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0月号-专题 刘刚简介 刘刚文章检索

 
刘刚致江泽民 乔石的公开信
 
 


刘刚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江泽民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乔石委员长的公开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各位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江泽民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乔石先生:

      我叫刘刚,曾因参与八九年“六四”学潮,而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处六年有
期徒刑,今年六月十八日刑满释放,被有关部门强行遣回原籍吉林省辽源市,在回
家以来的短短一个多月中,辽源市公安局的个别警察肆意侵犯我的人权,限制我的
人身自由,乃至剥夺我的生存权,甚至随意株连迫害我的亲属,在此期间内,辽源
市公安局派出大量的便衣警察,对我进行跟踪盯梢,几次强制传唤我,就是因为我
不作思想汇报,和无思想可以汇报,便对我实施治安拘留,肆意切断我家中的电话
,常常以匿名电话对我一家人进行辱骂、威胁、恐吓,多次威胁要砸断我的腿,整
死我及家人,每天都要几次打电话骚扰我,使我全家人夜不能寐。七月一日晚八点
,在我家楼梯口,几次用摩托车冲撞我,并将我弟弟刘勇及两个旁观者撞伤。七月
十四日上午,用一辆黑色尼桑无牌照汽车反复冲撞我。几次抓捕搜身我弟弟刘勇,
以及其他来我家探视的亲友,搅得我的所有亲属惊恐不安。非但给我个人制定了包
括每周须作一次思想汇报的十三条必须遵守的规定,而且还给我的亲属朋友制定了
七条必须遵守的规定。而且这些条文繁琐的规定,公安机关只向我们宣读一遍,不
给任何书面材料,却要强制我们必须遵守,一旦违反就对我们采取拘留收审等剥夺
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更令人发指的是,跟踪我的一群便衣警察王军、王忠、裴志
刚等人,於七月三十一日中午十二点,在光天化日之下,对我及我家人实行暴力抢
劫,强行抢走照相机及一千多元现金等物,并打伤我弟弟刘勇及妹妹刘明,而当我
们家人将此恶性抢劫案件向公安机关报案,当地公安机关竟重重设阻,推诿拖延,
甚至在我们将抢劫罪犯指认给公安警察时,他们也拒不捉拿凶手及有关罪犯。以上
所有这些,都严重侵犯我及我亲友的合法权利,严重威胁了我的人身安全和自由。
而那些诉诸抢劫、谋杀的行为,已是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我相信中华人民共和国
是一个法制国家,尽管法制尚不健全,但宪法还是保障每一个公民有不受他人抢劫
、辱骂、殴打和谋杀的权力,国家是不能允许那些执法犯法、肆意践踏人权的法西
斯暴行的,更不会纵容某些警察的公然抢劫和谋杀行径的,我相信江泽民主席有责
任也有能力来保护您的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力的,我相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乔
石委员长是致力於中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你们是有责任监督辽源市公安局依法执
法,秉公办案,并制止有关警察的违法乱纪及犯罪行为的,我也相信辽源市公安局
个别警察所干下的这一切土匪、流氓、强盗行径,绝不是由你们恩准甚或授意去干
的,而是你们所不容的。正是出於对你们的这种高度信任,我才敢提笔给你们写信
,向你们如此反映情况。并向你们提出如下请求:
      一、请你们在百忙中过问发生在辽源市的“七三一”恶性抢劫案件,督促辽
源市公安局全力破案,及早将抢劫主犯王军、王忠、裴志刚等人捉拿归案,并绳之
以法,归还我的被抢财物。
      二、请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部门审议辽源市公安局以剥夺政治权力为名,给
我本人制定的十三条规定是否符合宪法,并审议辽源市公安局给我的亲属制定的七
条规定是否符合宪法,如若不符,请责令审议辽源市公安局取消有关规定,并保证
我及我亲属的正当合法权力。
      三、恳请你们给我以生活出路,并保证我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尽管我被剥
夺政治权力,但我仍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仍然保障我有
生存权、就业权、迁徙权、出国权及思想自由等基本人权,应该允许我做些力所能
及的工作,以便维持基本的生活来源。
       四、请责令审议辽源市公安局停止使用流氓、特务、法西斯手段,来对我和
我亲友进行恫吓、迫害、谋杀、抢劫和威胁辱骂,并依法追究那些常用摩托车、汽
车蓄意谋杀我,以低级下流语言对我进行辱骂、电话骚扰等流氓警察的刑事责任。

      五、如果你们认为确有必要对我进行监督跟踪的话,请指派一些政治素质和
业务水平都较高的警察来执行这项业务,而不要再派王军、王忠、裴志刚这些动则
在光天化日之下抢劫施暴的土匪,或是李文山那种常常用匿名电话诽谤谩骂的流氓
来担此重任。
      六、辽源市公安局派来跟踪我的便衣警察,多次扬言要打死刘刚及其家人,
要砸断刘刚的腿,如果这是他们的最高领导所作出的决定和下达的指令,请你们下
令对我执行公开的死刑,而不必采取卑鄙的谋杀手段。据有关人员透露,李鹏总理
亲自领导布置辽源市公安局对我的监督管理,并曾指示辽源市公安局在必要时对我
及我亲属采取断然措施。我不知道辽源市公安局对我已经实施的种种措施,是否是
李鹏总理的指示和断然措施。但人人都知道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宰相肚里能撑船。
我是一个小人物,与当朝宰相无怨无仇,我不明白为何非要置我於死地而後快呢?

      七、如果你们认为确有必要限制我在某地居住和生活的话,我请求尽早送到
东北三省以外的某一省市去,只因为东北三省曾是林彪四人帮的重灾区,一向是宁
左勿右,顽固的坚持实行极左路线,东北警察更是出名的野蛮、腐败和素质低劣,
而目前辽源市某些警察一心想拿我的脑袋作为他们升官发财的垫脚石和卖身投靠的
敲门砖。长期受这些人管理,我迟早要象张志新一样被迫害致死。果真发生这种悲
惨结局,我相信中国最高当局将无法向全世界人民交代,将会陷入十分被动和难堪
的境地。
      八、如果中国最高当局确认我是万恶的敌对份子,正如当地某些警察所讲的
,在共产党统治的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国土上,绝对不允许有刘刚的生存空间,那
么就请将我驱逐出境,我相信上帝既然创造了刘刚,就有我生存的空间和土壤。但
我还是要郑重声明,我热爱中国,我真心的希望能永久生活在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
上,并为祖国的繁荣昌盛民主自由奋斗终身。请江泽民主席、乔石委员长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各位委员,酌审我的上诉请求,并及早给我答复。由於辽
源市公安局限制我的通信自由,我不得不将此信公开发表,请江泽民主席、乔石委
员长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各位委员海涵。


刘刚
一九九五年八月八日於辽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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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刘刚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2月1日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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