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3月号-历史见证 周建和简介 周建和文章检索

 
沈默离沪情形目睹记.....(上海)周建和
 
 

  【编者按】周建和,男,五十岁.上海求新造船厂工人。一九七八、七九年投身民
主墙运动,曾参与主办《科学民主报》、《风云篇》等民运刊物,後遭当局收审。
在收审期间周母忧急交加病故,母子最终未能见上一面。周出狱後坚持不渝地为中
国的民主、自由、人权、法治而战斗,曾发起组织上海制造局路地区动迁户示威大
游行,是目前留在大陆的老资格民运人士之一。本文为张先梁(沈默)提供。

      沈默君六月四日出狱,经过了几个月的努力与抗争,终於费尽周折办完了出
境前政府所规定的一切手续,定於九月二十九日下午一时五十五分离沪飞往美国西
雅图转芝加哥探亲。作为老朋友的我,闻讯当然十分高兴,随即表示届时无论工作
多忙,也一定挤出时间前往送行,不枉朋友一场。九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许,我赶
到沈默家中时,屋内已有许多人,有些是七九年就相识的老朋友,有些则是初次见
面。沈默君见到我到来很是高兴,一一与在座的朋友介绍,一共有二十几位朋友,
气氛甚是热闹欢快。大约九时三十分左右,沈默君忽与屋内几位来客发生争执,空
气顿时紧张。这时我才注意到来人中并非全是亲朋好友,有几人原是公安机关的便
衣。进门处还有一个穿制服的高个正虎视眈眈地注视着屋内的一切。
      忽然发生争执,大家面面相觑不知何故。实则上来的便衣还真不少,屋内就
有六七个,楼下有一辆警车,起码还得配两个警察。对这样一个赤手空拳的一介儒
生沈默君,政府竟动用了如此多的警察,我当时有点吃惊,不知沈默君犯了什么弥
天大罪,杀人抑或放火。细听之下才知这些警察要求沈默君到局里去,沈默君当场
质问,凭什么要我去分局?如果犯罪尽可出示拘留证或逮捕证,我立即换衣服与你们
去!这些便衣支支吾吾,不知所措,其中一个便衣问沈默君要机票,沈默君当即拒绝
,说机票是我用自己的钱买的,你们无权索要,我撕了也不会给你们,如果要收护
照,你们尽可拿走,我不去了。我们这些来相送的朋友们也觉得这些便衣们太离谱
,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广众怎么可以随便带人呢。我们七嘴八舌论理起来,一位年
轻便衣见群情激愤,便打招呼说请大家放心,请沈默君到局里有点事,不耽误他下
午登机离沪。然而沈默君拒绝跟他们走,神态非常激动……。
      这样僵持了一段时间,其中一个年轻便衣朝一位稍年长的便衣看了一眼,便
从衣兜里摸出一张空白传唤证,硬要沈默签名。总算有了带人的手续,说是强制传
唤。试想警察随便衣兜里可以摸出空白传唤证,要抓谁就可以抓谁,而且只要当即
叫某人填上姓名即可。为了便宜行事是否可以还有空白逮捕证如此等等。如果这样
近几年来被政府称为神圣的法律在一般警察手中岂不成了儿戏,呜呼。说到要沈默
君签名,年轻的便衣也官僚得近乎麻木,这位便衣并非不认识沈默君,交道也打了
多年,签好名後硬要沈默君拿出身份证核对“验明正身”说这是手续,显得十分滑
稽。沈默君迫於无奈,只得与大家握手道别,在一群警察簇拥下,被带走了。
      沈默君被带走後,剩下我们送行的亲朋好友包括沈默君的母亲兄弟,丈母等
,不知如何是好,後来大家商议决定一同到机场,不论见到人还是见不到人,一俟
飞机起飞,我们就尽到心意了。十一点左右我们一行到达虹桥机场候机厅外,大家
翘首以待,静静等候,下午一时四十五分沈默君的母亲兄弟先离去。我们一行直等
到下午二时一架飞机直飞天空,认为西雅图的飞机已离,我们才各自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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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周建和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12月15日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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