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6月号-观察家 于大海简介 于大海文章检索

 
不要只诛窃钩者................于大海
 
 

【观察家】

不要只诛窃钩者

于大海


      四月初,涉嫌经济犯罪的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自杀身亡。随後不久,中共北
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因王宝森的问题引咎辞职。陈希同是中共政治局委员,也是“六
四”镇压的一个主要执行者。他的辞职,十分引人注目。
      反腐败是民众的普遍愿望,也是八九民运的一项诉求。江泽民等人近来反复
强调反腐败,现在又拿陈希同这样的高级干部开刀,表现出了相当的决心。在现有
体制下,这对於抑制各级官员的腐败行为,会起到一定作用。
      可惜的是,目前的反腐败,用的仍是老掉了牙的旧法子。首先,是用搞运动
的办法,靠学习首长讲话,靠抓典型。运动不能一直搞,讲话不能天天有。等到领
导人的注意力一转移,一切又会恢复原状。至於抓典型,因为可抓的人很多,究竟
抓到谁头上有很大任意性。某人被抓做典型,也许只是因为他属於某一派系,他的
腐败倒未见得是最厉害的。这样就会有人问,江泽民拿某某人开刀所反映出的,到
底是反腐败的决心,还是清除异己的决心呢?可见,用人治的法子反腐败有很多弊
病。更好的办法,是参照民主国家的经验,建立一套反腐败的法律制度。同时还要
实行司法独立,使检察院、法院只对法律及民选的立法机构负责,不再受行政机关
或党派的支配。靠法治反腐败是细水长流,大致可做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严格限制有关新闻报道,是江泽民等人的另一个过时做法。王的自杀和陈的
辞职是很大的新闻,可是官方报纸只有几行字的说明。为什么陈要对王的自杀负责
?是因为他从王那里得到了好处?是因为他知道王贪污而不报?还是仅因为他用人
不当或对王“管教不严”?官方对此语焉不详,又不准民间进行调查和报道。这就
使人弄不清中央的政策尺度,使“典型”的震慑作用大打折扣。可见,正如陈子明
等人不久前在“反腐败建议书”中所指出的那样,反腐败的措施,应当包括开放民
间舆论监督以及实行言论和新闻自由。
      说到反腐败,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几十年里,中共反复宣传说,是党给
了人民饭吃,是党给了年轻人受教育的机会,如此等等。有一首歌曾唱道:“天大
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现在许多人已经懂得,党并不创造财富;党所给予老百
姓的,都是党从老百姓那里拿走的,而且拿时未经同意,属於巧取豪夺。需要进一
步指出的是,党所给予的,少於党所拿走的,也就是说党还私吞了。江泽民八九年
当上总书记後,他的工资、汽车是哪里来的?他到各地、到军队“视察”的费用又
是哪里来的?很清楚,这和共产党的大部分开支一样,并不是来自党费,而是来自
国库。江泽民九三年当了国家主席後从国库里领工资,多少还有点道理,因为国家
主席理论上是公职人员,他当这个主席尽管没有真正经过民选,至少还经过“人民
代表”的投票。共产党算什么?它不过是社会团体之一而已。不是说“法律面前人
人平等”吗?共产党作为一个法人,为什么有搜刮国库的特权?为什么其他个人或
团体私用公款都是腐败、犯罪,只有中共例外?
      沿着这个思路,我们可提出许多问题。人民大会堂是政府所有,那么中共在
人民大会堂里召开十四大,有没有向国库交纳会场租金?中共在各个企事业单位设
置了无数的专职党工人员,他们的工资为什么要让这些单位发?他们为什么可以在
这些单位免费占用办公室?驻外机构是代表国家和政府的,为什么却要代理发行由
一个党派主办的《人民日报》?文革是中共主席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文革领导小组发
动领导的,那么文革造成的损失,为什么要用国库的钱来赔偿?
      九一年苏共强硬派的政变失败後,戈尔巴乔夫宣布苏共解散,理由是苏共作
为一个团体违犯了宪法。其实,解散苏共还可以有另外的理由。几十年里,苏共也
和中共一样,刮走了国库的很多钱。杀人偿命,借债还钱。共产党从国库里刮钱,
我们姑且算“借”吧,那也该还回来呀。如果还不起,那么共产党难道不应该象别
的还不起债的团体一样,宣布破产、宣布散伙吗?
      历史旧帐,不算也罢。但江泽民总该花些力气推动党政分家,或者至少先将
党的资产和进出款项算出一本明细帐吧。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在江泽民声言与贪污
集团誓不两立的同时,他所领导的共产党仍然在从容不迫地搜刮国库。窃钩者固然
有罪,但对窃国者就该放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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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于大海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1月30日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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