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0月号-杂感 倪育贤简介 倪育贤文章检索

 
从吴弘达认罪说起..............倪育贤
 
 



从吴弘达认罪说起


倪育贤



一、吴案的特殊背景

      吴弘达先生是我们十分尊敬的人权活动家,他为了揭露中共摧残人权、践踏
人道的罪恶,多次冒险犯难进入大陆,搜集中共当局在劳改营与监狱中迫害不同政
见者,虐待人犯,甚至进行人体器官交易的犯罪资料和证据,吴先生还大义凛然地
在美国国会和国际媒体上控诉中共残民以逞,草菅人命的暴政。
      吴先生的义行壮举,理所当然地赢得了人们的高度赞扬和广泛支持,今夏发
生的中共拘捕和审判吴弘达一案引起了国际舆论的普遍关注,一切维护人权和主持
正义的团体和人士无不同声谴责中共当局的倒行逆施,声援他的正义行动,人们支
持吴弘达是因为他的行动伸张了人类的良知与正义,大家关切吴弘达的安危是因为
我们已把他视为一位怀着崇高的人道主义理念勇敢捍卫人类尊严的人权战士。
      由於吴弘达一案发生在中美关系紧张的微妙时刻,吴案一时成了国际媒体焦
点,虽然吴弘达拥有美国国籍,但实际上由於他的特殊历史背景,他在某种意义上
已被国际舆论视为中国人权运动和不同政见者的代表,正因为此,吴弘达先生在被
中共拘捕直到最近被中共驱逐期间的一举一动都引起了人们的普遍注意,吴弘达先
生面对中共迫害时所表现的立场和态度,具有相当的象征意义和榜样作用。正是从
这一事实出发,笔者不能不从“责贤者备”的精神出发,试图从一个不同的角度对
吴弘达先生被捕後在应对中共审查时的一些做法,作一点分析。
      在评论正式切入主题之前,笔者提请读者注意吴案发生的特殊条件,因为这
一点非常关键,吴弘达进大陆时拥有美国护照,且具一定的知名度,并已有多次使
用外国人名进入大陆进行人权活动的“前科”。而吴本次进关,是选择在中美关系
因台湾李登辉总统访美而闹翻的紧张时刻,所以从抓吴、判吴到驱吴,中共明显是
把吴弘达当做他们在国际上进行政治较量时与美方讨价还价的一个筹码。在一定意
义上,吴弘达是中共拿在手里逗斗洋基牛的一块红布。按中共安全情报机关的专业
效能来看,吴先生以使用美国式姓名的护照签证混入大陆进行搜证工作,偶一为之
,胜算尚可把握,但如一往又往,再往,那么,必然堕入中共圈套,只是中共放长
线吊大鱼,捕与不捕,何时下饵何时收线,都按其政治需要而定罢了。
      这个道理,我想,不须笔者罗嗦,成人都能明白,否则,为何不迟不早,恰
恰在中共最需要以人质为筹码时。捕到吴弘达这条大鱼呢。吴弘达手持的美国护照
,在吴而言,当然是一张最可靠的保单,但在中共而言,也是最有价值的一张王牌
。因为有了这个小蓝皮本。中共才可能利用吴弘达做文章,而吴弘达多次在国会作
证造成的知名度,使抓捕吴弘达必成新闻无疑。於是美方想盖也盖不下去,要赖也
赖不过去,中共看准了美国佬必须保护本国公民人权的“弱点”。用抓吴扣吴这一
步杀棋迫使美国在外交上作出重大让步,以谋求其最大的政治利益。从吴案整个的
演变来看,中共确实达到了这一目的。所以,事实上,自吴先生进入新疆起(甚至从
取得中共签证起),吴先生的角色实际上已纳入中共专政机关总体导演计划中。在全
剧展开过程中,吴先生本人所能选择的表演方式,余地是十分有限的,所以无论是
吴先生本人主观上如何计划和行动,但中共一经加以控制,那么整个剧本的演出必
将以中共谋取最大政治利益为左右。笔者指出吴案的上述背景,意在说明,吴弘达
先生被捕後的前途和命运,其实早已为中共所安排定当,是关是判是放,一切都取
决於政治斗争的需要,及与美国的讨价还价的结果。这与吴弘达先生本人的态度和
表现是没有多大关系的。附带一提,在中共对付其他著名的国内异议份子的处理上
也有异曲同工的精彩演出。

二、吴弘达没有认清场景转换的意义

      吴先生曾作为一个藉藉无名的普通囚犯在中共劳改营中煎熬过十九个寒暑,
当然积累了与中共专政机关周旋以求自保的丰富人生经验,但是,现今当吴弘达作
为一个经常在美国国会作证的知名美籍华人及美国某个人权基金会的负责人,又在
武汉被捕时,情形就不可同日而语了。按吴自述,仅来车站押送他的大小车辆就有
几十辆之多,吴先生半生坎坷,自叹还没碰到如此“国家元首”般的隆重接待。在
这种场景、时空都完全更换了的复杂的国际斗争的舞台上,吴先生早年为应付中共
迫害而学来的“吃官司经验”其实已经大半失去了其实用价值,吴弘达本人的态度
是软还是硬,表现是“好”是“坏”实际上已经不影响对他的处理,中共也不会幼
稚到会相信一个十九年还未“改造好”的老反革命会在一个月内幡然悔悟、“改邪
归正”。当然中共确实比较中意当事人在法律意义上的“认罪”和人格上的“臣服
”,以便更容易的达到政治上的图谋。然而如果吴弘达不与中共配合,中共也完全
可以利用吴案按计行事。因对中共而言,吴案是证据确凿,有恃无恐。
      不知道是由於当事者迷还是因为旁观者清,吴先生似乎没有完全认清上述场
景转换的全部现实意义,吴先生显然过高地估计了自己所面临的风险的严重性。於
是,吴先生还是照搬几十年前在劳改营中的经验来处理与中共专政机关的关系,正
象一篇外电报导中描写的那样在面对中共时,吴先生非常善於扮出一副完全顺从悔
悟的态度。吴先生采取一种“低眉顺眼”极为谦恭的姿态,以“认罪、服法”的合
作态度以冀换取中共“宽大”。
      吴弘达先生签署了这样的文字:“经过小心思考和自我检讨,我诚心断定以
下的事实显示我直接或间接损害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利益,而我违反了中国法
律。”
      吴先生重获自由後声称,这种“认罪”完全是“假的”,“是求生之道”。

      然而无论认罪者本人内心是真是假,但从历史事实而言,这确实是一种法律
意义上的认罪行为。

三、提请遵守一条原则

      当然,我们毫无企盼吴先生刻意去做一个殉道者式的英雄的苛求,吴弘达作
为一个身陷囹圄的人,为了求得早日恢复自由,当然有选择用何种方式以更有效地
保护自己的权利。这种“好汉不吃眼前亏”的策略,光从避免受到可能性伤害案的
角度来看也许确有实效,然而,我们还是希望像吴弘达先生这样受人尊敬和具有相
当影响的知名人权活动家或民运人士,在面对暴政胁迫和经受命运考验时,在考虑
采用何种方式保全自身安全和利益时,有一条原则是否应该同时甚至优先加以考虑
。就是在生命可保无虞的情况下,尽可能地维护自己所追求的事业的利益,尽可能
地保卫自己所信仰的理念的正义性!!


四、与美国被俘飞行员相比

      我们都还记得海湾战争时,被伊朗俘虏的几个被打得满脸伤痕的美国飞行员
,被胁迫上电视指责自己的国家“侵略”。
      美国人民看电视後不但没有批评这几个飞行员,反而更加激起对敌人的仇恨
。我认为在战争中,在残暴的敌人以生命相威胁时,作这种违心的“认罪”是完全
可以理解和体谅的。他们非但不应受任何批评,反而应得到人们更大的同情。若我
们用这个例子与吴弘达先生的案例相比,就可以看出其中的区别。第一,被俘飞行
员生命受到明显威胁。而吴弘达生命实无危险。第二,飞行员明显受到残酷刑求,
而吴先生非但没有刑求,还受到相当招待。第三,飞行员被击落时,世人未知其生
死,但吴的被捕全球皆知。第四,飞行员被俘是受国家征召,并非完全出於自愿,
而吴弘达进大陆是主动为了一个理想而去,完全自愿。第五,飞行员都是少不更事
的年青人,从未上得真仗,而吴先生是与中共打了几十年交道的老运动员。第六,
飞行员不接受上电视,後果不堪设想,吴先生不签认罪书,後果至多是晚一些回家

      根据上面的比较,我们很容易就可以判断,吴弘达的“认罪服法”并非是“
为了生存”而必须作的一种让步。


五、能“以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吗?

      诚然,吴先生在不太明了外界形势的环境中,选择了用“认罪”“服法”来
应付中共的迫害,这仅仅从出於有效保护自身利益的角度来看还是可以理解,从常
人之情而言,不应深责的。如果吴先生在重获自由之後实事求是坦率地承认,他之
所以如此行事是出於恐惧和担忧家人,那么,没有任何人会为了一个人的害怕而对
其苛责。
      然而,吴先生却声明自己这样做并非是出於恐惧反而是出於一种谋略,甚至
是出於智慧。他在回旧金山家中後回答记者时说他对中共认罪是因为中共是一个撒
谎的政权,他没有义务对他们讲实话。吴先生振振有辞申辩道:“我向他们(指中共
)撒了谎,这又怎么样?”“我为什么要对他们说实话?人们怎样对我,我就怎样对
他们。”这里吴先生的理路明显产生了一些混乱,因为在这里,“撒谎”与“认罪
”分明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作为一个反抗暴政的政治反对派人士,我们当然没
有义务,也没有权利在所有问题上向中共讲实话,这是一个常识,但是对中共讲不
讲实话与向中共认不认罪,这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按吴先生的逻辑,因为中
共是一个撒谎的政权,因此在面对中共审讯时,任何一个政治反对派都可以不负责
任地乱供一通,任什么罪名和指控都可以招认不讳,那么这样的政治反对派和人权
斗士还有什么原则和是非可言呢。在吴先生的逻辑之下,正义和非正义的界限不是
显得太模糊不清了吗?
      吴先生为了自以为更有利的理由,用向中共认罪的方式来求取中共宽大处理
,当然这算不上什么罪过,但这也决不是什么谋略,更不是什么智慧和光荣,充其
量这不过是一种过度恐惧下的自保。而事实证明,这种自保确实迎合了中共的政治
需要,而对吴弘达先生的重获自由,其实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好处和必要。
      至於吴弘达先生为自己辩解时的申明“人们怎样对我,我就怎样对他们。”
这就更是值得探讨了。根据这一推理,吴先生是不是主张凡是共产党人对我们做过
的一切,我们都可以全盘照抄,报复到共产党人头上去呢。共产党关了我十几年,
我是不是也要关还他十几年呢?共产党人杀了我的父亲,我是不是也要杀了他的父
亲呢?但愿吴先生所说的,“人们怎样对我,我也怎么对他们”只是一句气话,因
为这种充满复仇主义的非理性主张与一个成熟的人道主义者相距甚远。

六、要向所有的人宣传人权

      吴弘达先生说因为中共是撒谎者因此不必对中共讲任何真话,更不需要对中
共人员坚持维护人权的立场,这就未免太低估了人权理念的普遍意义及人类良知的
感召力了。其实中共人员也是人,人都会有人心良知,特别是中共政权的下层工作
人员,他们不过是受雇於独裁者的奴仆,与特权阶层也有深刻的矛盾,他们脱下制
服还是普通老百姓。像吴弘达先生这样的知名人权活动家,如果利用与中共人员的
正面接触,有理有利有节地对他们做一些解释人权活动意义的说服工作,那将在道
义上多大地发挥人权运动的影响力?将给在专制羁绊下的中共人员树立一个多么有
说服力的榜样。
      吴先生认为在中共面前维护人权运动的道义价值是对牛弹琴,没有意义,这
是一种危险的误解。其实,人权运动的力量归根到底是道义的力量。把人权理念播
送到专制统治下的人民心中才是运动的真正目的。一个彻底的人权运动者应该是在
所有人面前都坚持人权理念的人。

七、自由是要付出代价的

      像吴弘达先生这样有美国国籍庇托的有国际知名度的人权活动家,即便在中
共面前坚持公开维护人权运动的立场和态度,中共为了政治上的利害,是不可能对
其使用像对付国内普通政治犯那样的野蛮手段的。相反,过份的恐惧,卑恭和退让
,除了引起对方的鄙夷和不敬之外,并不可能获得更大的安全。
      人权运动和民主运动,是正义者的事业,是良心者的事业,在这个崇高的事
业中,是需要真诚和勇敢的,自由如果不需要用勇气来争取,自由就不那么可贵了
。我们要告诉後来的青年,自由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在争取人权和自由的斗争中,
诚实和勇敢是连在一起的。我们并不企求人人都成为英雄,但是,我们当然期盼有
更多的勇敢者来开创、继承捍卫人权的事业。
      我上面用较为严格的标准来讨论吴弘达先生的案例,本意并不在於对吴先生
本人有更多的道德意义上的褒贬,我对吴先生依然保持着崇高的敬意。我只是想说
明,人天性有懦弱和勇敢之分,但是无论你个性多么懦弱,无论你处在一个多么困
难的环境里,如果你要参加到为自由和正义而奋斗的行列里来,那么有一条底线你
必须谨守不逾,这就是无论何时何地,你不可诋毁你自己的信念和理想。更不能出
卖自己的同志和朋友。因为,在你後面有千千万万被迫害者注视着你,千万不要让
他们失望。对他们而言这信念是唯一的光明。□

相关文章
作 者 :倪育贤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2月1日17:27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