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错、错……
——谈洪哲胜先生的《人民自决权的尊重》
(瑞典)刘浪
一九九六年七月号的《北京之春》发表了一篇洪哲胜先生撰写的《人民自决权的
尊重--中国民运份子面临考验》(以下简称《人民》)。读後之感慨,不得不借用陆
游《钗头凤》中的几个字,为此文标题,与《人民》一文作者商榷。
《人民》一文作者写到:“尊重自决权并不等於鼓励分离。”单读此言,你也许
会感觉作者是在“弘扬民主”并非要宣扬分裂。可再看看下面一段,作者却自己打
了自己一记耳光。他写到:“民运份子应该知道,和汉族共处於一国的其它五十几
个少数民族,并没有什么先天理由非留在以汉族为主的国度里面不可。少数民族所
居住的土地是属於少数民族的,他们有百分之百的权利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政治归
属。”
既然五十多个少数民族可以“决定自己的政治归属”,那秦、魏、赵、唐、齐、
鲁、晋、韩、燕……这些当初都是正尔八经国家的是否也可以高举“人民自决”的
大旗,讨回属於他们的土地,重结秦晋之好,重讴燕赵之歌,在中国历史上各种名
堂的大小国家并不比现在全球的国家少,如果都可以自决,那当然好,当总统总比
当村长强。
可惜《人民》一文作者忽略了台湾也是少数民族的土地,台湾也以汉族为主,为
什么不让高山族同胞也“自决”一下,凭什么高山族的土地,让汉族外来户住台北
?高山族同胞住大山?高山族以下的七七八八小的民族也可以人民自决,这大概已
不是非留在以汉族为主的台湾的问题,而是台湾的汉族人有没有理由留在不以高山
族为主的台湾的问题;依次类推台北市的大陆人和台湾人也可以自决,成立“大陆
台北民主共和国”、“台湾原住民台北民主共和国,如此这般,这世界岂不是人人
满意,个个自决,民主到家了么?
这好像又是一个战国,这好像又是一个南北朝。
请问,《人民》一文作者不是在打着自决的旗号倡导分裂祖国是在干什么?!
客观地讲,人民自决在发达国家特别是在民族包袱小的国家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
题,就像加拿大魁北克省自决一样。但在不发达国家特别是民族包袱大的国家就显
得特别沉重。单单用一个人民自决,并不能像加拿大魁北克省自决一样那么轻松。
更不能单单用一个人民自决便可以定夺是非。因为沉重的民族包袱,会派生出许许
多多难以解决的问题,这是许多发达国家和民族包袱轻的国家所遇不到的问题。非
洲国家独立後所带来的问题,波斯尼亚独立後所带来的问题,已给人民造成无法弥
补的伤害,这已是众所周知的。远的不说,《人民》一文作者强调少数民族生活的
土地属於少数民族,仅这一句话,在中国就够打几百年仗,哪一片土地属於哪个民
族?从什么时代为标准?是从北京猿人开始,还是从元朝为限?这不同於前苏联的
加盟共和国,本身在联合国还有席位,分出来连代表都不用换。也不同於美国,大
家本来都是外来户,谁也没资格吵哪片土地是谁的。可中国就不行了,元朝打到东
欧,炎黄二帝只在中原,想当年少数民族地区百里无人烟,现在各民族杂居,最小
的民族也有大不过一个村子的。你和谁界定土地,那个法官能断了这种案子。常言
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其实最难断的是疆土。一条麦克马洪线吵了几十年,《人民
》一文作者还觉得不过瘾,还想“决”出多少条这样的“线”?
如果吵不清那就是兵戎相见,原本是为了要民主、要自由,这一“决”,像波斯
尼亚人一样,“决”的有国不能回,有家不能归,连民主的影子也找不见了。
历史的吵不清有情可原,现实的又会如何?
假如台湾有某党派,竞选不到总统,到台湾某一个孤岛上自决一个国家,当然使
用最民主的方式,这不能说不属於“人民自决”吧?!那么台湾人民会承认他们的
自决么?如果又是几个荷兰人或者日本人到台湾某个孤岛上自决一个国家,而且也
说这里曾经是他十八辈祖奶奶生活过的地方,台湾人民会承认他们的自决么?
我想亿万个不可能,如果可能的话,就是中国人民包括台湾人民同意他们的自决
才算数。因为这片土地或许过去和现在曾经属於他们生活的地方,但是别忘了,你
有自决的权利,这片土地的人民还有同意不同意你“自决”的权利,这也是中国的
现实,也是所有民族包袱重的国家的现实问题。
如果否认这个现实,否认由此将带来的严重後遗症,那只是纸上谈“决”,和没
说一样。
笔者认为“人民自决权尊重”的最好途径是,所有的中国人携起手来,共同建设
、治愈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祖国,早日结束中共的专制统治,使所有的中国人在民
主、富裕、和平、安宁的环境下生活,使所有的中国人真正当家作主,可以通过民
主、富裕、和平、安宁的环境下生活,使所有的中国人真正当家作主,可以通过民
主、和平、理智的方式解决一切争端,其中包括所有民族自决、地区独立,这才是
最佳方案,这才是人民自“觉”权的尊重。
如果作为炎黄子孙,不去报效自己多灾多难的祖国,不去报效自己多灾多难的人
民,自己腰包刚鼓了一点,自己刚刚有了点民主,就要从自己遗传基因上找自己不
属於中国人,把灾难留给自己的同胞,这种“人民自决”不光不应尊重,而且应该
唾弃,说的严重一点这完全是自“绝”於人民,根本不是什么人民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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