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2月号-理论探索 顾昕简介 顾昕文章检索

 
社会制约权力...................顾昕
 
 

社会制约权力

——托克维尔、达尔的民主理论与公民社会


顾 昕


  权力在人类社会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而对权力可能引致暴政的恐惧,是自由主义
思想的最核心要素之一。十九世纪英国自由主义者阿克顿爵士的名言“权力使人腐
败,绝对权力使人绝对腐败”,可谓是永恒的真理。如何制约权力自然成为自由主
义的中心论题之一。
  以权力制约权力,这是伟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洛克和孟德斯鸠为人类留下的思想
遗产。在此基础上而形成的三权分立的政治结构,成为最为人所熟知的防止暴政的
制度安排。即使在那些并没有广泛采取制度化的三权分立政治结构的国家,以一种
权力来制约另一种权力的政治举措,也是常常被使用的。
  以社会制约权力,这是伟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托克维尔,孟德斯鸠的最伟大的继
承者,为人类留下的另一笔思想遗产,并由本世纪著名的民主理论家、耶鲁大学教
授罗伯特·达尔(Robert Dahl)发扬光大。然而,以社会制约权力的思想,在人们的
政治意识中,并没有象以权力制约权力的思想那样,留下深刻印迹。更为突出的是
,在中国,几代知识分子,对以社会制约权力的思想,似乎完全没有了解。托克维
尔的著作已经有了中译,而达尔的名字也为中国知识分子所熟知,可是他思想中的
精华之一,以社会制约权力的思想,却可以说几乎完全被忽视了。近来,权力的社
会制衡机制,又在公民社会理论复兴的大思潮中重新受到人们的重视,这一思潮性
背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仔细审视一下从托克维尔的多元主义理论对
于民主化与公民社会建设的意义。

多元主义民主理论梗概

  达尔的思想主要表达在其一九五六年出版的著作《民主理论的前言》和一九八二
年出版的《多元主义民主的困境》两本书中。美国著名的政治理论家白鲁勋(Lucia
n W. Pye)极其推崇达尔在民主理论领域中的贡献,曾这样写道:“当达尔谈起民主
时,每一个人都应洗耳恭听。”
  那么,在达尔的书中,究竟有哪些真知灼见,值得我们洗耳恭听呢?首先,让我
们沿着时下常见的解读达尔的思路,看一看他的思想在民主理论中的地位。

从精英主义民主到多元主义民主

  就象许许多多我们惯常使用的名词一样,“民主”一词的含义是极其混乱不清的
。许许多多的人追求民主,甚至为民主的实现而流血牺牲。然而,究竟什么是民主
?或者问,我们究竟把怎样的政治体制或社会组织的形态称作“民主”?这便是民
主理论碰到的第一个问题。
  面对这个问题,粗略地说,理论家们通常采用这两个思路:第一是按照某种具有
内在等级次序的价值体系,来构造民主的理想模式。这一思路是经典民主理论家们
(例如卢梭)常常采用的。第二是某种具有经验主义或实证主义的思路,即看一看在
现实世界中存在的、人们通常称之为“民主的”政治体制或社会组织形态,究竟同
人们通常称之为“非民主的”(或“专制的”)政治体制或社会组织形态,有什么区
别。而达尔的民主理论采用的就是第二种思路。
  不管采用哪种思路,我们必须考虑“民主”一词的最原本含义。众所周知,“民
主”一词起源于希腊的雅典城邦,意思是“人民的统治”。这种词源意义上的民主
观(etymological democracy)还是非常流行的,在中国,它还有一个非常通俗的说
法:“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然而,不幸的是,这种词源意义上的民主观是非
常空洞的,几乎无法告诉我们任何实质性的内容。首先,我们可以追问,“人民”
究竟是谁?是指每一个人?多数人?劳苦大众?还是一个团结一致的有机整体?当
梁漱溟和毛泽东争辩时,那个在毛泽东的要求下举手宣布不准梁漱溟讲话的压倒性
多数人,究竟是不是人民?迫使梁漱溟不得继续发言的这个过程算不算“民主的”
过程?
 其次,什么是统治?我们究竟是根据某一种程序的规则进行决策,还是在决策中必
须执行人们的意见?当一个人的偏好在实际的政策中并没有体现出来时,他是否行
使了统治?
  很显然,如果仅从词源意义上的民主观来考虑,这些至关重要的问题都不可能得
到回答。事实上,如果以这样的民主观来衡量人类从古到今的政治制度或社会组织
,根本不可能有什么结果。如果我们继续持这种民主观,我们甚至也不可能说出民
主与专制的差别。那么,民主与专制的差别究竟存在不存在呢?
  对此问题,的确存在一种悲观主义的理论。就是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由三位意
大利思想家帕累托(Pareto)、莫斯卡(Mosca)、米歇尔斯(Michels)发展出来的精英
主义理论。依照这种理论,人民在历史中是没有什么地位的,无论我们怎样定义“
人民”这个辞藻;历史的舞台不过是走马灯般的精英在演出。在每一个社会中,都
会出现一个统治阶级;广泛的人民控制是不可能的。总之,社会是由少数秀异份子
(这种说法同“精英”是一个意思,乃是英文elite的另一种译法)来统治。米歇尔斯
更提出了一条所谓的“寡头铁律”,意思是说:无论什么样的组织,哪怕开始似乎
是民主的,但最后多不免走向寡头政治。
  精英主义理论在政治思想史上具有多方面的含义。就我们这里关心的民主问题而
言,精英主义提出了一个深刻的问题:民主究竟是多数人的统治还是少数人的统治
?当然,这一理论提供的回答可以说是取消主义。因为在任何社会只存在少数人的
统治,而精英主义理论家对民主的观念没有什么更新,当然不会想象到民主同少数
人的统治有何关联,因此他们多倾向于怀疑民主的可能性。
  如果说意大利式的精英主义只不过创造了某种知识气氛的话,促进二十世纪民主
理论大发展的直接思想契机,是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官僚组织理论和约瑟夫·
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的精英民主理论。关于精英和民主的关系,在不同
的作者那里有不同的表述,但综合起来,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民主不意味着人民的统治,而是社会精英的统治,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政治
家的统治。
  二、民主意味着多元的精英竞取权力的过程,这一过程往往采取政党竞争的形式

  三、在民主制中,公民定期选举政治精英成为政治决策者;同时,公民以利益集
团的形式影响决策,而利益集团的组织者则是政治精英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四、精英是开放的,人们有平等的机会成为精英。
  因此,精英民主理论认为,民主并不一定要求权力在公民之间均摊。权力总是由
一小部分领导人来行使。但是,只要上述的第二、三、四条得到满足,精英的统治
仍然是民主的。

民主是多重少数人的统治——达尔民主理论的核心

  其中,对于精英民主的多元性质作出最深入分析的是美国的一些多元主义者,主
要成员就是达尔,以及大卫·杜鲁门(David Truman)。他们首先赞成熊彼特的民主
标准,同时承认公民个人对政治过程没有多少直接的影响。但是,与熊彼特不同,
他们不认为权力集中在竞争的精英手中是不可避免的。追循托克维尔的思路,他们
把众多权力中心的存在作为民主的出发点。熊彼特所没有注意到的“中介性社会团
体”的作用,在他们的理论中有了一定地位。
  达尔在多元主义民主理论上贡献尤为突出。他提出了一套系统的有关“多元政体
”的学说。“多元政体”一词是达尔的专利,在他的著作中是现实存在的民主制度
的代名词。他认为“民主”这个词汇容易引起麻烦,它往往会使人向往一种不可能
达到的理想境界,即以人们一致同意(甚至某种卢梭所谓的“公意”)为基础并由人
们来统治的政治制度。达尔因此建议使用“多元政体”(Polyarchy)这个术语,来表
达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的、我们通常称之为“民主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组织。对于多
元政体,达尔定出了一系列可操作的衡量特征来进行刻画。达尔认为,在多元政体
中,领袖人物固然比平民拥有更大的权力,但他们终究不象专制独裁政权那样,形
成某种铁板一样的统治精英集团。这种精英人物统治和民主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就
是多元政治。
  因此,多元主义者高度重视利益团体在民主中的作用,他们的理论由此被称为“
团体政治学”。在多元主义者看来,社会中权力的安排不是等级式的,而是竞争的
。权力是众多代表不同利益集团——例如商业组织、工会、政党、妇女机构、宗教
组织等——之间“无休止的讨价还价过程”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政治决策
则是政府行政部门试图调和这些集团之需要的结果。达尔指出,人民在民主中不可
能直接参与政治,而是通过成为这些集团的一员来参与政治。在这些集团中,往往
是少数积极份子成为领袖,他们成为活跃在政治舞台中的精英。
  基于上述考虑,达尔对于民主给出一个非常独特的表述。达尔认为,民主可以被
定义为“多重少数人的统治”,民主过程的价值,正在于此,而不在于建立“多数
人的主权”,甚或更为空洞的“人民主权”。他在看来,“一个政体的民主性质是
由多重的集团或多重的少数人来保障的”。总体来说,多元理论者和精英理论家的
思想结合起来说明,一个民主政府(即人民选出来的政治领导人组成的管理国家的机
构)和多重利益集团(中间结构)构成的基本结构,是民主制度的特征。
  达尔的多元主义民主理论,从整个民主理论的历史来看,依然处在精英主义民主
理论的传统之中。正是其理论中的多元主义因素,使得其思想免去了韦伯和熊彼特
精英主义民主观的单面性。然而,达尔的多元主义并没有到此为止,而是在八十年
代中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成为一种所谓的“新多元主义”或“批判的多元主义”。
这一转变的标志是达尔另一部小书《经济民主理论的前言》(1985年)的出版。在这
本书中,达尔更多地关注经济领域的民主问题,视有限经济资源的集中化和经济组
织的等级化为自由民主的最大威胁。这一转变显示,达尔从一个捍卫西方自由民主
制度的中间性自由派人士,转向了批判资本主义的左派人士。当然,他的批判还是
相当温和的。
  新多元主义的另一个重要代表就是达尔在耶鲁的同事、另一位美国著名政治学家
林德布洛姆(Charles Lindblom)。在这两位重量级政治学家的带动下,新多元主义
正同“合作主义”结盟,成为方兴未艾的新思潮。对这一新思潮的评述,已经超过
了本文的范围。

多元主义民主理论与公民社会

  即使达尔的多元主义民主理论受到高度重视,但是其中的一项重大睿识,即以社
会制约权力的思想,依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许多非常出色的讨论民主思想演变
的专著,对这一点却令人遗憾地要么一笔带过、要么不置一词。这一疏忽导致我们
对于达尔理论的思想精华(即多元主义)的思想来源含糊不清,而这一来源正是伟大
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托克维尔。由于这一普遍存在的疏忽,在九十年代初,西方的不
少左派理论家在公民社会理论复兴的大背景下重新发现了托克维尔的意义,但是对
于达尔发展托克维尔的思想之举却几乎完全淡忘,甚或无知。时下有影响的几部阐
发公民社会之理念的书,都没有提及达尔的名字。

独立的社会之眼与自由的民主——托克维尔的再发现

  托克维尔对达尔的影响在达尔的书中是清晰可见的。在《民主理论的前言》中,
达尔在谈及对权力的社会制衡时,便引及了托克维尔的先驱思想。近三十年后,在
《经济民主理论的前言》一书中,尽管达尔对托克维尔关于自由与平等相颉颃的自
由主义观念进行了全面的批评性清理,但是对于托克维尔关于社会制衡的思想,他
依然是推崇备至:
  托克维尔也强调一种特定类型的社会对于民主的重要性,在这样的社会中,权力
与各种社会功能以一种分散化的方式由众多相对独立的社团、组织和群体来行使。
他强调如下因素的极端重要性:独立的报纸、作为一种独立职业的律师、政治社团
以及参与公民生活的其他团体,不仅包括“商业公司和制造公司,也包括成千上万
的其它种类的社团——不管是宗教的还是道德的、严肃的还是轻浮的、涉及面广泛
的还是有限的、大型的还是小型的。”托克维尔是第一个认识到民主的体制与一种
多元的社会与政体具有亲和性的人之一。他是完全正确的。
  现在人们已经公认,在政治思想上,托克维尔首次认识到公民社会是民主化亦即
民主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所在。当然,作为一位自由主义者,托克维尔关心的
首先是自由。他的名著《美国的民主》便试图回答这样的问题,为什么在美国这个
崇尚平等精神、进而实现了民主制的国家,自由能够得以保存?在他看来,美国民
主制度所依赖的三权分立体系,虽然绝对是必要的,但并不足以能够使一个国家既
享受自由、又拥有民主。托克维尔提出,一个由各种独立的、自主的社团组成的多
元社会,可以对权力构成一种“社会的制衡”。这一点,乃是促成美国民主制度是
一种自由民主的重大因素。简言之,一个独立于国家的多元的、自我管理的公民社
会,是民主社会的必不可少条件。当今宏扬公民社会理念不遗余力的英国新共和主
义者科安(John Keane)对此有形象的总结:托克维尔所说的社会,具有一只独立的
眼,监督着国家,使之不沦为专制。
  当然,托克维尔关于对国家权力进行社会制衡的思想,也不是从思想的真空中诞
生出来的。实际上,这一思想扎根于一种深厚的思想传统:这就是从孟德斯鸠到伯
克的自由保守主义传统。这一传统恰恰是最不为中国人所熟悉的西方传统的几大分
支之一。
  简言之,社会制衡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孟德思鸠,他曾强调一个存在有贵族阶层的
社会对于维护自由的重要性。但是在法国大革命前后兴起的盎格鲁—撒克逊式的保
守主义,对托克维尔的影响更为明显。事实上,保守主义比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更
重视教会,社会阶级,家庭和财产的权利;它一方面反对自然权利理论以及更新近
的功利主义观念的权利要求,另一方面又反对日益民主的全国性政府的权利要求。
分权的制度,尤其是地方社区的自由和自主性,对于象伯克这样的保守主义者来说
,是至高无上的原则。在保守主义的信仰中,一个永恒的前提就是:一个国家的整
个中间结构,在个人主义和国家主义的浪潮中,应有生存的权力,这种权力是由历
史和社会发展所赋予的。保守主义对社会的这些关怀,已经构成其自由观的基础。
伯克坚持认为,自由的问题是与一种权威三角——即个人,国家以及介于这两种实
体之间的各种群体——分不开的。
  作为伯克的信徒,托克维尔不喜欢由民主革命(例如法国大革命)所导致的极端个
人主义。在他看来,法国的革命者所倾心的理性化与社会个人化,已经造成了社会
原子化的后果。在一个贵族社会中把从农民到国王的每一个人都联系起来的社会纽
带,已经由革命所打破。“因此”,托克维尔写道,“民主不仅使人们忘记了他们
的祖先,而且使他们对其后代也心不在焉,并且使自己同自己的同代人隔绝起来。
每一个人都被迫只相信他自己,在这种孤独的状态下,他的心灵也不免有封闭之虞
。”他认为,“这种个人主义,一开始可能不过是阻挡公共美德的涓涓细流,而从
长远来看,则对他人构成了攻击和毁灭,最后同唯我主义合流。”
  托克维尔对个人主义、尤其是个人主义走向极端后产生的唯我主义的批判,基于
他对一种中世纪传统的强调。在中世纪的法律中,“自由”首先意味的是一个团体
拥有适当自主性的权利。对于那些持有保守主义思想的人来说,整个西方的政治思
想史可以看成是这种社会的、团体式的“自由”观分崩离析、进而转化为以个人为
基础的“自由”观的历史。托克维尔在其另一部名著《旧制度与大革命》中这样写
道:“我们的祖先并没有个人主义一词,这是我们为了自己使用而编造出来的,在
他们那个年代,实际上并不存在不隶属任何团体而敢自行其是的个人。”正是在法
国大革命中,这种新的个人主义观念成为时髦。结果,传统的社会团体,例如行会
、修道院、各种公司等等,均被要求从属于国家民族,一方面实现卢梭所谓的“公
意”,另一方面实现个人的自主。

独立的社会团体或特殊的利益集团在民主制度中的重要性

  在托克维尔思想的基础上,达尔把社会制衡的问题提上了民主理论分析的议程。
《民主理论的前言》一书对这一点做了初步的探索。这本书共有五章,其基本内容
当然首先是回答这一问题:我们应该如何刻画在现实社会中正在进行的民主制度?
但这本书还有一个副主题,即探究根据麦迪逊主义所设计的一系列美国式的制度,
例如三权分立的具体安排、司法覆核制度、参议院的州平等代表制度,等等,是否
是民主政治的最核心要素。达尔的结论是否定的。他明确指出,各种各样的社会制
衡在西方世界民主制度中普遍存在,而设置一套预先规定的、由成文宪法写出来的
宪法制衡措施,却是美国的特色。多元政体的理论关注的是民主制度运行的社会先
决条件。他指出:“某一种社会先决条件在程度上的增加,在加强民主方面,可能
远比任何特殊的宪法设计更重要。无论我们关心的是少数人的暴政还是多数人的暴
政,多元政体理论表明,政治科学家必须直接注意的第一位的、关键的变量,是社
会因素而不是宪法因素。”
  对此问题,达尔给出了经验的分析。他指出,当人们对备选的政策方案具有不同
的偏好强度,尤其是在所谓的“严重不对称型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即多数人对
某项备选方案有轻微的偏好,但少数人对相反的方案有强烈的偏好,而这两项方案
的对立又涉及到攸关自由是否能够得到延续的大问题时,现有的宪政制度安排无法
给出任何解决办法。达尔暗示,一个利益多样化的多元社会体系,有可能使这个问
题化解于萌芽期间。换言之,对这种有可能威胁着人类自由的局面,不是宪法的制
衡,而是社会的制衡,才能提供解决的办法。
  达尔的多元政体理论实际上是以美国的政治体制与社会状况为参照,他在第五章
对各种不同的社会群体同美国宪政制度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通过考察美国历
史上宪政制度的变迁,达尔对宪法制衡与社会制衡的关系有如下精辟的论述:
  如果说美国是因为有了宪法才保持了民主,这对我来说是本末倒置;如果说因为
这个社会基本上是民主的,宪法才保持下来,这听起来似乎不对,但实际上却正确
得多。如果多元统治的必要条件不存在,那么没有什么旨在限制领袖权力的宪法能
残存下来。也许,各种各样的宪法形式都能够轻易地适应于正在变化着的对权力的
社会制衡……
  宪法之所以残存下来,只是因为它不断地受到调整,以符合正在变化着的对权力
的社会制衡。如果以后来的社会状况来衡量,立宪会议参加者所设计的宪法,把利
益和障碍给了错误的群体。幸运的是,当他们预计的权力的社会制衡被证明是虚幻
的时候,宪法体制发生了变化,使利益和障碍与对权力的社会制衡更加一致。
  在这里,达尔给美国的“常态”政治体制下了这样一个定义:民众中积极和合法
的群体具有很高的可能性,能在决策过程的某个关键阶段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意见。
这个定义清楚地显示了达尔的“社会团体政治学”的特色。
  如果说在《民主理论的前言》一书中,达尔仅仅是简略地涉及到由多元的、自主
的、独立的社会团体所组成的公民社会这个问题,那么他在一九八二年出版的《多
元主义民主的困境》一书,则是对社会团体与民主的关系给出了系统的考察。他在
此书的一开始便给出了独立的社会组织在民主中的重要地位:
  独立的社会组织在一个民主制中是非常值得需要的东西,至少在大型的民主制中
是如此。一旦民主的过程在诸如民族—国家这样大的范围内被运用,那么自主的社
会组织就必定会出现。而且,这种社会组织的出现,不仅仅是民族—国家统治过程
民主化的一个直接结果,也是为民主过程本身运作所必需的,其功能在于使政府的
强制最小化、保障政治自由、改善人的生活。
  在这本书中,达尔对精英主义理论的批评至为精彩。在他看来,精英主义在民主
问题上持过分悲观的态度,是没有什么坚强根据的。社会组织固然有米歇尔斯铁律
所断定的走向寡头的趋势,但是所有的精英主义者都忽视了另外一个趋势,即“任
何组织都有发展其独立性的趋势。”这样一来,走向寡头趋势和走向独立趋势的并
存,就可以使一个大的民主免于走向一个寡头统治的等级体系。
  基于这一点,达尔为他所谓的“组织多元主义”(organizational pluralism)的
合意性提出了辩护。多重独立的社会组织的存在,提供了一种相互控制的机制,从
而能有效地抑制等级体系和支配。其中的关键在于,多元的社会组织的存在,使得
各种统治资源的拥有呈分散化状态,从而使得统治者进行垂直统治的成本增大。理
性的统治者在统治成本高于统治收益时,有可能会放弃对某些事务的控制。一个弱
小团体的成员,或者诸多小团体,可以把他们拥有的资源结合起来,从而加大统治
者进行控制的成本,推进政治自主性。达尔特别提到,这种相互控制的机制、以及
从支配向相互控制的转型,对于权威主义政体统治下的国家更有意义。同样,有了
这种多元的社会组织,任何精英群体也难以压制社会从而使多元政体走向权威主义

  当然,这种多元主义的民主并非尽善尽美。达尔分析了社会多元性可能导致的四
点问题:第一是使政治不平等稳定化;第二,造成公民意识的扭曲;第三,使公共
议程发生偏向;第四,使得许多有关公共事务的最终控制权从选民及民意代表中异
化。因此,达尔这本书的中心论题在于提出所谓的“多元主义民主的基本问题”,
这就是,“同个人一样,组织应该拥有某种自主性,但同时它们也应该受到控制。
”这种自主性和控制的张力究竟如何达致平衡,是当今政治和社会理论中关于国家
与社会关系问题研究的最核心问题。
  这个问题的确极其重要。它在结构上十分类似于自由主义中关于个人自由的限度
以及同有关正义法治原则的关系问题。然而,由于达尔本人在八十年代发生了思想
转变,他没有广泛地参考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和经济哲学的最新发展,从而没有对社
会组织自主性的限度问题给出形式性解答,就象罗尔斯的正义论那样,而是走向实
质主义的思考路线,把分析的焦点投向了如何在多元政体中的经济和社会结构中实
质性地扩大平等问题。这一思路,也促使他在三年之后,出版了标志着新多元主义
产生的《经济民主理论的前言》。同时,如何恢复所谓的“公民精神取向”,反对
个人和群体的唯我主义,亦为达尔的关注重点。在这一点,我们又看到了托克维尔
的影响。

公民社会、民主与民主化——一项未完成的研究课题

  当今公民社会理念的倡导者之所以忽视达尔的有关思想,大体来说,有两个原因
。一是他们在意识形态上多属西方左派,一般多愿意从各种西方左派理论,例如傅
柯、哈贝马斯等等,汲取灵感。这样,公民社会理论也带有强烈的批判理论气息,
着重对当今资本主义的政治和社会结构进行批判,因而着重探讨如何通过所谓重建
公民社会来改造资本主义。对于达尔这样的比较中间派的人士,左派理论家们一般
不愿意引为同路。有趣的是,这些理论家们对托克维尔的再发现,也有意无意地抹
去托克维尔的保守色彩,试图把他同黑格尔、马克思和葛兰西等思想家搅在一起,
赋予公民社会以某种后现代主义的想象。“公民社会”理论的研究者们大多陷入时
下流行的这个话语体系之中,便很难发现新的视野。
  事实上,现在流行的“公民社会”一词所包含的许多内容,已经由不少西方自由
派或者保守派的思想家或学者所论及,而他们论述的重点往往在于分析独立的社会
团体在现实世界中的运作、功能以及其它所涉及到问题,很少提出各种带有乌托邦
主义色彩的“重建”蓝图。令人遗憾的是,这些论述目前还过于零散。
  这也正是我们所说的第二个原因。达尔有关社会团体及其对国家权力行使社会制
衡的思想,虽然精彩,但依然有欠系统。一方面,他在其著作中从来没有使用过“
公民社会”这个字眼,另一方面,也许是更为重要的方面,他有关的讨论没有集中
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上,而是集中于如何在社会中扩大平等。这两点都会使人感到
他的多元主义民主理论同公民社会的问题不具有很大的相干性。
  最令人扼腕的是,达尔没有发展出公民社会与民主化的系统理论。一九七一年,
达尔出版了他的另一名著《多元政体:参与与反对》,根据他的多元政体理论,对
民主化问题进行系统的考察。可是,在这本书中,他对于如何发展多元的、独立的
社会团体,从而有效地形成他曾多次强调的多元政体产生与运作的“社会先决条件
”,没有给出详尽的阐释。在其一九八九年出版的获奖著作《民主及其批评家》中
,他对这一问题也着墨不多。
  当然,这些缺憾也为未来的民主理论的发展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公民社会理论在
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热了一阵子,现在似有转冷之趋势。亦有学者讨论了热过
一阵子的“公民社会话语”。希望这一冷寂能够成为真正的理论创新的开始,而这
一创新的关键正在于拓宽视野。这也正是本文探究达尔多元主义民主同公民社会理
论之关系的目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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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顾昕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1月29日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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