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0月号-中国政情 魏国简介 魏国文章检索

 
[上海帮]与[北京帮]斗法.........魏国
 
 

从“上海帮”与“北京帮”斗法说起
                 

魏国


      从文革到现在的三、四十年间,上海帮与北京帮的反复较量,成了中共党内
的权力斗争的一条主线,其中“四人帮”的被押上“特别法庭”和陈希同的下台是
两个主要的标志性事件。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一斗争背景的分析,以有助於人们解答
对目前中国大陆社会产生的形形色色怪现状的疑问。

(一〕市场经济过程中面临贪污腐败的巨大诱惑和压力

      最近,我看到几则新闻报导:
      一则是,据香港亲北京杂志“镜报”报导,今年四十一岁、分管农业工作的
北京市市长段强,已因涉嫌陈希同、王宝森等钜额经济犯罪,遭到停职并调查处分
。而不久前,他还被中共宣扬为最年轻省级干部“典型”。
      第二则是,辽宁省朝阳市市长、全国人大代表刘相荣,今年六月被朝阳市双
塔区法院以贪污三万元人民币为由判刑八年。刘相荣向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结
果最高人民法院罕有地只用了数日时间即宣布撤销原判,刘无罪官复原职。据透露
,辽宁省、朝阳市及双塔区三级检察院、法院均涉及了这宗污陷市长入狱事件,有
司法人员涉嫌在此案中强迫证人作伪证及篡改证人供词等。
      第三则是,广东省阳春市的两名副市长杨启周、林启菊,为了达到夺取权力
的政治目的,以五十万元酬金及送车、送楼为条件,雇佣加谭国政(拿大籍华裔)、
卢琰两人做杀手,密谋杀死正在广州出差的阳春市市长曾威斌。
    第四则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原南京市副市长锺裕辉受贿、巨额财产
来源不明案,和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原主任严新伟等人走私、贪污、受贿案
作出一审判决;锺裕辉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
民币三万元。严新伟等多名涉案人被判处刑期不等徒刑。
      第五则是,涉及上海帮在中央和上海市有关的领导,而且又是中共建政以来
上海市中级干部最大受贿案——上海徐汇区十馀位官僚集体贪污受贿案审理结案,
前徐汇区法院院长商启明和该区前公安分局局长龚积峰,因受贿分别被判处有期徒
刑五年和三年。 
      类似的新闻报道在海内外还有很多。中国大陆在传统上是一个农业国家,原
有的行政体系当中,自然也是以农业生产和农村人口管理为主要只能的省、县、乡
三级机构为主干。改革开放以後,经济的高速增长与缩小城乡差别的城市化过程基
本是一致的,或者讲也是同步的。体制改革在八十年代中期以後,有一个重要内容
就是“县改市”和“市管县”,市场经济令城市的功能得到空前的彰显,城市的数
目与日俱增,作为一个城市负责人的市长,在中共官僚体系当中的地位作用也得到
了前所未有的提升,随之也就成为贪污腐败的焦点。
      这几条消息都是有关中国大陆的市长罪与非罪的法律新闻,在市场经济发展
过程中,这些市长可以说是在“第一线”的父母官,在缺乏制度“保障”和监督的
环境条件下,面临着贪污腐败的巨大诱惑和压力,也往往成为中共党内权力斗争的
牺牲品。八十年代後期,曾经有人主张采用高薪养廉,以杜绝、防止和限制发生贪
污腐化的可能性。虽然江泽民和中南海当权者们本人的工薪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但
整个官僚结构的工薪水准,远不足以达到“养廉”目标。通过上述新闻,我们可以
从不同的角度来观察中国大陆市长们的角色和功能。

(二)没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是一纸空文

      首先,今天中国的腐败,是制度性的腐败,也是全社会的腐败。站在领导市
场经济第一线的市长,作为中国社会的一级政府官僚,自然也难以免俗,就象俗话
说的:常在河边走,那能不湿鞋。今天中国的实践已经证明,共产党人是钢铁铸成
的神话早就破灭了,在糖衣炮弹面前共产党人也会象普通人一样犯错误、甚至犯罪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发生市长贪污腐败的案子也是十分“自然”的。
      尤其是,中共实行的是一党专政,权力的运作缺少最起码的监督和制约,政
府官僚的贪污腐败缺少了必要的防范、监督等“安全保障”机制。掌握绝对权力的
中共,也就陷入了绝对腐败的陷井,在中共那样的机制里,贪污腐败是必然的、是
一种常态;不贪污腐败才奇怪的、偶然的。在没有透明度的中共阴谋政治中,贪污
腐败除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外,同时还要承受巨大的政治风险,中国大陆的市长要
面对贪污腐败和党内权力斗争的双重压力。
      面对这样问题,继续用共产党的意识形态,给这些官僚特权阶层摸上一层“
拒腐蚀,永不沾”的神圣光芒,显然无法再继续蒙骗社会舆论;靠树立先进典型劳
动模范之类的样板,更不足以“平民愤”了。对此,走在市场经济新路上的中共,
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手段根本就不足以对付那些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比较可行的出
路倒是通过建立健全法制——实行政治体制改革,才有可能找到医治这种腐败的良
方。
      对此,不但中国社会内部早有呼声,就连官方媒体在民意舆论的压力之下,
也不得不装出要反腐败的样子来; 而且除了大张旗鼓建立健全传统的举报系统外,
还从一些机构设制的变化发展上面,也可以看到这种趋势已经无法阻挡,比如检察
院系统成立了反贪污局之类的机构。其实,根据前香港新华社社长许家屯的回忆,
当年赵紫阳当政时就曾经想借鉴香港的经验,要许帮助收集香港廉政公署的经验材
料,企图通过政治体制的改革将其引进大陆。现在香港回归了,人们完全有理由期
望,北京的司法监察系统更应该自觉的接受香港廉政建设的经验,甚至於请香港的
专家直接帮助中国大陆的反贪污腐败运动。
      但是法制有一条重要原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国的政治传统上
虽然也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说,但是因为中国的封建专制本身就是一种特
权政治,这种说法除了塑造几个包公、海瑞似的“青天大老爷”蒙蔽人民群众,并
没有成为一种包含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实际的法律制度。目前的中国政
府虽然也在口头上倡导“法制建设”,而且每年也都颁布有许多法律条例,用中共
的话来讲:法制建设“从无到有”,现在已经“初具规模”,但在众多法律法规出
台的背後,恰恰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实质性的原则它没办法做,也做不到
,因此许多法律在实践中就成了一纸空文。

(三)拖了两年多,陈希同案却一直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一九九五年三月,原北京市主管财政的副市长王宝森吞枪自杀, 使北京市高
层开始出现强烈震动, 前中共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在一九九五年九月
召开的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上被指控严重失职、腐败堕落、生活奢侈、利用职权为
其亲属等人谋取非法利益等六大罪状,被撤销政治局委员等职务、中央委员及北京
市委书记等党内外一切职务,但仍保留党籍。两年多时间过去了,虽然他一直在继
续接受所谓的“审查”。但时至今日,仍未听到任何关於审查的最新进展。陈希同
——全国人民瞩目、世界舆论关注——这么大的案子,却一直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据报导,陈希同本人还一直被软禁内蒙古红旗宾馆,这显然是一种超越法律的特权

      原北京市长李其炎被调往国家劳动部任副部长。去年十一月北京市法院曾对
原首都钢铁公司助理总经理周北方及陈希同的秘书、中共北京市办公厅副主任陈健
进行判决;作为陈希同重要心腹的铁英、黄纪诚也被逮捕入狱, 现在又加上了最年
轻的副市长段强,据称,有四十五名北京市官员卷入这宗巨额贪污受贿案。以至於
整个中共上下都在传言:北京市的领导班子几乎全都“烂掉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外宣布了对该市前人大副主任铁英、政协副主席
黄纪诚贪污受贿案的判决,据悉,判决早已执行,被判十五年的铁英因患癌症,目
前已保外就医。而黄纪诚则仍在狱中服刑。据北京电视台报道, 铁英今年六十六岁
,山东蓬莱人。曾任北京市政府秘书长兼法制工作办公室主任。一九九三年出任北
京市人大副主任。法院认定铁英在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期间非法收受价值四十
三万元的礼品和现金。黄纪诚今年六十六岁,江苏江阴人,曾任北京市城市开发建
设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市长助理等职,一九九三年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法院认
定黄在一九九二至一九九四年三年中,收取贿赂二十二万元 。
      与此同时,原中共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的儿子陈小同,今年六月二十八日被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犯有受贿等经济罪行的。早些时候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以受贿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虽然陈小同从事的工作并非机密,但北京
市中级人民法院仍在本月初对他进行秘密审讯和宣判。 
      陈小同原任北京某家中日合资北京新世纪饭店的总经理, 也是民间称为“太
子党”的不法高干子弟之一,一九九五年因北京领导班子出问题後,以涉嫌经济犯
罪的名义被司法部门收审。据北京消息人士说,陈小同一直被关押在专门监禁重要
政治异见人士的北京秦城监狱。虽然官方声称陈小同案与陈希同案无关, 有报道揭
露, 在陈希同主持北京市领导工作期间, 陈小同曾染指地产业, 但前北京市副市
长王宝森自杀後, 他便迅速撤离。在披露北京市腐败案, 被官方列为禁书的纪实
小说《天怒》一书中,曾将陈小同描述成一个富有心计,纸醉金迷的公子哥儿。去
年十一月路透社曾报道说, 陈小同曾通过其父亲的情妇何萍(译音),非法获得政
府基金。但知情人士指出,陈小同曾为他的“朋友”、“关系户”和情妇非法挪用
公款计二千四百万元。他亦曾将公款转入何萍的帐户,并在陈希同、王宝森案被查
之後亲自飞到香港向何萍报讯,使她得以携巨额赃款逃离香港,
      陈小同是中共号称“反腐败”以来被判刑的第二个“京城太子”。在他之前
,原首钢党委书记周冠五的儿子周北方,因严重贪污罪於去年被判死刑,缓期执行
两年。陈希同有两个儿子,陈小西和陈小同。作为哥哥的陈小西曾在北京奥林匹克
出版社工作, 但很少在出版社出现。当然,类似陈小同的“太子”、“衙内”,如
今在北京和全国各地绝不是一个两个,邓小平的公子邓质方是与周北方合作联手的
,李鹏的儿子(与陈希同之子过从甚密)、王震的儿子(大儿子王军的保利公司多次被
指控参与倒卖、走私军火;小儿子光天化日之下在深圳开着直升飞机持枪绑架)……
不胜枚举,要不怎叫作“太子党”呢!
      对於陈希同案了结,中共高层仍然存在不同看法。北京市副市长张百发曾表
示,对陈希同会以渎职罪起诉,而不是贪污、受贿等经济罪名,据传就是因为罪证
不足。北京市长贾庆林早先也在会见记者时曾表示,陈希同案不会不了了之。虽然
较早前曾有传闻称,中共高层有人希望在十五大召开之前了结陈希同案,至少将陈
开除中共党籍,以显示中共反腐败的决心。但北京消息人士传出另一种版本:由於
有相当一批中共元老级人物认为,陈希同被赶出政治局,是党内政治斗争因素大於
经济犯罪因素,并因此而一再告诫不可做得太绝,因此中央峰层在处理陈希同案时
抱十分谨慎的态度。 而且在陈希同、王宝森案发生後,北京市政建设停滞不前,京
城老百姓相当不满,所以目前中共高层较为一致的意见是,参照对赵紫阳的处理方
法处理陈希同案,以避免在中共党内和老百姓中引起更大的反弹。实际上意味着陈
希同案将到此为止。在中共十五大召开之前亦未必会作外界期望的最後了结。 
      最近《北京之春》发表了北京市民金辉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乔石
的一封公开信:要求“顺应民意,尽快查清前北京市市委书记陈希同一伙的犯罪事
实,使其得到法律的公正判决。”信中说,人们期待著,能在公正的法律面前,亲
眼看到这些披着“公仆”外衣的掌权者得到应有的可耻下场。权力腐败分子最可能
加剧社会秩序的紊乱,造成真正的社会动乱。在现阶段,我国的权力制约机制还不
够健全,权力腐败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其表现是,对腐败犯罪发现不及时,打
击不彻底。所以,只有使监督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制约权力的
监察制度,才能最有效地遏制权力腐败,使国家长治久安。 
      两年多了,陈希同这一个案子尚未进入司法程序,本身就不正常,期间却已
经导致这么多北京的高级官员纷纷下台、入狱,包括陈希同的家人,而那些已经判
决的案件也是在缺少陈希同这个最主要当事人到庭的情况下审理的,……通过这些
不正常的现象,人们不难看出:江泽民为首上海帮与陈希同为首北京帮之间的权力
斗争,进行得非常之激烈,而且对於已经失势的北京帮,目前占尽上风的江泽民摆
出了要“宜将剩勇追穷寇”架势,采取了一网打尽、斩草除根式的手段,几乎要连
锅端掉陈希同的北京帮,以防被反攻倒算之後患。

(四)陈希同的倒台的起因,还在於他自己“打草惊蛇” 

      陈希同的倒台,说起来最初的起因还是与他自己“打草惊蛇”有关,在挽救
了中共一命的“六四”镇压的中,陈希同紧跟李鹏立下了大功,没想到却让江泽民
摘了“桃子”,邓小平也只得出来打圆场要他们“不要不服气”;但陈希同不但依
然未把江泽民放在眼里,而且还私下派人前往上海,在江泽民上海帮後院调查收集
贪污腐败以及各种违法乱纪的证据。谁都知道,今天中国象已经揭露出来的北京市
那样的腐败,是司空见惯的“常态”,每个省市地方的班子,都是大同小异,随便
找找,就可以找出一大把贪污腐败的“典型”来,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尤其在江
泽民坐上中南海的第一把手交椅後,藉浦东特区开发之际,整个中国的经济资源和
优惠政策都在向上海倾斜,所以上海这类问题的严重程度当然不会比北京逊色,这
一点对於政治斗争嗅觉十分灵敏的陈希同当然是绝不甘心放过的,对此问题严重性
有同样认识的江泽民、曾庆洪之流的上海帮当然也决不会掉以轻心,而是迅雷不及
掩耳的采取了先下手为强的“果断”措施。
      事後,上海帮在稳固了自己权力基础、并在司法舆论得到全面控制的情况下
,审理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总经理管金生上百亿的金融大案,虽然有报导称:此案
直接涉及了前上海市长、号称江泽民的师爷的汪道涵,但是该案的处置仅仅被控制
在局限於管金生及其比较低级的官员,汪道涵虽然遭到海外媒体的抨击,却在称病
沉寂了一段时间以後,就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重新又抛头露面了。(不过,中
共的特权人物对於媒体舆论的批评通常可以是无动於衷的,象八九年“六四”,李
鹏、陈希同就已经臭名昭著、万夫所指,後来还不是照样做他们的官?!)
      最近,上海徐汇区十馀位官僚集体贪污受贿案,经过一年的调查核实,徐汇
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并作出刑事判决,其中前徐汇区法院院
长商启明和该区前公安分局局长龚积峰,因受贿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
 当时被停职调查的大小官员十多人,包括副区长王良祖、区税务局长、区财贸办公
室主任和区工商局副局长等。均已受到刑事和党纪、政纪处分。据消息人士透露,
监於此案涉及到中央和上海市有关领导,而且该案又为中共建政以来上海市中级干
部最大受贿案,所以中纪委有关负责人在要求严厉查处的同时,严格控制在社会上
造成不良影响,以免有损上海官员的整体形象,因此当局对这桩集体贪污受贿案一
直未有公开审理。 现在虽然此案已经告一段落,但对於直接牵涉在案的更高层的官
员如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黄菊等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人的调查,目前
则看不到会有继续深入的迹象。 
      与此同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南京市副市长锺裕辉受贿、巨额财产来
源不明案,和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原主任严新伟等人走私、贪污、受贿案作
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锺裕辉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
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万元。严新伟等多名涉案人被判处刑期
不等徒刑。判决之前,中共南京市委、市纪委分别决定并报中共江苏省委、省纪委
批准,已将锺、严等人开除出党,全案共追缴赃款赃物及非法所得等二千五百馀万
元人民币,另外罚金五百万元。
      此案并不是孤立的,江苏,在最近这次上海帮与北京帮的较量中,扮演了一
个十分吃重的角色,至少从中共自己的披露和宣传来看,引发陈希同、周北方案的
导火线,竟然是与中共安全部门涉足期间的江苏无锡市的一个所谓非法集资案,而
且江苏也是江泽民的老家(祖籍江苏扬州)。从中共党内权力斗争的“地缘政治”
去分析,江浙两省向来都是上海的重要腹地,历史上曾经产生过蒋介石依赖的江浙
(帮)财团,现在又被江泽民视为上海帮的重镇——形成进可以攻,退可以守的战
术防线,并在战略上架构出一个“犄角之势”。所以,对於南京副市长案的处理和
上海徐汇区官员集体贪污案、管金生案的处置,都可以视为上海帮为了防止授人以
柄的一种“清理门户”的举措。
      形势发展到目前阶段,陈希同当年暗中收集的上海帮问题的主要“罪证”,
估计已经被上海帮自己“处理”、了结了,这为最後处置陈希同也扫清了障碍——
上海帮险些落入陈希同手上的把柄,已经被采用合法的手段名正言顺地“销毁”了
。而且选择在十五大举行前夕公布这一系列处理结果,江泽民上海帮除了坐收“敲
山镇虎”举一反三的功效外,当然也还有为“捞稻草”做秀的用意在其中。
      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如果陈希同的“打草惊蛇”变成了先发制人,即在江泽
民、曾庆洪下手之前,抢先一步将“上海帮的问题”揭露出来的话,退一万步讲,
即便管金生和上海徐汇区官员集体贪污受贿等一系列案件的性质范围,就象中共官
方目前公布的那样,只是审理者换成由陈希同为首的北京帮势力来主导,今天的局
面又会是什么样的呢?!上海帮的班子能保证不从上到下不“烂掉”嘛? 上海帮能保
证自己的地盘完全避免象文革结束时被全面接管的情形重演吗?
      在这里,值得人们深思的是,象邓小平之审判所谓的“四人帮”和林彪反党
集团、李鹏陈希同之审判赵紫阳秘书鲍彤、现在江泽民之对付陈希同,……如果把
“法制”仅仅当做中共党内权力斗争的工具,既破坏了中共党内原有的政治运作的
机制,也在根本上抽空了实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的基础,中共的法律在
本质上只是代表在权力斗争中占上风一方的意志,所以,中南海所谓的“法制建设
”就成为欺世盗名的摆设。

(五)中南海利用司法手段进行权力斗争已被地方效仿

      辽宁省朝阳市市长刘相荣受诬陷的案子,十分富有戏剧性,它被及时纠正的
确是值得庆幸的,不过,值得人们深思的是:一个可以诬陷堂堂市长大人的司法系
统,又如何保护得了黎民百姓的各项基本权利?而且,这一案件也显示出,中南海利
用司法手段进行权力斗争的示范,已经被地方系统在进行权力斗争时所效仿,这就
叫“上梁不正下梁歪”。现有的政治机制难以规范日益激烈的权力斗争,反映出中
国社会因为政治体制改革滞後而潜伏和累积着十分深刻的危机。
      刘相荣是山东聊城人,祖祖辈辈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生活在山东农
村的父母和兄弟姐妹都时常靠他接济,因此刘家里的生活一直比较困难。一九九三
、九四年他父亲病重到去世,还要供养两个上大学的孩子,增加了生活压力。房地
产商人杜玉霞与刘的妻子过去一直关系密切,借给他们两万元。後刘妻又托杜购买
彩电预付了五千元,余款约定与其他购彩电者一同结清。一九九五年当刘得知那两
万元和彩电与港商张永杰有关後,立即把张叫到他的办公室,拿大儿子准备用来装
修房子的两万元以及凑来的一万元总共三万元,当面交给张,并叫张写了收条。
      据刘相荣的辩护律师介绍,该案唯一直接证人杜玉霞的证言与起诉书认定的
犯罪时间互相矛盾,刘相荣和他的辩护律师要求证人杜玉霞出庭作证、以便当面对
质,但法庭不予理睬,这在司法实践中是闻所未闻的怪事;另一位当事人港商张永
杰在法庭上公开表示,他的证词、亲笔供词,都是拘押期间,在检察院承办人员的
威逼、恐吓之下违心作出的。为了证明刘相荣受贿罪成立,凡是找过他的朝阳市经
济界人士,前後有七十多人被检察院讯问,二十多人被非法关押,刘相荣的秘书和
司机全部被抓起来,甚至用手铐将其吊到栏杆上、脚尖着地等手段,进行刑讯逼供

      担任该案的辩护律师指出,这是他见过的最简单的案子,也是破绽最多的案
子,没有一个可以立足的事实,所谓的“证据”一戳就穿;而且,之所以让区法院
来审理,估计刘相荣不服会上诉,这样在朝阳市范围内就可以“两审变一审”。显
然,刘相荣的政治对手完全谋划好了——在其能力所及范围中包揽这一案件。
      连续进行七个小时的审理以後,法庭在合议後当厅宣判:刘相荣犯受贿罪,
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没收受贿赃款29630.90元。据《北京青年报》报导,判决引起
了旁听席八百多位群众的愤怒,其中有人反映,“刘相荣在贫穷的朝阳当了八年市
长,今天就判他八年,他要是当十年市长,今天非判他十年不可!就连证人证言也被
随意改动後写进判决书。”
      经过与律师及有关人士商量,刘相荣没有立即上诉,而是在一审判决生效後
,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今年七月二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提审此案後作出
终审判决:撤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1996)朝双刑初字181号刑事判决,宣
告刘相荣无罪。辽宁省委同时通知刘相荣恢复市长工作。
      从这个案子已经被披露的情况看,构陷刘相荣这一冤案的省地县各级纪律检
查和司法部门等都卷入其中,现在的结果是,这位市长虽然被“无罪释放”、“官
复原职”了,但是却没有人为这一已经被最高法院纠正的“冤狱”承担“诬陷罪”
的罪责,也没有相关机构来承担具体的领导和监督失察的责任,明显失职渎职的当
地党委、检察院、法院,对这一冤狱难道就无须承担任何的责任吗?!这不是将它仅
仅说成中国法制的“疏漏”就能够解释得了的。虽然,中国当局现在把这个案子获
得最高法院纠正,当做法制建设的一个正面案子进行报导,但是它所反映的法律制
度上的缺陷、党对於司法的干预(辽宁省纪委的一位领导在刘被定罪时说过起关键作
用的话:“这是一起板上钉钉带拐弯的受贿案件”),已经混乱不堪到了无以复加的
地步。
      人们与其去庆幸这个冤案的被纠正,还不如认真的去思考一下:在北京当局
三令五申要加强法制建设的时候,竟然还会发生这种如此荒唐离奇的冤狱的原因。
仅仅是一种法律制度的缺陷、司法人员的偶然疏忽,还是一党专政控制的司法专政
机器,因为缺少监督制衡而必然导致的後果?!谁能保证今天中国大陆没有类似的冤
狱在其他城市发生?今後应有什么样的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类似冤狱的重新发生?权
力斗争是否应该和司法实践加以区别......如果中共的权力更迭和重新分配、监督
制衡等是有一套合理制度的话,这类冤案也应该是可以避免的。

(六)中共对於国家的统治,本质上可能沦为“黑社会统治”

      一个社会,当法律秩序管不到的地方,自然就会滋生出一种力量乘虚而入藉
以控制那个地方的“秩序”,那就是人们通常讲的黑社会。广东省阳春市的两个副
市长,为了夺取顶头上司——市长的权力,竟然联合起来密谋雇佣杀手,用残酷而
野蛮的手段,企图从肉体上彻底消灭政治对手。显然,中国的地方上的权力斗争也
开始出现了黑社会与金钱因素介入的苗头,即通常人们批评目前台湾发生的那种“
黑金交易”。
      据中国大陆自己的报纸披露,这宗罕见奇案的揭发,乃是警方在侦察一宗普
通绑架案件的“副产品”:今年三月十一日,一名被计划生育部门强令作结扎手术
的妇女,突然被人从广州妇幼保健医院强行掳走,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接到报案
後,在侦察中拘捕了嫌疑犯卢琰。审讯时卢琰揭发了加拿大籍华人谭国政,被阳春
市两位副市长扬启周、林启菊雇为杀手,密谋杀死正在广州出差的阳春市长曾威斌
。警方逮捕谭以後获得了一致的口供。六月二十七日,警方设计让杀手电告林启菊
,声称“已干掉曾”,让她带酬金到广州。当晚,林启菊带着二十万酬金到广州三
寓宾馆时,被公安警察人赃具获,另一主谋杨启周也随即被逮捕归案。
      据报道两位副市长自己交代,两人以往在阳春市政府工作,与市长曾威斌意
见不合、并为了争夺权力,早在去年十一月就开始密谋制定了四套方案:一是制造
曾的桃色新闻将其搞臭赶他下台;二是制造交通事故杀死曾;三是将其绑架到内蒙
古;四是雇佣杀手将曾杀死碎尸,最後决定用第四方案。他们向杀手提供了曾的照
片、电话号码、座车的车型和牌照号码等相关资料。并向杀手承诺,事成之後付酬
金五十万,送给卢一辆三菱吉普车和一幢别墅,为谭在阳春市投资提供方便,还将
阳春市区中心一幢价值五千万元的大楼以三千万的底价卖给谭。
      这是何等的触目惊心!老百姓“被计划生育部门强令作结扎手术”,已经发
展到动用黑社会“绑架”之类的形式来进行反抗的地步,中国大陆内部社会矛盾之
尖锐程度由此可见一斑。其次,官僚之间的争权夺利由於没有健全和完善的“游戏
规则”,金钱和黑社会势力已经乘隙介入其中,当社会正义和公正无法通过民主程
序来体现、也无法得到法治的有效保障时,社会秩序和政治机制往往就被金钱腐蚀
和被黑社会指染。
      一滴水可以见太阳,从这个案例也不难看到中共内部权力斗争的黑暗。中国
共产党是一个依靠流氓无产阶级革命造反起家的政党,它在早期的秘密组织形式、
暴力恐怖手段等与黑社会有许多相似之处,甚至就是直接从黑社会照搬过来的,在
整个历史过程中,无论是中共组织还是他的主要领导人,都与黑社会组织和个人有
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就是在它执政了四十多年後的今天,它依然坚称自己还
是一个“革命政党”。前些时候,它的公安部长陶驷驹竟然还公开的和香港黑社会
“眉来眼去”——称他们是“爱国的”。
      所以,中国大陆学者在政治体制改革的研究当中,就曾把目前中国大陆不受
法律制约的权力斗争称为是“黑政治”,同样的,不受法律控制的社会秩序而是由
黑势力控制社会秩序的地方,也可以叫作黑社会,而不受法律制度规范的形形色色
的“地下经济”,也被人们看作是“黑经济”。而黑政治、黑经济和黑社会,就是
今天中国发展道路上的陷阱。只要中共不能通过彻底的政治体制改革,将自己转变
成一个现代文明的执政党,中国就不可能建立真正的法制,那么中共对於整个中国
大陆统治,本质上也就可能沦为一种“黑社会统治”。
      而中共本身就拥有五千多万党员的一个“实体”,几乎比一个中等国家的人
数还多,因为一直无法脱胎换骨成实行现代民主政治的执政党,党内帮派争权夺利
的斗争往往就十分残酷和黑暗,这实际上已经成为今日中国的万恶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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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魏国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1月24日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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