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0月号-理论探索 王鹏令简介 王鹏令文章检索

 
中苏改革比较研究(之三)........王鹏令
 
 

市场社会主义在中苏两国的命运

——中国大陆和苏俄改革的比较研究(之三)



王鹏令

      在戈尔巴乔夫时代,苏联政、经改革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但与中国大陆相
反,苏联改革的“硬手”不在经济,而在政治。它留给人们的一个最深刻的印象是
,政治不仅先声夺人,且其後续发展也相当顺利,那简直可以说,是一个凯歌行进
的过程:在短短的五年内,苏联便和平地结束了一党专政,基本上实现了从共产专
制向民主制的转变;後来虽发生了苏共顽固派的军事政变,但民主改革的成果却并
未因此而毁於一旦。反观戈时代苏联的经济改革,最初被淹没在不断高涨的政改声
浪中,几乎听不到多少动静;而一俟发动起来,很快又以“兵败如山倒”之势,使
苏联的经济陷入了危机。
      不少人正是从这样的印象出发,认为戈氏当初选择了“政改先行”的策略,
苏联的改革随之也走过了一条“先政改而後经改”的道路。有人还据此断言,原苏
联境内各国近几年之所以会陷入“可怕的”困境,盖因戈氏当初“忘记根本”,一
心只扑在政治改革上——似乎戈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犯了与毛泽东当
年相类似的“突出政治”的错误。
      戈在改革中是否违背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这里可姑置勿论。重要的
是应该弄清楚:戈当初是否选择并实施了“政治先行”的策略?在他的主导下,前
苏联的改革又是否真的经历了一条“先政改而後经改”的道路?
      为厘清这两个问题,让我们回顾一下戈氏改革的过程。

(一)戈时代苏联社会的两大主题

      如所周知,戈尔巴乔夫於一九八五年上台伊始,便提出了两个响亮的口号:
一是政治开放,二是经济重建。後来戈氏所推行的改革,正表现为这两个口号在实
际中逐步展开的过程。依据我的了解,这一过程可大体划分为下列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一九八五年三月戈氏上台,到一九八七年年中。这一阶段的政
治改革尚处於制造舆论的发动期,实质的进展主要表现为开放言论。经济改革则有
两项大的举措:其一,是扩大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下简称农场、农庄)的自主权,
即农场和农庄的生产指标和向国家出售的农产品(主要指粮食)数量,不再由国家下
达指令,而改由农场、农庄自己决定。这项改革先由俄罗斯联邦政府於一九八五年
提出,翌年在该邦试行,一九八七年推广到全苏。其二,是在一九八六年十月颁布
了《个体劳动法》,并於第二年五月生效实施。在这个阶段,“公开性”和“透明
性”等很快成为妇孺皆知的政治口号,对斯大林时代苏共所犯罪行的揭露,控诉和
声讨再次掀起高潮,对旧体制的批评和各种各样的改革建议,乘着言论自由的翅膀
满天飞,声浪之大,几乎把经改的一切动静都淹没了。但是切不可过高估计这一阶
段政治改革的成果。因为在那一时期,苏联的各种报刊杂志虽然已先後宣布“言论
独立”,但它们仍然都是官办的传媒;保护新闻和出版自由的法案尚未制定出来,
更没有付诸实行。因此,所谓言论自由,在此一阶段并没有超出苏共及其政府放松
政策的范围。
      第二个阶段,从一九八七年苏共中央六月全会到一九八九年年底。此一阶段
具有重大意义的政治改革,是开放三分之二的人民代表的直接选举。一九八八年十
二月,《选举法》和与之相关的宪法修正案生效。八九年三月,举行了苏联历史上
第一次自由选举。一九八七年被撤职的叶利钦,就是通过这次选举重新登上政治舞
台的。通过这次自由选举,由橡皮图章式的原苏维埃代表大会转变而来的苏联人民
代表大会,开始走上了“议会化”的道路。这个阶段苏联在农村开始推行家庭承包
和租赁制,但经改的重点则是在国有工业企业。八七年六、七月间,苏共中央先後
通过了以《国营企业(联合公司)法》为核心的三个相关文件,由此形成了关於国营
企业的综合性配套改革方案。其主要内容是:企业实行“自我补偿”、“自筹资金
”、“自治”和“完全的经济核算”,即所谓三自一全,并将国家对企业的指令性
计划改为国家订货。按照原苏联中央政府的布置,这一方案从一九八九年初起,开
始在绝大部分工业企业推行。
  第三个阶段,从一九九零年到一九九一年八月苏共顽固派发动军事政变。这是苏
联在政治和经济制度上发生根本变化的一个阶段。请看其主要变化日程(一九九零年
):
      一月七日,苏共宣布放弃一党专政;
      三月六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财产法,允许私人设厂和雇工;
      三月十三日,苏联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废除一党专政,并决定实
行总统制;
      六月十二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保障新闻自由的法案,该法自同年八月一
日生效;
      六月十三日,苏联最高苏维埃决定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
      六月十五日,总统戈尔巴乔夫决定以行政命令推动市场经济;
      六月二十四日,苏联决定制订新联邦条约,以重新划分联邦与各加盟共和国
的权力;
      ……
      通过这一阶段的改革,苏联不仅实现了从一党专政向多党民主制的和平过渡
,而且开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国家体制的改革亦被提到了政治的议事日
程上来。戈尔巴乔夫的改革事业随之也达到了它的顶点。
      以上概述,我们至少可以看清楚以下两点:
      (1)在戈的主导下,前苏联的政、经改革大体是同时起步,并以相互交织的方
式进行的。所谓苏联“先政改後经改”的说法虽然流传甚广,其实只是由於对戈氏
改革的进程缺乏足够的了解,并在冲天的政改声浪的诱导下而产生的一种错觉。它
的根本失误,是混淆了改革策略的选择和实施与其实际後果之间的区别。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似是而非的说法,很容易使中国大陆的知识分子们,在
不经意间就将戈氏的改革策略比附为毛的“突出政治”或“政治挂帅”,进而将苏
东诸国近几年所遭遇的经济困难与中国大陆在毛时代曾蒙受的那些灾难联系起来。
所谓吃饭哲学云云,正是这种“附会”心理的一种升华,即以语言文字的形式使之
转变成了一种自觉的意识。它实际上是将中国大陆在毛时代突出政治的沉痛教训“
苏东化”了!
      是的,基於对工业社会主义的深刻认知和反省,戈始终认为,“苏联社会必
须在各自领域进行深刻的改造”。因此很自然地,他没有简单地把“经济决定论”
作为自己改革的哲学基础。但这并不等於说,他反其道而行,将经济摆放在“次於
”甚至“从属於”政治的地位,因而在改革中犯了“忘记根本”或忽视经济的错误
。事实上,正如上面的概述所表明的,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一起,恰好构成了戈尔
巴乔夫时代的苏联以人为中心而展开的两大主题。
      (2)戈氏的经改亦从农村始,继而伸展到工业企业,最後到推行全面市场化。
因此,至少就横向扩展和纵向推进的方案设计和实施程序上看,戈氏的经改与中国
大陆的经改相似,也是一个渐次推进的过程。可是戈氏经改的这种渐进性,基本是
停留在理性设计的层面,即主要体现於经该三大阶段之间的逻辑顺序中:第一个阶
段为序幕或准备阶段,第二个阶段旨在实现国有企业的非国营化,而第三个阶段则
是要通过宏观经济的改革,实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初看起来,这三个
阶段前後相续,步步深入,似乎顺理成章。然而实际上,由於先行的改革几乎全部
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因而被“合理地”设计出来的後续改革,也就很难发挥出“
应有的”承前启後的作用。因此,经改的这三大阶段,客观上便仿佛是不相衔接的
“三通锣鼓”,其噪声虽越来越大,却终不免“三鼓而竭”。可见,在比较中苏经
改的时候,真正的问题并不在於两国的经改是否选择了渐进的方式,而在於大体相
似的渐进方式,何以会在两国引致了很不相同的结果。

(二)一种模式,两般命运

      前苏联的经改虽然也自农村始,但其性质却不同於中国大陆的农村改革。根
本的原因是:前苏联的农村和农民处於工业社会主义的体系中,而中国大陆的农村
和农民,则存在於农业社会主义的统治下。也因之,两国的农村改革针对着不同的
对象,具有不同的内容和意义。这表现在:第一,大陆农村改革的直接对象,是带
有浓烈的军事共产主义色彩的人民公社制度,而苏联的农村改革却针对着工业社会
主义的计划体制;第二,大陆农村改革的基本内容,是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将传统小
农经济从农业社会主义的畸变形态中解放出来,还其本来面目,而戈时代苏联的农
村改革,却显然是工业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一种自我修缮;第三,八十年代中期以
来,中国大陆乡镇企业的勃兴和农村产业结构的深刻变化,已然清楚地显示出,这
场变革实际上是农村走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过程,而苏联的农村改革却不可能具有
独立於城市改革的社会意义。既如此,则中苏两国的改革虽然在地域、人口和产业
上都不可能不涉及到农村农民和农业,但是在两国的经济改革之间,真正可比的却
只在工业社会主义,既中国大陆所谓城市改革的领域。
      在这个领域,两国的经改最初都是试验性的。尽管如此,若以中国大陆初期
城市改革的效果与苏联的第一阶段经改相比,却也足以使後者相形见绌。这当然与
大陆经改的原发性和戈氏经改的继发性不无关系。须知,早在五十年代,赫鲁晓夫
就曾对农业的计划体制做过调整,大幅度地缩小了指令性计划和范围;一九六五年
,勃列日涅夫又推行了以扩大企业自主权和减少指令性计划指标为主要内容的“新
经济体制”;此後,到一九八二年,苏联又广泛推行了农业的集体承包制;等等。
这一系列的先行改革,其实是在原计划体制内“挖潜”的过程,虽然也得到了若干
正面的经济效果,但苏联农场大量亏损和农庄盈利水平不断下降的局面,却并未因
此而得以扭转;苏联也并没有因此而改变自己长期作为世界上第一粮食进口大国的
地位。而且,尽管苏联的农庄本来就应当是自负盈亏的单位,农场在名义上也早已
实行了“完全的经济核算制”,可是一直到戈氏开始改革的时候,苏联仍有相当多
的农场和农庄不得不依靠国家的预算拨款和银行贷款来过日子。面对如此严峻的农
业形势,戈氏的第一段经改仍沿袭了先行改革的套路,充其量只是再放松了一点对
农业的计划约束而已,其未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可以说是不足奇怪的。
      与上述情况相比,苏联开放个体劳动的效果,看起来还不错。据苏联社会学
家札拉斯拉夫斯卡娅估计,到一九八七年初,在全苏约一亿三千万总劳力中,已约
有二千万人在从事个体劳动(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莫斯科新闻报》)。可是别忘了
,这其中大约有一千二百万人,是以“兼职”的身份或在工作时间干私活的方式来
从事个体劳动的。足见真正个体户当时还为数甚少。而且就是这极少数真正的个体
户,还被限制在手工业、生活服务业和社会文化这三个领域的二十九个项目内。非
国有经济在前苏联的难於发展,由此可见一斑。
      苏联第二阶段经改的基本思路,是在坚持国有制的前提下,试图从根本上改
变原有的经济体制。不过直到那时,苏联经改的目标模式仍未明确地指向市场经济
。而且,它也和中国大陆一九八四年开始的城市改革一样,重点不在宏观经济领域
,而在国有工业企业。其基本的方式和原则,就是通过在城市推行企业对国家的承
包,租赁和在农村推广家庭承包制,使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从而实现国有工业
企业的“非国营化”和农场、农庄在经营上的“个体化”。这与一九九二年之前中
国大陆的农村改革和企业改革的基本套路,也是完全一致的。
      发人深省的是,“承包制”在中国农村曾经非常有效地将农民从农业社会主
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的发展。但当把它运用於中国大陆的国有
企业时,就不那么灵光了。这表明,在农业社会主义领域成功的改革经验,未必一
定适用於工业社会主义,对於苏联那种发达成熟的工业社会主义,尤其是如此。遗
憾的是,戈尔巴乔夫似乎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当他在第二阶段经改之初,将家庭承
包制推向苏联农村时,他似乎对中苏两国农村之间的种种巨大差别熟视无睹。事实
上苏联的农庄规模大,农场的规模更大,而且均建立在机械化生产和与之相适应的
现代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无论从内容或形式上看,都属於社会主义的规模农业的范
畴。因此,仅凭实行承包的一纸命令,绝不可能解决其生产和管理的技术结构如何
分解和如何转换的问题。另一方面,苏联的农业经济,已不可能再还原为传统的小
农经济。在实行家庭承包的条件下,它只能朝现代家庭小农场的方向转变。这又使
苏联的农业改革面临着新型的经理和技术人员严重短缺的问题。这里可以打一个比
方。在大陆农村实行包干到户,好比让每一个生产队都缩小为一个农户,由其家长
来担任队长。由於在此一过程中,自然分工的原则并没有改变,因此,这一家子的
每一个人,原先在生产队里干什么,怎么干,如今基本上是“外甥打灯笼——照舅
(旧)!”这乃是一个很简单的农业“个体化”过程。可是如果在苏联农村搞承包,
那就好比是要每一个农户都扩展为一个农场农庄。由於农场和农庄建立在现代技术
的基础上,因此这一转变过程便要求这一家子的几乎每一个人,都须改变自己原有
的角色,於是经验和知识都不够用了!在这种苦难的情况下,家庭承包制能否推行
得开,就看它能否为苏联农民提供足够强大的激励。然而苏联的农民可不是完全被
排斥於工业社会主义体系之外的“贱民”,他们端着社会主义的“铁饭碗”,而且
也分享着颇为丰盛的社会主义的“大锅饭”。更何况,早在勃列日涅夫时代,苏联
农民的家庭副业已相当兴旺。据统计,一九八二年,苏联农民家庭副业所占用的耕
地面积,仅为全苏耕地面积的3%,但其产值却占全苏种植业总产值的20%以上,苏
联农民家庭饲养的牲畜头数约占全苏牲畜的20%,其产值却占全苏畜牧业总产值的
30%以上(陈义初:《苏联在个体经济问题上的改革动向》,载《世界经济与政治》
一九八七年第五期)。此外,在改革开始前,苏联农民的家庭副业为城乡市场提供的
蔬菜和水果,已占全苏市场总供应量的三分之一。因此很难想象,家庭承包或租赁
制除了将使苏联农民丢掉“铁饭碗”和“大锅饭”之外,究竟能给苏联农民带来什
么好处!至於苏联的工业企业,撇开其它因素不说,单就承包的技术苦难而言,也
远比在农场和农庄巨大繁杂得多。所以,当戈尔巴乔夫不无自信地向苏联的农民和
城市职工推出他的以承包为主要方式的改革方案以後,出乎他的预料,苏联人民反
应竟是那般冷淡!正如他在一九八九年初接受西德《明镜》周刊记者的采访时所抱
怨的:
      “最大的阻力来自各阶层都存在的保守势力。农业方面所实行的租赁制度,
有人以为是简单的事。‘土地分配到户,就显显身手吧!你们不是引颈期待这一天
的来到吗?’另外,企业管理方面的自主权也开放了,这也是许多人一直响往的。
现在一旦开放,他们反而慢吞吞的了。”(廖天琪译,译文见《中国之春》一九八九
年第三期)。
      苏联第三阶段的经改,首先就是为应付眼前的这场经济危机而发动起来的。
然而恰在这时,戈氏作为苏共领袖的局限性也充分表露出来。他在市场化的速度问
题上迎合激进派;而在是否改变国有制、实行私有化,这一关乎改革方向的要害问
题上,与其说他和苏共保守派妥协,不如说他和苏共保守派一致。一九九零年夏,
继保守派头目雷日科夫总理提出“政府计划”和沙诺林院士提出“五百天计划”之
後,由他提出的折衷计划,实际是想左右逢源的一种机会主义的产物。结果是:旨
在应付危机和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第三阶段的深化改革,非但未能挽救危机,反而变
成了一场加剧危机和走向市场经济的“大跃进”!这种局面的出现,与他未能正确
总结第二段经改失败的教训有直接的关系。
      前已述及,戈的第二段经改,主要是由於未能向民众提供足够的激励而碰壁
的。这提示人们,自赫鲁晓夫以来苏共曾进行过的历次经改,几乎已挖空了原体制
的潜力,如若不从根本上革除工业社会主义在经济上的两大弊病,即国家对经济资
源的全面垄断与决策的过度集中化,後继的改革势必难有进展的余地。应当说,戈
氏对於这样的教训也不是毫无认识的。例如,他赞成市场化,他甚至还提出,要在
一、二年内完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这对他来说,似乎是完全合乎逻辑
的。因为在他看来,第二段经改的目的,就是要使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
这是走向市场经济的第一步。而改革价格体系,为企业营造自由竞争的宏观经济环
境,则是走向市场经济的第二步。可是他忘记了,南斯拉夫经改的失败的重要教训
是:不管是打出什么样的旗号(如“工人自治”或“人民自治”等等),只要你在实
际上并不改变企业的国有制,则企业就仍然是各级行政机构的附属物。苏联第二阶
段经改的教训也在这里!然而戈却认为,眼前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是指令系统造
成的”。因此,他虽然并不反对私有经济的存在,但他却绝对不肯放弃“国有制为
主”的原则,拒绝对国有企业进行产权改革。其思维根源,就在於他的理想乃是马
克思主义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他的经改的目标模式,因而也超不出市
场社会主义的范畴,结果只能重蹈当年南斯拉夫的经改和一九八八年中国大陆“物
价闯关”的覆辙。只是由於戈的市场化是在经济危机已相当严重的情势下急速发动
的,加之当时各加盟共和国的民族独立运动不仅严重地扰乱了苏联的政治、经济和
社会秩序,而且也极大地削弱了苏联中央政府的权威和财政能力;苏共顽固派也正
在磨刀霍霍,积蓄力量,随时准备向民主派开刀。总之,整个局势都没有为戈提供
第二次挽救危机的机会和条件,因此其结局也就更为惨重。戈氏由此也黯然走下了
苏俄的政治舞台。
      很明显,戈氏经改的失败及其个人政治生涯的悲剧性结局,并不是由於苏联
各族人民在政治上唾弃了他,也不是由於苏联人不赞成经济改革。一九九零年初,
苏联全民公决的结果表明,甚至连他关于维护苏联统一的主张,也得到了多数苏联
人的拥护。问题是,他的经改措施却从来没有得到苏联人的积极响应,他最後在政
治上的失败,亦是从经济危机开始的。因此说到底,戈氏经改的失败,乃是其经改
的目标模式——市场社会主义的失败。这一失败宣告了工业社会主义在苏联的彻底
破产!
      回头看中国大陆的经济改革。它通常被划分为三个部分,即农村改革,城市
改革和对外开放。然而在一九八四年以前,所谓对外开放,主要还限於珠海、深圳
、汕头和厦门这四个特区。而且,深圳和珠海最初尚处於山林未启的状态,汕头和
厦门虽然早具城市的规模,其产业却极为有限。在此一阶段,即使港商和外商在这
些地方有所投资,也是小规模甚至是零星的。真正构成一番气象的对外开放,那还
是一九八四年特别是一九九二年以後的事:最早的四个特区已经开发有成,又开放
了十四个港口城市,八八年海南建省,也参加到这个行列中。此时的对外开放,已
与同期(一九八四)起步的城市改革合流。在这种意义上,我们与其把城市改革与对
外开放看作大陆经改之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不如把它们看作中国大陆工业社会主
义之经改模式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合在一起,恰好构成了中国大陆在经改方面
真正可与苏俄相比较的一个领域。
      我们已经知道,苏联的经改在前两个阶段并没有超出计划经济的框架,它只
是在第二段经改碰壁搁浅和继而出现经济危机以後,才转而走上了市场社会主义的
道路。回首大陆工业社会主义领域里的经济改革,大体也走过了一个相似的历程。
一九八四年以前的城市改革试验,自不必说,它没有也不可能超出计划经济的范畴
。一九八四年之後,大陆经改的目标模式虽然被规定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但
显而易见,所谓商品经济仍被禁闭在计划经济的“鸟笼”中。从一九八八年秋季开
始,中国大陆因发生了由“物价闯关”而导致的经济危机,接着又因八九民运和六
四惨案而陷入了严重的政治危机,经改被迫陷於长达三年多的退潮期(即所谓整顿)
。直到一九九二年老邓发表南巡讲话,後经中共十四大确认,大陆的经改才转向市
场社会主义(或曰“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从而与戈尔巴乔夫的经济改革殊途同
归。——两者的相似的确是惊人的!
      然而戈氏的经改已经无可挽回地失败了,中国大陆的城市改革虽然也遇到了
当年南斯拉夫和前苏联在改革中曾遇到的那一大堆相似的难题,如国有企业长期、
大量和严重的亏损,频繁出现的投资和消费的过热,通货膨胀和巨额财政赤字等等
。但是在中国大陆,作为工业社会主义经济主体的国有企业,即便亏之又亏,损之
又损,却几乎全部都能够仰赖政府的“输氧输血”以维持僵而不死的状态;与此同
时,整个国民经济非但没有因此而被拖垮,反而连续数年保持高度增长,其势头至
今不减,。这究竟是为什么?市场社会主义又何以竟在前苏联和中国大陆会有如此
不同的命运呢?
      照笔者看来,这些问题应当从主、客观两方面来回答。
      首先,前苏联单一的工业社会主义,可以说是“其大无外”的。它不仅在地
域和人口上覆盖全苏,而且在产业上也包举一切,几乎没有为非国有企业的生存和
发展留下任何余地。另一方面,前苏联是唯一可以与整个西方世界相对峙和抗衡的
超级军事大国。它的这种独特的国际地位,使西方发达国家在当时防之唯恐不及,
根本不可能以投资或贷款的方式对苏联经济的自由化和市场化提供实质性的帮助。
这两个方面使苏联经济的市场化,几乎毫无可能像中国大陆那样,首先从工业社会
主义体系的外围开始。对工业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进行直接的改造,几乎可以说是
前苏联和後来的俄国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唯一途径。然而苏联的工业社会主
义体系又是那样的发达和成熟,要经受巨大得多,也复杂得多的困难。
      其次,戈氏的经改显然存在着深度的不够和广度的不足的缺陷。这主要表现
在两个方面:(1)戈氏的经改并未触动国有制,它在产权方面始终停留在体制内改革
的水平上。他以为,企业在实行“三自一全”(见前)以後,政企已经分开了;在将
指令性计划指标改为国家订货以後,企业也已经获得了经营自主权;而伴随着一九
九零年夏开始的向市场的急速过渡,价格也在逐步放开。总之,在他看来,通过这
一系列不触动国有制的改革,企业已变成了市场经济的主体。然而实际上,由於企
业仍旧归国家所有,“铁饭碗”并没有被砸烂,“铁交椅”也并没有被搬走,“大
锅饭”依然盛行,因而所有的企业都仍然被限制在工业社会主义的原有体制内。不
错,在改革中,厂长和经理已改由职工和工人选举,但最後仍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来
任命。因此归根到底,企业并没有摆脱旧体制的束缚和对政府的依附关系,以转变
成为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独立自主的经济实体。在这种情况下,所谓国家订货,不过
是一种变相的计划指标而已;企业和价格改革对市场的激发和催化作用,对原体制
最多也只是边际性的。而问题在於:由於外部(工业社会主义体系以外)市场的阙如
,因而这种边际性的“市场化”的作用也极为有限。(2)在前苏联,甚至在如今的俄
国,仍普遍地存在着一种傲慢的大国心态,这种心态限制着苏俄对外开放的程度。
俄国人似乎不愿意、也不甘心居於被援助的地位,以优惠的政策来吸引外资,借以
促成本国多元经济格局的形成,这对他们来说,似乎是很难接受的。因此,在戈尔
巴乔夫时代,苏联始终是工业社会主义的一统江山,历时七年并以“市场社会主义
”为目标的经济改革,只是徒然打乱了计划经济和原有秩序,但市场却并未因此而
形成、发育起来。所谓既无市场,又无计划的说法,恰是对戈氏经改效果的最好写
照。
      与前苏联的经改相比,中国大陆的城市改革有以下两个特点:第一,它是在
农村改革获得巨大成功的基础上铺开的,那时节,从农业社会主义的束缚中解放出
来的数亿农民,已基本成了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个体、私营和乡镇企业也已经开始
大量涌现。第二,它虽然也坚持了“以公有制为主”的原则,但它从一开始便选择
了一种体制内改革与体制外经济自由化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借助价格双轨制等
措施,既为个体、私营和乡镇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可资利用的条件(负作用是“
官倒”和腐败),同时也为国有企业在自身改革中出现的边际市场化拓展了空间。另
一方面,中国大陆又充分利用自己在吸引外资方面的有利条件,敢於在工业社会主
义的边缘地带引进外国资本,由此逐步形成了中国大陆之整体性的对外开放的态势
。通过这种大胆的改革,非国有经济不仅在农村,而且在城市也蓬勃发展起来,造
成了中国大陆多元经济并存的竞争的局面。这是中国大陆经济市场化的基本动力机
制之所在,而有无这种动力机制,是市场社会主义在中、苏两国显现出不同命运的
根本原因。
      应当指出的是,中国大陆逐步市场化的这种动力机制,不是改革的领导者凭
空召唤出来的。如所周知,毛时代遗留下来的农业社会主义不仅幅员辽阔,人口众
多,而且贫穷落後,但也正因为如此,它在客观上才为非国有的个体、私营和社区
(乡镇)经济的生存和发展,留下了相当广阔的空间;而中国大陆处於美、苏两个超
级大国之间的相对有利的国际地位,以及强大的侨资和港台资本的存在,又使“三
资企业”的出现客观上成为可能。中国大陆改革领导者的智慧,仅仅表现在:基於
社会主义的二元结构所选择的先农村後城市的改革道路和对工业社会主义所采取的
大胆的改革方式,恰好充分利用了中国大陆在推动体制外(工业社会主义体系之外)
经济自由化方面所拥有的上述两种优势,并使之结合了起来。这样,生机勃勃的市
场经济便首先从工业社会主义体系的外围和边界地带形成,并逐步向後者渗透和扩
展。它虽然受後者的盘剥,但同时也不断向後者提出挑战,对後者形成了“包抄”
和“蚕食”之势。到目前为止,工业社会主义在中国大陆虽继续存在,甚至有点依
然故我,但它在非国有经济合法的或非法的蚕食之下,已明显地萎缩了,相反,与
市场相协调的非国有经济却在不断壮大,正日益成为中国大陆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中国大陆近十六年来逐步走向市场经济的故事,大致就是如此。由此看来,中国
大陆对工业社会主义经济的改革,其真正的成效就在於为人们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以便人们用合法的或非法的手段,迅速而有效地削弱了它,蚕食了它。

(三)市场社会主义的嬗变和前途

      作为工业社会主义下的一种经改目标模式,市场社会主义有两个基本的特征
。第一,是坚持公有制为主的原则;第二,是在宏观、微观(企业)和家庭(或个人)
这三个层次上,均实行分散决策。此外,它还隐含着一个不言而喻的前提,那就是
“共产党的领导”。若以这样的标准来衡量,戈尔巴乔夫的市场社会主义,显然已
弱化了它的政治色彩。因为戈氏的市场社会主义,虽然实际上仍然是在苏共的主控
下推行的,但当时的苏联毕竟已在法律上取消了苏共的一党专政。照理说,这对於
克服工业社会主义在经济上的两大弊病和实现经济的自由化,本来是相当有利的。
可是正如上文所说,由戈氏推动的市场化,很快使苏联出现了“既无市场,又无计
划”的混乱局面。
      很明显,所谓无计划,表明原有的计划体制业已瘫痪,而所谓无市场,则主
要是由於在工业社会主义的一统江山下,国有企业难以转变成独立自主的经济实体
。正是有鉴於此,以叶利钦为代表的激进改革派坚决主张,苏联经济的市场化,只
能从改变国有制,即从私有化入手。在叶的推动下,俄罗斯联邦议会於一九九一年
七月通过了《关於俄罗斯联邦的国有和市有企业的私有化》的法案。不过私有化的
付诸实施,还是在苏共垮台以後的一九九二年。此後不久,俄国的农村便迅速地实
现了全面的私有化。到今年七月,俄国已有76%的国有生产资料被私有化了,可见
,现在俄国的经济,已因私有化而远远地超出了戈氏当初所推行的市场社会主义的
范畴。或者说,市场社会主义已被俄国的历史进程无情地否定了。
      不容回避的事实是,迅速的私有化并没有使俄国的经济立刻起死回生。那里
的经济形势,直到目前仍相当严峻。不过那里毕竟已出现了可能具有深远意义的某
些态势。因为无论如何,一个庞大的自由经济的实体,正在俄国形成;而一个辐射
面相当广阔和相当活跃的强大股票市场,也已然在莫斯科出现。因此,尽管至今为
止,人们还很难断定,俄国的经济究竟何时能够稳定下来,并逐步开始回升;但俄
国经济的自由化和市场化,几乎已无法逆转,这却是可以肯定的。站在这样的立场
上来观察,俄国经济模式的演变似有以下两种走向或前途:
      第一,是向美国式的自由经济逼近。与此相应,私有化在原则上就不应有任
何“禁区”。如果是这样,俄国人便不得不与在过去数十年社会主义的历史中所形
成的一切传统,实行“彻底的决裂”!其间的痛苦和困惑及徘徊和反复,我们不难
从俄国农村在私有化之後,个体农户仅占15%,而大约有30%的农民很快又组成了
农业合作社这种现象中透视出来。
      第二是向西欧式的市场社会主义转变,那仿佛是对戈氏市场社会主义的否定
之否定。为此,必须将私有化控制在一定限度内;对前苏联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体系,也不能简单地一概加以废除。而应当对其有所取舍,且在取舍过程中,应遵
循理性、功利与人道、平等不可偏废的原则。要知道,对於多数俄国人来说,他们
虽然对市场化有很高甚至不切实际的期望,但他们也未必想割舍掉苏联的社会主义
给予他们的“铁饭碗”以及普遍而又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尤可注意者
,在如今的俄国,共产党仍然是一支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而在东欧一些国家(如匈
牙利和保家利亚),那些在民主化初期被民众以选票撵下台的原共产党内的改革派,
在完成了自己向社会民主党(或工党)的转变以後,曾几何时,很快又在近两年的大
选中获胜,重返政治舞台了,近一年来,波兰的工潮复起。不同的是,现在他们所
针对的,已不再是昔日声称代表他们的共产党,而是资本家和与资本家站在一起的
出身於团结工会的那些政客(甚至包括瓦文萨在内)。所有这些都提示我们,未来苏
东走上西欧式市场社会主义的道路,并不是绝无可能的。
      中国大陆的市场社会主义,似乎有“身首异地”的特点。因为宏观地看上去
,市场和社会主义在中国大陆都有。可是两者在现实中,却很难协调与统一起来。
这表现在:以乡镇企业为骨干的非国有企业,无疑存在于市场中,可是乡镇企业由
以脱胎出来的农业社会主义却基本消失了。与这种情况相反,国有企业自然是社会
主义的,可是市场主要只在其边际起作用。因此就总体观察之,“市场”与“社会
主义”各在一端,由此便在市场化的非国有经济与工业社会主义的国有经济之间,
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张力。中国近十多年来的市场化进程,正表现为这两种经济之间
的互动与消长。在这一过程中,由於国有企业的严重亏损,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和
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的持续下降,工业社会主义的衰落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相形之下,摆脱了社会主义的桎梏而进入市场的非国有经济,其增长的势头却异
常强劲。可见,“市场”和“社会主义”在中国大陆并不协调,两者之间的联系是
外在的,甚至是人为的。因为事实是:在市场起作用的领域,至少是传统意义上的
社会主义几乎已不存在了;而在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仍占统治地位的地方,却又
甚少市场的因素。就是说,“市场”和“社会主义”在中国大陆并没有有机地结合
起来。
      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大陆所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即市场社会主义),纯粹
是一块挂羊头卖狗肉的招牌。无可否认的是,除了纯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以外,不论
是在国有的或集体(包括乡镇)的企业中,市场因素和社会主义因素,或多或少都存
在着。这是我们在分析和考察中国大陆的市场社会主义及其嬗变和走势的时候,不
能不予以注意的。
      首先应当肯定,直到目前为止,中国大陆在经济上并没有资本主义化。因为
第一,到一九九二年,私营企业的工业产值还只占大陆工业总产值的6.7%(杨进叔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与实质》,载《当代中国研究》一九九四
年五期),足见大陆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仍很微弱。短时期内,它根本不可能在大陆
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对大陆的市场社会主义也不可能产生决定性的影响。第二,
国有企业不仅在大陆的工业总产值和固定资产的投资总额中仍占很大的比重,而且
还吸纳了大约七成的非农就业人口。这是工业社会主义的大本营,因而也是抵制和
对抗市场化过程的大本营。它的基本特点是,人口集中,占据并消耗巨额国有资产
,相对於农村拥有文化优势和种种特权,因而无论哪一种政治势力,对之都不敢小
视。所谓坚持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保护这部分人的利益。他们
既想分享市场化的成果,又不愿承担市场化的代价和风险,更不愿意放弃工业社会
主义给予他们的种种权利。因此时至今日,这里仍然是工业社会主义的天下,“社
会主义”最多,而市场因素则最少。中国大陆的市场化能否成功,最後就要看市场
化在该领域的进展如何。就其理想来说,西欧式市场社会主义,可能是该社会集团
的绝大多数能够并愿意接受的经改目标模式。然而比较现实的选择是:至少要等中
国大陆城市中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到相当规模以後,方可逐步对国有
企业实行私有化。就是说,对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革,应与城市的社会保障和社会
福利体系建设的规模和水平相适应。第三,农村也并没有“复辟资本主义”。因为
不仅土地仍归集体所有,而且连乡镇企业,基本上也是集体的,带有社区——集体
企业的性质(实行股份化以後,这一点通过乡镇政府股和企业集体股而表现出来),
私有制在那里并不占据统治地位。诚然,农业社会主义大体已消失了。但由於乡镇
企业在产权上带有社区所有的特性,在人员构成上往往以血缘宗亲和地缘关系为基
础,加之乡镇企业刚刚从农业社会主义中脱胎出来,仍不免带有後者的印记,因此
它们常常基於往日的习惯而不情愿地成为社区福利(如筑路、修桥、办学和济贫等)
的提供者。这诸多方面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可称作乡土——伦理社会主义的因
素,因而也是一种真正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因素。无疑地,这种因素并没有制
度化和规范化,但它确实深深地扎根於中国农村传统乡土文化的土壤中,因而具有
很强的生命力,值得引起重视!
      总而言之,在我看来,目前中国大陆尚处於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阶
段。私人资本主义已经存在,但尚很弱小,短时期内还不可能成为大陆多元经济格
局中的主流。从总体上看,中国大陆的市场社会主义,其“市场”和“社会主义”
是脱节的。今後它的嬗变和发展,可能有两个方向,即在城市以西欧作参照的市场
社会主义和在农村以社区产权和传统的乡土伦理情感作基础的市场社会主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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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王鹏令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2月1日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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