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6月号-特稿 王希哲简介 王希哲文章检索

 
北上宣言...............(广州)王希哲
 
 

北上宣言


王希哲


      【编者按】本刊从权威方面得知,一九九三年中国政府为争取最惠国待遇而
提前假释出狱的资深民运人士王希哲,依法应该於今年四月二十八日假释期满。就
在这一天,广州市检察部门向王希哲宣布,将他监外执行的刑期延长到本世纪末的
一九九九年。同时向他宣布,不准离开广州,定期向公安机关汇报自己的行踪和思
想等规定。王希哲对此极为愤怒,表示一定要到北京最高司法机关控告,并撰写了
表示自己态度的“北上宣言”。检察机关告诉王希哲,如果北上告状一切後果自己
负责。
      广州的检察部门延长王希哲的假释刑期,是违反中国法律的肆意迫害人权的
行为。中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份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
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如果再犯新
罪,撤销假释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後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四条的
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王希哲没有被撤销假释,收押监狱和加重处罚,说明就
是按照中国执法部门的认识,王希哲也没有犯新罪。按照法律规定,假释期满就是
王希哲的刑满之日。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对王希哲采用监外执行的刑罚,不仅是公
开的人权迫害,也是执法部门公开违法。
      王希哲是中国著名的异议人士和民运领袖,我们在此发表《北上宣言》,强
烈谴责中共当局的违法行为,声援王希哲的抗争行动,呼吁国际社会采取有效措施
,阻止中国政府对王希哲这类的良心犯的新迫害。


中国共产党政府:
      你们认定我犯有反革命罪并用监狱来压迫我,已经整整十四年了!
      你们说,你们是革命党。革命是无罪的,而反对甚至异议你们的革命则是有
罪的。在这专制教条的口实下,近半个世纪来,你们干了多少坏事!镇压、迫害了
多少无辜的群众(甚至包括你们的领袖人物刘少奇、邓小平……)!你们给国家和人
民带来了多么巨大的灾难!这些事实,甚至连你们自己也曾经是承认了的。
      虽然你们在“镇压反革命”的口实下干了那么多的坏事,但好话你们却是要
说的。你们拼命要把你们的法律说成是世界上最文明的法律。你们信誓旦旦,一而
再再而三地向全世界人民解释说,你们的“反革命罪”,其内涵,仅仅是“危害国
家安全”的行为,诸如:“实施了颠覆政府或者分裂国家的行为,或者实施了持械
聚众叛乱的行为,或者实施了间谍行为等。”而这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行为,“在
任何一个国家都是要受到惩罚的。”因此,说你们的“反革命罪”规定,抵触了各
成员国有义务遵守的联合国《人权宣言》是冤枉了你们的。你们是很尊重人权的呀

      我知道你们说的这些都是假话。举例来说,如果是真话,我王希哲便没有犯
下任何反革命罪了。因为我既没有“实施颠覆政府”,也没有“分裂国家”、“聚
众叛乱”,更没有“间谍行为”。我的全部行为,不过是写了几篇很温和的文章,
说了几句批评的话。这在世界上任何一个文明国家,都不会认为是犯罪的。
      但是,我又很希望你们说的是真话,起码,是一种痛改前非、从今以後可以
兑现的真话。因此,十四年来,在狱中,我一次又一次地向你们的最高法院申诉和
控告,计“六四”以後四年,我登记有数的申诉便达四十余次。但我在你们眼里,
不过是草芥,不屑一顾;甚至,为了这些申诉,你们竟一再地将我锁进禁闭室,用
最黑暗、最法西斯的手段来对付我,折磨我,企图摧毁我捍卫自由和人的尊严的意
志。
      在国际正义舆论的压力下,你们不得已“假释”了我,但仍然压迫我,不允
许我上京追踪数十次申诉的下落和结果,理由是,我仍是一名监外服刑的罪犯。好
象在中国,罪犯便可以剥夺了他的申诉权利。
      不得已,我将申诉托香港的人大代表郑耀棠先生递交人大,希望他能在人大
为我发出一点鸣冤的声音。我以为郑先生是香港的人大代表,总应该比国内的“人
大代表”更勇於主持正义一些。但是我错了。我後来才明白郑先生也不过是你们手
里的工具。
      我之後忍耐,忍耐。等待着假释期满的一天。我满以为到了那一天,我便可
以痛痛快快、扬眉吐气地到北京去向你们的政府讨个公道。
      但是我又错了。四月十八日,假释期满,你们的检察官向我宣布,你们还将
继续用“监外执行”的规定来压迫我,直到本世纪末(你们的政权还能维持到那一天
吗?)
      我已经不能再忍耐下去了。我向你们郑重宣言:我将北上,冲破一切阻力北
上——不能坐飞机就坐火车;不能坐火车就坐汽车甚至步行,到北京,到你们的最
高司法机关去问个明白:我究竟犯了你们《白皮书》中说的反革命罪的哪一条!
      你们又一次向我发出威胁,说是不经你们批准的话,一切後果要由我自己负
责云云。
      什么後果呢?无非是“绑架”、“失踪”、“栽赃陷害”、“收容审查”、
“监视居住”、“无限期秘密拘留”……总之,一切你们惯用的对付那些敢对你们
说一个“不”字的人们的那些黑暗手段,你们都为我准备好了吧,我要起程了!
      你们总以为,你们动用这些手段去对付一个手无寸铁却敢於与你们论理的人
是你们强大的表现。不,恰恰相反,这正是你们虚弱,你们气数要尽了的表现。正
如过去你们没有这些手段,而国民党用这些手段对付你们,对付你们支持的学生,
知识分子(柔石、李公朴、闻一多……)时,你们所骂他们的那样。你们骂对了,国
民党是虚弱的。他们完蛋了,他们逃跑了,你们胜利了!
      你们胜利了。你们骄傲极了,以为天下莫予毒了,可以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了。你们说,你们的胜利,是牺牲了数千万人生命作为代价的,因此要保住这个政
权。但是,这数千万人为什么牺牲?难道仅为了你们一党得到天下的私利么?不,
他们是为了你们的口号而牺牲的。昨天,你们写在旗帜上、高举在手上的口号,是
“民主、自由”,是“联合政府”,是“废止一党专政”,“实行民主宪政”、“
出版、集会,结社自由”、“实行普选”……。这一切,不但充斥了你们的经典《
毛选》,而且是你们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的,是包括毛泽东、邓小平在内的你
们党的领袖们都举了手的。时值抗战胜利,中国向何处去,你们正是用这些口号争
取了人民的同情和拥护,发动了用你们今天的眼光看来属於“聚众叛乱”、“危害
国家”、“在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受到惩罚”的革命战争,付出了数千万人的生命代
价,才取得政权的。结果如何呢?结果,你们不过是用你们共产党的“一党专制”
,代替了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你们把“民主宪政”、“出版、集会、结社自由
”、“新闻自由”、“普选”统统说成是“不合国情”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口号
。既然“不合国情”,你们昨天为什么又要用这样的口号来动员人民,让人民去付
出数千万生命的代价呢?何况,“不合国情”,蒋介石、戴季陶、吴稚晖不是早就
告诉过你们了吗?
      人民很天真。他们付了代价就要求你们兑现诺言。你们脸一翻,说是“反右
”,说是“平暴”,就要一个巴掌又一个巴掌把人民打入血海之中。你们说,你们
共产党是不谋私利的党,说得过去吗?
      有人会问:“滔滔者天下皆是也,而谁以易之”?既然你知道共产党如此,
那么坚持上京申诉又有什么用处呢?难道共产党会对你独发慈悲,网开一面么?
      这话不错。不过我想,还是抗争一下的好。总不能这么无休止无止地低声下
气象狗、象奴隶般地活下去吧。
      我希望全国的朋友(特别是律师朋友),港澳台的同胞,全世界一切主持正义
的人们对我的宣言给予同情、理解和支持。
      此宣言抄送中共政府,并转送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海牙国际法院及诸友人。

相关文章
作 者 :王希哲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1月30日15:3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