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问题是中国民运的试金石
达瓦才仁
中国民运是以自由、人权、民主为理念的,从理论上讲,民运的产生是由於中共
剥夺人民的自由,践踏国民人权,实行专制独裁暴政。相对的,中国民运所追求的
是一个自由、民主、尊重人权的未来。为此,无数中国的先进知识分子抛头颅、洒
热血,而更多的人则不是身陷囹圄,就是流亡国外。然而,在面对西藏问题时,却
有部分民运人士很难运用自己所标榜的信仰、理念来衡量,他们虽然不似中共般蛮
横,但总是以各种“但书”限制甚至否定西藏民族所应有的权利。在他们的内心深
处,似乎总有一个比口头标榜的理想更有力、更重要的观念在起作用。
《北京之春》第三十四期刊登了萧明先生的文章。虽然作者抱着良好的动机,试
图寻找与西藏人民共处的新思想,但其新思想的主要内容却是中国民运不应就西藏
独立作出许诺。他认为如轻率地作出许诺,将会造成“对国内民众来说,轻率宣布
支持独立近於玩火”“中共会在民运和人民之间借机进行离间”。而民运如对西藏
独立不作出许诺,萧明先生认为“则可以为民运内部的一些个人在未来的声望和选
择方面留有回旋余地”,此外文章还向读者揭示了如西藏独立,可能要出现的恐怖
景象。
笔者不反对对一些可能出现的现象尽可能全面、慎重地进行分析或预测。而且还
认为这是必要且表现了一种责任的态度。但笔者反对将一些可能出现,也可能不出
现的现象任意扩大,并以此作为理由,否定基本的原则或权利的行为。
什么是“大一统意识”
在谈到西藏问题时,总是听到中国知识分子反复强调中国人有根深蒂固的“大一
统情结”,因此,中国人民不会允许国家分裂等等。似乎并不是作者或知识分子或
统治者不尊重民族自决的权利,而是“中国人民”不允许。萧明先生提到的宣布支
持独立近於玩火以及中共离间,考虑民运人士的声望和选票等等,都是基於这一点
而言的。似乎谁支持西藏民族的自决权利,谁就必定会失去中国人民的支持,甚至
不一定还会身败名裂,成为民族罪人呢。
事实上,这种所谓的“大一统意识”,仅仅是将民族意识、情感以及由此产生的
民族统一愿望等凭主观想像无限扩大的结果。作为一个民族,民族意识或情感,表
现的是一个民族的个体对群体的认同,这种认同可以产生一种巨大的凝聚力,是保
持民族稳定性的重要因素。在政治上表现为追求民族统一等等,这种意识是每一个
民族都普遍具有的共性。但这种统一意识与一些否定西藏民族自决权的人士提出的
“大一统”是不能混为一谈的,因为这种建立在个体认同群体之基础上的统一,在
西藏是完全不存在的。中国对西藏的统治,不是由於西藏人对中国的认同,而是在
西藏反对下,由中共完全依靠武力征服的结果,是一种赤裸裸的侵略,这显然已超
出了人民要求民族统一的范围。那种完全无视人民的愿望,认为军队占领了或占领
过即是我的土地的观念,无疑是帝国主义的扩张逻辑。而中共统治西藏的理由与这
种扩张主义者的逻辑究竟有什么不同?不管你称他为“解放”或是“大一统”或是
其他任何名目,都不能改变其性质。
在一些时候,冒险家或野心家们利用人民渴望民族统一的意愿获取利益,并同样
利用人民为爱国的理想而献身的精神,以及人类自原始的祖先那儿继承下来的血腥
的勇气和盲目的高傲,将其引上侵略的斜路。然而,如果有谁拆穿了其中的欺骗就
会发现,那狂热和热情其实不过是统治者处心积虑煽起的而已。当然,也只有统治
者和扩张主义者才会关心扩大地盘,征服其他的民族和国家以及所谓的生存空间或
因不义的侵占而带来的利益。人民更关心的是自身的自由和权利等利益是否得到保
障。
那种以人民代言人身份,断言人民会允许不允许什么者,其中究竟有多少真正代
表了人民的声音?又有多少是假人民之口说出自己的观点,或为自己已作出的结论
随手加上一条看似强有力而实际苍白空洞的支持论据?
当年文革人民不是也“满怀激情”地投入其中,然而现在又有谁相信那是出自人
民自身的真实感情。而所谓的大一统情结,以及在大一统口号下坚持对弱小民族的
暴力统治等,又何尝不是统治者所煽起的类似文革中的革命热情。当然,这并不是
说中国人民一定会支持西藏独立,如果说中国人民对西藏独立不理解,那也不是由
於所谓的大一统情结,而是由於人民不了解真相,是因为统治者垄断了新闻与言论
,使官方成为绝大多数人民唯一的信息来源。中国民运在人民因无知而不能理解时
,需要采取的不是回避的态度,而是向人民解释事实的真相,告诉人民民运的立场
和观点,这事实上也是一种启蒙,让人民认清披着民族主义外衣的帝国主义本质。
当人民了解真相後会根据掌握的信息和直觉判别善恶,无数历史事实证明,绝大多
数人民就会转而同情弱者并敬佩第一个说出皇帝没有穿衣服者。
人民对自由热爱和对人权民主的热情,要远远胜过对大一统的热情。否则,同为
中国人的台湾和香港,为何就没有大一统情结,香港人民作为英国殖民地似乎心安
理得,可是一听回归祖国,为何就大惊失色,纷纷移民国外呢?台湾人为了抗拒中
国的大一统,甚至不惜与中共兵刃相见。显然,中国人民并没有把大一统看的如部
分知识分子所断言的那么严重。而就在港台人民谈“统”色变之时,加拿大也有独
统纷争,加拿大人民也希望国家统一,但他们维持国家统一方式不是中国式或帝国
式的喊打或喊杀,刀光剑影。而是用选票,用加人的热情留住了魁北克人。在投票
表决前,几十万加人到魁北克,与魁北克人握手、拥抱,真正地挽留他们。不能前
来的则通过电话、书信发起挽留攻势,终於使国家免於分裂。而中国人派到西藏的
却是三十万武装到牙齿的军队和傲慢的殖民官员,以及几百万移民,这种赤裸裸的
以大吃小,以强欺弱的行为,又如何让西藏人认同这个残暴无耻的“祖国”?
萧明先生也倡导“尽可能与藏族理论家和政治家沟通,寻求协商的共处之道”以
及“西藏知识分子应当把问题进程分作两步走,先与汉族民运联手争取民主,在民
主的共同目标下达成默契,将来……”。试问如果民运高举的民主人权旗号,以流
亡的持不同政见者的身份,在面临实际问题时,却以各种理由或“策略”而不肯作
出明确的表态,西藏人又如何相信你民运肚子里真正把民主人权当成一回事,而不
仅仅是为夺取政权而祭出的大旗呢?当年中共公开许下了多少动人的诺言,到头来
不过是个弥天大谎的历史事实就在眼前,如果民运号称以民主人权为理念导向,在
民主社会里却连尊重民族自决权的诺言都不肯作出,藏人又如何相信在分两步走的
第一阶段完成後的“将来”,你民运登上中南海宝座後,就不会为了“某些人的声
望和选票留下回旋的余地”以及担心你口中的“人民”的反对,或是下台的中共“
搞离间”而认定“形同玩火”,且不肯走第二步,并继续对藏人实施压迫政策呢?
至於萧明先生提到的俄罗斯共产党和民族主义者联手等,主要是由於俄罗斯国际
地位的下降和国内经济衰退等。与苏联的解体关系不大,否则其反应应在初期表现
出来,而不是几年後的现在。
中共的许诺不逊於民运
萧明先生认为支持西藏独立会被中共利用来在民运和人民间进行离间,殊不知中
共当年以暴易暴时,不仅没有像萧明先生倡导的那样回避民族问题,而且还主动作
出许诺,其范围远远超出了萧明先生认为“形同玩火”的内容。
一九二二年召开的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及《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及其目前
的奋斗》纲领方面都提到:“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为真正民主自治邦,蒙古
、西藏、新疆三部实行自治,成为自治邦,用自治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
藏,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一九二三年的二大议案《中国共产党的任务》第八项明白宣示,西藏、蒙古、青
海与中国本部的关系继续存在,但各该地得实行民族自决。
一九三四年中共江西革命根据地(瑞金)所公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载明:“中华苏维埃政权承认境内少数民族的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
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国家的权利。蒙、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居住在
中国地域内,他们有完全的自决权,加入或脱离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
域。”
列宁指出“所谓的自决权,就是民族脱离异族,集体的国家分离;就是成立独立
的民族国家。”他还说“民族自决权,从政治意义来讲,只是一种独立权。即在政
治上同压迫民族自由分解的权利。”
人权作为人类自由意识的结晶,无疑是激动人心的。如果抛开中共实际上的恶行
和西藏的历史地位,中共以上的宣言,无疑是顺应历史潮流符合现代人权理念的。
以暴力革命起家的中俄共,从成立起就公开向人民宣示自己鲜明的立场,积极主动
地承认民族自决原则,却并没有因此失去选票,人民反而用行动投票,把中俄推上
了统治地位。而坚决以武力维护祖国统一的沙皇和国民党,并没有因此保住政权,
更未能以此离间共产党与人民的关系。反过来再看九十年代的中国民运,一些民运
人士以民主为理念,却担忧人民的反对和统治者的离间而呼吁放弃原则。在这个问
题上,可以说确实与中共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但究竟谁高明呢?
中国民运不应否定西藏民族的自决权
人权、自由、民主应是中国民运对待一切问题的原则,所谓人权,一般而言包括
个人人权和集体人权。集体人权即民族自决权发展权等。在西藏问题上,民运采取
回避或否定的政策,显然是不明智的且有违人权原则。萧明先生所认为的支持西藏
独立(支持西藏独立与承认西藏的权利……自决权,不必定是全同的。笔者再次强调
的是:西藏人民必须拥有自决权利,即选择独立或不独立的权利)会损害民运一些个
人的声望和未来获得选票等,无疑是一种没有原则的本末倒置的功利主义思想,民
运不反对获得政权,但这不应该是中国人投入民运的动机,也不应该是民运所追求
的最终目标。民运的目标应该是创造一个可以由人民自由选举的政治环境。如果民
运以自己的得失或能否得到政权为理念导向,势必会使民主人权的理想等置之一旁
或处於次要的地位,这与古时代的拉杆子、打天下很难说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民主
运动不同於农民革命的一个重要点,就在於民运不是以夺取政权为最终目的,而是
更高层次的以自由主义为理想的政治改造运动。
中国人民追求民主、自由近一个世纪,从国民党到共产党都把自由民主当口头禅
,在公开场所喊得比谁都凶,但民主自由却一直都不过是专制政党和政客玩诸掌股
中的道具而已,并没有在中国真正降临。其中虽有千般原因,但其中最主要的一点
是中国的先进分子虽响往自由民主,但并没有真正将其作为一种原则性的理想,而
仅仅是以功利主义或实用主义的角度看待。所以虽然喊了近百年,却少有真正掌握
其精髓者,甚至叶公好龙者也不在少数。因此中国历史就只好任由政客操纵。如果
中国知识分子真正以自由民主的真蒂为武器,并毫不妥协地为此奋斗(而不是热衷於
充当统治者的幕僚角色),相信中共专制分子强暴民主自由女神的时代早已结束。只
有把民主自由的理念真正贯彻并根植於中国社会,中国的民主化才有了坚实的基础
。如果从内心深处坚持认为大一统等原则高於自由人权的原则,那么不仅不能指责
中共对台湾的武吓,而且也难望自由民主在中国的真正实现之日。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一点就是,西藏民族不仅拥有与中国其他民族完全不同的文
化、宗教信仰、地理环境等,而且还与现中国境内的其他少数民族有着完全不同的
历史背景,即西藏自古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只有在本世纪五十年代才被中共以武力
侵占。对此虽有许多中国人表示了不同的看法,但必须看到西藏噶登颇章政权的建
立以及达赖喇嘛对西藏的统治,并不是由於满清皇帝封赐的结果。西藏也没有任何
与满清的合并表示。《清史录》卷一五八第十四页记载了一封满清皇帝於一六九三
年写给西藏领袖五世达赖喇嘛的信,其中提到:“尔喇嘛又奏打箭炉交市之事,殆
欲屯戌之意也,今天下太平,并无一事;尔喇嘛与我朝往来通使有年所,何嫌何疑
?尔喇嘛如设立驻防,我内地必量增戌守,中外俱劳。况我内地兵丁,约束甚严,
非奏朕旨,何敢私出边境,尔喇嘛但须严禁属下,不使妄行,有何衅可开。”这封
由满清皇帝直接写给达赖喇嘛的信,无疑是对当时西藏与满清间关系最权威的说明
,满清皇帝这封信说明了两个问题:(一)西藏和满清间的关系仅仅是“往来通使有
年所”,不是臣属关系(君臣之间当然不会用平等性质的“通使”二字。而且也不是
“尔”与“我朝”了)。(二)西藏与满清的边界是打箭炉(即今之康定,打箭炉为藏
语“达泽多”的音译)。
即使不论这些早期的历史,在中共侵入西藏之前,西藏也无疑是一个完全独立的
国家,当时的西藏政府对自己的领土拥有完全的主权,并拥有自己的货币、邮票、
军队和法律等等。而且中共的入侵遭到了西藏全民族激烈的抵抗(这种反抗在中共高
压下都从来没有停止过)这一切都表明了西藏不同於中国境内的其他民族的特殊性。
显然,西藏问题与中共境内的少数民族问题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其实,只要仔细权衡就会发现,即使不谈历史背景,仅仅从维持大一统的观念出
发,中国民运也没有理由反对西藏民族的自决权,因为历史的发展已表明,依靠暴
力征服和维持统治的时代已经快要走到头了,未来的国家必定要建立在人民对政府
的信任和对国家认同的基础之上,中国人想要真正维持大一统,首先必须抛弃帝国
心态,并以诚信争取各族人民的认同,就象加拿大对待魁北克,不是压制他们的自
决要求,而是争取使魁北克人选择留在加拿大。具体对西藏问题,首先不应否定西
藏人民的自决权力,而是承认西藏人民拥有不可剥夺的自决权利,博得西藏人民的
信任,并以诚意和热情赢得西藏人民的认同,用平等、公正争取使西藏留下,这无
疑是最可行的途径。年初《北京之春》的薛伟先生到达兰萨拉访问,当西藏流亡政
府方面就食宿问题征询他的意见时,他表示不住宾馆,要与西藏人同吃同住,当然
,这是小事一桩而且你可以认为这只是一种姿态,但这确实是一种友好姿态或精神
,这种精神在徐明旭先生以及在西藏的中共官员身上,是看不见、闻不到的。由这
类人统治西藏,这大一统就真的能够维持得下去?
不应限制民族自决的范围
对《北京之春》第十八期于大海先生有关西藏的文章,萧明先生也有评论,认为
西藏人不仅是独立派,更是统一派。诚如所言,西藏人民希望民族统一的愿望是极
为强烈的。
于大海先生在藏人自决问题上提出了三个先决条件,其中之一就是承认现有边境
(即所谓的西藏自治区),如照此,则西藏不仅丧失了一半的土地,更主要的是,西
藏民族中超过一半的人因此被剥夺了自决权。而为了争取自决权,他们已经和正在
为此付出几十万人的非正常死亡等代价。而且于大海先生为此提出的论据也值得商
榷。
首先于大海认为解决西藏边境应“尊重历史”“尊重既成事实”,但没有指明这
“历史”所指为何,如果是指满清曾统治过西藏东北边境地区(现西宁、康定一带)
,并声称将大量西藏土地(不仅是现所谓西藏自治区以外的西藏土地)划并中国四川
、甘肃等省;那么西藏政府同样一直不承认满清的单方面宣布,坚持对这些西藏土
地的主权,并实际统治这其中的大部分地方又该怎样说?如果是指本世纪初,从赵
尔丰攻城掠地开始,到国民党、共产党建立的所谓的西康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
等,那么西藏人民为了反抗异族统治而进行的激烈反抗,以及为此流血牺牲的“历
史”,又岂可视而不见?在此,所谓历史,是以侵略者的战功为准则,还是以西藏
人民的反抗为准则;是尊重赵尔丰、国民党、共产党通过对西藏人民的屠杀和对西
藏文明的毁灭写成的“历史”,还是以人权的原则,尊重西藏人民的意愿和为此作
出的重大牺牲。这些用鲜血写成的历史不容篡改,当然更不是“省事”“方便”所
可以解决的。
再说既成事实,所谓既成事实,对照前後文,应该指在西藏的几百万中国移民,
这确实是既成事实,但于大海先生在文中还提到:将来西藏的自治程度应有那里的
居民(包括汉人)决定,而在文中于大海认为应尊重西藏民族的自决权,这样就出现
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即既然承认西藏人民的民族自决权,为什么称西藏的自治
程度应有那里的居民(包括汉人)决定呢?包括汉人当然就不是“民族”自决,而且
如果这汉人仅指四九年以前就住在西藏境内的中国人也许还说得过去,如果是指中
共侵占以後的几百万移民(从文中可知,应包括这些),这民族自决究竟有什么价值
,而且这几年中共加紧对西藏的移民,过几年不是又变成了既成事实?这西藏民族
岂不是永无出头之日?如此过两年,所谓西藏自治区境内的西藏人,不是也在中国
的移民政策下,和内蒙一样“不具备自决权基础”了吗?我们说,民族自决的主体
应该是西藏民族,自决的权利是属於被压迫的西藏民族,不是在西藏处於压迫民族
之位置的中国人(我这样说可能不尽公正,但在藏中国人或多或少、直接或间接总是
充当了中共压迫西藏民族的工具),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共造成的罪过要由在西藏的中
国人承担,在西藏的中国人也是被强迫送到西藏的。他们虽无权决定西藏的前途,
但他们也有不可剥夺的人权。在西藏,他们应可以自由选择是留在西藏还是返回家
乡,如果在藏的中国人选择了返归故土,未来的中国政府不仅没有理由拒绝他们,
而且应该妥善安置他们。因为他们的背井离乡,完全是由中国政府一手造成的。如
果这些中国人选择留在西藏,西藏人民和西藏政府,都应该保证他们的人权,毕竟
这是历史造成的,应尊重历史以及既成事实。而且,西藏民族饱经其人权被践踏、
其自由被剥夺、其人格遭污辱等苦难经历,又岂能再将其加诸他人身上。
对一些原为西藏土地上,因中国人早期移民而已被完全汉化的地区,当地藏人或
被汉化或迁往它处,则应尊重其既成事实,通过协商,根据大多数人民的意愿作出
决定。如成立自治政府或其他的选择都是可以考虑的。
西藏不是哈萨克或塞尔维亚
于大海先生认为除西藏自治区,其他藏区“汉人已占相当比例,那么又怎么顺利
实现独立呢?像塞尔维亚那样实行清除种族吗?”萧明先生也提出哈萨克等国的事
例,示意西藏独立後中国人的恐怖景象。如前所述,于大海在此将自决的主体超出
“民族”的范围不提,与萧明先生一样也没有考虑留在西藏的中国人与西藏人民和
睦相处的可能性。更重要的是,他们都完全忽略了西藏与哈萨克、塞尔维亚之间完
全不同的文化背景。哈萨克信仰伊斯兰教,塞人信东正教,两教的保守性和排他性
以及暴力性是众所周知的。但在深受佛教影响的西藏社会里,却极少有这类现象。
历史上佛教的传播是和平的绝少看到旌旗蔽日、尸首遍野、血流成河的武力传教记
载,也少有宗教迫害(即使有,其残酷性与其他宗教也是完全不可同日而言)。总之
,佛教的宽容与慈善思想以及西藏人民受此影响之深刻,都决定了预测西藏未来时
不能忘记其不同的文化背景,也因此,其他民族所发生的一些事,很难一概类推到
西藏问题之上。如西藏历史上虽然有过佛教与西藏原有宗教——苯波教之间的斗争
,但却很少吓人听闻的迫害事件,而且佛教很快成为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後,对苯波
教并没有采取赶尽杀绝的清洗政策,苯波教至今仍为许多藏人信仰。还有伊斯兰教
,其信徒在西藏无疑是极少数,但西藏政治领袖五世达赖亲自批准建立清真寺并提
供了寺址,伊斯兰教徒与佛教徒和睦相处,藏人并没有迫害伊斯兰教徒。虽然中共
对西藏带来了空前的浩劫,但达赖喇嘛仍然经常教导人民,不要生仇恨心,要爱敌
如友,因为每一个众生,不管他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在无数的轮回组合中,都曾
作过你父母或其他的亲人(即众生为父母),因此要常抱感恩心等等。佛教的熏陶,
使西藏民族从原来的强悍,成为一个温和、达观的民族。
至於民主、人权等,达赖喇嘛领导的西藏流亡政府的民主制度,决定了西藏未来
的民主政体。我从来就没有听说过那一个西藏人在幻想恢复旧制度。谁都清楚,历
史的车轮是无法倒转的。
我相信,如果西藏人民选择独立,也一定能够和选择留在西藏的中国人和睦相处
,并共同建立一个没有仇恨的、自由、民主、充分尊重人权的新西藏。
也谈“供施关系”
对西藏与满清皇帝之间的关系,西藏史书记载为“供施关系”,曹长青将其比喻
为村长与庙的关系,通俗地解释了这种独特的宗教关系。但萧明先生却认为该比喻
蹩脚,理由是这样的关系“数百年前的时代可能理想的存在吗?”“政教合一的西
藏农奴主集团和中央集权的满清朝廷之间,在这种承诺的下面究竟包含着什么意图
呢?”“说到底双方都是表面上承诺这种关系而实际上各自按自身的需要利用对方
罢了。”
如此,萧明先生认为曹先生的比喻蹩脚之说就有点牵强,因为你并没有否认这种
关系的存在,只是指责维持这种关系是另有他图(也许还有村长以此为幌子,越俎代
庖,过多干涉庙内事务等)。但曹先生的比喻仅仅是解释这种关系,至於双方对此诚
不诚与解释双方的关系,应是两回事。就像夫妻两即使都在外偷情,即使他们结婚
另有他图,那也不能说他们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为此离婚以後是另一回事)。
至於双方借此利用对方,史料中已表现的很清楚。如清皇的《御制喇嘛说》等就
是最具体的说明。西藏方面也不例外,不仅藏文史料,中文的一些记载亦较清楚地
表明了这点。如:一七一七年,准噶尔军队攻入拉萨,西藏的拉藏汗临死前曾向满
皇求救,其求救信提到:“不意恶逆策旺阿布担,发兵六千,与我土波特兵交战两
月,虽并无胜负,但土波特兵少,甚属可虑。若将喀木(康)危藏之地被伊踞去,将
使黄教殄灭,为此恳求皇上圣鉴,速发救兵”(《清实录》卷二七七第二十三页)。
在此,清朝的敌国准葛尔以为第司报仇为由攻击西藏,拉藏汗向满皇求救的理由不
是皇帝对臣民的保护义务,而是“将使黄教殄灭”。在此之前,五世达赖圆寂後,
第司(执政官)桑杰嘉措匿丧达十五年之久,後满皇从准噶尔战俘口中得知达赖喇嘛
早已圆寂,逐於一六九六年写信给第司,其中称:“达赖喇嘛者,乃至大普慧喇嘛
,本朝为护法之主,交往六十余年,则其讣音即当奏闻与朕”康熙在这封信中还说
“尔向对朕使言,四厄鲁特为尔护法之主,尔招四厄鲁特助尔,朕将观其如何助尔
”(清实录》卷一七五第十四页)。在此西藏最高领袖圆寂,清皇认为应通知他,但
不是因为西藏统治者是其民臣,而是由於他是西藏黄教的施主(护法主)。康熙指责
厄鲁特的话,表明西藏与蒙古也有这种关系(与蒙古的施主关系开始於十三世纪)。
从中不难看出,西藏既有求於满清,又对满清心存戒备而与清朝的敌国交往,以
求抗衡。准噶尔灭後,满清对西藏的干涉更是严重,西藏又开始寻找其他途径。一
八五六年尼泊尔第三次入侵西藏,鉴於前两次侵入,西藏向清朝求救,结果请神容
易送神难,清朝官吏对西藏内政横加干涉,因此这次西藏决心独立抗击,为此西藏
政府实行全国动员,从康区(现划并四川)征调了大量民兵,迫使尼泊尔求和。但其
後双方签订的《藏尼条约》中,却规定西藏每年要向尼泊尔进贡一万卢比,同时也
规定“如果西藏遭到外国入侵,尼泊尔要尽全力支援”。毫无疑问,西藏每年进贡
一万卢比换得的保护承诺是针对满清的。因当时除了满清而外,再没有其他国家对
西藏构成威胁。
一九零八年,西藏要求尼泊尔履行条约给予支援,结果尼泊尔坐视不管。而每年
一万卢比却交到一九五零年才停止。
虽然清皇有《御制喇嘛说》,西藏人则通过准噶尔试图与满清相抗衡。但双方仍
以原有的供施关系为基础进行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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