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组织、国际特赦、中国人权、人权观察、国际红十字会、各国政府及首
脑:
为了陈子明目前的处境正危及生命,我们做亲属的寝食不安、忧心似焚,不
得不向您们说明情况,请求您们伸出援助之手,救救陈子明。
陈子明因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入狱。一九九四年五月因病保外就医,出
狱後经医院检查,发现患有癌症、肝炎、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入狱前他的身体健壮)
。其中癌症於同年九月作切除手术,十月至十一月进行放射治疗,放疗期间白血球
急剧下降,体质极度虚弱,医生嘱咐要继续进行治疗、定期复查、精心护理、注意
调养,并且至少需要坚持二年以上的时间才能恢复到放疗前的状况。近半年多来陈
子明和家属一直严格遵照医嘱,多方求医、服药,注意护理和调养,从未间断。不
料上月二十五日夜,北京市公安局、劳改局突然派几十人到陈子明家,在没有任何
法律和行政文书手续的情况下,口头宣称陈子明保外就医病已治愈,现对他予以收
监,将陈子明重新投入监狱。
我们大家都知道,现代国内外的医疗手段还毫无把握治愈癌症。目前,对於
癌症病人来说,手术、放射治疗後一年内复发的可能性极大,五年内生存的可能性
很小,如果癌症复发、扩散治好的可能性基本没有。所以对於癌症病人在手术、放
疗後的五年中是向癌症夺回生命的关键时刻。手术、放射治疗只是一个基本治疗,
更重要的是综合性的治疗,它包括:生物免疫治疗、心理治疗、气功治疗、体育治
疗、饮食治疗及一些辅助疗法。特别是对於癌症病人来说,家庭的护理显得更为重
要。俗话说,疾病要“三分治,七分养”,只有在配合综合治疗的同时有了很好的
家庭护理,这样才能全面调动癌症患者的各种内外积极因素,利於病体的康复。
癌症病人应严格实施专科医师所拟定的治疗方案,不能随意更改停止治疗。
但入狱一个多月来,监狱方面中断了对他的正常治疗、复查,子明正在服用的两种
主要治疗癌症的药物,由於需要冰箱保存及每日两次煎熬,监狱不具备条件也中断
了。癌症病人应有一个温馨、宁静而适合休养的家庭环境避免喧哗嘈杂,室内空气
要流通、新鲜,预防感冒,保持适度户外活动,注意劳逸结合。病人还应多听轻松
,节奏明快,旋律优雅的音乐,参加有利身心的健康的文体活动,重要的是保持心
境愉快,忌忧愁、恼怒、抑郁,避免产生孤独和消沉感。监狱的条件,根本不能保
证这些条件。监狱将子明与亲人分开,我们每月只有一次仅几十分钟的见面时间,
更谈不上为子明做一些护理、照顾;监狱剥夺了子明根据治疗的需要自由地来安排
自己的学习、休息、活动、娱乐的权力,就连随意想看一下电视的条件都没有,而
且同其他的刑事犯关押在一起,也不能保证一个安静的休息环境,病人每天甚至几
天洗一个澡,经常清洗、消毒衣物的基本卫生条件也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怎么适合
一个癌症的病人来治病、养病呢。对於癌症病人特别要注意饮食调理。多吃新鲜水
果、蔬菜和蛋白质食品。不能吃任何带有防腐剂及罐头食品。这样才能通过改变食
物的质地,来改变身体细胞的品质,利用人体内免疫力来破坏癌细胞,或使其无法
生长扩大;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把癌症病人从死亡中拯救出来。但监狱现有的饮食条
件就连基本的鱼、蛋、牛奶、蔬菜、水果的这样基本条件都不能保证,有的物品甚
至长期多吃不上,更谈不上保证一个癌症病人的营养所需。总之,监狱的环境根本
不能保证一个癌症病人所需基本的检查、治疗、护理、调养等条件,入狱才一个多
月的时间,陈子明病情在迅速恶化,癌症的各种危险信号已经出现,如疲乏无力、
厌食、腹账、腹泻等,有时书都看不下去了,身体明显消瘦。
对於陈子明来说,保外就医无论是从中国法律上来说,还是从人道主义精神
来说,都是合法、合理、合情的。为此,恳请您们对此事给予关注,运用您们的影
响力救救陈子明。使陈子明尽早保外就医并回到亲人的身边,以便尽一切可能把他
从死神手里夺回来。
陈子明母亲: 吴永芬
陈子明妻子:王之虹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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