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
《北京之春》在国内
亚衣先生如晤:
我收到三期《北京之春》非常感谢,故而想就这份刊物谈几句题外话。
首先我想说的是,刊物在国内比在国外起的作用大得多,虽然能进入大陆的
刊物很有限,但从事民运的朋友若有一期刊物,几乎就成了海内外民运的权威解释
者。一位在地方文联工作的朋友(他不了解我的身份)曾神秘地对我说,他管辖的作
协有人去香港,带回几期《北京之春》私下流传,他看一期对中国局势的分析,半
年之内不会过时。一个地方若有这一类刊物的出现,公安局就得忙一阵子,九三年
我被捕时,公安局抄家,我提前转移了所有的资料、笔记、通讯录、书信,只有一
本《北京之春》和《民主中国》因为翻拍其中的照片,没有来得及藏匿,秘密警察
就为刊物来源审讯了三天三夜(当时尚未去看守所),是在招待所日夜突击提审,没
有结果。我说不知谁寄到家属院传达室,没有收件人姓名和落款,所以长时间无人
领取,我拿回家看,他们问我为什么不上交,我说不知道这刊物要上交,同时我想
留下自己看,他们笑着说,这是老实话,这书谁都想看。後来在看守所,一次提审
时,来了一个管内勤的女警察,叫提审我的人赶快回家把拿回家的刊物(包括《北京
之春》)取来,公安局要把所有抄来的刊物拍录像送安全部报功,结果才发现所有的
刊物都被他们的人分头拿回家看。後来那个提审员对我私下说,这些家伙真有办法
,登出来的情况咋能摸得那么准。
九三年抓我的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我给贵刊主笔胡平先生的一封信(委托香港某
先生转交),转信给香港时出了问题,信落在安全部秘密警察手里,後将复印件转地
方政治侦察部门处理,他们一直没有动我,只在暗中侦察,直到我将赴青岛开会之
际,才将我秘密拘捕,由於我怕他们扩大线索,开始一直不承认写过什么信,逼得
他们最後只好先将信封叫我辨认,再把信出示,我明白了他们侦察的范围,就承认
了信是我写的,他们嘲讽地说:你跟胡平是“志同道合”(我信中的话)。这是我跟
贵刊的一段缘份。
再次对编辑同仁表示崇高的敬意。
你们的工作对中华民族被泽久远,历史将记住你们的功德。
衷心希望能继续收到你们的刊物,使我能与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律动始终保持
感应。
萧狄
一九九五年九月六日
《北京之春》丰富了我的退休生活
编辑先生:
承惠赠贵刊远超过要求且即时寄到,如获至宝,将丰富退休後精神生活。喜
读不同深度文章且获不少信息,对祖国未来倍增信心,又蒙将赠送贵刊,拿到十四
份在此,诚挚致谢。
一退休老人敬上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日
缅甸民运组织感谢你们
于大海主编台启:
你寄给的《北京之春》收到了,谢谢你对民联缅甸分部的关心。大家盟友看
到後都表示向你致谢。
《北京之春》请每期寄来,因大家都爱看此刊物,关心民主的成功。
祝 民主胜利各位平安
缅甸腊戌 熊永光敬启
向筱春请教
《北京之春》编辑部:
十一月号第三十期《北京之春》刊出筱春同志来信,对《乔冠华与乔宗淮》
和《重访爱沙尼亚》提出异议。现有二个问题请教如下:
第一篇“乔文”,筱在信中写到七十年代初中国人贫困,不可与“美帝苏修
”相比,筱看乔在联大上志得意满仰天大笑,讥讽“美帝苏修”的神态很不以为然
。那么依筱春之意乔应在联大向“美帝苏修”点头哈腰卑躬屈膝,您才“以为然”
?因为中国人那时穷。
第二篇“爱文”,不知筱春同志此生走过几个国家?欧洲来过没有?东欧来
过没有?筱春在信中说《北京之春》刊登过许多讨论人权的好文章,建议笔者读一
读、想一想,再作评论。我想用同样的话回敬:您应该自己多走一走,看一看,之
後再评论。您说我的论调实在和中共差不多,那是不是所有的海外文章都应大骂中
共,高唱东欧民主茁壮成长,才能和您“统一意志,统一步伐,统一行动”?你让
别人民主,自己先好好自修一下“民主”。
仲仁
答仲仁
仲仁先生:
《北京之春》编辑部将你的来信给我看。我看後有不同意见。我觉得你的批
评不合逻辑。我说乔冠华不该盛气凌人,你反问道难道乔冠华应该点头哈腰?这好
比我劝张三少吃肥肉,张三却反驳道莫非你要我不吃饭饿死?好像天底下除了盛气
凌人和卑躬屈膝两种态度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态度了。同样的,我指出你把自己
的人权观混同於中共的人权观,这怎么等於说要你“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怎么
等於不民主?
一个人生来就穷并不耻辱,一个人为了坚持理想甘於清贫是可敬。但是,
由於统治者胡作非为,搞得人民贫穷,作为统治者中之一员,稍有良心者必定应该
感到耻辱(更何况还有政治专制)。
前苏联、东欧有不少问题,美国、西欧也有不少问题。但是这些问题是否应
当归罪於人们有了“说话的自由”。这才是我对你的异议所在。
筱春
可否用E-mail投稿
《北京之春》编辑部:
祝贺《北京之春》进入电脑网络!我刚刚试看过你们的网络文件,觉得作为
新用户,是搞得非常好的。
既然你们已进入网络,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用E-mail投稿?该用哪种编码?
请告示。
祝好!
陆丙甫
答复:《北京之春》欢迎作者用E-mail投稿。投稿时,请用GB或HZ中文编码。《北
京之春》的E-mail地址是,beijingspring@msn.com.。
《北京之春》编辑部
我看尹戈一案
《北京之春》编辑:
读《北京之春》上关於尹戈一案的几篇文章,我看尹戈八成是诈骗。
事实真相大概是这样的:尹戈骗王筱群,称花瓶是个真古董,但花瓶不准卖
,只能以仿古制品的名义相送,再以买卖鸡血石的名义付款。王筱群以为不错,彼
此成交,後来发现花瓶不是古董,方知上了当。开头两人合伙作弊,王以为骗的是
国家,後来方知真正受骗的是自己,但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证据是否充足,官
司是否打赢,都是没把握的事。
当然,当地司法机关不依法行事,必须批评。这是另一个问题。
刘晓东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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