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0月号-争鸣 刘同苏简介 刘同苏文章检索

 
信仰的理性声明................刘同苏
 
 

信仰的理性声明

——关於基督教的几点说明


刘同苏


说明而非挑战

      本文是有感於《北京之春》上有关基督教的一场论战而写的,但本文并非对
谁挑战或应战,也无意评论孰是孰非。作为一个基督徒,作者只想澄清基督教的立
场(至少是作者心目中基督教应有的立场),从而使挑战与应战都打准地方,不要在
虚拟的或被曲解的立场上浪费子弹。

关於基督教

      基督教不仅仅是,或主要不是,那些已经凝固在物质形式中的东西,诸如,
某部经典著作,某些建筑物,或者某些人的肉体存在。基督教是以某种特定的精神
结果为核心的基本生活方式。
      作为基督教之核心的那种精神结构认为:在客观世界中,存在着一个绝对存
在。这一绝对存在是其它一切存在的依据。只有分享了这一绝对存在的本性,所有
特殊存在或相对存在才能存在。这一绝对存在让其它一切存在分享其本性从而赋予
其它一切存在以存在的行为(由於基督教认为这一绝对存在是一个人格化的存在,故
有“行为”之说)即是基督教所说的“创世”或者“创造”。这一绝对存在使其它一
切存在趋向於绝对存在从而使其它一切存在突破自我而不断更新的行为被称为“超
越”。由於“超越”无非是赋予相对存在以新的存在形式,所以,“超越”不过是
“创世”的一种形式。这一绝对存在便是上帝。以上述方式接受上帝作为其主宰的
精神结构便是信仰。以信仰为基础而用上帝作为绝对标准来为自我存在定向的基本
生活方式便是基督教。

关於圣经

      圣经是一部信仰史。圣经不是一部世界历史,也不是一本科学教科书。圣经
的对象不是物理世界的结构,也不是人类的外在行为。从而,圣经所使用的方法不
是科学的或者历史的实证方法。圣经的作者们是用信仰的眼界去观察和记述了信仰
的现象。即使圣经涉及了外在的物理世界和人类历史,其作者笔下的物理世界和人
类历史仅仅是从信仰的角度所看到的物理世界和人类历史,而不是科学意义上的物
理世界和历史学意义上的人类历史。用实证的方法去对待圣经,或者把圣经所记述
的东西用作科学数据去证明科学的或者历史的问题,这种做法已经误解了圣经并且
歪曲了圣经作者们的本意。

科学之“罪”

      如果从严格的分界看,基督教似乎本不应该与科学发生任何冲突。基督教关
乎人的信仰,而科学则存在於人对外在的物理世界之结构的探求之中。两者活动的
领域并无交叉之处,何以冲突得起来呢?
      有人说,基督教与科学的冲突在於圣经的记载完全违背了科学常识。此种冲
突,即使有,也仅仅是虚假的冲突。本文在前面已经谈过,圣经作者的观察角度完
全不同於科学研究的角度。即使当圣经的作者与科学家或者历史学家观察同一事物
时,由於彼此的观察角度完全不同,他们完全有可能看到全然不同的东西。而他们
在同一事物上看到的不同东西却可能同时都是真实的。在科学看来是荒谬的事情在
信仰的眼光中却可能是真实的。但信仰所确认的真实却不排斥科学所得到的不同的
真实。只要人们理解了信仰与科学的不同观察角度,人们便可以同时接受圣经与科
学关於同一事物的不同真实。若是有人认为这两种真实是相互冲突的,那只是因为
他不能区分信仰与科学的不同而硬要让这两种不同的东西挤在同一角度去观察世界

      基督教与科学的真正冲突源於它们的基本方法。基督教的方法是直觉式的信
仰。基督教认为:无限的绝对存在是一切有限存在的依据,而有限存在必须依据无
限的绝对存在来确定其自我存在。困难在於,有限存在囿於自己的有限性,永远无
法用定量的理性方式去认识无限的存在。由此,基督教认为:有限存在只能以其作
为整体的直觉去了解作为整体的无限,再据此确定自我存在。信仰永远是直觉性的
和整体性的。
      科学的基本方法,至少是作为目前科学主流的基本方法,是定量分析。科学
认为:人类理性能从无限之存在中截取一个有限的范围,并在这个有限范围里用实
证的或定量的方法发现在此范围内普遍适用的绝对真理。
      对基督教来说,科学所发现的真理并不是绝对真理,即便是关於一个有限事
物的绝对真理也必须依据该事物与无限的关系,即依据处在无限关系中的有限事物
而得出。一个从无限中截取出的绝对真理已经是相对的,因为它已经带有了截取者
的任意性,对科学来说,基督教信奉的真理则根本不是真理,因为这种真理根本无
法用实证的方法证实或证伪。
      既然是说明而非布道,这里就不对这一冲突作是非判断(尽管说明已是某种意
义上的判断)。笔者尽想指出两个有关的事实後有趣的现象。一是,在科学界,人们
越来越多的发现科学也具有直觉性。科学的证明必须要由一定的定理或公式导出,
而居於一切定理与公式之源头的那个第一定理或公式一定是无法用定量方式去证明
而是被直觉式地接受的。有人会说,那个第一定理或公式实质上是为事实或经验证
明的。然而,不少科学家或哲学家(比如维特根斯坦)发现那些事实证明或经验证明
依然要依据人所设定的方法或前提,从而这些事实证明或经验证明依然不是最後的
证明。对人来说,即使在科学领域里,最後被诉诸的不是可以用实证的方法证明的
东西,而是无须证明(实质上是无法用定量方式证明)而被直觉式接受的东西。
      第二个有趣的现象是:基督教总说基督教关乎生命,而这种说法与科学的方
式亟结果形成了有趣的对照。尽管关於生命的说法与诸种教义有关,但它指出了一
个事实,即基督教总是与活的整体相关。科学之实证方法的前提则是从无限关系中
截取一个有限的封闭范围,而一旦有限隔离於其自然所处的无限关系,它也就失去
了其活的生命。

基督教与民主

      基督教与民主是两个根本不同的范畴,两者之间并无必然联系,这大概是一
个无争的事实。古代希腊与现代日本便是明证。不过,现代西方民主社会的文化(包
括政治与法律)受到了基督教的影响,这也是事实。後一个事实使得基督教与民主的
关系变得不太分明。
      澄清这一模糊之处的方法是回到基督教的本质。基督教的本质是对尘世的超
越。一旦超越,便有距离。由此,基督教从不会将自己束缚於某一种特定的尘世形
式。中世纪欧洲的基督教国家似乎为这一理论提供了反证。於斯时斯地,基督教与
政治国家融合的如此紧密,以至我们可以说教会便是国家,国家便是教会。
      但实际上,这一事例恰恰为这一理论提供了“正”证。这些基督教国家的作
为(十字军东征与宗教裁判所之类)与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上帝就是爱)有如此之远的
距离。这恰恰表明了当基督教硬挤入一种尘世形式时,它会在多大程度上背离它的
本质,即它在多大程度上退化为非基督教(实质上,基督教国家本身就是一个语义上
的矛盾。若基督教成为国家,它也就不再是基督教,因为它已变成了尘世而非对尘
世的超越)。
      由此,基督教固然对民主的生成有影响,但并不成其为民主存在的前提。甚
至作为对尘世的超越,基督教还会不时对民主发出非议与批判。比如,民主的原则
是多数人的统治,从而由多数人产生的民主政府自然以服务於多数人为第一宗旨。
而以普爱为原则的基督教则特别关怀那些被民主国家遗忘的少数。这种关怀便构成
了基督教对民主的超越与批判。

关於对话

      常听人说,与基督徒极难对话。笔者认为,对话的困难大概是由以下两个原
因造成的:一是基督徒往往对基督教以外的人采取攻击性的态度;二是基督徒在对
话中不仅以对方完全不能接受的前提作为对话的唯一基础,而且使用唯有基督徒才
能理解的语言概念进行对话。很明显,这两种貌似捍卫基督教立场的对话方式不但
无助於、反而有害於基督教的传播和对基督教的了解。如果只是将自己的观点强加
於对方,对话便不是对话,而变成了训话。如果只使用唯有自己能懂的语言与对方
对话,便失去了对话的基础,而变成了自说自话。近来,一位信奉基督教的教授前
往中国大陆讲学。课後,中国大陆的几位教授对他所讲的基督教教义提出疑问,此
教授竟回答说:“事实就是事实。事实不容争议。”他也许忘了,他所说的“事实
”尚未被对方承认为事实,从而无从作为无可争议的最後标准(至少对对方而言)。
对方与你争议的恰恰是你所说的“事实”是否是事实。你怎么可能用被争议的事情
作为判定其自身的标准呢?中国大陆上的人(或从中国大陆来的人)已经见过太多的
强制推行的意识形态。由此,即使是真理,他们也愿意经过自己的思考而加以接受
,而不愿意硬性推给他们。本文是在共同语言的基础上进行说理性对话的一个尝试
。对於本文的作者,真理就是真理,无论用任何语言表现,它仍是真理。真理本身
就是力量,它无需用人为的方式加以推行。作为基督徒,本文的作者相信基督教所
信奉的是真理。而正因为基督教所信奉的是真理,基督教才应当并有可能用理性的
方式表达自己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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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刘同苏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2月1日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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