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1月号-神州大地 蔚明简介 蔚明文章检索

 
婚外恋与情人风.................蔚明
 
 

婚外恋和情人风
  

蔚   明

      有一女在回国探亲时顺便“侦察”一下择偶机会,听说很沮丧,因为大陆正
刮“情人”风:女友们看得上的一定要是成功的男士,而成功男士呢,不是已婚者
婚外恋,就是同时有多个性伴侣的单身“贵族”。一句话——很不可靠。
      笔者同一位已婚女友聊起这股婚外恋加情人潮。她本人在外企工作,先生是
大学同学,属於那种边读书边用电饭锅烧方便面的知根知底型,大约彼此也都是对
方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恋人。“现在想想,真因为当时我俩都想结婚,才结了。”
她说。聊得更熟了以後,她透露了一段与外国老板的精神恋爱,为此她觉得对不起
先生,要求离婚,甚至搬到娘家去住,在先生的苦苦恳求下,她才回了家。虽然她
与外国老板没有那种关系,但她猜测先生心理上肯定还是有阴影,要是有一天,有
另一个女人说爱他的话,他会不会倒向那一边呢?我问她为什么会有婚外的感情,
她说已婚生活较平淡,而她见到那外国人时,就是一见钟情的感觉,无法躲避这种
吸引力。
      她所述的理由可能是婚外感情最普遍的理由。还有个男的说,要妻子,也要
情人,是为了引入竞争意识,妻子的饭会做得更好,更顺从听话,而情人也不敢有
过多的要求。这话虽然十分自私,说的也肯定是自我中心,但它暴露了婚外恋、觅
情人的自私的人性本质。而古代三妻四妾、妇德、休妻那一套竟被学着在市场经济
海洋里游泳的中国人标榜成“竞争意识”。本文无意道德评说,而对婚姻制度的态
度,也不是本文想讨论的,只是基於每个人生存的现实性与人与人关系的游戏规则
,提供一些事实的说明。

(一)喜新不厌旧,花钱不尽财

      刚回国时,就听说男女恋爱的年龄有“除二加五”的说法,也就是说,一个
四十岁的男人,该找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的女孩子作情人。前者或有地位,或事业有
成,看者恐怕除了温顺与美丽外,能有公关的潜质也不错。而真有不少年轻女孩子
,愿作“傍尖”、“小蜜”,想幸运的话那男人总比自己老得早,收了心就会和自
己好好过日子;就是不走运还可以多捞他点钱,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女孩子利用对象
作跳板的。
      只恋爱、不结婚并且有多个性伴侣的有钱人为自己辩解道:担心女朋友是冲
着他的钱来的,不如破点小财、慢慢“考验”,省得离婚时被分去一半儿财产。的
确,在对金钱的你追我赶中,谁还敢相信爱情呢?
      也有婚外恋者辩解道:不专一是男人的本性;专一者是因为没条件,不够成
功风光,才没机会“拈花惹草”。而广东某地方的干部干脆对自己手下进行婚外恋
的小干部们讲,要找就去远些的地方,还说了几句顺口溜:
      “喜新不厌旧,搞远不搞近,风流不下流,花钱不尽财。”
      而广东惠州十二位妻子向中山医院附属三院综合心理咨询门诊室发出:“求
救信”,清楚地指出“二奶”成了当地时髦的标志和权力的象征。让人不禁想起中
国自古的皇帝梦的一部分,高官的妻妾成群以及小老百姓的一夫一妻……时光真的
开始又倒转了吗?
      有的女友,与中学或大学时的朋友一处好几年,留恋感情却不满对方不够好
的才学,最终还是与他结了婚,好象“男子无才便是德”,但求可靠。情变、婚变
,在男女身上都会发生。一位记者朋友,与妻子讲好她下海,自己专事写作,像他
花去大量时间精力为妻子找关系,为她的生意铺路。她有钱了,也终於变心。无怪
一位名人说:“夫妻双方都只能帮助对方到可以控制对方的地步。”比如出了後来
的陈世美,也有当初秦香莲的责任;男孩子帮自己女朋友成了电影明星,她太有条
件另投他人怀抱了。

(二)性意识的觉醒与迷茫
      
      婚外情到底有多少?很难有什么统计数字作参考,只知道亲朋好友中真不乏
扮过已婚者情人的角色的,有的还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同有妇之夫交往的。一位朋
友,家居小城,很开朗的人,但偷尝了禁果後,却不快乐了,因为对方有妻子了,
他们只能偷偷背着人约会。当她知道对方不可能离婚时,很痛苦地告诉了一位已为
人妻的密友,说自己根本离不开好的性生活;既然这个男人只能偶尔地,而不是经
常地给你良好的性生活,你应当离开他。她第一次正视自己的性需要,然而一为情
欲逼使,一时跳不出习惯的模式,她又与另一位已婚男人相恋了。这一次,男人愿
意离婚再娶,但孩子被前妻“教唆”,当面谩骂她;小城的社会舆论也被动员起来
了,一致谴责她这个第三者。他们觉得很没意思,最後还是分开了。经过这些“折
腾”,她也积累了些经验,比较能够控制自己的身体以及由并不美丽的恋情带来的
感觉(痛苦时多,快乐时少),她开始寻找现实的感情和婚姻。也许因为过去的阴影
太重,她还没能找到合适的人成家,也许她已不想用婚姻维系住什么吧。
      肖复兴在《街上流行爱情》一文中,说现在中国的爱情仅要一个三级跳就直
奔主题,立等可取。在北京海淀区著名高校的舞会上,尽管总有穿制服的人巡视舞
风,却依然是一到九点钟,交谊舞就改作“贴面”舞,女孩儿们被第一次遇上的男
的搂得紧紧的,真令人惊叹这些年轻人直率,大胆“表达”。一个在外企工作的女
孩听我介绍说美国男女约会三次後就可以考虑适不适合上床了,一曰现代节奏,二
曰重视性欲乃生命健康的需要,女孩儿告诉我,北京也差不多这样。不过,就是台
湾主张情欲解放的女性大概也不会认同多个性伴侣的婚外恋者吧。由於历史的原因
,如“知青回城”,大龄青年前些年受的必须成婚的压力,中国的确遗留了不少“
凑合着过”的夫妻;也由於过去男女缺乏婚前性生活的了解,甚至接近零的性知识
,使不少已婚者有意无意地寻找更“配”自己的另一半儿。进来还有人特别提出“
老三届”那一批人的婚姻质量,同时这批人工作的压力比较大,再要打离婚真怕担
不起,找情人就成了一种妥协办法。当然有的是什么都想要,只要玩得转,没麻烦
,就心安理得。

(三)受伤害的往往是女人

      有文章说,大陆可能正在经历的是一场婚姻革命,婚姻提供了安全感,也带
来了平淡以及各种对方为自己尽义务的想当然。还有许多文章使用“试离婚”、“
别居”等法律上不能定义的两性关系等字眼,字里行间不无赞赏。其实就是夫妻分
居,离婚的前奏或说是缓冲机会。因距离产生美感的也许和好了,同样因距离不再
沟通而与别的异性沟通的则更多。
      认为婚外恋可耻的人也还是大有人在,即便不涉及所谓道德沦丧,也认为婚
姻的契约关系正是保护了夫妻二人势弱、被动的一方。换言之,现代立法重视保护
弱者的利益,这已成为人之精神的一部分,否则女权、少数族裔的权利、动物权益
在近现代就不用去争取了。具体到婚姻法,离婚时更有钱的一方要分给另一方一半
财产,一部分也是基於这种考虑。也许以後有立法,对因婚外恋而不能尽到配偶责
任的人,应至少处以罚款,专款专用,用於另一方的心理咨询,或拨给“婚姻弱者
俱乐部”。
      在香港,在内地,都有妻子们联合抗议丈夫包二奶的行动。伤害女人,并不
是女人的天性。由於各种原因(而最多的还是经济差异)而傍了大款的女人绝不像某
些文章描述得那么“潇洒”,没有痛苦,多少人以为只需要短痛(权当挣钱)而得来
了长痛,有的身心受到极度伤害。而商人毕竟是商人,在“包”你的时候提供了每
月的住房和生活费,你一旦离去或被玩腻了,能剩下几个钱?既然二奶奶成了“货
源”,是商品,那市价就会随着行市起落, 不知有几个是能够让精明的商人破大财
的。更何况有只付出真情的痴情女子白让人占了便宜。
      我听到过一个友人的哥们儿的一桩“风流”,那哥们儿是暴发起来的香港居
民,以前更是个文化人,有妻子,还有一子。他在大陆沿海某城市包下内地来的一
女子。我问何以见得是包呢?答曰为她吃住提供了一切开销,并有当地地头蛇主动
为她监视着。俩人毕竟较常见面,挺有感情的,但他不想惹麻烦,很注意避孕。可
那女孩倒也“成功”地怀上了他的孩子,到了三个月时告诉了他。他坚决不想要,
但生育的权利在女方,受过西方教育的他也只有无奈地回到香港。他不想原谅女孩
子的主见,拿出十万块钱,打发她回老家,嘱咐手下人要她老家地址,大概想以後
有机会去那就重续就缘。不过,当他再次来到沿海某城市,那个地头蛇告诉他女孩
被他用枪逼着堕了胎(胎儿已四、五个月),被打发回了老家,“谁让她不听话,破
了‘规矩’!”这个香港商人被朋友认为是较重义气的(可惜中国男人重义气而轻视
女人),我倒更认为他是出於一点负罪感,一点同情心,才设法找那个女孩子。人海
茫茫,地头蛇和他手下的人都不肯给他提供线索。就是找到了女孩儿也无法起诉谁
用手枪逼她堕胎,因为中国不会给未婚人以准生证,即是说她压根儿没有生育那个
孩子的权利。
      女情人们为不能名正言顺地生活痛苦着,而妻子们呢,被传统以及那些自私
的男人教育得睁只眼、闭只眼,施寄青说她把两眼都闭上了,就能不受伤害了吗?
在谢园、瞿颖等主演的电视剧《爱情帮你办》中,最老的帮办大妈的女儿爱上了有
妇之夫,女儿断定是那人只爱她一个,帮办们只好安排那人的妻子出现在女儿与他
幽会的现场,类似“捉奸”,正对大妈女儿花言巧语的丈夫一见妻子出现,马上换
了付面孔,反咬大妈的女儿勾引他。最“精彩”的是,妻子对於帮办们让她了解丈
夫品行的安排,却说:“你们有什么权利这么做?!”装傻谁不会,一味容忍就是
心甘了吗?正像扎西在《老调还是要重弹》结尾时表达的,难道鲜血还不足以唤醒
中国人尊重女性的意识吗?作为顾城妻子的谢烨,对顾的另有所钟,不是装傻,而
是自作聪明地做了“贤淑”的大夫人,以为这样才是真爱、大爱,才有了这场悲剧
。做妻子的,容忍了又怎样?夫权同任何权利一样,没有制约,就会习惯性地膨胀
,成为特权,无怪有人要撰文捍卫这种特权了。

(四)国情所逼 时有无奈

      当然客观的环境,也使一些恋爱的质量大打折扣。最突出的是居所。小马的
姐姐结婚半年,发觉嫁错了人,要离婚而男方不肯,俩人倒没住在一块,男的也不
爱她,纯粹因为男方等着分房,不惜耗小马姐姐的青春。不用提许多人为分房赶紧
找个朋友,差不多就登记结婚。
      没房子,同居“试婚”就更不可能,一起旅行也不可能,没有结婚证呀。离
异了的夫妻分居也不可能,还得住在一块儿,何谈新的约会。轰动一时的话剧《离
婚了,就别再来找我》正是以这种大环境作背景的。而宾馆饭店的奇景之一就是真
正的情侣不能住到一起,而嫖娼卖淫的倒无人管(因为有串通)。这些,都限制了男
女爱情的正常发展,以致婚姻基础难以稳固。
      虽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而人性又是那么的脆弱,但在男女人口比例相
当的社会中,一夫一妻制被文明社会采纳,绝非偶然。两性关系,只有相互忠实才
可能平等。就是有钱有势的人,也必须遵守更平民化的婚姻制度,这是因为现代社
会讲人权,限制以强俘弱,弱者同样拥有完整爱情的权利。有人嫌它限制人性自由
发展,号称并不反对女友(男友)也去找情人,但他(她)骨子里至少知道那样是不够
卫生的,即便大家都不想保护彼此的隐私。
      据说有大款到北京某婚姻介绍所掷下千金,终未争得哪个姑娘的青睐。如果
这是真的,说明女人依附从属的心理更多地受到动摇,情人风中因经济状况悬殊的
种种依附现象就会少些。而越来越多绕着中文译本《廊桥遗梦》的读者,不会读不
出那不受任何道德评判的罗曼故事,其实也讲了人生贵乎取舍,即便无奈,却也为
自私的人性添了不少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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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蔚明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2月2日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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