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2月号-理论探索 于浩成简介 于浩成文章检索

 
邓后中国:一党专政还是民主宪政..于浩成
 
 

邓後中国:一党专政还是民主宪政?


于浩成


      邓後时期中国局势的发展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这里所说的中国,指的是
包括大陆、香港、台湾在内的大中国。邓小平是一代强人。邓去世的重大意义在於
为中国提供了一个良机。便利被“六四”枪声一度中断了的民主化进程能够重新继
续下去。因而邓的生命结束有可能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中国将开始一个民主宪
政的新时代。有一种看法认为江泽民已经巩固了他作为邓小平继承人的地位。邓小
平的一套路线、方针、政策将持续下去,不会有什么大的改变。有人甚至预言,中
国将像六、七十年代的苏联那样,进入一个长达十八年的勃列日涅夫时期,这种看
法是肤浅的,只看到中共现政权从表面看来似乎还算稳定、一切照旧的假象,不知
实际上中国已进入一个政治上不稳定,改革与反改革,民主与专制的各派政治力量
互相较量、争逐的时期。

      邓在世时,中国就象被一块巨石压住,人们都不大敢动,他一死,各派政治
力量都活跃起来,如中共左派发出第三份万言书《关於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若干
理论和政策问题》,作者为段若非。在六四时声名狼藉的袁木也参加了。其後台则
是邓力群。更引人瞩目的是有两份文件在大陆和海外流传:一是所谓《邓小平遗书
》;一是“赵紫阳三月五日给中央政治局和十五大筹备组的信”。虽然这两份文件
可能都是假的,但却反应出当前大陆政局的重要动向,即:为“六四”平反,为赵
紫阳翻案。(这两件事是联在一起的,可说是一回事)在邓死後立即提到议事日程
上来了。这是关系到中国继续维持一党专政,还是进行政治改革,走民主专政这路
的重大关键问题。其事态发展颇堪注目。至於江泽民邓中央当权派早在邓去世後就
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国务院、全国政协和中央军委於二月二十日联名发表
的《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和江在邓追悼会上所致悼词等文件中表示:
中共将坚持邓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邓所确立的党的基本路线。
据香港《镜报》月刊今年六月号报道,江泽民目前对内、对外策略是将取“五不”
措施,即“六四”案子不翻,左右争论不搞,台湾问题不急,香港内部事物不管,
中西关系不破。别据报导,江为使党内明确知悉中央在邓後的立场,曾於五月二十
九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发表讲话。这篇讲话实即中共十五大
政治报告的基本架构。江在讲话中表明今後将推动政治体制改革(但未提出明确的
政改方案),扩大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据北京消息人士透露,江将在十五大提
出的政治报告已基本定稿。对於政治体制改革,报告的基调是“不露声色、审慎稳
妥”。主要路向是“三着眼”:一着眼於中共党内监督制衡的制度建设;二着眼於
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的制度建设;三着眼於加强人民群众监督具体制度
的建设。对於这一基调和路向,高层人们强调,政治体制改革既不能像“文化大革
命”那样搞大规模的群众运动,也不能象赵紫阳时期搞成人人关心的热点问题,甚
至也不能象目前经济改革那样大张旗鼓,只是局限於有关人士去做,以免再出现大
规模的动乱。而“三着眼”,其实主要还是着眼党内监督,并无意扩展民主改革,
尤其是绝对排斥西方的“多党政治”、“三权分立”。北京政界人士评价说,与赵
紫阳的十三大报告相比,经济改革相当进取,政治改革则十分保守,改革力度还是
往後退了。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可以看到在当前大陆的各派政治力量中,以宋平、邓力
群为代表的中共左派即保守派,虽然一直气势汹汹,多次发表什么万言书并控制一
批左派刊物,进行挑战骂阵,妄图使历史车轮倒转,重新回到毛泽东时代去。但中
国的改革开放局面已不可逆转,他们毕竟已经成不了什么气候,只是根据中共一向
奉行的“左比右好”,“左是人认识问题,主观上还是要革命的;右则是立场问题
,已经站到敌人一边”的处理原则,江泽民等中共当权派对他们仍然曲为优容,甚
至有意利用他们出面对民主改革派进行打压,攻击。当前大陆面对的主要问题是民
主改革派能够从“六四”镇压的挫折中恢复元气,集结力量,重整旗鼓,藉着一代
强人邓小平撒手而去的有利时机,重新争取实现中国的宪政改革,将中国引向民主
化道路的问题。


  邓小平路线的实质是坚持一党专政


      中国是个古老的封建主义国家从一八四二年的鸦片战争中被打败起一直遭受
列强侵略,在中国人民面前一直存在反帝反封建这两大奋斗目标。也就是争取国家
独立和人民民主,对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势力的两大敌人的斗争是长期而艰巨
的。以君主立宪为目的的“戊戌变法”失败了,辛亥革命也只赶走了满清皇帝。袁
世凯、曹锟、段祺瑞等军阀继续勾结帝国主义者维持封建统治,民主主义领袖孙中
山迭遭失败,走投无路之际乃饥不择食,决心以俄为师,将国民党改组为列宁式政
党。抗日战争的胜利使中国赢得了真正的独立,但民主的目标始终未能达成。中共
打着结束一党专政的民主主义旗帜推翻了国民党政府,把蒋介石赶到台湾,但後来
的事实说明,中共自一九四九年建国以来以人民民主专政为名建立了自己的一党专
政,其专横暴虐的程度更远远赶过了蒋介石,比起斯大林在前苏联的极权主义专制
统治来也是青出於蓝,有过之而无不及。毛泽东在其晚年发动的“无产阶级文化大
革命”以及他提出的所谓“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和“在思想文化领域对资
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的理论和实践,使得中共的一党专政就其残酷、荒谬、祸国
殃民的程度来说均达到了高峰。物极必反在毛泽东於一九七六年死去“文革”以“
四人帮”被捉宣告结束後,全国人民都在对“文革”这场空前巨大灾难进行反思。
一方面是中共党内:邓小平在复出重新掌权後,於一九七八年底举行中共中央工作
会议闭幕会上发表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著名讲话。他
在讲话中提出:“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
被葬送。”宣告了改革的决心和必要性。在紧接着召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摈弃
了毛泽东的“以阶级斗争为纲”和“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通过了将全国
工作重点转向经济建设并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方针。在一九七九年一至三
月根据三中全会决定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与会者批判了对毛泽东的个人迷信
和高度集中统一的政治制度,认为这种制度没有法治,只有人治,因而人民代表大
会制度只能流於形式。李洪林在会上做了题为“领袖与人民”的发言。提出“不是
人民应该忠於领袖,而是领袖应该忠於人民”的民主原则。严家祺则在会上提出废
除领导职务终身职的问题,另一方面在党外,早在“文革”後期广州街头即有《李
一哲大字报--关於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出现。一九七八年底在北京西单“民主
墙”上一些民运团体和个人也提出不少有关民主、自由、人权、法治方面的意见和
建议。如魏京生在《探索》第一期上发表的“第五个现代化”,提出“没有政治体
制以及整个社会制度的变革,四个现代化的目标无法实现。要想实现四化,必须同
时进行第五个现代化,即政治民主化。”贵州的黄翔在“民主墙”上写道:“我们
的历史被秦始皇式的专制极权统治得太久了,人民失去了行动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
力,这就是中国至今落後於其它国家的原因。”

      然而,同广大干部和民众的要求相反,邓小平於一九七九年三月三十日在理
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却提出了所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他在这次讲话中一反两个月以前讲话的民主调子,大讲专政的必要性:“发展社会
主义民主,决不可以不要对敌视社会主义的势力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对於这一切反
社会主义分子仍然必须实行专政。不对他们专政,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民主。”事
实上,魏京生就是在他讲话的头一天,即三月二十九日被捕的。四项基本原则的提
出,其目的显然是为了维护中共的一党专政,为人民坚决要求、国家迫切需要的政
治改革画线定调。凡超出这一限度的不同声音,就会被加之以资产阶级自由化或反
社会主义的罪名。轻则予以批判,重则逮捕问罪。不过邓在当时还只是为政治改革
设限,还不是根本取消。他於一九八零年八月十八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
所做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是他在改革开放道路上走得最远的
一次,达到了最高点。此後他就从那里滑落下来了。最引人瞩目的是他讲到:“斯
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治,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在英、法、美这样的西
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於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後未
能避免发生‘文化大革命’的悲剧。”在这里,邓小平实际上承认了西方民主政治
制度的优越性。认识到缺乏对权力的制约乃是苏联和我国高度集中的政治制度的主
要弊病。但他在此以後却一再对作为西方民主制度主要特征的分权制衡提出批判,
并一再发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运动,说什么:“我们讲民主,不能搬出资
产阶级民主,不能搞三权鼎立那一套。我经常批评美国当权者,他们实际上有三个
政府。”这岂不是自相矛盾吗?後来的事实说明,他在这个问题上完全重蹈了毛泽
东的覆辙,亲自导演了一九八九年“六四”大屠杀那场悲剧。

      邓小平主持制定的一九八二年宪法,同毛泽东於一九五四年主持制定的我国
第一步宪法相比,并没有多少新的内容。四项基本原则作为总的指导思想写进了宪
法序言。人民代表大会制与前苏联的苏维埃制一样,实质上不过是打着民主幌子的
中央集权制。由於缺乏司法审查制度,对人大立法没有制约,加之司法独立仅仅是
名义上的,法院审判经常受到党政干预,因此,这部宪法与宪政主义(const
itutionalism)几乎毫无共同之处(除了仍保留国家一切权力属於人
民,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等各项自由权利等条文装点门面外)仍然是一部“无法治
制约共产党专制的权力的宪法”。

      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随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提出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
化运动的一再发动,政治改革基本上停顿下来。经济改革也由於意识形态的原因而
裹足不前。就是这样,另大陆在八十年代进行的改革成了跛足的,即经济上开放,
政治上收紧;经济反左,政治反右。对外开放也只是在科学技术,经济管理方面学
习西方现今国家,而在思想文化方面则深闭固拒,抱残守阙。这与晚清时期的“中
学为体,西学为用”如出一辙,成为“中体西用论”的现代翻版。只不过那时的“
中学”指的是孔孟之道的儒家思想,而今天则换成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罢了。而这
恰恰是使中国现代化进程受阻的症结所在。由於政治改革的停滞以及经济改革只是
“半吊子”的,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这就为钱权交易,以权谋私大开方便之
门。以致贪污腐化、投机官倒、通货膨胀、国家财富大量流失,沿海与内地经济差
异增大,贫富悬殊,苦乐不均等社会矛盾和危机逐渐凸显出来并越来越严重。“八
九民运”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以胡耀邦突然去世为导火线而爆发的。

      “六四”枪声打响,“五四”以来最大的一次呼唤改革的群众性民主运动遭
到血腥镇压。大陆从七十年代末开始的改革遭到重大挫折,从这时起,政治改革完
全偃旗息鼓,再也无人提起。经济改革也以“整顿”为名限於停顿,甚至出现从原
有的改革措施倒退的现象。新任总书记的江泽民於一九九一年七月一日庆祝中共建
党七十周年的讲话中提出以反和平演变为中心,企图以此代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来确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篇讲话被一贯坚持左的教条的党内保守派邓力群
吹捧为“第二个共产党宣言”。邓小平深知只有继续走改革之路,实现经济增长,
才能使中共统治取得某种合法性而不至像苏联和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那样垮台。
於是乃有他一九九二年的“南巡讲话”,为他的“只经改、不政改”路线进行鼓吹
。他的这一被称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正如刘宾雁所分析的,其实质
是“在政治制度不变条件下,由不变的政权以最有利於官僚资产阶级的方式实行经
济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官僚特权集团的存在恰恰是中国的万恶之源。邓小平
对这个集团的保护和维系,是他改革生涯中最大的错误之一,人们常以‘腐败’二
字无意中遮盖了它的巨大身影,冲淡我们对这一无所不在的庞大力量的重视,各级
官员的数量在改革中有增无减,经济犯罪从个人发展为集体,从秘密转化为公开。
数以千亿计的国家资产被他们瓜分,仅转移到国外的部分,已超过境外和外国对大
陆的投资总额。这些人及其子女是改革的主要受益者,同时又是改革的破坏者”。
“经过九十年代大规模房地产投机,股票投机,中外合资和海外投资中的卖国营私
和走私毒品与军火等,官僚集团的势力和资产已膨胀了多倍。”事情正象胡平所说
的:“现在中共领导人一方面宣称不走回头路,一方面又宣称决不搞私有制。有人
以为後一句话只是掩耳盗铃、虚幌一枪,我看未必,……道理很简单,既然眼下这
种把‘资本主义’混合在‘社会主义’之中的半吊子状态最对特权集团的胃口,实
在算得是官商的天堂,那么,他们又何苦不继续下去,而非要搞什么真正的私产制
不可呢?”


  实现宪政民主是中国的唯一出路


      毛泽东在中共建国前夕所写《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断言,随着中国革命
的胜利,“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
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一起破了产。”现在,在毛泽东做出上述结论的半个世纪以後
,情况整个反转了过来。中国人民在中共专制统治下过活了五十年以後,特别在经
历了“文化大革命”和“六四大屠杀”这两场惊人的大灾难以後,在苏联和东欧社
会主义国家纷纷倒台以後,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以计划经济为特征的社会主义经
济制度和以一党专政为特征的社会政治制度,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一起破了产,共
产党人於二十世纪在约占三分之一的人口中强制进行的社会主义试验已以失败告终
,成为人类历史上一个短暂的插曲。当前在中国大陆,计划经济消亡,公有制在解
体,中共所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过徒有社会主义其名,所谓“有中国特
色的社会主义”,正如苏绍智所说,其实乃是“坚定不移的封建主义和羞羞答答的
资本主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以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为名的中共一
党专政乃是中国一切灾难的总根源,乃是阻碍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巨大障碍。中国的
唯一出路在於对政治制度进行根本性的变革,走全人类共同的民主宪政之路。当然
这里所说的“根本性变革”,并非又要闹一场革命,而是在现行宪法的基础上以和
平方式进行渐进的改革,为此必须:

      一、首先争取言论自由

      自由是民主的基础,是民主的先决条件,政治改革的突破口应是首先争取将
已明文载入宪法的各项自由权利成为实有权利。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在大陆连公
开讨论政治问题,即“议政”的自由都没有,又如何能“参政”,真正当家做主,
即实现“民主”呢!胡平早在西单民主墙时期就写了《论言论自由》,後来他在“
我为什么写《论言论自由》?”中解释说:“谁控制了人们的思想,谁就控制了一
切;而谁控制了思想的表达,谁就差不多是控制了思想本身。”“解决言论自由问
题是战胜极权主义第一步。”当代著名民主理论家乔瓦尼·萨托利在《自由政府能
走多远》一文中讲到:“民主作为一个政体是由两个不同的因素组成的:因素之一
是使人民获得自由(自由主义);因素之二是使人民掌握权力(民主)。这也就是
说自由民主包括:一、保护人民,指的是人民免受暴政的压迫;二、人民掌权,指
的是建立人民的统治。”“上面所说的两个因素哪一个更重要?……从程序上说,
获得自由(霍布士所说的外在障碍不复存在)和保护人民(自由宪政主义)乃是民
主本身的必要条件。因此,保护人民在自由民主的两个因素中乃是不可缺少的,决
定性的因素。”

      结社自由是指不受执政党和政府控制的公民社会和政治上反对派的公开合法
存在的自由权力。这也是实现民主的先决条件之一。如果象当前中国大陆上那样,
只允许中共及其政府们控制的团体存在,那还有什么民主可言呢?当前大陆上得以
合法存在的八个“民主”党派,都是在中共严密控制之下的,根本谈不上对中共及
其政府进行制约和监督。他们在一九五七年反右运动中的遭遇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当前除应争取通过结社法和政党法以实现公民的结社自由外,还应声援大陆已有的
“民主”党派中广大成员摆脱中共控制恢复其独立地位的要求,使他们成为名副其
实的民主党派,真正参政而不再是装饰品。

      二、让一部分人先民主起来

      中共专制统治者总是以民主不适合中国国情或当前实行民主的条件不足为藉
口,拒绝或推迟实行民主,如邓小平说:“中国有十亿人口,人民的文化水准不高
,要普遍地实行直接选举,条件并不成熟。”“如果我们现在十亿人搞多党竞选,
一定会出现‘文化大革命’那样全面内战的混乱局面。”我们姑且承认他们讲的或
许有些道理。但是,如果我们提出是否可以先在一切有条件的地方开始实行民主,
看来他们就很难再坚持反对。赵紫阳在一九八七年十月在中共十三大的报告中提出
:差额选举可先在党内各级委员会中实行。後来就有人提出:既然邓小平在经济上
主张“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那么,在政治上“让一部分人先民主起来”,又有
何不可呢!西方现今国家的民主也不是一下子就普及到全体民众的。如美国的黑人
和妇女的选举权是在较晚的时间才逐渐取得的。因此,公正和自由的选举完全可以
先在各学术团体和大专院校中实行,立即改变当前在选举领导人或学生会干部时须
在选前将候选人名单报送中共党委审批的反民主做法。再有,如果说农民中文盲较
多,农村居住分散,县以上领导官员的竞选还有困难,那么在大中城市里进行普遍
、直接选举条件还是具备的。

      三、按照宪政主义原则进行宪政改革

      在中国大陆实施宪政改革并不是要摧毁共产党,而是要求共产党准许其他政
党的合法存在和参政的权利。宪政主义,据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宪法学家亨金教授阐
述,一共有以下九项特征:
      1、政府权力应由宪法加以限制;2、分权制衡;3、人民主权和民选政府
;4、建立宪法审查制度;5、司法独立;6、警察应受控制;7、文官控制军队
;8、保障个人权利;9、发生紧急状态时坚持宪法实施。

      参照其他权威论述,上述九项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一是限制政府权力;二
是保障个人权利;三是实行法治。按照以上标准,当前中国大陆虽有宪法,但无宪
政。距离宪政主义即民主政治尚远。为此必须进行修宪活动:一是使人民代表大会
议会化。全国人大代表减至一千人左右。代表改称“议员”,并为专职,均由全国
制选产生。全国人大即议会可分设上、下两院。目前的全国政协可改组为上院。二
是成立宪法委员会中宪法法院以监督宪法的实施。对议会的立法是否司法审查。实
现司法对立法的制衡。近年来正是由於缺乏司法审查,对人大立法缺乏制约,“戒
严法”、“示威游行法”、“国防法”、“关於劳动教养的决定”等违宪的法律才
得以通过并生效的。三是实现司法独立。在宪法中明文规定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
受党政的干涉。四是实现军队国家化,改变当前大陆的军队附属於一人政党的荒谬
现象。以上这些都可以对现行宪法通过修正案的方式加以解决。

      四、只有大陆民主化,才能实现中国的和平统一

      台湾的前途取决於中国大陆能否民主化。中共目前对台方针为一国两制,台
湾方面认为这是把台湾矮化为地方政府,因此坚决不肯接受。已经实现民主的台湾
人民自然不愿再处於中共的专制统治之下。邓小平和中共现在的领导人主张和平统
一,但却不放弃武力解决,即一个吃掉另一个的吞并办法。如果大陆走上宪政改革
之路,台湾所取得中华联邦中一个邦的地位,这是一个双赢的方案,即在民主基础
上真正实现和平统一,中共多年来一直声称:台湾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是中国的一个省。但在三十年代,中共在苏区成立中华苏维埃政府并制定中华
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时,却是另外一种说法,这一宪法大纲曾把台湾与朝鲜、越
南并列(原文为:“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即一切劳苦民众
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种族(汉、满、回、藏、苗、黎和在中国的台湾、高丽
、安南人等)、宗教,在苏维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皆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
毛泽东於一九四五年四月在中共七大的政治报告(即《论联合政府》中也曾主张联
邦制:“中国境内各民族根据自愿与民主的原则组织中华民主共和国联邦,并在这
个联邦的基础上组织联邦中央政府。”“允许各少数民族有民族自决权即在自愿原
则下和汉族联合建立联邦国家的权利。”直到一九四七年十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
宣言》也还宣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有平等自治即自由加入中国联邦的权利
。”但在中共建国以後出版的《毛泽东选集》中,这些文字均被删去。由此可见,
实行联邦制不过是回到中共自己过去的主张,并非绝对不可考虑。西藏、新疆、蒙
古等少数民族地区,亦应本此原则解决民族自治和国家统一问题,在此有必要召开
各党派、各市区、各民族、各界人士和海外华侨、流亡人士代表参加的新的立宪会
议,讨论并通过新宪法,宣布成立中华联邦。一个民主、自由、富强、统一、现代
化国家将在亚洲东方兴起!□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写於美国麦迪逊市威斯康辛大学

  (本文邓後中国:问题与对策国际研讨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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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于浩成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03年1月25日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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