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4月号-民运动态 齐墨简介 齐墨文章检索

 
一名西北政治犯的呼声...........齐墨
 
 

【民运动态】

西北政治犯的呼声

齐 墨


  去年十二月中旬,一位德国记者写信给民阵、民联德国分部,提到他去年十月在
中国旅行时,认识了一位在西北的政治犯陈平泉先生。接信后,我立即与他通了电
话。此后记者又将从陈平泉手里得到的有关照片、判决书和给民阵的亲笔信寄给了
德国分部。我们根据德国朋友提供的线索,小心地与在国内的陈平泉先生取得了联
系。陈平泉先生希望将他的案件公诸于众。在确定陈平泉先生的安全不受到威胁的
前提下,我将此一政治案件和有关资料提请报刊发表。
  德国朋友在去年十二月十三日的来信中讲述道:  “我在此向您描述一个中国人
被监禁的事情。这个人自称陈××。他在甘肃省兰州火车站直接用英语对我说,他
刚在大约一星期以前从一个劳改营里逃了出来。第二天他告诉了我更多的事情,并
给我看了他的判决书(附有照片)和他在劳改营里必须带在上衣上的身份卡(遗憾的是
这个卡片上的照片被破坏掉了)。
  他说,在他二十七岁那年(一九九二年)被关进青海省马清县的一个劳改营里。在
该劳改营里有大约四百囚犯。他们大多是少数民族人士,均因吸毒或暴力伤人而被
判刑。据他讲,那儿最年轻的囚犯才刚满十四岁。他曾被监禁了十八个月而没有经
过任何审判。在被监狱的看守问了三个问题之后,他就在没有任何法律审判的情况
下得到了一份宣布他为“反革命份子”的判决书。……
  在他被宣判之后,他曾被押往青海省多瓦的一个监狱(大约位于西宁市以西数公里
以外)。这里关押的囚犯比马清县的要少,估计不到五十人。在这两个监狱里,囚犯
必须在田间或在筑路工地上从事繁重的劳动。在劳动时和在监狱里,囚犯们经常遭
到看守们的拳打脚踢。几个越狱未遂者曾遭到严刑拷打(如电刑、拷打和暗室监禁等)。
  陈××在他的刑期将满之前,从一家为他治疗眼睛的医院逃了出来。幸运的是,
出逃后,他得到了一家好心人的护理,并从他们那儿得到了一些钱。不久后,他成
功地回到了他家所在的离多瓦不远的那个村子。他只在家里呆了几个小时,然后就
到外地寻找工作去了。
  大约十一月二十日左右,我得到了他写来的一封信。他在信中说,他的处境很糟
,需要帮助。我给他回了信,请他详细地谈谈他的情况,并告诉我,我到底怎样才
能帮助他。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得到他的消息了。
  此后我从一位国际大赦组织的工作人员那里得知,判决书上被判决的名字是陈平
泉。我不知道,是否那个男子处于安全的考虑而告诉我了一个假名字,或者是否他
给我的那个名字是别人的。现在,他就是以这个名字潜逃的。如果我能再次与他取
得联系的话,我将努力把这个问题搞清楚。
  从陈平泉先生提供的“青海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决定书”中,可以了
解到他被判处劳教的前因后果。决定书内容如下:

青海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州(地、市)公安处(局)
劳动教养决定书
  陈平泉,男,现年二十七岁。(一九六五年五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原籍甘肃
省永登县坪乡营鸽咀社。
  一九七四年至一九八二年在原籍上小学、中学。一九八四年十月在甘肃永登县应
征入伍。先後在果洛军分区教导队、兰州军区後勤部一一五分队通讯站果洛军分区
司令部等地(部门)服役;一九九零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二年六月一其前,在果洛大武
学修电器、任教;一九九二年六月一日因参加敌对组织一案,被果洛州公安处收容
审查,现羁押於果洛州公安处看守所。
  现查明陈平泉犯下列违法犯罪事实:
  一九八九年动乱前後,多次利用在果洛军分区电台和大武中学广播室工作之便,
收听“美国之音”和“英国BBC广播电台”、台湾“中国广播公司新闻广播网等台播
出的反共反华内容并得知国外“民主中国阵线”敌对组织的通讯地址。
  同时,书写的近四十万字的日记,其中部分内容比较反动,一是攻击党和国家领
导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企图推翻共产党的领导;二是决心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
政权,叫嚣为“六四”平反,三是与境外敌特机关、非法组织联络,申请加入非法
组织。并以否定的态度评价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制度。与此同时,写信给
“民主中国阵线”,要求参加敌对组织。一九九零年四月至一九九二年四月,先後
五次写七封明信,通过邮局、国外游人,寄给“英国BBC广播电台”、“法国国际广
播电台中文部”以及荷兰国的汉克。要求加入“民主中国阵线”的敌对组织,一推
进中国的民主运动,叫嚣为“六四”天安门反革命暴乱平反,取消四项基本原则。

  综上所述,陈平泉偷听敌台,书写反动日记和挂钩信,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的政
治立场,思想反动。根据国务院《关於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经研究决定对陈平泉实行劳动教养三年(时间:自一九九二年六月一日起至一九九六
年六月一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此决定十五日内向本处法制科提出申诉。
 果洛藏族自治州公安处劳动教养审批办公室
 一九九二年八月七日

  陈平泉先生在请这位德国朋友带出来的信上写道: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国际人权组织、国际特赦、民主中国阵线:
  官方的那份处罚我的文件就足以说明问题。现在我只希望你们能够通过媒体,将
此事公之于众,并能与当局进行交涉,取消对我的指控,恢复我的名誉。同时,我
将在国内紧紧抓住目前中国大陆正在进行经济建设、经贸往来的良好契机,继续发
展民主力量,壮大民主队伍。所以,有意支持中国民主、改善中国人权状况的社会
团体、企业界人士和国际人权组织,请给予道义上的支持,以更有效地进行工作。
以经商为掩护,进行民主活动。请以另外的姓名与我联系。
  因我是逃出来的,所以只有这样进行工作。……
           陈平泉
           一九九四年十月十八日”

  陈平泉先生在信中提到的政治犯名单有:
  罗桑达杰,男,约二十六岁,藏族,青海果洛州玛沁县拉加寺僧侣。罪名是散发
反革命传单,要求西藏独立,被判刑六年。一九九三年八月至一九九四年五月在青
海果洛看守所,现关押地不详。刘玉忠,男,三十五岁,回族,青海西宁人。罪名
是参加穆斯林游行活动,从一九九四年八月至今被关押在青海多巴劳教所,被判决
牢教三年。
  因为参加穆斯林游行而被逮捕的,约有四十余人。
  在最新的一封信中,陈平泉先生希望海外的朋友能够提供一些帮助。在德国,我
们也在想方设法募捐一点钱,寄给陈平泉。(【编按】如果有人愿意为在国内逃亡中
的陈平泉先生提供捐助,可以直接与本刊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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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齐墨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1月30日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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