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1月号-神州大地 陈奎德简介 陈奎德文章检索

 
商海乱世之胎................陈奎德
 
 

商海乱世之胎:

当代中国私营业主及中产阶级的出现


陈奎德


一、风云际会 破土而出

      今年秋天,似乎同开足马力宣传十五大的官式媒体相媲美,北京城内小民们
的政治笑话也沸腾喧哗,催人喷饭。其中的一则是:柯林顿、叶利钦、江泽民三位
大总统各自驾车,先后抵达了一个十字路口,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柯林顿连转弯
灯也不打,一溜烟向右转去;叶利钦岂甘落后?不踩刹车也不打灯,尾随柯林顿右
拐而去。轮到江泽民时了,只见他左顾右盼,掏出小梳子对着后视镜把头刮了几下
,然后转身问后坐的邓小平:“我们怎么走?”邓的回答很简短:“打左灯,向右
转。”
      这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一九九七年九月召开的中共十五大,就洋溢着这种令人眼花缭乱的“特色”
。在国营经济病入膏肓,无可救药的严峻形势下,中国的“驾驶员”不得不忍痛割
爱,出演“霸王别姬”,终于端出了的最后一道“主菜”---国有企业股份化。即:
实行“抓大放小”,把全国十三万家国企抛向市场,任其“优胜劣汰”,而只留下
五百十二家大型企业仍为国有。
      就目前所知,股份化方案大体上有以下诸种:经营状况好的国有企业股票上
市,其他则实行多种所有制,包括私有(出售给私人)、职工所有(职工分享企业的股
份)、租借以及合资经营直至宣布破产。但对与经济生命线有关的公司股份,政府要
求拥有控制性股份。然而在其他股份分散给各个股东后,政府的股份可能低于百分
之五十。
      还有另外一类,就是已经存在多年的所谓股份合作制。它是乡镇企业的产权
变革的一种方式。其典型表现在东南沿海一带。它的最具特色之处是设立了所谓“
乡镇政府股”,即,使地方政府免费变成合法的股东之一,把地方政府过去对企业
的领导关系变成了经济伙伴关系,使双方的经济关系明晰清楚,具有了可计算性。
实际上,这是权钱交易的方式之一,它使得过去的“进贡”规范化和制度化了,具
有免于政府干预的作用,也即为经营自由付出的代价。同时,它也是对过去政府投
入的回报,某种意义上,是一种政治投资。
      关于以上种种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一系列举措,如果按照江泽民所说必须
由国家掌握控股权的话,则必定不可能真正按市场的方式运转,仍是假的“股份制
”。而即使大部分企业在碰壁之后,不如此设限了,也还有诸多困难有待解决。譬
如:如何解决由此产生的大量失业(下岗)工人的生计问题?怎样解决破产企业工人
的基本保障问题?以及分散股份如何集中?股份持有者如何产生真正有权力的董事
会,并选择企业的经营者和决定经营方针?....等等。上述诸项问题,显然非常重
要,但不是本篇文章讨论的主题。
      本文所关注的,是上述风起云涌的产权改革已经带来或即将导致的众多社会
后果之一:中国的私营业主增长速度的加快及其影响的扩大。
      一九七八年以来,中国大陆自从实行邓氏“新政”以后,城乡实际上就开始
出现了私营业主。这是大陆几十年来未有过的“异数”,也是其正统意识形态的“
异类”。十五大股份化浪潮之后,他们的规模必将迅速扩大,可以预期,其势头将
对中国大陆社会结构产生深远影响。
      当前,中国大陆的私营业主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城乡个体工
商业者,第二类是私营企业家。前者以个人及家庭劳动为基础,从事个体工商业生
产加工,规模较小,设备简单。后者以雇工经营为基础,规模较大,有相当数量和
规模的资金、设备和生产经营场地。 按北京规定,私人企业指资产属于私人所有,
雇工八人以上的盈利性经济组织。
      值得注意的最新趋势是,个体工商业者(即个体户)近年来有分化的迹象。前
两年,由于受到政府政策的限制乃至压抑,在1996年,个体户已歇业三分之一。其
中大部不再经营,小部分则升格为私营企业家。这一动向显示了资本兼并扩张的固
有逻辑,同时,也预示了未来的摇摆不定的前景。目前的新特点是,以股票为企业
集资的最重要方式,开展企业经营。这一动向的后果是值得仔细观察的。
      中国的私营企业家大体包括六种类型:1) 靠承包或租赁原民办集体或社队企
业发展起来的私人企业家,2) 个人或家庭独资经营的私人企业家,3) 合伙经营的
私人企业家,4) 集股经营的私人企业家,5)挂集体招牌的私人企业家,6) 中外合
资、合作经营的私人企业家。
      除这六种人外,还有些并不规范的“私营业主”,如,把自己的资金转到国
外或港、台的亲戚朋友账下,然后再“投资”到国内办企业,从而享受外资优惠待
遇的,如此等等。
      不难预期,在十五大之后,以上各类中的集股经营的私人企业家将会迅速崛
起,成为数量最大的私营业者。

二、不三不四 力争上流

      实际上,中国私营业主在一般特征上与其他国家的同行并无二致。作为资本
的人格化体现,他们都具有强烈的利润欲望;都表现出超出一般水准的现实主义和
功利主义,厌恶意识形态,厌恶国家干预;他们往往是所在社会的最富有的阶层之
一,其收入常超出企业员工的十倍乃至数十倍。只不过,中国私营业主的行为特点
更相似于西方早期资本主义时期企业家而已。
      然而,毕竟中国大陆目前是个历史上从未存在过的怪胎___一个体制混杂、名
不副实的社会。鉴于大陆当前的特殊国情和社会状况,由这种特殊的生态环境,也
造成了当代中国私营业主与其他国家相应阶层的一些不同特点。
      人们首先注意到的,就是当代中国私营业主的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的不对称
性。
      当代中国私营业主在经济上的成功,并没有导致他们社会地位的相应提高,
这是很多人都观察到的一个明显现象。大多数当代私营业主仍然被很多人,特别是
官员和知识分子在内心瞧不起。这里的原因是多重的。首先是因为这些私营业主在
过去的体制中基本上是边缘人物或底层人物,社会地位不高,没有“铁饭碗”。实
际上大陆的流行谚语所谓“不三不四赚大钱”,就是指斥他们为“不三不四”的人
。即使在今天,作为官方意识形态中的“资本家”,他们仍处于“国教”中受贬斥
的地位。此外,由于他们在过去的地位低下,因此受教育程度不高,相应地影响了
他们的道德水准、文化水准及言谈举止,因此在部分知识分子和官员的内心,他们
不过是一些“暴发户”而已,不能登“大雅之堂”。对私营业主更为实际的不利,
是在他们申请贷款、土地使用权、能源及原材料供应上,他们都受到诸多限制和歧
视,其竞争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同时,他们也没有国营企业职工都享有的公费医疗
,劳动保护等社会主义福利,处于两套体制甚至两种文化的夹缝之中。这种经济地
位与社会地位的不对称性是我们在其他国家看不到的特殊现象。
      鉴于以上所述的地位不对称,这些私营业主对当前的制度环境没有安全感,
对自己所获得的财富没有法律意义上的保障感。他们深恐共产党在什么时候突然把
政策变了,自己的财富就会在一瞬间化为乌有。因为共产党毕竟姓“共”,它从未
讳言它的最终目标是消灭私有制。虽然目前它信誓旦旦地声称其政策几十年不变,
但由于它过去在历史上缺乏信用,由于它的制度本性,私营业主是不可能相信其承
诺的。
      有鉴于此,这些私营业主的行为都是短期行为。他们赚一笔算一笔,不愿作
长远投资,对建立长期的企业信誉和商业信誉缺乏兴趣。而在生活上,则尽量及时
挥霍财富,及时行乐。这一方面可以彰显自己的富有,从而满足自己业已进入上流
社会的虚荣心,提高自己想象中的社会地位;另一方面,过分地挥霍,本身也是对
于自己财产权利能否有长期保障缺乏信心的典型表现。此外,还有一项典型的制度
性不信任感,则是转移财富的内在冲动。在中国的私营业主中,千方百计设法把自
己的财产向国外转移,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而是无时无刻普遍存在的现象了。当
然,由于他们并非权力当局,转移财产要比官僚资产者困难得多,风险也大得多。

      不过,也有少数有眼光的私营业者作长期打算,甚至到海外股票市场上市融
资(见九月二十六日世界日报载大陆私营企业“亚洲电子”在纽约股票市场上市)。
他们深信,中国这个市场与世界融为一体的趋势是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住的,包括共
产党。但目前这批人还是少数。
      中国私营业主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几乎都致力于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官员建
立特殊关系管道,不惜调动各种手段甚至非法手段去从权力当局获取优惠。这本身
就反映了当前中国的制度格局:法治体系尚未确立,权力当局在市场经济中仍有举
足轻重的巨大作用。而中国的私营业主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中,也培养出了相应的行
为方式:缺乏法治观念,能钻空子尽量钻。而且少数既得利益分子希望凝固目前这
种不合理局面,害怕追求民主和公正的力量打乱了当下秩序,破坏了稳定,摧毁了
他们的“关系网”,损害了他们的既得利益。因而具有过分保守的特点。
      这就充分表明,中国社会目前的社会关系主要还是建立在特殊性上,而非普
遍性上。由于契约观念尚未普遍化,因而才有贿赂行为的普遍化。这一点,同时也
与中国近代以来的官商勾结的传统有直接关联。

三、千金易掷 一言难畅

      虽然有前面所说的种种弱点,但是,不可否认,中国的私营业主已经逐步在
形成一个社会阶层。诚然,还谈不上有某种成熟的、自觉的统一的阶层意识和利益
表达渠道。但是,他们的利益直觉仍是相当准确的。
      目前在中国大陆,私营业主已经开始有了自己的圈子。当然,公开的组织是
众所周知的。那是指带官式色彩的“工商联”、“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
家协会”以及作为“民主党派”之一的“民主建国会”等。由于这些组织都受到官
方的严密监控,大多数私营业主只把它当作形式去敷衍,并不重视它们。相反,对
一些带民间色彩的诸如大款俱乐部等,却相当热衷。这些俱乐部要缴极高的“会费
”,因而成了富翁圈子,变成富人的身分象征。私营业主通过此类俱乐部相互交往
,确定共同利益,寻求基本共识,协商共同行动,从而逐渐建立了本阶层的自觉意
识和自主性。
      当然,在价值观上,当代中国私营业主充分表现出了以利益交换为中心的功
利主义,其关系圈子基本上都源于相互之间的物质利益,彼此重业务缘分,重财缘
,从而代替了重亲缘,重地缘的传统。他们根据需要决定交往,一旦需要不复存在
,交往亦随之中止。
      私营业主的圈子所发出的声音,大体上可概括为:对政府的要求,减少摊派
,除去不合理的负担;对制度的要求,确立法治,保障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对
改革的要求,要有自己的政治代言人,使自身的政治地位与经济地位相平衡。
      这里最令人感兴趣的是如何寻找政治代言人的问题。
      从传统的“中国特色”看,中国历史上的政治代言人除政界人士外,还有知
识界人士。
这也就决定了中国私营业主寻找政治代言人的基本途径。
      首先,是用经济渗透方式影响政客,借以密切与官僚的关系,达成传统上就
难分难解的"官商关系”,甚至达到“官商一体”即与政治代言人融为一体,使之完
全代表自己的利益。这是中产阶级的第一个“中国特色”。
      其次,是对现代化和民主取向的知识分子提供经济支持。这类知识者的诉求
与私营业主有很大的共同点,他们急切地呼唤中产阶级的出现,私营业主的直觉也
准确地意识到这点。因此,在1989年天安门广场上他们才大量捐款,与知识分子结
成了共命运的关系,这以四通公司总裁万润南先生的表现最为典型。而1989年之后
,在中国大陆,一部分私营业主们又向异议知识分子提供了经济保护伞,有的私营
公司甚至成了自由知识界的“蓄水池”。在异议知识分子被开除公职,丢掉饭碗之
后,私营企业把他们收留了下来,结成了相互借重的关系。其实,研究现代社会转
型的政治学家亨廷顿(Huntington)先生早就说过:“中产阶级的产生和发展可能会
经历好几个阶段,一般地说,最初登上社会舞台的的中产阶级分子,是兼具传统遗
产和现代价值观念的知识分子。”我想,在重视教育的亚洲国家,尤其如此。这就
揭示了在中国,知识分子与中产阶级的血缘关系。它是中产阶级的第二个“中国特
色”。
      但是,要中产阶级象西方社会中的同行一样,自我组织,自行参政,自己组
成中产阶级政党,恐怕还需要有相当长的历史过程。       

四、未立恒法 焉有恒产?

      一般认为,经济改革的实施,使中国开始出现中产阶级。这里的问题是,他
们主要分布于哪些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目前的状况如何?
      在当代世界各国,中产阶级的一般涵义,基本上以收入的高低衡量,与本人
是否是实业资本家并无太大关系。然而在中国大陆,如果我们着眼于作为一个行为
主体的阶级来看,则大陆国家单位中的较高收入者,如,国营企业的管理者、政界
官员等,由于他们受到政府很严厉的控制,既不具有自己的组织,甚至连横向联络
也没有,其行为和思想方式很显然不可能具有一个独立的阶层或阶级的姿态。因此
把他们称为中产阶级并不恰当。
      人们注意到,除了上述国家单位中的中等收入以上的人群外,十几年来国家
体制溢出了一些自由流动的社会空间,在其内部出现了一个社会中间层,虽人数目
前还不多,但其独立性更大。如自由职业者和私营业主等。
      其中私营业主显然具有更大的经济力量,因而也是更大的社会力量。它已经
成为中国中产阶级崛起的主要标志。自然也是本文何以集中考察他们的原因。
      如前所述,当代中国私营业主目前尚不是一个成熟的社会阶层,更不是社会
学所说的成熟的中产阶级。所谓成熟的素质,是指在行为规范、独立性、文化水准
、职业道德等方面而言的。一般说,指在市场法则及其法律规范下的独立经营者以
及自由职业者。独立谋生,自主经营,公平交易,遵纪守法,维护家庭,承担责任
。他们是社会秩序和主流道德伦理的主要支撑者。是社会的稳定性成分。这与他们
拥有一定的财产关系很大,因此渴望保障产权的法治社会。
      中国的私营业主目前显然尚未达此标准。因此,有学者认为,既然中国当前
缺乏民主秩序的主要支撑者____中产阶级,所以在中国实行民主的条件未曾成熟。

      笔者曾经指出过,上述“中产阶级预成论”是不具有历史感的。这里有一个
中产阶级的产生和发展阶段的问题。事实上,一个成熟的理性的中产阶级不可能在
某一天突然出现,它总有一个逐步成长成熟的过程。试回想一下巴尔扎克所描写的
当年西欧那些行为粗俗的“暴发户”们,他们并不比今日中国的私营业主好到哪儿
去,但正是他们,连同其他社会力量一起,推动了现代民主秩序的确立。特别是,
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确立了相当完备和稳定的法律体系,形成了现代法治社会,从
而在此互动的历史过程中演变成了今日那些守法竞争的中产阶级。
      况且,就社会转型而言,中产阶级并非必要条件,试看苏联东欧的历史大变
迁就清楚了。当然,现代民主制度若要稳定下来,推动并维护法治的中产阶级的出
现恐怕就是必要条件了。 
      鉴于上述原因, 当前中国社会迅速地分层,私营业主的崛起,他们的壮大对
中国社会结构的影响,特别是对中国中产阶级的成长,对法治的形成,无疑是有重
大意义的。

参考资料:

1.江泽民十五大政治报告 
2.《中国现阶段私营经济探索》,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
3. “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及其变动的系统考察”,谢志强 著,《社会学与社会调查
》,1991年第2期
4. 《社会学研究》,1992年第6期
5. 《社会科学研究参考资料》,1992年第2期对国有企业股份化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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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陈奎德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1月24日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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