、无势、无关系的普通人。
七、结 论
股份制是改革国有企业的正确途径。但是必须冲开理论禁区,卸掉紧箍咒,让国
家股自由上市,允许私人控股。当务之急是把亏损企业化成股份卖出去。
从价值的角度看,问题不在于能不能卖,而在于卖了多少钱。只要国有企业的价
值在股票市场上得到了充分的实现,就是有效地保护了社会主义的公有财产,从而
捍卫了社会主义公有制。
国有企业一旦按照等价有尝的原则转让出去,政企不分、产权界定不清、软预算
约束、鞭打快牛、短期行为等一系列长期困扰城市经济改革的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企业改革一步到位。
大量的公有财产正在坚持公有制的叫声中无偿地流失。我们要把注意的重点放在
具体的公有财产上,而不是抽象的公有制上;用等价有偿取代无偿占有;阻止国有
资产的继续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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