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0月号-读者 作者 编者 北京之春简介 北京之春文章检索

 
两封劫机犯的来信
 
 



两封劫机犯的来信


编者按


在本刊的读者群中,有两名从大陆劫机至台湾的劫机犯。最近他们投信本刊,现将
来信公布於下。劫机是国际公认的暴力犯罪行为,任何劫机犯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但是这两位读者来信所涉及的问题,例如如何保障劫机犯应有的人权,将已经依
照所在地法律服刑之後的劫机犯再遣返至中国大陆是否适当,还是值得人们探讨的



《北京之春》编辑部编辑先生:

      您好!
      展信愉快,现去信告知黄树刚他们将於下月(九月)假释出狱,台湾法务部的
立场是以非法入境,视同偷渡客遣返大陆,所有的劫机犯均将采用这一模式,假释
出狱後遣返大陆,包括我(我明年九月假释)在内的劫机犯均面临这样的命运。海峡
两岸原本就遣返劫机犯多次商谈,但始终未能谈成,陆委会的立场是:只要达成协
议,所有的劫机犯(指终止动员勘乱时期後),均将遣返,如没有协议,政府将本着
人道的,审慎的考量处理,政府的立场很清楚,只要谈成一律遣返大陆,而现在海
峡两岸的紧张局势,已使协商大门关闭,双方在没有接触的情况下,却要将劫机犯
遣返大陆,回去後的命运谁都知道,与共产党打过多年交道的国民党不会不知道共
产党会怎样收拾我们,在我们所犯的罪已受到法律制裁後,本已是自由之身,总不
能让我们再去受共产党的惩处吧,民主国家讲究的是人权的保障,难道我们的基本
权益就这样被葬送吧!素有亚洲民主、人权典范之称的中华民国也应顺应这样的历
史潮流,否则,怎样去打开生存空间呢?我们恳盼您能再次伸出援手,替我们向有
影响力的团体或人士呼吁中华民国政府能基於人道考量不要将我们遣返大陆,可否
以“政治庇护”的形式,由第三国将我们收容过去,这样困难重重的事只能麻烦您
了,除此之外,已别无选择,我们只有以誓死效忠中华民国。

                  此致
                  张文龙敬礼
                  九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编辑先生:

      今去信,要向您请教。
      现在我将刑满出狱。然而台湾政府又要将我遣交给共党。当初,是台湾政府
号召我们。个人听从政治之号召(如卓长人等劫机事件),台湾政府用媒体向大陆号
召。我不曾想会触法入狱。如今我刑期已到,政府还要将我遣交给共党(第二次更严
厉的处罚)这与人道精神不符。我的人权在哪里?联合国宪章规定,任何人都可以自
由出入国与国之间。我来自共产制度的压迫下,才劫机来台。正值台海低迷时。台
湾政府又要将我交给共党示好(如八月二十日《自由时报》所写陆委会官员所讲,他
们有办法在短期内和中共从开会谈)难道台湾政府所讲的话都是在骗人的吗?(民主
自由人权!)这就是我们的民主自由人权吗?台湾的司法又公正在哪里?(如七九年
张庆国、龙贵云文之劫机事件)因晚辈一介文盲,望前辈您,多多指教,有关向国际
法庭之申诉己事,和向国际人权申诉己事。望前辈您给以教导。

最後祝您大体康安
为中国人民奋斗

 晚辈刘保才叩笔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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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北京之春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2月1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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