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3月号-民主墙 倪育贤简介 倪育贤文章检索

 
再论人民武装自卫的权利.........倪育贤
 
 

再论人民武装自卫的权利

倪育贤
                                
      
  拙文“论人民有武装自卫的权利”在《北京之春》杂志发表以后,笔者接到一些
读者的不同反应,从读者提出的一些意见中可以看出探讨人民武装自卫权的问题不
但具有理论研究的价值,而且具有实际的现实意义。为此我认为,继续深入剖析和
平和暴力的关系是很有必要的。
                        
人民武装是民主的后盾

  罗梭曾经非常精辟的描绘过武装者与非武装者之间必然会产生地不平等关系。他
指出,在任何有两个以上的人所组成的社会中,武装的人一定会成为非武装的人的
主人。原因很简单,因为武装代表着控制他人生命安全的权力。一个完全没有武装
的人,在另一个全副武装的人面前,自然失去了保障自己生命安全的基本权利。
  记得“六四”一周年时,在西雅图举行的民运讨论会上,会议主持人提出一个很
有意思的问题,要求各个民运团体的代表分别回答。这个问题是:如果某一天中共
垮台,你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当时,有的说是要制订一部宪法,有的说先抓
好教育,也有的说先要释放一切政治犯;我的回答是:立即建立一支忠于民主宪政
的武装力量,当时这个回答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五年过去了,如果今天有人再问我
同一个问题,我的回答还是一样的,我始终认为民主的取得和巩固必须依靠强大的
武装力量的支持。
  现在某些朋友一提到武装就谈虎色变。以为武装就意味着野蛮与不义,这是一种
理想主义者的蒙昧。其实,武装不过是一种手段与工具。手段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
,就象电力或核能等等技术手段本身没有任何道德属性一样,武力本身也没有什么
是非对错可言。诚然,鉴于实施武力不可避免的会造成某些社会成员的牺牲和痛苦
,所以,作为一个人道主义者,我们并不主张在可以避免武装冲突的情况下主动地
行使武力。但是,我们不得不指出的一个严峻的历史事实是:在压迫者掌握无限制
的暴力手段的情况下,特别是在独裁者迷恋于首先对人民实施暴力镇压的情况下,
人民维护自己生存权利的唯一可以选择的方式就是必须掌握足以与压迫者的暴力相
抗衡的自卫手段。
  把“和平、理性、非暴力”当作民主运动的基本原则从逻辑上来分析是有明显的
缺陷的,因为这种并列式的提法意在传递一种暗示,即和平就意味着理性而暴力就
意味着非理性。这种过于简单的推理方式的可靠性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是大可怀疑
的。
  在一个理应采用非和平方式的情况下却迂腐地使用和平方式的政治家与在一个理
应采用和平方式即可有效地达到目的的情况下却鲁莽地动用武力的政治家同样是非
理性的和遗害无穷的。常识性的结论是,策略是一种必须随着政治斗争形势的改变
而不断修正的可变性选择。用一种固定的模式来限制自己的策略是一种不值得提倡
的幼稚行为,这不但是不智的,而且也是一种不希望让自己的政治诉求得以实现的
乖张行为。

否认人民抗暴权利等于背弃民主

  在目前的民运中,把非暴力不抵抗主义当成唯一的路向选择。这不但从策略层面
上来分析是肤浅的,而且从根本的政治原则上来分析是非常错误的。在暴政面前,
人民有没有武装自卫的权利,这是一个重大的原则问题,在专制独裁者坚持暴力镇
压一切政治异己的情况下,无条件地放弃人民武装自卫的权利,本质上是一种背弃
民主的行为。
  一七七六年,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庄严的宣告:“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
赋予他们某些不可渡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
这些权利,人们中间才建立政府,政府的正当权利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任何形式
的政府,一旦变成损害这些目的时,人民便有权改变它,或者废除它,以建立新的
政府。”这一段话后来就成了美国宪法的根本基础。两百年来,独立宣言所揭示的
这一主权在民的原则已经举世公认地成为一切民主宪政国家的立国之本,显而易见
,承认不承认人民有推翻暴政(即废止违背人民选择权的政府)的权利是赞成不赞成
民主政体的基本标志。
  什么是暴政?暴政就是靠暴力镇压人民而维持权力的政府。在暴政下,没有武装
的人民是谈不到行使废除政府的权利的。当然,不少朋友不赞成人民武装自卫的原
因不是为了维护专制,而是出于维护和平的善良愿望,但是,现实政治告诉我们,
只有武装的人民才能够享有真正的持久的和平。在这个问题上,北欧是有说服力的
例子。象瑞典已经享受了三百年以上的和平,而全民武装是他们获致持久和平的根
本保障。美国人民按照宪法赋予的权利有武装的自由,所以美国的民主宪政从根本
上来说是不可动摇的。(必须说明,近年来美国因枪枝泛滥而造成的暴力犯罪是由于
具体的法律上的错失而引起的社会弊病,当然那是另一个范畴的问题。但是,这是
一个极好的例子,它说明任何一个正确的原理如果在实际应用时离开了必须的制约
就会逸出正常的轨道而造成适得其反的恶果。)诚然,当民主形成传统以后,人民手
中的武装实质上也许只具有一种象征性的意义。但是在民主政权建立与巩固的一段
时间内,人民是否拥有武装的权利是防止公众权力蜕变成人民的压迫者的根本保证
。中国的民主之路为什么曲折坎坷,步履艰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原因是人民
没有反抗暴政的权利意识与自卫手段。在独裁者动用暴力镇压人民时,赤手空拳的
人民只有逆来顺受,坐以待毙。

最后的权利

  在人民毫无自卫手段的现状下,我们的民运精英们却口口声声地呼吁人民遵循“
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原则。这实在是很滑稽的。对手无寸铁的人民侈谈和平完
全是无的放矢。因为非武装的人民在暴力面前除了所谓和平(即接受屠杀)之外别无
选择!
  要求没有汽车的步行者限制车速;要求饥寒交迫的流浪汉节食减肥;与要求非武
装的人民“和平、理性、非暴力”是同样荒唐的。只有武装的人民才有资格谈论和
平,只有武装的人民才有可能得到和平。这就是实际的结论。 
  在独裁政权坚持继续使用暴力来镇压人民民主的情况下,要求人民放弃武装自己
的权利,这就无异于要求人民万劫不覆的沉沦于屈辱的奴役地位而永难自拔。因为
在压迫者拥有全部武装暴力并随时有权扣动扳机的威胁下,被压迫者放弃自卫手段
即等于向统治者签下了永不反抗并世代不得解脱的奴隶契约。
  要求人民放弃武装自卫的权利,无论要求者们是出于何种“善良美妙”的理由,
其逻辑的结果必然是在实质上取消了人民反抗暴政的权利。而这一权利是被称之为
基本人权的诸自由中最基础的最后的权利。剥夺了这一条最后的权利,那么,一切
其他的诸项权利比如言论思想自由等等都不可能有兑现的可能。在所有被称为人权
的诸自由中,在专制统治下,除了“人民有权反抗暴政”这块最后的自由基石之外
的其他权利都是可以被压迫者随时加以剥夺的。相反,压迫者永远不可能加以擅夺
的就是这项“人民有权反抗暴政”的最后的权利。因为只有此项“最后的权利”是
完全由人民自行掌握的。只要人民意识到并坚持行使这一最后的权利,那么,构成
人权诸自由中的其他一切自由都是可以争取、夺回、以至失而复得的。 
  无论那些要求人民放弃自卫权的朋友们在主观上出于何种高尚的动机,问题的严
重性在于,他们的主张实际上是在关闭人民争取自由的最后一道闸门。
  毛泽东、邓小平等独裁者之所以敢于也得逞于向人民滥施暴力,决不是因为人民
拥有自卫力量和手段,而恰恰在于相反。历史证明,正因为人民毫无自卫的意识和
力量,故而人民无可避免地在四十多年中共的暴政下沦为刀俎下的鱼肉,而难逃被
随意宰割的厄运。
                        
人民起义缔造民主
        
  “相逢难得开口笑,上疆场彼此弯弓月。”人类的战争史证明,在相恃双方都具
有自卫手段的前提下和平才是真实的和可能实现的。在人民丧失自卫手段的情况下
“和平”只不过是奴役的代名词,单方面拥有暴力造成的力量失衡从来都是引起战
争和流血的直接根源。日本为什么敢入侵中国,是因为当时中国的军力不如日本。
美国为什么敢在广岛投下原子弹,是因为日本没有原子弹。冷战时期为什么没有爆
发第三次世界大战,是因为双方都有毁灭性武器。事实证明,唯有力量的均衡,才
是缔造和平之本。人民要避免流血和牺牲的根本之道是设法拥有制服强盗与刽子手
的力量,而不是举起双手跪着向暴君乞求施恩。以实力求和平则和平存,以乞求寻
和平则和平亡。
  现在一些朋友反对人民武装的主要理由是,他们认为用武装自卫的方式来反抗暴
政会产生以暴易暴的后果,他们常常用毛泽东在革命初期也曾以民主为号召而夺得
政权以后就大搞专制独裁为例来证明他们的结论的正确性。然而这种推抡既经不起
实践的检验,也经不起理论上的分析。事实上,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一般
总是通过严重的暴力冲突甚至长期的战争的方式而进行的,而世界各主要国家从专
制到民主的过度几乎都是通过武装斗争的方式来完成的。让我们简单的回顾一下历
史的事实。英国从一六四零年开始反封建的武装起义,到一六八八年的光荣革命推
翻了斯图亚特王朝的复辟,期间经过了四十多年激烈斗争才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君
主立宪制的民主政体,法国从一七八九年攻克巴士底狱的武装起义到一八七五年建
立的第三共和国,期间经历了九十多年的复辟与反复辟的武装斗争才最后奠定了民
主制度的基石。美国从一七七六年发表〈独立宣言〉开始经过长达近十年的独立战
争才建立了北美第一个民主政府,八十多年以后的南北战争本质上是民主力量和反
民主力量的生死搏斗。林肯的“葛茨堡演说”就生动而庄严地描述了美利坚合众国
如何在炮火和鲜血中披荆斩棘的艰难历程。我们中华民族迈向民主的进程更是崎岖
坎坷,从孙中山先生创建同盟会领导辛亥革命算起已经走过了近百年血泪斑斑的道
路,一百年来中国的历史舞台上战火纷飞,沧海横流,但其间各种政治力量的斗争
却万变不离其宗地始终围绕着一根主轴、一条主线而展开,这就是民主与专制的斗
争。半个世纪以来毛泽东邓小平之流在中国建立共产极权帝国的种种倒行逆施,从
历史的角度来分析不过是中国的专制独裁主义在大陆这块土地上的最猖狂的一次复
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共产党不过是一具戴着共产主义面具借尸还魂的封建
幽灵罢了。
             
专制本能地趋向暴力

  鉴于我们中国人口之多,地域之广,专制传统之悠久,中国的民主进程需要比别
的民族花费更多的时日也就不足为奇了。那么为什么从专制到民主的过渡几个主要
的世界大国都是通过武装斗争的方式来完成的呢?有些历史学家常常用文化传统、
民族特点、甚至地理条件等因素来解释,而我认为这种分析是缺乏说服力的。即从
以上列举的几个国家来看,它们各自的民族特点和文化传统都不尽相同,地理条件
更是千差万别,但却经历了大致相同的社会转型过程。我认为从专制到民主的过渡
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根本转折,是人类从野蛮到文明的一条基本的分界。
推翻专制建立民主的过程是社会从原来违反人性和背悖理性的反自然的荒谬基础上
提升到顺从人性和符合理性的自然基础上的一个巨大的变动。因此这个变动比人类
历史上任何一次社会革命意义更为深刻,影响更为巨大,它必将触及社会个阶层人
民的切身利益,并从根本上改变他们之间的关系。
  民主从本质上来说就是要取消少数人对政治资源的特权和垄断,杜绝一部分人操
纵国家机器以压迫另一部分人的可能和机会,这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当然符合全体人
民和社会个阶层的根本利益,因为建立巩固与完善的民主体制就意味着社会已经能
够通过理性的和平的方式来调节各阶层人民之间的利益矛盾,这将结束人类历史上
消耗惨重、破坏巨大的战争与暴力冲突。然而,就象任何文明和进步必须付出相应
的代价一样,民主制度的建立对于在专制政治体制下享有巨大特权和利益的社会阶
层而言就意味着特权的被剥夺和经济利益的丧失。无庸讳言,这对那些鼠目寸光利
欲熏心的独裁统治者来说,民主毫无疑问是巨大的无可挽回的痛苦和不幸,于是他
们要千方百计的甚至不惜采取最后的手段即流血镇压来避免这种局面的发生也就势
所难免了。
  诚然,我们民主主义者都是真诚的理想主义者,然而,为了使我们的理想得到实
现,我们必须同时又是清醒的现实主义者,现实告诉我们,实际利益是支配人们行
为的主要杠杆,当专制统治者和特权阶层意识到自己的特权利益受到民主力量的威
胁时,他们本能地倾向于使用暴力来扼杀民主,所以,当自由的浪潮汹涌而来的时
候,独裁者与专制势力往往首先会把刺刀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历史已经屡试不爽地
证明了这一点,“六四”屠杀就是一个血淋淋的例子。
  专制独裁者使用暴力来镇压民主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来源于专制政体本身的统
治架构上的特性:首先,由于专制政体本身是一个剥夺大多数人的权利和利益以供
奉少数或个别独裁者的制度,所以,这个体制先天的缺乏道义和理性的基础,因此
,任何一个专制政体的建立无一例外的都只能依靠暴力来完成,于是暴力就成了支
撑专制政权的基本支柱;第二,由于专制政体无法从理性上证明其统治的合法性,
所以,它就必须以暴力和欺骗作为维持其统治的主要手段,对于一切来自于社会上
的对其权力合法性的任何质疑或挑战,在使用欺骗手段还不能奏效时,统治者就必
然诉诸于暴力,因为离开暴力专制必然灭亡。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暴力是专制政体的主要属性,专制本身就意味着暴力,没有
暴力也就没有专制,离开暴力专制制度就一天也不能存在下去。

人民掌握武装是和平过渡的前提

  鉴于专制统治者本能的倾向于使用暴力来镇压民主,这就无可避免地产生一个不
以人的好恶为转移的历史课题,这就是人民如果真的希望摆脱专制以获得自由,那
就不能不认真地考虑如何面对独裁统治者的使用暴力镇压民主的问题,为了有效地
抵抗暴力,人民必须也拥有足以自卫的暴力手段,为了反抗暴力而不得不掌握暴力
,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 
  在此,有的朋友也许会问,历史上不是也有通过和平的方式由专制过渡到民主的
先例吗?比如日本与菲律宾等国的民主政体的建立不也是没有通过战争来完成的吗
?诚然,历史上确实不乏未经战争就和平转型为民主体制的国家,但是,这些转型
都具备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那就是主导这个转型的政治力量手里掌握了强大的足
以制裁专制势力反扑的武装力量,正是因为民主势力的后面有了强有力的暴力手段
作后盾,民主体制的和平转型才有了现实的基础,于是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
人民只有掌握了足够的自卫手段,才有可能推翻专制,同样,民主力量只有掌握了
足够的武装力量才能创造和平转型的可能性。
  至于说通过武装斗争的方式建立的民主政权容易导致专制,这种说法也经不起推
敲。一个国家经过革命后建立的政权,其性质并不取决于这个革命进行的方式,而
是取决于这场革命本身的目的,换言之,就是取决于主导这场革命的人民的意志,
在某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甚至也取决于领导这个革命的集团的意向和素质,例如
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华盛顿、杰弗逊等开国元勋的坚定的民主理念就是使年轻的
美国民主制度屹立不摇的重要保证。
  至于毛泽东邓小平等共产党人早年也曾经打过“民主”的旗号,但夺取政权后大
搞专制独裁那又是另外一个性质的问题了。必须指出,共产党人嘴里的所谓“民主
”与我们所追求的民主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我们所说的民主是指以保障人
权为基础的、以“民治、民有、民享”为原则的政治制度,而毛泽东邓小平们的所
谓“民主”是挂羊头卖狗肉的政治骗术,他们的“民主”就是要人民永远服从共产
党的独裁统治,好让他们这批“救世主”永远骑在老百姓头上为民作主。
                              
骗共产党还是骗自己

  在讨论人民武装自卫问题的时候,有些朋友对我说,他们可以在私下里同意人民
有武装自卫的权利,也可以在私下里同意,人民必须掌握武装才能争得自由,但是
,他们反对公开地提出人民武装自卫权的问题,他们的理由是:第一、在人民手里
还没有武装力量的情况下谈这个问题没有实际意义;第二、到时机成熟的时候人民
自己会拿起武器;第三、我们要“骗骗共产党”,不能把自己真实的想法公诸于众
。从斗争策略上来分析,这种为了“骗骗共产党”而反对公开主张人民武装自卫权
的意见似乎是言之成理的,然而,我却认为用政治斗争中的惯用的权术谋略来取代
政治理念上的原则是非是极其危险的。因为这样作的结果必将误导民主运动偏离公
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民主运动与其他政治运动的重要区别在于民主运动说
到底是一个维护真理和正义的社会运动,民主运动的力量归根结底来源于真实,由
于民主运动追求的是整个文明人类的根本利益,因此它不必也不需要偏袒任何社会
集团的狭隘私利而违心地向大众隐瞒任何社会真实。在重大的政治原则和一切有关
社会大众利益的政策取向上,民主运动应该也必须光明磊落地毫无掩盖地申明自己
的立场和主张。政治上的诚实是民主运动成熟和有力量的标志,也是民主运动能够
健康发展的保证。因为只有政治上的诚实才能取信于社会,才能得到人民的理解和
支持。那种为了取得暂时的眼前的政治利益而掩盖自己真实的政治主张的做法是短
视的幼稚的行为,在实际中会造成极其有害的后果。骗骗共产党的真实后果不是骗
了共产党,而是骗了人民,而最后的结果是骗了自己。
  在要不要坚持人民有自卫抗暴权利这样的重大的原则问题上,如果民主运动的领
导力量采取模棱两可的暧昧态度甚至采取放弃权利的错误立场的话,那么,在下一
次民主运动的高潮来临而共产党再一次使用暴力加以镇压的情况下(从共产党的历史
和现实表现来看,这种情
况发生的机率是很大的,)人民就会再一次陷入无法凝聚反抗意志和失去抗争能力的
危险境地,人民就可能会遭受更大的牺牲和付出比一九八九年“六四”更为惨重的
代价。反之,如果届时人民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并以坚决的行动起来捍卫自己
的自由,那么,历史就将翻开崭新的一页。
  必须申明,我们主张人民有自卫抗暴的权利,并不意味着我们主张在任何情况下
都赞成人民主动的拿起武器进行武装的抗争,也并不意味着我们主张进行武装抗争
是民主运动的理想方式,至于将来人民究竟用何种方式来争得自由,这当然应该取
决于未来政治形势的实际发展。无论如何,是否拥有某种权利与是否实际行使这种
权利毕竟还是两回事情。为了人类的福祉和人道的理由,民主运动毫无疑问应该力
争通过和平的方式来完成社会从专制到民主的过渡,在用和平方式结束专制的可能
性尚未完全丧失之前,我们必须利用一切可能打通和平之门的方式来走向自由,当
然这种善良的愿望能否成为事实,不但需要依靠民主力量方面的努力,而在更大的
程度上要看专制力量方面的抉择,因为,未来中国的社会转型采取何种方式来完成
将主要取决于中共统治者的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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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倪育贤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1月29日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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